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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常见心理行为问题
一、儿童行为问题
儿童在发育过程中出现的行为问题较为常见,对儿童身心健康发育影响很大。 儿童行为问题表现在儿童日常生活中,容易被家长忽略,或被过分严重估计。 因此,区别正常的和异常的儿童行为非常必要,目前有多种衡量儿童行为的量表可帮助区分儿童异常的行为问题。
儿童行为问题的发生与年龄、性格、发育水平、社会环境、父母对子女的期望、教养方式、父母的文化等显著相关,一般可分为生物功能行为问题、运动行为问题、社会行为问题、性格行为问题、语言问题等。 多数儿童的行为问题可在发育过程中自行消失。
(一)屏气发作(breath holding)
表现为呼吸运动暂停的一种异常性格行为问题。 婴儿多见,5 岁前逐渐自然消失。 呼吸暂停发作常在情绪急剧变化时,如发怒、恐惧、剧痛、剧烈叫喊时出现,常有换气过度,使呼吸中枢受抑制,哭喊时屏气,脑血管扩张,脑缺氧可有昏厥、丧失意志、口唇发绀,躯干、四肢挺直,甚至四肢抽动,持续0.5 ~1 分钟后呼吸恢复,症状缓解。 屏气发作与惊厥发生无关。 如父母焦虑、过度呵护与关注儿童,可强化屏气发作行为。应加强家庭教养,遇矛盾冲突时应耐心说理解释,避免粗暴打骂,尽量不让孩子有发脾气、哭闹的机会。 屏气发作多为婴儿,5 岁前逐渐自然消失。
(二)吮拇指癖、咬指甲癖(biting thumb)
3~4 个月后的婴儿生理上有吮吸要求,常在饥饿时和睡前自吮手指尤其是拇指以安定自己,多随年龄增长而消失,少数持续到18 岁后。 7 月龄时婴儿吸吮手指增强,8 月龄达到高峰状态,2 岁后逐渐消失。 儿童吸吮手指多在孤独、疲倦、沮丧、嗜睡、饥饿时发生,若强行制止,则易起到负性强化作用。 婴儿因心理上得不到满足而精神紧张、恐惧焦急,或父母关爱不够,又缺少玩具、画等视听觉刺激,感到孤独则吮拇指自娱,渐成习惯,部分婴儿延至年长仍有吮拇指的行为。 长期吮手指可影响牙齿、牙龈及下颌发育,致下颌前突、齿列不齐,妨碍咀嚼。 咬指甲癖的形成过程与吮拇指癖相似,也系情绪紧张、感情需求得不到满足而产生的坏习惯,多见于学龄前期及学龄期儿童。 爱护和关心儿童,消除其抑郁孤独心理。 当儿童吮拇指或咬指甲时应将其注意力分散到其他事物上,鼓励儿童建立改正坏习惯的信心,勿打骂讽刺,使之产生自卑心理,在手指上涂抹苦药等方法也往往起不到好的效果。
(三)遗尿症(enuresis)
2~3 岁儿童多已能控制排尿,如在5 岁后仍发生不随意排尿即为遗尿症,大多数发生在夜间,称夜间遗尿症。 遗尿症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类。 原发性遗尿症较多见,多半有家族史,男多于女\[(2~3)∶1\];无器质性病变,多因控制排尿的能力迟滞所致;继发性遗尿症大多由于全身性或泌尿系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等引起,其他如智力低下、神经精神创伤、泌尿道畸形、感染,尤其是膀胱炎、尿道炎、会阴部炎症等也可引起继发性遗尿现象。 继发性遗尿症在处理原发疾病后症状即可消失。
原发性遗尿症发生在夜间为多,偶见白天午睡时或清醒时;发生频率不一,每周1~2 次或每夜1 次,甚至一夜几次。 儿童夜间膀胱控制发育延迟可能有家族史、低出生体重儿的发育延迟、睡眠时间过长、平日排尿训练过迟等情况。 健康状况欠佳、疲倦、过度兴奋紧张、情绪波动等可使症状加重,有时自动减轻或消失,亦可复发。 约50%儿童可于3~4 年内发作次数逐渐减少而自愈,也有一部分儿童持续遗尿直至青春期或成人,往往造成严重心理负担,影响正常生活与学习。 对遗尿症诊断必须首先除外能引起继发性遗尿的全身或局部疾病。
原发性遗尿症的治疗首先要取得家长和患儿的合作。 指导家长安排适宜的生活制度和坚持排尿训练,决不能在患儿发生遗尿时加以责骂、讽刺、处罚等,否则会加重患儿心理负担。 应训练患儿将排尿时间间隔逐渐延长,每次排尿务必排尽;晚餐后应控制入水量,睡前排尿,不宜过度兴奋;睡熟后父母可在其经常遗尿的时间之前唤醒,使其习惯于觉醒时主动排尿,必要时亦可采用警报器协助训练。 药物治疗大多有副作用,效果仅50%左右,停药后又易复发,近年来用抗利尿药去氨加压素(DDAVP)治疗儿童遗尿症。 此外,尚可考虑针灸、推拿、中药治疗。
