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德意志社会:阶层变化与教会状况
一、各阶层社会地位的变化
三十年战争并未将神圣罗马帝国带入激进的社会变革轨道,《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也没有触动旧社会秩序。17世纪中叶以后,帝国的等级社会性质依然如故,但就各个等级而言,其内部构造和表现形态还是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一)教士
教士等级依然为第一等级,但是随着邦国教会和教派的形成,这个原本享有种种特权并且拥有广泛国际联系的职业团体已不再构成一个统一整体,也不再听从罗马教皇的遥控指挥了。诸如天主教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等高级教士,已像世俗诸侯一样在自己所管辖的教区内独揽大权,自行处理本邦政治宗教事务,俨然成为一方君主。只是绝大多数教会诸侯所辖领地有限(修道院院长往往只拥有一个修道院) ,没有多大势力,甚至经常会被较大的诸侯所吞并。而在教会邦国和世俗邦国内的天主教低级教士则必须服从邦国君主的意志,唯其命是从。坚决维护天主教会的国际性,甚至铁杆效忠罗马教皇的天主教教士,虽然有之,但却仅占少数。相反,以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为靠山,积极寻求哈布斯堡王朝保护的天主教教会人士,却不在少数。
路德教牧师早已随着邦国教会的建立而成为国家官员,被作为邦国教会首领的邦国君主纳入邦国官僚体系之中了。与世俗的国家官员一样,他们也必须服从作为“国家利益最高代表”的邦国君主的领导。只是在宗教信仰方面,不少路德教牧师继续坚持马丁·路德在沃姆斯(Worms)帝国等级会议上所强调的个人良知原则和独立自主精神,也经常联合起来,与危害个人或邦国臣民宗教信仰的行为作斗争。
加尔文教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流传不广,只有个别诸侯或邦国君主,连同他们的顾问大臣,接受了这一教派信仰。与之相应,加尔文教会及其神职人员,也未形成多大势力。
(二)贵族
贵族等级的内部分化依然十分明显,但是随着邦国国家化进程的发展和邦国君主宫廷文化的发达,低级贵族有了更多的晋升门路,整个贵族等级政治的和社会的统治地位得到了重新巩固。高级贵族(大公、公爵、侯爵、伯爵等)大都摆脱了皇帝的控制,从皇帝的附庸和帝国诸侯发展成为享有国家主权的邦国君主。只是因为邦国大小、强弱不等,各个邦国君主的政治地位和影响力不尽相同。大的邦君实力雄厚,不仅在帝国政治事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际事务中也崭露头角,开始跻身欧洲大国行列。小的邦君,例如霍亨索伦-赫兴根(Hohenzollern-Hechingen)的伯爵或罗伊希滕贝格(Leuchtenberg)的邦国伯爵,其领地不比一个较大的骑士庄园大多少,而领地的分割和财政危机也经常使他们深陷困境。他们虽贵为一邦之主,但在邦国之外并无地位和影响,甚至经常面临大国或大邦兼并的危险,不得不寻求保护。而在帝国联盟已经不能提供保护的情况下,他们或者投靠某个大邦君主,如哈布斯堡君主,或者干脆在帝国外寻求例如法国国王或罗马教皇的救助。
没有遗产继承权的贵族子弟已在战争和战后的危机局势中懂得了固定薪水的价值,他们不再顾及个人的自由和独立地位,千方百计谋求一份官差,以便维持生计,或者作为晋升之途。他们或者到帝国教会中担任教职,享用一个甚至多个教会俸禄,并由此晋升为高级教士等级;或者投靠邦国君主,成为宫廷侍臣、政府顾问或军政官员,心甘情愿地沦为邦国君主的臣仆。不过,只有天主教贵族有资格谋求教会中的职位。对于新教贵族来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已经彻底断绝了他们出任大主教或主教的后路。他们要想获得教会俸禄,必须首先改宗天主教。事实上,也的确有不少新教诸侯和贵族改宗天主教了。而邦国君主为了笼络贵族,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势力,也乐意将贵族子弟安排到自己的宫廷或军队之中。
战争一方面暴露了贵族面对新式作战方式而呈现出的无能,另一方面又证明了他们的适应能力和重要性。对于邦国君主日益扩大的军队来说,贵族是天生的军官。因此,尽管身份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单枪匹马的独胆英雄,变为军官团队的一分子,整个贵族等级的社会领导地位并没有受到触动。
另外,作为邦国等级,贵族在政治上也不是毫无作为,他们的抗议经常会迫使邦国君主,特别是弱小邦国的邦国君主作出妥协和特殊照顾。在帝国东部,贵族不仅继续把持地方统治权,还可以直接参与邦国政府的政治决策。天主教贵族(包括乡村贵族)也可以通过维也纳宫廷的庇护,抵制邦国君主的肆意欺辱。
(三)市民
战争期间,城市人口大为减少,即使有不少人从农村迁移到了看上去比较安全的城市了。人口的减少使得许多岗位空缺了,伙计或者说帮工可以比较快地升为师傅,出身于社会边缘群体的人也能够为城市社会所接纳。为了补充劳动力和纳税人,市政当局甚至想方设法吸引农民入城。从农村进入城市的社会流动和在城市内部进行的不同阶层之间的社会流动,一度变得十分频繁。一些农民子弟在城市里找到了上升机会,先是成为市民,再升为官员和贵族。
例如格奥尔格·德福林格(Georg Derfflinger,1606—1695)出身于奥地利一个新教家庭,做过裁缝学徒工,三十年战争期间参加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的军队,从辎重脚夫升至骑兵上校和高级将领。战后投奔勃兰登堡选侯弗里德里希·威廉,虽然没有上过学,还是受到重用,成为勃兰登堡选侯邦陆军元帅和波美拉尼亚总督,对于战后勃兰登堡军队建设,特别是骑兵和炮兵建设,有重大贡献。大概因为他与多国军队有联系,所以也承担了不少外交任务。1674年被皇帝利奥波德一世擢升为帝国男爵。
