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書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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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前言

《日本書紀》向與《古事記》合稱“記紀”,同爲日本奈良時代早期成書、述及日本神代直至持統天皇(《日本書紀》。《古事記》至推古天皇)爲止神話與史事的重要著作。和文寫成的《古事記》,經周作人先生等人翻譯,早在中國大陸流傳,澤被學人已久;而漢文寫成的《日本書紀》,雖素稱日本古代歷史的重要著作,對中國讀者亦無文字障礙,卻至今未在中國大陸出版整理本。我們此次出版,意在填補空白,爲中國讀者提供這一歷史名著的原貌。


672年6月,日本國大海人皇子發兵吉野,進攻近江朝廷。《日本書紀》卷第二十八:


……朴井連雄君奏天皇曰:“臣以有私事,獨至美濃。時朝庭宣美濃、尾張兩國司曰:‘爲造山陵,豫差定人夫。’則人別令執兵。臣以爲,非爲山陵,必有事矣。若不早避,當有危歟?”或有人奏曰:“自近江京至于倭京,處處置候。亦命菟道守橋者,遮皇大弟宫舍人運私糧事。”……六月辛酉朔壬午,詔……曰:“今聞,近江朝庭之臣等,爲朕謀害。是以汝等三人,急往美濃國,告安八磨郡湯沐令多臣品治,宣示機要,而先發當郡兵。”


統治近江朝廷的大友皇子倉促應戰,然兵潰如山倒,一月之間即全軍覆滅,大津京陷落,大友皇子自縊死。此年爲壬申年,故史稱這次戰亂爲“壬申之亂”。

史載,大海人皇子“生而有岐㠜之姿,及壯,雄拔神武”。他是天智天皇同母弟,天智天皇所倡大化改新之後一系列鞏固統治的措施,他亦應有與焉。按日本古代皇位繼承體制紊亂,並無避免紛爭的長子繼承制;故以大海人皇子的功業與才幹,繼承天智天皇的皇位實爲意料中事。然天智天皇意在效仿中國長子繼承制度,突然宣布兒子大友皇子爲太政大臣,遂埋下戰亂的種子。天智十年(671),天皇病入膏肓,于病榻上迫大海人皇子出家爲僧,並要求五位重臣與大友皇子共同立誓,“六人同心,奉天皇詔。若有違者,必被天罰”。後代史家指出,此一場景頗似後來豐臣秀吉臨終託孤給五大老;也和秀賴一樣,大友皇子先父屍骨未寒,即被推翻殞命。

673年,大海人皇子即位,是爲天武天皇。這位雄才偉略的天皇,採取了政治、經濟、社會、軍事等諸多措施,樹立天皇世系對於豪強貴族的統治地位,全力建造諸政一新的律令國家;其文化上的舉措之一,便是決意編纂《古事記》和《日本書紀》。《古事記》序:


……天皇詔之:“朕聞諸家之所賫帝紀及本辭,既違正實,多加虚僞。當今之時,不改其失,未經幾年,其旨欲滅。斯乃邦家之經緯,王化之鴻基焉。故惟撰錄帝紀,討覈旧辭,削僞定實,欲流後葉。”


《古事記》爲舍人稗田阿禮受敕命“誦習帝皇日繼及先代舊辭”,至和銅四年(711)始由太安萬侣撰錄成書。《日本書紀》之編纂,則據本書卷第二十九天武天皇十年(681)紀:


丙戌,天皇御于大極殿,以詔川嶋皇子、忍壁皇子、廣瀨王、竹田王、桑田王、三野王、大錦下上毛野君三千、小錦中忌部連首、小錦下阿曇連稻敷、難波連大形、大山上中臣連大嶋、大山下平群臣子首,令記定帝紀及上古諸事。大嶋、子首親執筆以録焉。