(四)违抗(defiance)、发脾气(temper tantrums)、攻击行为(aggression)
多为18 个月~4 岁的儿童。 当儿童的愿望与环境冲突、受到挫折或过分溺爱时常常发生违抗或发脾气,甚至采取有害他人或毁物的情况。 父母或抚养者如以惩罚方式对待则会增加儿童对立情绪。 父母或抚养者应理解儿童的情绪失控是对挫折的合情理的反应,给儿童时间和空间恢复情绪。 如果儿童不能恢复而表现继续对立,家长应不予理睬直至儿童能调整自己的情绪。 最重要的是父母自己应是儿童控制情绪的样板。 帮助儿童发展自主能力,使他们感到控制情绪是最简单的、父母可以接受的选择。 这可帮助儿童减少内心感到无能、被压服、吞没的感受。 这些消极的感受可能在以后人际关系、两性关系和性格发展中有相反的作用。
(五)睡眠障碍(sleep disorders)
婴幼儿的生物节律发育中的问题容易被低估。 新生儿大脑皮质尚未发育成熟,兴奋与抑制过程很容易扩散,皮层下中枢兴奋性仍较高。 4 小时的睡眠-清醒周期似乎与胃肠生理的周期改变有关,可通过改变婴儿的喂养而改变。 婴儿睡眠过程中的“夜醒”是发育中的正常现象,1 岁时20%~30%的婴儿仍然出现夜间醒来的现象。 夜间睡眠状况是发育的一个标志,主要受成熟因素控制,但家庭和社会因素也可能影响睡眠生物钟的建立。 母乳喂养与出生后5 个月内婴儿夜间的觉醒关系非常密切。 4 ~12 岁儿童的常见睡眠问题是不愿正常上床睡觉,多有睡眠延迟和夜间醒来的问题。 年长儿的睡眠生物节律紊乱可为睡眠延迟、清晨醒来过早或白日睡眠过多。 评价儿童的睡眠状况应记录白日所有的睡眠时间。
正常的睡眠对儿童神经系统的发育成熟、生活学习顺利进行非常重要。 0.2%~10%的儿童存在睡眠障碍,严重影响儿童身心健康。 按国际诊断分类(DSM-Ⅳ 1002)分为四类:睡眠时间较同龄儿童少;睡眠时间较同龄儿童过多;睡眠觉醒程序障碍,如因睡眠调节或觉醒异常而嗜睡(narcolepsy);睡眠伴随症,如睡眠时的行为异常,有遗尿、夜游或睡眠的病理生理异常,如阻塞性睡眠暂停综合征(obstructive sleep apnea syndrome,OSAS)。 扁桃体腺样增殖肥大(adenotonsillar hypertrophy)是阻塞性睡眠暂停综合征常见原因之一。 注意缺陷多动症的儿童常有睡眠问题,如入睡困难、不安宁的睡眠、清晨醒来过早。 儿童睡眠障碍的治疗常以行为治疗为主。
(六)儿童擦腿综合征
是儿童内收双腿交叉摩擦,或双腿夹裹被子、枕头、衣物来挤压外生殖器,伴双颊泛红、表情紧张、两眼凝视、轻微出汗、气喘等,过后困倦、嗜睡;女童可伴外阴充血,男童可出现阴茎勃起;制止会引起不满和反抗哭闹。 年长儿童可抚弄生殖器,或双腿骑跨硬物上摩擦生殖器。 多见于2 ~6 岁儿童,上学后逐渐消失,至青春期可演化为手淫。 学龄前男女差别不明显,学龄后男童多见。 原因可能与外阴局部刺激引起的瘙痒有关,如外阴部炎症、湿疹、包皮过长、包茎、蛲虫感染等,继而发展为习惯动作。 不良生活环境、情绪紧张和焦虑等可诱发或加剧儿童擦腿综合征。
家长忽视儿童擦腿行为或分散儿童注意力,切勿训斥或恐吓。 治疗或消除阴部刺激原因,内裤宽松。培养儿童上床即睡、睡醒即起的习惯。 顽固性手淫应行为治疗。
二、青春期常见的心理卫生问题
青春期由于内分泌系统的发动,随着生长突增、第二性征的出现,生殖系统的迅速发育达到性成熟,儿童在生理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引起了他(她)们对自身及异性的好奇与神秘感。 生理上很快成熟进入成人期,但与心理、行为和社会学方面的发育成熟不相一致,造成青春期发育过程中在心理、行为和社会适应方面的一些特殊问题,如抑郁症、物质滥用、性传播性疾病、伤害等。
(一)抑郁症
青春期的情绪改变是对身体、社会角色和各种关系变化的一种适应,其特点是反应强度大且易变化,情感变化复杂,容易狂喜、愤怒,也容易极度悲伤和恐惧。 因外界不利环境,如家长和老师的忽视、压制和不公平、学习压力和对性发育的困惑等,而引起青少年烦恼、焦虑和抑郁等情绪不稳的现象并不少见。 如果反应异乎寻常的强烈或低落,可以出现持续性的紧张、焦虑、抑郁、内疚、恐慌等状态,以致发生抑郁症(depression)。