科比尼安·普利尔迈尔(Korbinian Prielmair,1643—1707)出身于巴伐利亚选侯邦城市埃尔丁(Erding)的下层市民家庭,是一个日工的儿子。借助于耶稣会士的推荐——他本人曾在慕尼黑上过耶稣会士办的文科中学——他在1662年进入选侯的枢密院,1683年升入选侯顾问团并成为枢密院秘书长,1687年担任档案馆馆长,1689年担任枢密院首席大臣。与之相应,其社会地位也步步高升:1685年成为帝国贵族,1694年再升为帝国男爵并获得格里斯巴赫的管理权。普利尔迈尔广泛参与了巴伐利亚对外政策的制定,例如在法国波旁王朝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交战期间,协助巴伐利亚选侯费迪南德·马里亚制定了直至1683年的中立政策,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协助选侯马克斯·艾曼努尔制定了与法国结盟政策;马克西米连二世·艾曼努尔(MaximilianⅡEmanuel,1662—1727,1679—1726年在位)任命他为西班牙属尼德兰总督。在反对奥地利的战争失败后,普利尔迈尔在1704年同选侯一起流亡尼德兰。1707年卒于比利时。
埃伯哈德·丹克尔曼(Eberhard Danckelmann,1643—1722)从林根较高级市民阶层上升为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的高级官员。他是一位邦国法官7个儿子中的第四个,曾在乌特勒支上大学,皈依加尔文派,后来担任勃兰登堡选侯弗里德里希·威廉的儿子弗里德里希,即后来的“在普鲁士的国王”弗里德里希一世的家庭教师,1688年被勃兰登堡选侯弗里德里希三世任命为国家和战争枢密顾问,1692年被任命为克累弗公国政府首席大臣,1695年升为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各邦联席会议主席。丹克尔曼积极参与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行政管理的中央集权化建设,大力推动手工工场的创办,有意识地提高市民等级的地位。在他之后,他的6个兄弟也陆续成为国家要员,以至于被人称作“丹克尔曼七人帮”,并被皇帝利奥波德一世擢升为帝国男爵。丹克尔曼因为反对选侯的韦尔夫政策而在有影响的圈子里树立了敌人。1697年11月27日被政敌推翻,并被捕入狱。1707年,已成为“在普鲁士的国王”的弗里德里希一世宣布大赦,并允许他定居科特布斯,还批准每年从他的被没收的财产中支付他2000塔勒,但是两人并没有和解。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在1713年即位后恭敬地将他请回宫廷,虚心向他征求意见,但未为他平反,也没有退还他被没收的财产。
还有拉登堡人、漂染工的儿子约翰·弗里德里希·赛勒恩(Johann Friedrich Seilern,1646—1715) ,他通过为普法尔茨选侯卡尔一世·路德维希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利奥波德一世服务,获得帝国伯爵爵位,并且跻身于维也纳高级贵族行列,成为奥地利宫廷总理。为了获得邦国君主和皇帝的宠幸,赛勒恩数次改变宗教信仰,从路德教改宗加尔文教,再改宗天主教。
约翰·安德里亚斯·克劳特(Johann Andreas Kraut,1661—1723)出身于哈勒一个盐场所有者家庭,1680年到柏林,入股向柏林宫廷供货的维斯脱夫和席林商行,赚取了第一桶金,后来成为该商行的第三大持股人。1686年,克劳特创办金银器手工工场,并将该手工工场建设成了柏林第一家重要的和持久的手工工场企业。1689年,克劳特成为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军事管理部门的资金管理者,集银行家和政府官员双重身份于一身,在阿姆斯特丹、伦敦、威尼斯、热那亚和维也纳为国家筹集贷款,而他本人也从中谋取了大量资产,甚至成为国家的债权人。“在普鲁士的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任命他为枢密兼军事顾问、普鲁士第一任商业兼手工业大臣,1703年又擢升他为贵族,1718年进一步擢升他为普鲁士王室领地最高行政管理大臣。但在克劳特临死之前,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以秘密出口羊毛罪,没收了他的所有现金资产,并且迫使其遗产继承人将克劳特的所有企业股份和4万塔勒转让给波茨坦军事孤儿院。按照当时的普鲁士法律,出口羊毛者是要被判处死刑的。
城市市民大都通过做官而被擢升为贵族。直接从富裕市民上升为贵族的却十分罕见。他们通过业绩获得提升,甚至跻身贵族行列。这些市民出身的官员已不是君主对抗贵族的工具。他们采用贵族的生活方式,背离市民等级而成为贵族等级中的一员。
然而,拥有这种飞黄腾达的职业生涯的人毕竟是极少数的。绝大部分市民只能满足现状。他们固守工商业经营,甚至不得不忍受皇帝和邦国君主以及日益寡头政治化的市政当局的剥削压迫。
三十年战争之后,城市传统的社会机构依然如故。战争不仅没有消灭“名门望族”,反而使之更加巩固了。无论在帝国城市中还是在邦国城市中,市政当局依靠社会上层的支持,确保其统治的倾向依然存在,寡头政治依然十分突出。先前的市民上升者家族现在已经结成了一个封闭的垄断官场的集团。严格的门阀制度和出身要求将普通市民排斥在官场之外,而在新教城市中,这一点还体现在教会政体的扩建上,新教牧师同样构成了一个比较固定的职业团体。市政官员力图发挥一种准专制作用。就是在人口不足300人的士瓦本小城市魏尔,市政官员也在1670年前后极力坚持其相对于市民社团的“主权”要求。
战争期间,许多行会在抵御外来侵略和反对战争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在战后,行会也构成了一个抵御变革的堡垒。其首领同样倾向于寡头政治,极力压制伙计和帮工的权利要求。在这方面,行会首领与市政官员的利益是一致的。
愈来愈勾结在一起的城市上层对城市官职的垄断和权力滥用,在汉堡、不来梅、吕卑克、海尔布琅、科伦和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等帝国城市中引起了市民反对派的强烈抗议。市民要求加强对当政的城市官员的监督。在汉堡,市民代表甚至将市长赶下了台。但是1683—1688年在科伦爆发的“居里希起义”却以其代言人被处决而告终。