全書三十卷並系圖一卷(今佚),述及神代至第四十一代持統天皇的歷史。編撰時間長達四十年,直至養老四年(720)始由皇子舍人親王主持編修完成。


作爲日本國史之首,《日本書紀》受到歷代極大重視。加之中世以來,神道家亦對此書深加信奉,祭典時需要誦讀前兩卷《神代紀》,故而寫本版本眾多,而尤以前兩卷爲最。據統計,本書各種傳本不下五百種,常見及善本亦近四十種。究其系統,略分古本系與卜部家本系兩種。前者歷史悠久,校勘價值極高,如目前所知數種最早寫本斷簡,皆爲平安時代初期甚或奈良時代末期寫成。然這些傳本大抵殘篇斷簡,即是存世卷數最多的“圖書寮本”(鎌倉時代至南北朝時代寫成)也僅有十二卷。

文永年間(1264—1274),神道家卜部兼文始講《書紀》,遂開《書紀》研究新局面。他的講義由其子兼方編成《釋日本紀》二十八卷,被認爲是前代《書紀》訓詁學的集大成之作。此後卜部家代治《書紀》,多有整理傳本,成爲《書紀》蔚爲大觀的卜部家本系統。這其中,現存最早傳本爲通稱“卜部兼方本”的卷一、卷二兩卷本;而目前所見最早的全三十卷本,爲通稱“內閣文庫本”的(傳)三條西實隆寫本。

慶長四年(1599),後陽成天皇敕旨,以木活字印行《書紀》前兩卷,此爲本書最早版本。其文字綜合卜部家各本校訂,頗有權威價值,遂爲此後諸本《神代紀》底本,稱“慶長敕版本”。慶長十五年(1610),取慶長敕版本前兩卷與(傳)三條西實隆本後二十八卷,合併以木活字印行,是爲慶長十五年古活字版本。然此版舛誤頗多,寬文九年(1669)遂有新版本印行。該本舛誤甚少,此後屢有覆刻,爲江戶時代流布本之祖本,亦爲此後諸整理本之底本。

我們此次出版排印本,以日本國會圖書館所藏慶長十五年古活字版本爲底本,而以明治三十年經濟雜誌社《國史大系》第一卷(簡稱“大系本”)及1994年小學館《新編日本古典文學全集》第二至四卷(簡稱“小學館本”)參校,採新式標點、橫排繁體。選用慶長十五年本爲底本,以其雖舛誤較多,但比之通行整理本以爲底本的流布本爲早,可以給讀者提供更多的選擇。考慮到我們的目的主要在爲中國讀者提供易讀易找的排印本,不必對版本做更多考證,故採用代表日本近代研究成果的大系本和代表當代研究進展的小學館本(均以寬文流布本爲底本)作爲校本。校訂原則列舉如下:

一、以小學館本爲主要校改依據。底本與小學館本文字相同而與大系本不同者,一般不改。

二、小學館本給出校勘記的校改異文酌情照改,腳註註明“原作×,據小學館本校改(或補,或刪)”。

三、小學館本與大系本相同且與底本不同的異文酌情照改,腳註註明“原作×,據校本改(或補,或刪)”。

四、小學館本未出校勘記的異文酌情照改,腳註註明“原作×,據小學館本改(或補,或刪)”。

五、底本文字經後人校改于字旁,凡與校本相同者徑從校本,不另出腳註。

六、底本可通的異文雖不同於校本,亦酌情保留,唯出腳註註明校本異文情況。

七、原書用字殊不統一,異體字較爲多見。爲使讀者了解原書面貌,我們對用字不強求統一,基本保持原書用字狀況,唯按現行出版規定爲錯誤者酌改。

八、原文歌謠均文字照錄,在腳註裡注出日文平假名(其前數字爲《日本書紀》歌謠序號),且作略譯,以便閲讀。略譯大致接近中國古歌風格,僅求不與本文有違和感而已。

《日本書紀》之歌謠與《古事記》歌謠多所類似。爲便比對,我們亦在相應腳註裡註明《古事記》中相關歌謠,以其歌謠序號表示。

我們在校訂整理本書的過程中,得到廣大讀者的熱情鼓勵,這是我們一直感激不盡的。校訂中出現的問題,懇願讀者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