(二)物质滥用(substance abuse)
青春期是人生中最容易动摇而不稳定的时期,由于自我意识的发展,产生了外在的环境与内在的自我的强烈矛盾。 如果在对矛盾不断调整和适应的过程中,青少年不能很好地适应,则会产生一些行为问题,如反复、大量地使用可以改变自己的精神状态、具有依赖性的一类有害物质,包括烟、酒、某些药物如镇静药、镇痛药、鸦片类、大麻、可卡因、幻觉剂、有同化作用的激素类药等。
(三)饮食障碍(eating disorders)
1.神经性厌食(anorexia nervosa)
是不良心理、社会因素引起的长期厌食。 早期为主动性节食、厌食,进而缺乏食欲、消瘦、内分泌代谢紊乱。
2.神经性贪食症(bulimia nervosa)
一种无控制的多食、暴食病症。 可反复发作,多见于女性儿童和少年。 可同时伴发神经性厌食。
3.性传播疾病(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STDs)
由性接触而传播的传染病。 常见的性病有淋病、梅毒、尖锐湿疣、沙眼衣原体、软下疳、生殖器疱疹、滴虫病、乙型肝炎和艾滋病等。 有些性病只能通过性行为传播,有的性病还可通过其他途径传播,如乙型肝炎、艾滋病等。
青春期的行为和生理特点预示着性活跃期的青少年发生性传播疾病的危险性及不良后果。 受感染的青少年可以没有任何临床症状表现,许多性病的早期症状和体征难以觉察,以致被许多人忽视而造成更严重的损害,尤其在女性,难以进行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
4.伤害(injury)
是指因为能量(机械能、热能、电能等)的传递或干扰超过人体的耐受性而造成组织损伤,如窒息导致缺氧和刺激引起精神创伤。 因此,伤害不只限于躯体组织的损伤或功能障碍,还可导致精神创伤或心理障碍。 伤害可以分为非故意伤害和故意伤害两大类。
常见伤害有:
(1)自杀(suicide):
有自杀行为的青少年有时可有家族自杀行为倾向,其父母往往有自杀企图的历史;或精神疾患如抑郁症、厌世症、边缘人格、攻击性行为等;或环境因素如父母不和睦、有不良行为、亲子关系紧张可使青少年产生自杀行为。 学校课程负担重、考试失败是近年来自杀的重要因素,其他如失恋、性行为问题、物质滥用等与自杀也有密切关系。
(2)暴力(violence):
青少年暴力行为与发生在家庭内、外的暴力有关,由于在儿童期受虐待和忽视、目击暴力、青少年性乱和体罚、遭受暴力和攻击可使青少年在日后发生暴力行为和犯罪。
(3)车祸(traffic accident):
因青少年缺乏经验、未察觉到危险、不遵守交通规则或冒险行为而引起,如紧张性情绪、乙醇或药物的使用等也可促使车祸发生。
三、学习障碍
学习不仅是阅读、书写、计算等能力,还包括获得这些技能的整个学习过程。 学习的必要条件是要有正常发展的认知能力、正常的感觉(尤其是听、视觉)器官功能、正常的运动发育、正常情绪和良好的环境。学习障碍属特殊发育障碍,是指在获得和运用听、说、读、写、计算、推理等特殊技能上有明显困难,并表现出相应的多种障碍综合征。 临床上常把由于各种原因如智力低下、多动、情绪和行为问题、特殊发育障碍所引起的学业失败统称学习困难。 中枢神经系统的某些功能障碍也会导致学习技能上的困难。 学龄期儿童发生学习障碍者较多,小学2~3 年级为发病的高峰;男孩多于女孩。 学习障碍可有学习能力的偏异(如操作或语言能力);协调运动障碍,如眼手协调差、影响绘图等精细运动技能的获得;分不清近似音,影响听、说与理解;理解与语言表达缺乏平衡,听与阅读时易遗漏或替换,不能正确诵读,构音障碍,交流困难;知觉转换障碍,如听到“狗”时不能就想到“狗”,立即写出“狗”字;视觉-空间知觉障碍,辨别能力差,常分不清6 与9,b 与d 等。 学习障碍的儿童不一定智力低下,但由于其认知特性导致患儿不能适应学校学习和日常生活。 在拒绝上学的儿童中有相当部分是学习障碍儿童,对他们应仔细了解、分析原因,采取特殊教育对策。
(毛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