城市内部的冲突经常与城市经济停滞或衰退同时出现,但在法兰克福和汉堡等经济繁荣的帝国城市也存在大量诉讼,而这些诉讼并不是由经济困境引起的。在帝国城市中也形成了一些仪式化的冲突,它们触及暴力冲突的边缘,但又尽可能避免暴力冲突。人们试图通过建立市民委员会的途径,对市政会行使监督权,尽力约束市政官员的言行。产生于罗马法的市民控告官厅的权力和集团原则,即任何决议只要有2/3的市民赞成就具有合法性,已在当时的城市中广泛传播开来。
然而,帝国法所规定的帝国城市团体已经不再具有多大意义了。城市会议,即所有帝国城市代表的聚会,自1672年起就不再召开了。雷根斯堡的“永久帝国等级会议”使之成为了多余。
另一方面,帝国最高法院,尤其是帝国宫廷参事院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处理城市内部纠纷。与此同时,皇帝和邦国君主大举干预城市事务。诸如闵斯特、泽斯特、凡尔登、布拉克尔、瓦尔堡和莱姆戈等帝国城市都被邻近的邦国所吞并。而对于邦国城市来说,邦国君主更容易充当仲裁者,也能够比远远在外的帝国首脑更迅速和更直接地介入城市事务。
在帝国中部和北部,城市试图摆脱邦国君主的干预。对于他们来说,邦国君主的干预彻底打破了他们直属帝国的美梦。但也有一些城市从邦国君主的管理措施中获益匪浅。大邦中的邦国城市比帝国城市更容易获益。
(四)农民
农民依然占国家人口的大多数,但其法律和社会地位很低。战争、瘟疫和饥荒造成的人口锐减,使得劳动力变得“珍贵”起来,社会升迁机会(例如移居城市,从事非农行业)增多,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庄内的紧张局势和冲突,尤其是缓解了小农的困苦。使用公共土地,营造一个小农场和成家立业成为了可能。然而,对于人口减少带来的些许好处,农民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享受和利用。在社会总体结构中,更不用说在政治领域,他们依然是难以升迁的。另外,在不同地区,农民的社会和法律地位千差万别,其劳动和生活状况也异质纷呈。
在帝国西部和西南部贵族领地分散零碎、邦国君主势力较弱的地区,农村公社比较牢固,农民能够较好地自我保护,获得更多改善生存状况的机会,不少农民甚至成为了自由农和富农。除此之外,这里的农民也享有较高法律地位,可以上诉帝国法院,控告直属帝国的领主,也可以在邦国司法机构里诉苦申冤。但在帝国东部和东北部盛行大地产庄园经济的地区,农民却很少有这样的机会。在那里,贵族通过其地方统治权,可对农民实行严格监控和直接处罚。
总的说来,1648年之后,地主或庄园主的剥削压迫依然很重,农民的生活依然相当贫困,农民的自由依然受到很大限制,农民的反抗斗争也不断进行,尤其是士瓦本和上莱茵地区。在这里,邦国君主无力抵抗外来侵略,不得不让其臣民武装起来进行自卫,这就经常导致局势失控。然而,与16世纪20年代的普通人起义不同,现在的冲突尽管不乏武力手段,但通常是根据帝国法律条款,以司法诉讼的方式进行的,并且以农村和农民聚居区现存的具有行动能力的臣民组织为前提条件。这些冲突基本是体制内的,并没有动摇封建等级制社会秩序,严格疏远任何暴力。只有一个邦君被其臣民杀死,1699年,亚琛附近的一位修道院院长被起义农民雇用的一位职业杀手枪击身亡。
在帝国东部和东南部,1680年的波希米亚农民起义和1705—1706年的巴伐利亚人民起义具有较大的偶发性。在波希米亚,维也纳的重税被地主转嫁到农民身上,加上瘟疫的流行和重新天主教化政策的实施,农民们苦不堪言,奋起反抗。当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利奥波德一世在1679年巡视波希米亚时,人们向他呈交了大量冤情申诉,皇帝试图通过颁布《灵魂的条约权利》(Tractatusdeiuribusincorporalibus)进行干预,调整地主和农民的关系,使农民获得一定的法律保障。但在皇帝离开后,不少申冤者遭到逮捕。1680年3月,农民起义在波希米亚各地蜂拥而起。利奥波德下令严厉镇压,大批起义者被处以绞刑,或被罚以强迫劳动和监禁。与此同时,他也颁布《劳役法》,重新调整了地主与农民的关系,规定农民为地主的劳役每周不得超过3天。这一法令使农民获得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但是地主并不认真执行这一规定,农民仍然遭受着沉重剥削和压迫,也继续进行反抗斗争。
1705—1706年的巴伐利亚人民起义发生于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期间。当时,巴伐利亚选侯马克西米连·艾曼努尔因为与法国结盟反对哈布斯堡王朝的权力要求,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约瑟夫一世派遣军队占领了巴伐利亚,并将选侯马克西米连·艾曼努尔驱逐到尼德兰。为了捍卫自己的家园,赶走外来侵略者,以农民为主体的巴伐利亚社会各界自发武装起来,同皇帝的军队展开了激烈斗争。
起义开始于上普法尔茨,迅速蔓延到多瑙河和因河之间地区。起义者夺取了布格豪森、谢尔丁、卡姆和布劳瑙等城堡。1705年12月21日,起义者在布劳瑙召开“卫国大会”,参加者有来自教士、贵族、市民和农民4个等级的代表。12月25日夜,皇帝的军队在慕尼黑附近的森德林战胜来自上巴伐利亚的起义军,并且屠杀1100余人,其中大多数是在缴械投降后被杀害的,是为“森德林圣诞夜大屠杀”(Sendlinger Mordweihnacht)。
但是起义者继续坚持战斗,直到1706年1月8日艾登巴赫战役(Schlacht von Aidenbach)才被皇帝的军队完全镇压下去,在此次战役中又有4000余名起义者阵亡。1月11日,卫国大会派遣一个代表团到萨尔茨堡与皇帝进行和谈,谢尔丁、卡姆、布劳瑙和布格豪森先后投降。巴伐利亚人民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在德意志近代史上它以其反抗外来侵略大无畏精神和首创的议会民主体制占有一席重要地位。起义者早在法国大革命之前就创建了卫国大会这一颇具近代民主特色的集会,历史学家亨里克·L.乌尔莫林(Henric L.W uermeling)甚至称这一起义为“近代历史上的首次革命”。
二、各教派的权利状况
在宗教政治问题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认可了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各教派的地位平等,并且除了天主教和路德教,还将加尔文教合法化了。它也认可了“教随国定”原则,保留了诸侯决定邦国宗教信仰的权利,教皇和皇帝由此失去了充当宗教事务仲裁者的资格。《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还规定以1624年为“标准年”,按照这一年的状况确定宗教信仰的区域界限和教会财产的占有水平,只将哈布斯堡家族统治下的奥地利和巴伐利亚选侯在三十年战争期间占领的上普法尔茨算作例外。哈布斯堡家族在波希米亚等地推行的反宗教改革政策没有受到谴责,只在西里西亚部分地区,对新教徒做出了一定的让步。
这样一来,帝国境内的教派秩序基本上得到了保障,天主教、路德教和加尔文教(也称作改革教)三个主要宗教派别同时并存、各得其所的局面开始形成。但在实际上,天主教徒重新占据了优势地位。天主教徒在宗教改革期间一度出现的人数大减的危机得以克服,现在重新成为多数派了。在战后帝国总人口中,天主教徒约占58%,新教徒(包括各种小教派)占41%。在帝国法权秩序中,天主教同样占据优势。在1623—1685年间的8位帝国选侯中,天主教徒5位,新教徒3位。1685年,在教派混合的普法尔茨选侯国中,信奉天主教的普法尔茨—诺伊堡一系执政,信奉天主教的帝国选侯增至6位。1692年,信奉新教的汉诺威公爵(不伦瑞克公爵)成为第九位选侯,帝国选侯当中天主教徒与新教徒之比变为6∶3。但到1697年,萨克森选侯、“强壮者”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一世(Friedrich AugustⅠder Starke,1670—1733,1694—1733年在位)重新皈依天主教。此后,帝国选侯当中天主教徒与新教徒之比变为7∶2。更重要的是皇帝本人依然坚持天主教信仰。尽管从理论上讲,新教徒也可以成为国家首脑,但从未有人进行过用新教皇权取代天主教皇权的尝试。凡此种种情形,都有可能导致对天主教徒的偏袒,也经常引起新教徒的猜忌和不信任。
为了化解对立,人们设计了种种落实教派平等的策略,其中大多数解决方案纯属实用主义的,有的甚至十分滑稽。在一些最重要的共同机构中,如在帝国等级会议中,在所有涉及宗教的重大问题上,多数决定原则被取消,信奉天主教的帝国等级不可以凭借多数票作出对新教派不利的决定。天主教帝国等级和新教帝国等级分别参加天主教议团和新教议团讨论政务,而在作出决定时,两个议团拥有同样的表决权,只有双方意见一致,帝国决议才可以生效。在另外一些国家机构中,同一职位也由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平等地分别占有,如在帝国最高法院中,信奉天主教的法官与信奉新教的法官各占一半。帝国军队中将军职务同样如此。其他高级职位大都优先为天主教徒所保留。为了照顾家族的利益,信奉新教的吕卑克主教也在帝国等级会议中拥有席位和表决权,而这是唯一的例外。在既有天主教徒又有新教徒定居的帝国城市中,例如奥格斯堡和比贝腊赫,两个教派可以相互并存。奥斯纳布吕克主教堂议事会设立了一种天主教主教和新教主教轮流制度,先是推选一位天主教主教,在他辞世后必须由一名新教主教接任。法兰克尼亚城市菲尔特则实行“三派合治”。
按照1624标准年确定的宗教信仰界限和教会财产占有水平足以稳定帝国的教派秩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宗教宽容,无论在邦国还是在帝国城市,一般情况下只能信奉一种邦立宗教,并且只有占主导地位的教派成员才享有完全的权利。信奉其他宗教的人有权自由地迁往邻国领地,并在这之前变卖他们的家产。这种秩序也未因诸侯改变宗教信仰和王朝内有其他教派的统治者执政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萨克森选侯“强壮者”的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一世后来从新教反皈天主教,但其领地仍然属于纯粹的新教教派,不允许天主教的教士和团体存在。邦君只能在宫廷教堂或宫殿祈祷室里做弥撒。
(一)新派教会
新教会大都与邦国或城市联系在一起,具有突出的邦国教会特征。邦国君主或帝国城市的市政当局成为本邦或本市新教教会的最高监护人(称作“代理主教”或“最高主教”) ,定期举行教会视察,行使主教的审判权。世俗统治者和教会人士,政权和教权,建立了紧密联系。新教神职人员也获得了类似于国家官员的地位。加尔文教在教会中使用长老会法规而有着民主的因素,但在神圣罗马帝国,因为诸侯势力强大,加尔文教教会也成为以邦君为首脑的地方教会了。新教的邦国教会机构实际上是“一个与国家相连的、机构化了的地方性宗教组织”。每一个邦国和每一座帝国城市都拥有完全独立的、有着自己首脑的地方教会。尽管表现出团结的姿态,通常也与其他邦国的教友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但各个教会在组织上并不属于一个整体。路德教派主要分布于北欧地区,但因丹麦、瑞典、勃兰登堡统治者在该地区的权力争斗,各地的路德教友联系不十分紧密。相反,加尔文教派因为与荷兰、瑞士和法国的教友联系紧密,相互支持,所以具有一定的国际性。
新教派反对偶像崇拜和弥撒的献祭性质,禁止在教堂中悬挂画像,拒斥参拜圣徒遗物、朝圣和游行等崇拜活动,也不提倡修道生活和成立宗教修会。他们强调宣示上帝的话语,突出圣经和布道的重要性,主张以教导式的布道替代圣坛弥撒。在新教地区,教堂建筑甚为朴实,与天主教会建造的堪称艺术珍品的“巴洛克教堂”风格迥异。在新教教堂内部,通常有布道高台或高悬于圣坛上方的布道台,但没有任何装饰,更不存在宗教游行所需要的那些艺术品,最多只是一个毫无修饰的十字架。宗教仪式极为简化。聚会的时候,教徒很少站立,基本上是坐着的,不少教堂还有诸侯包厢。
在这方面,加尔文教派做得非常彻底,可以说是与天主教中世纪传统的礼拜形式彻底决裂的。他们坚决反对天主教将教堂视作上帝住所的神圣建筑物的观点,他们也将他们占领的天主教教堂中的圣像统统拆除了(圣像破坏运动) ,并且称这些圣像宣示的行为是偶像崇拜,是严重的亵渎行为。对于他们来说,教堂或堂区只是一个教徒集会场所。上帝只是通过说话来显示自己,根本无法用画像来表现。牧师的职责仅仅在于宣读上帝话语,教徒则应认真倾听牧师的布道,但不用下跪。加尔文信徒还批评天主教会仪式太多太滥,认为天主教神职人员着装华丽、演奏音乐和举行圣礼等庆典式弥撒是“魔鬼行为、该死的偶像崇拜”。加尔文教教会的礼拜活动简单朴素。它集中于所谓的重要方面,如宣示上帝的话语和领圣餐。礼拜仅有两种,一种是通常在星期日举行的布道礼拜,一种是每年中为数不多的领圣餐礼拜。做礼拜时,大多在开始时要恳求上帝,然后是坦白罪恶,牧师赦免罪行,接下来是祈求点拨。此后是布道,代人祈祷,读主祷文,背诵教义信条。做礼拜时,《教义问答手册》的主要内容也被考虑在内。在一年的52个星期日里,逐段朗读其中的章节。这样,带有布道的礼拜成为教育信徒的重要手段。举行圣餐仪式时,加尔文教派也采取了不同于天主教的做法,即平信徒也可用圣餐杯。真正的圣餐仪式以圣餐祈祷开始,再做感恩祈祷,接下来是牧师分发面饼,最年长者和副主祭同时递上圣餐杯。
与之相比,路德教派保留了不少天主教残余。路德肯定茨温利(Huldrych Zwingli,1484—1531)和加尔文反对圣像崇拜的立场态度,承认他们引用旧约中的章节来反对圣像崇拜的做法是正确的,认为圣像会被当作敬拜对象而滥用,必须用圣经、上帝的话来取代圣像。但他认为这只是个次要问题,对于儿童和智力有缺陷的人,圣像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是否允许“捣毁圣像”问题应由统治当局予以决定。路德也不一概否认圣徒崇拜,他认为圣徒崇拜在基督教会团体中有着它的位置,应当尊重作为教师和榜样的圣徒,只是不可认为他们能代人说情,不应把拯救的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路德派信徒最终采取了介于茨温利派、加尔文派和天主教之间的中间立场。他们允许教堂悬挂圣像,但只把它归入艺术品之列。在路德教派的某些地区,虽然有大批修道院改作俗用,但仍有一小部分得以保留。许多哥特式教堂按巴洛克风格重新修葺,做礼拜时仍沿用老的形式和老的礼拜内容。这不仅表现在一直到17甚至18世纪还普遍穿着的礼拜服装(在路德派教会里,一直保留着穿戴特色弥撒衣的习俗) ,而且还表现在仍然使用拉丁语。在德国的北部、中部和东部,直到受到虔信派的影响,中世纪礼拜仪式才有所改变或废除。路德派的礼拜形式大多由坦白错误、唱颂歌、念使徒信经、布道和领圣餐等组成。随着时间的推移,领圣餐成了例外,传达上帝的话语成了重点。布道一般不少于两个小时。在这种宗教的演讲中,布道者要传授许多丰富的知识,从教义和历史的角度进行阐述,提出宗教方面还存在着争论的问题。在布道以前,大多用一句布道问候作为布道的开始,然后是祷告警醒、读主祷文、唱祈祷或赞美歌和朗读教义信条,最后才是牧师真正登上布道台。对路德派的礼拜来说,除了在布道时传达上帝的话以外,唱圣歌也十分重要,其目的是“加强力量,保护自己免遭魔鬼的诱惑”。而唱的最多的是路德写的《我们的主是一个坚固的堡垒》。
除此之外,新教派还强调牧区的重要性,通常在各自的牧区内举行礼拜和其他宗教活动。牧师就是他所在牧区的中心人物,在当地的精神和宗教生活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牧师属于知识精英。只有受过大学教育或专门培训的人才能担任牧师职务,常有辅助的神职人员或副牧师做他们的助手。而在新教牧师队伍中,子承父业现象十分突出,牧师家庭之间通婚也非常普遍,久而久之,牧师职业逐渐成为一种垄断行业了。到18世纪,甚至出现了一个相对封闭的新教牧师等级,其中牧师的儿子占了很大的比例。另有许多人是牧师的女婿,或与牧师遗孀成婚的人。农民的儿子极少成为牧师。然而,虽然规定要读完大学并通过考试,但对学业的期限和考试水平的规则都未加确定,也缺乏上大学的相应的预备性教育。在担任牧师职位前的名符其实的考试,直到18世纪末才大规模地采用。因此牧师的实际水平参差不齐。有的精通语言和自然科学,甚至成为著名的诗人、思想家和科学家。有的却是用金钱,即用贿赂和交易的手段谋取到牧师职位的,其人品和操守由此可想而知。一些后来被称作“虔敬派”的宗教人士批评正统派的教条主义、智力主义和仪式主义,反对正统新教的教义上已变得陈旧、机构上已经僵化了的教会体制,宣扬一种实践的基督教,敦促布道士宣讲明白易懂的道理,强调个人信仰经历、内心生活和精神思想的更新、圣灵的照耀和实践中的圣化,要求苦行、建立“再生的团体”。虔敬主义者不把教会看作拯救的场所,不再坚持传统的信仰和传统的忠于教会这一道德。但在具体实践中,一部分虔敬主义者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力图按照基督思想改革世界,另一部分人则偏爱寂静主义,追求心绪的安宁,希望过一种与世隔绝和静心养性的生活。他们成立专门的读书小组,深入领悟基督教的思想,圣事和话语宣读退居次要地位。
来自阿尔萨斯的拉波尔茨魏勒的菲利普·雅各布·施佩纳(Philipp Jakob Spener,1635—1705)率先在神圣罗马帝国中东部地区新教会内部倡导虔敬主义。他在战争造成的残杀和瘟疫等后果中看到世界没落的前奏,在人的道德沦丧、教皇的重新崛起和土耳其人的入侵等危机现象中看到世界末日到来的征兆。1666年,施佩纳成为法兰克福的高级神职人员。他先是在自己的家中,后来又在教会中组织“虔敬的聚会”,研究圣经和举行家庭祈祷。1675年,施佩纳著成虔敬主义改革文献《诚实的渴望》(Pia desideria) ,批评教条主义和由教条主义引起的争论,提倡内心修炼,虔诚笃信,敬爱上帝,热爱人类,虔敬事奉,过圣洁生活,并要求牧师在生活上作虔敬的表率,建立跨地区的灵修共同体作为教会替代品。
施佩纳的主张受到萨克森选侯约翰·格奥尔格三世(Johann GeorgⅢ,1647—1691,1680—1691年在位)和勃兰登堡选侯弗里德里希三世的高度重视。约翰·格奥尔格三世在1686年招聘施佩纳为德累斯顿的高级宫廷布道士,弗里德里希三世则在1691年招聘施佩纳为柏林的教务长。然而,施佩纳的主张也受到顽固的正统派的严厉批评,尽管他本人从未考虑脱离邦国教会,其思想中也保留了许多正统派残余。
莱比锡大学的一些青年讲师却在施佩纳思想的影响下建立了一个宗教小团体,并且自1689年起举办“圣经班”(Collegia bilica) ,面向广大听众,用通俗的语言,讲授新约的某些篇章。正统派神学家称他们为“虔敬派”,极力鼓动市政当局将他们驱逐出城。
奥古斯特·赫尔曼·弗兰克(August Hermann Francke,1663—1727)是莱比锡虔敬主义者中的佼佼者。他出身于吕卑克一个信奉路德宗(Lu the ranism)的法律顾问家庭,先后在爱尔福特大学、基尔大学和莱比锡大学学习希腊文、东方学、哲学和神学。1685年在莱比锡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留校任教,并成为莱比锡城圣保罗教堂的神职人员。1687年,弗兰克接受并开始践行虔敬主义信仰,遭到当地教会的排挤,被迫于1690年离开莱比锡到了哈勒。在哈勒,弗兰克从1692年起担任该城圣格奥尔格教堂的牧师,兼任哈勒城郊格劳查教区的教牧工作。他积极宣传虔敬主义,致力于将深入的圣经研究与勤奋的工作和虔敬的生活结合起来,不久便声名大震,1694年受聘到新建的哈勒大学任教,并负责组建神学院。1695年,弗兰克以“穷人学校”为起点,建立了一系列弗兰克学院并且很快就作为虔敬主义教育学的指路人赢得了非凡的意义。
从虔信主义精神中还发展出了“海伦胡特兄弟会”(Herrnhute Brüdergemeine)等力图实现原始基督教弟兄互助目标的宗教团体。海伦胡特兄弟会是由亲岑多夫伯爵尼古劳斯·路德维希(Nikolaus Ludwigvon Zinzendorf,1700—1760)于1722年在劳西茨的海伦胡特建立的,由来自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的胡斯派兄弟会成员所组成(由原来的虔信派、唯灵论派和狂热派等团体组成)。1748年,海伦胡特兄弟会皈依了路德教。
虔敬主义可谓宗教改革以来除盎格鲁萨克森的清教主义以外的新教中最重要的一个运动。
虔敬主义产生于17世纪后半期,它针对福音教路德派重理性主义及追求宗教形式的做法,更强调实际信仰和感情信奉而不是繁文缛节的宗教学说。
对于路德教派来说,1555—1648年是新教正统的年代。在此期间,经过长时间的内部争论,梅兰希顿(Philip Melanchthon,1497—1560)创立的重视教义和理性、强调形式的完美和依附于邦国教会的宗教学说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严谨细密、循规蹈矩的宗教学说越来越趋于僵化,难以适应政治和社会变动,也无法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了。
17世纪下半叶,在由三十年战争重新激活的千禧年思想它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北部和中部,也在符滕堡,影响非常广泛、持久。虔敬主义者虽然进一步加强了疏离邦国教会的倾向,但并未完全脱离官方教会,没有“离群索居”。他们只是以其对个人信仰经历的强调赢得了一种独立自主的意义。到了18世纪,这种独立自主甚至远远超出了宗教范围,但大多数虔敬主义者并没有分离主义意图。他们与西欧的分离主义者不同,依然固守教会学说,在邦国教会中仍占有一席地位,只是其与邦国教会的紧张关系不曾消除,其主观灵性冲击了传统的教派化求稳定的根基。
由于没有跨地区的教会首脑,路德教派难以成立世界性布道团。路德教教徒主要生活在地域极为有限的、各自为政的地方教会中,缺少与相距遥远的其他洲的宗教和教会团体的沟通。不过海伦胡特兄弟会是个例外,它在安第列斯群岛、北美和丹麦所属的格陵兰岛上设有分支组织,而其建立的哈勒布道团的分支机构组织则分布在北美和印度。
(二)天主教会
三十年战争结束后,天主教信仰在神圣罗马帝国大部分地区得到了巩固和稳定。除了哈布斯堡家族统治下的奥地利、波希米亚及其他属地以外,特里尔、美因茨、科隆三大教会选侯邦和巴伐利亚选侯邦也是天主教重镇。虽然帝国教会已经疏远罗马,有了较大的独立性,各个邦国内的天主教会更是唯邦国君主之命是从,视国家利益为重,但天主教会仍是一个以教皇为首的普世性教会,在罗马统治着的教皇保障教会在组织、教义,更多的是在教会的具体活动上的统一。除了与罗马的联系外,天主教徒还拥有比新教徒大得多的国际性,特别是与西班牙的天主教徒以及通过他们与海外殖民地中的天主教徒交往密切。
天主教会在1563年特兰托宗教会议(Konzil von Trient)闭幕后仍然承认圣像的作用,强调圣像的教育意义,认为圣像是装饰“上帝之家”,即经过主教祝圣而成为上帝世上殿堂的教堂的重要元素,应该用图像颂扬上帝,并通过它们在尘世创建天国,但是要认识只归于上帝独一神的“礼拜”和对神圣的图像表示出来的“崇敬”之间的区别。按照特兰托宗教会规定即是:“祈求基督,尊崇圣徒”(Christum adoremus et Sanctos Veneremur)。教堂是一座通过主教主持的隆重落成典礼而形成的神圣建筑物,是上帝的居所或者说“世上殿堂”,也是信徒与上帝、圣徒和天使共在一起的活动空间。使用崇拜物和艺术手段布置、装饰教堂,是帮助人们理解上帝话语的重要方法。
几乎所有的天主教弥撒都在教堂进行。弥撒是一种礼拜活动,由祈祷、朗读、讲经和布道等仪式组成。从教士轻声朗诵祈祷词的沉默式弥撒,到庆典式弥撒,直到由修道院院长和主教主持的大弥撒,均以进行感官感受和心灵对话为目的。在做大弥撒时,华美的服饰、俊美的辅助男童、优美的音乐和袅袅香火将仪式展现得神采飞扬,令人感到喜乐。教徒们主要是作为虔诚的、心情激动的观众和听众,在做礼拜的过程中被动地祈祷。
特兰托宗教会议规定对教士进行定期检查,看他们是否严格地完成所担任的工作并检点自己的生活。与以前相比,神职人员的生活作风大有改善,教育水平大为提高,出现了若干道德谨严、学识丰富的圣徒般的杰出人物。来自社会各阶层的布道教士尤其是在乡村与民众打成一片。但也有些教士过于招摇和世俗化(业余生活不得体)。17世纪时一般还缺少教士,但是到了18世纪,教士过剩成了一大难题。这一情况促使人们可以在较低的职位中选拔,并将那些不够水平的候选人排除在外。
1650年以后,修会和修道院继续蓬勃发展。本尼狄克修会(Benediktiner)、奥古斯丁教区男子修会(Augustiner-Chorherren)、希斯特秦泽修会(Zisterzienser)、普赖蒙斯特莱修会(Prmonstratenser) ,以及中世纪建立的法兰西斯修会(Franziskaner)、多米尼克修会(Dominikaner)和加尔默罗修会(Karmeliten)等老的修会焕发了青春。耶稣会(Jesuiten)、卡普齐诺修会(Kapuziner)、乌苏拉修女会(Ursulinen)、马利亚瓦尔特姐妹会等新修会生机勃勃。除了负责管理圣地、朝圣、主持礼拜、操办圣事和提供灵魂上的帮助,他们还积极从事社会工作及办学活动,进行带有教会印记的科学研究。在17和18世纪的天主教会举办的宗教、教育和科学事业中,这些形形色色的修会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耶稣会依然是最为重要的修会。除了组织朝圣、宗教游行、照管弟兄团和市民、学生及妇女联合会等吸引民众的崇拜活动,耶稣会士还积极创办(城市)中学,同时又在很长的时间内统治着天主教大学,培养除了大批天主教精神上的杰出人物。但是耶稣会也开始逐渐丧失其领导地位了。它在16世纪表现极为优秀的规范和策略已不能顺应时代的要求,越来越深地陷入某种程度的僵化,特别是它的具有强烈强权意志和荣誉意识的政治主张受到多方抵触。尽管如此,其成员依然以修会教士和世俗教士的身份在宗教、政治和社会诸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可以说,其影响直到17世纪中期才达到顶峰。
如果说16世纪在神圣罗马帝国内明显存在着诸侯、贵族和市民转向新教的倾向,那么,在17世纪中期以后,天主教已经从被动防御转为主动进攻了,其吸引力愈益增大,以至于出现了几乎席卷整个欧洲的新教徒大量重新皈依天主教的现象。
在闵斯特和奥斯纳布吕克,以特劳特曼斯多夫的马克西米连(Maximilian von Trautmannsdorf,1584—1650)和拿骚哈达马尔的约翰·路德维希(Johann Ludwig von Nassau-Hadamar,1606—1653)为首的皈依者,甚至掀起了一场反皈天主教运动。就连拿骚西根的约翰七世(JohannⅦvon Siegen,1561—1623,1609—1623年在位)也从其父亲的改革教信仰回归到天主教会信仰了。在萨克森、图林根、普法尔茨、黑森、符滕堡、梅克伦堡和不伦瑞克等邦国的统治者家族成员当中也多有皈依者。不伦瑞克—吕内堡的约翰·弗里德里希(Johann Friedrich von Braunschweig-Lüneburg,1625—1679)在1651年的皈依导致北方宗座代牧区的形成,为天主教传教工作建立了一个重要基地。
最为引人瞩目的是萨克森选侯、“强壮者”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一世在1697年的回归。宗教改革期间,萨克森选侯作为路德的保护人和新教联盟的领袖,曾经为宗教改革和新教的胜利作出过巨大贡献。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的反皈,对于新教,特别是路德教不啻一沉重打击。
像在16世纪接受新教义一样,现在人们皈依天主教,除了宗教信仰这一因素外,还有许多政治上和物质上的原因。宗教信仰的缘由可以使人义无反顾,抛弃高官厚禄,甘愿穷困潦倒。但对大批无继承权的贵族子弟来说,返归天主教主要是为了谋求天主教会享有俸禄的职务。而对于出身于贵族或市民家庭的官吏来说,返归天主教则有助于获得某些在新教会中不存在的上升机会。萨克森蔡茨的克里斯蒂安·奥古斯特(Christian August von Sachsen-Zeitz,1666—1725)原为德意志骑士团骑士,1693年皈依天主教,1695年成为科隆大教堂教务长,1696年成为拉布的主教,1701年成为格兰大主教的神父助理,最终在1706年被教皇克莱门特十一世(ClemensⅪ,1649—1721,1700—1721年在位)擢升为红衣主教,在1714年被皇帝卡尔六世擢升为帝国诸侯。汉堡人卢卡斯·霍尔施泰尼乌斯(Lukas Holsteinius,1596—1661)则在皈依天主教之后,荣升为梵蒂冈图书馆的馆长。
维也纳皇宫的天主教性质同样导致新教贵族和市民重新回归天主教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只有皈依天主教,才可以跻身皇宫,沐浴皇恩。卢卡斯·霍尔施泰尼乌斯的侄子彼得·拉姆贝克(Peter Lambek,1628—1680)就是通过这一途径而成为皇帝利奥波德一世的宠臣的。
耶稣会士劝人皈依的活动也产生了有利于重新回归天主教的影响。借助于驻科隆、维也纳和卢塞恩的教皇特使的支持,耶稣会士大力实施一种积极地劝人皈依的政策。而天主教在经历了一个更新和巩固过程之后,其社会和文化吸引力大增,特别是受天主教影响的巴洛克文化大放异彩,令人陶醉和动心。
此外,路德教神学家、赫尔姆施泰特大学教授格奥尔格·卡利克斯特(Georg Calixt,1586—1656)的“综摄主义”直接导致了某些受过教育者回到天主教会。这种综摄主义强调旧教会的共同性,主张教会的重新统一,虽然主要是新教会的统一。
还有不少知识分子和艺术家反皈天主教。他们热切期望到罗马和巴黎这些文化中心去,并且认为只有通过改变宗教信仰这条道路,才能把自己从被限制的困境中、从受着市民家长式的正统观念主宰着的境况中解救出来。如经济理论家约翰·约阿希姆·贝舍尔(Johann Joachim Becher,1635—1682)和人文学者约翰·约阿希姆·温克尔曼(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1717—1768)等人,都反皈了天主教。
萨克森选侯、“强壮者”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一世则主要是为了当选波兰国王而反皈天主教。通过大表哥、萨克森蔡茨的克里斯蒂安·奥古斯特的安排,他在1697年6月1日秘密地参加了在维也纳巴登宫廷教堂举行的天主教圣礼,然后在上西里西亚的德意志皮卡公开举行了皈依罗马天主教信仰的宗教仪式,克里斯蒂安·奥古斯特向他颁发了罗马教廷内务部签署的证书。
重新回归天主教运动助长了天主教的传播,增加了教皇和皇帝在帝国中的影响力,也为某些野心家提供了机遇。相反,天主教徒数量的增加威胁着帝国的教派平等,诸侯与其领地教派归属的不相适应,也经常导致臣民宗教信仰的混乱。只是由于宗教问题已不像战前那样敏感,宗教宽容也开始出现,重新回归天主教运动没有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三)宗教宽容
17世纪中叶以后,天主教徒主要分布帝国西部和东南部:在勃艮第地区,几乎100%的居民都是天主教徒;在巴伐利亚、奥地利、波希米亚、摩拉维亚和上西里西亚地区,90%的居民信奉天主教。新教徒主要分布在帝国北部:在下萨克森和上萨克森地区,几乎所有居民都属于新教徒。其他地方大都是多教混杂。并且除了已经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的天主教、路德教和加尔文教(改革派)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小教派信徒,如再洗礼派(Rebaptizers)、门诺派(Mennonites)、韦尔多派(Waldenses)、胡格诺派(法国的加尔文教信徒)、虔敬派、海伦胡特兄弟会和犹太教(Judentum)信众。
教派的差异切断了旧时邻里关系,跨教派通婚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教派对立还由某些流行的宗教习俗所强化,这些习俗同样起着区别和隔离作用。三十年战争导致人们思考教派对立问题。美因茨大主教约翰·菲利普·冯·舍恩博恩就认识到,一场为了信仰而进行的战争到头来却摧毁了宗教秩序。战争见证了人们肆无忌惮地贯彻自己的教派利益的行为。瑞典人鼓动路德教徒攻击普法尔茨的加尔文派信仰者,而这些归正宗信仰者不久前刚刚遭受过巴伐利亚重新天主教化政策的迫害。鉴此,企图在教派界限内重新规划各教派之间和平共处的努力也逐渐出现了。
格奥尔格·卡利克斯特致力于联合基督教各教派,建立一个统一的福音教会。他深受菲利普·梅兰希顿和三十年战争的经历的影响,是一位典型的人文主义神学家,也是17世纪最主要的旨在弥合各教派间分歧的和平共处学说的主张者。他不承认1577年的《协和信条》,也拒绝普救学说,希望在使徒教导和早期教会的教义决议基础之上,实现教会的统一。
苏格兰加尔文教派长老会神学家牧师约翰·杜里(John Dury,1595/1596—1680)同样致力于将欧洲所有新教组织重新团结起来。他宣扬宗教宽容,主张善待犹太人和犹太教信徒,但他主要不是为了教会和平而追求重新联合,而是为了圣战而将所有新教徒联合起来,要使路德教徒和加尔文教徒结成一个特殊的联盟。
在天主教方面,克里斯托瓦尔·德·罗约斯·于·施皮诺拉(Cristóbalde Rojas y Spinola,1625—1695)也力主教派联合,并且首先以韦尔夫家族中人为合作伙伴。克里斯托瓦尔原是一位佛兰德奥地利方济各会士、财政主义者和政治家,后来出任维也纳新城的主教。在汉诺威的洛库姆宫廷,他以旨在弥合各教派间分歧的和平共处学说的支持者的姿态,同信奉路德教的修道院院院长格哈德·沃尔特·莫拉努斯(Gerhard Wolter Molanus,1633—1722)一起,为实现天主教徒与新教徒的重新统一付出了巨大努力。
然而,路德教正统派神学家却坚决反对赫尔姆施泰特学派的思想观念,导致路德教内部长达十余年的激烈争论,也严重阻碍了基督教各大教派之间的重新统一。维登贝格大学教授亚伯拉罕·卡洛夫(Abraham Calov,1612—1686)就是一位典型的路德教正统派神学家。他不承认天主教派和加尔文教派在信仰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指责卡利克斯特的协同主义或综摄主义,声称卡利克斯特将不相容的学说混合在一起,他所主张的实际是一种隐蔽的天主教。卡洛夫坚持路德派教义为唯一可接受的信仰形式,他也以马丁·路德事业的继承人自居,试图将维登贝格大学的神学系树立为全体路德教在良知问题上的最高权威。虽然仇视天主教徒,但卡洛夫认为非路德教的其他新教教派的危害更大,因此致力于清除所有妥协让步,捍卫路德教的纯洁性。
波兰国王弗拉迪斯拉夫四世·瓦萨(WladyslawⅣWaza,1595—1648,1632—1648年在位)支持教派统一,早在三十年战争期间就建议举行宗教会谈。1645年,各教派神学家根据弗拉迪斯拉夫四世的建议,在萨克森-托恩举行了一次宗教对话。勃兰登堡选侯弗里德里希·威廉派遣卡利克斯特与会。结果,卡洛夫在会上与之展开了一场激烈争论,致使会谈破裂,未取得任何成果。
起源于瑞士联邦的加尔文派的基本信念之一就是宗教宽容。而在神圣罗马帝国,加尔文派教徒因为数量较少,所以更倾向于采取与其他教派和解的政策。信奉加尔文教的黑森—卡塞尔的邦国伯爵威廉六世(WilhelmⅥ,1629—1663,1637—1663年在位)自执政以来就在自己管辖的邦国内推行宗教宽容和教派和解政策。1661年,他在卡塞尔再次召集各教派代表举行宗教对话,虽然也未成功,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教派之间的尖锐对立和相互仇恨。
普法尔茨选侯卡尔·路德维希(Karl Ludwig,1617—1680,1649—1680年在位)从更世俗的动机出发试图推动教派和解。他虽然继续坚持加尔文教信仰,但却主张三大教派和平共处。他在海德贝格为路德教教徒建造了一个专门的教堂,而曼海姆的协和教堂甚至也接纳天主教徒做礼拜。
勃兰登堡选侯是从路德教改宗加尔文教的,但其臣民并没有遵从“教随国定”原则,同其邦国君主一起信仰加尔文教。面对路德教臣民,弗里德里希·威廉不得不在宗教问题上表现出宽容大度姿态。除此之外,吸引外来移民的意图,也是弗里德里希·威廉要打破教派界限,实行宗教宽容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经常受到路德教徒的反对,这位信奉加尔文教的邦国君主坚持自己的权利要求,坚决主张教派之间的相互尊重。1662年和1664年,弗里德里希·威廉先后两次颁布《宽容敕令》,明确规定路德教徒和加尔文教徒共生共荣。通过1685年10月27日和11月6日明确提出宗教宽容主张的《波茨坦敕令》,大批胡格诺教徒便在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获得了安身立命和发挥自己工商业经营才能之所。
弗里德里希·威廉的儿子、其选侯位的继承者和后来的“在普鲁士的国王”弗里德里希一世也主张宗教宽容,甚至要求善待洗礼派和犹太教教徒。1698年,他下令禁止在圣餐前举行强制性个人表白的做法。在与柏林的路德正统派进行了激烈争论之后,弗里德里希一世又开始推行支持虔敬派的政策。
然而这仅仅是一种宗教宽容的萌芽,它不是以相互承认为基础的,而是依靠强制加以约束。主张宗教宽容的邦君虽然克服了教派的褊狭,提出了教派和解要求,但他们所关心的主要不是教派联合,而是跨越所有教派的对邦国局势的掌控。他们也经常以“真正信仰”的保护者身份,对所有教会施加外部强制。
不管怎样,宗教宽容还是逐渐得到了实施,就连长期受迫害的洗礼派和犹太教教徒,也从中获得了不少好处。洗礼派在16世纪长期处于受迫害境地,不少人甚至为其信仰付出了生命代价。现在,他们大都沿用其重新组织者门诺·西蒙斯(Menno Simons,1496—1561)的名字,称作“门诺派”,并且在1626年在尼德兰获得了宗教自由。17世纪时,他们又扩散到荷尔施泰因和但泽(Danzig)等地。在菲尔特,犹太人拥有了一个可以安居乐业之地。在班贝克主教区修道院的领地上,犹太人社区更是兴旺发达,犹太教徒不仅可以公开做礼拜,而且还建筑了许多犹太会堂,甚至建造了一所犹太教塔木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