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多器官功能衰竭(multiple organ failure,MOF),早在20世纪70年代即已提出这一诊断名称,但由于过分强调器官功能衰竭的诊断标准,致诊断明确后已是疾病晚期,不利治疗。至1992年美国胸科协会和危重病学会(ACCP/SCCM)共同倡议将MOF改称为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ultiple organ dysfunction syndrome,MODS),有利于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其概念为同时或相继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器官或系统功能障碍,并超出其正常值,可动态发展,也可逆转,并与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ystemic inflammatory response syndrome,SIRS)、脓毒症(sepsis)密切相关。
【诊断】
包括小儿多器官功能障碍的诊断标准;婴儿及儿童多器官功能衰竭的诊断标准以及改良的Glasgow昏迷评分法,分别用表格表示如下(表2-3~表2-5):
【治疗】
既要注意病因及其共性的治疗原则,又要加强对重点靶器官功能障碍的防治。MODS/MOF病因复杂、病情严重,且各脏器间互相关联,治疗矛盾多、困难大,直到目前仍缺少统一标准的治疗方案。关键在于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一旦发生严重感染、严重创伤、免疫功能低下或医源性因素导致的病情加重时,就应考虑到有发生MODS的可能,并及早采取综合性的防治措施。国内外曾先后采用过的治疗措施有两大类:
(1)针对细胞因子的治疗:用细胞因子的单克隆抗体,以对抗炎症介质对机体的损害,国外试用的效果并不理想。用血液净化以清除体内过多的炎症介质,国内报告获得较好的治疗效果。
(2)输入前列腺素、血小板活化因子,以调节特异性和非特异性环氧乙酸代谢及营养。
(3)应用β-内啡肽拮抗剂及类固醇,以改善外周血管对肾上腺素刺激的反应。
(4)非洋地黄类正性肌力药物与血管扩张药联合应用,以改善心血管功能,如多巴酚丁胺、氨力农或米力农。
(5)用自由基清除剂如超氧化物歧化酶、过氧化氢酶、谷胱甘肽还原酶、维生素E及维生素C等。
(6)用钙通道阻滞剂以减轻细胞内钙超载等。常用的阻滞剂有维拉帕米、硝苯地平等。维拉帕米抗心律失常作用较强,硝苯地平能增加缺血区心肌的血流量。
1)保持呼吸道通畅,清除分泌物,必要时气管插管或切开。
2)及时供氧。
3)血气监测:若PaO2<8.0kPa(60mmHg)应立即上呼吸机。
4)控制输液量,防肺血栓和肺水肿发生。
5)防止肺部感染,及时选用有效抗生素。
1)密切监测PAWP、CVP、心输出量等,及早发现心功能不全症状。
2)严格控制液体输入量及速度。
3)及时使用正性肌力药物:首选多巴酚丁胺2.5~10µg/(kg·min)持续静脉滴注,或用β-受体兴奋剂、磷酸二酯酶抑制剂(氨力农或米力农),两药作用相似,用法:首剂75µg/kg静脉注射,5~10分钟后以5~10µg/(kg·min)静滴维持。
4)给予利尿剂以减轻心脏前后负荷。呋塞米0.5~1mg/kg静脉注射。
1)维持有效血容量与血压。
2)观察尿量及肾功能变化。
3)已补足血容量而尿量仍少,应及时使用利尿剂。
4)血液净化治疗:使用利尿剂后仍无尿者。
5)避免使用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
1)保护肠黏膜的屏障功能。可服用消化道黏膜保护剂,如双八面体蒙脱石。
2)维护肠道菌群生态平衡。可服用益生菌制剂。
3)不滥用抗生素。
4)尽量缩短肠道外营养时间,以不超过7天为宜。
5)如有消化道出血倾向,口吐咖啡色样液体,可用5%碳酸氢钠10~30ml加3倍葡萄糖液稀释或等渗碳酸氢钠溶液洗胃,至洗出液清亮为止,然后注入西咪替丁10~20mg/kg,保留3~4小时。
6)如有腹胀,可予生大黄粉6~12g(成人量)溶解后口服或灌肠,6小时后可重复使用。
20%甘露醇脱水,每次0.5~1g/kg静脉推注,30分钟内推完,4~8小时后可重复使用。如合并脑疝,甘露醇可加大至每次1.5~2g/kg。利尿剂与甘露醇合用降颅压的效果好,常用呋塞米每次0.5~1mg/kg在使用甘露醇前15分钟静脉注射。
肝素每次100U/kg,溶于10%葡萄糖50~100ml中缓慢静滴,每4~6小时一次,使凝血时间延长至20~30分钟,若达不到此值可加大肝素用量;若肝素过量发生出血现象则停用肝素、静滴等量鱼精蛋白以中和肝素作用。若继发纤维蛋白溶解亢进引起严重出血则用6-氨基己酸(EACA)每次0.1~0.2g/kg静滴,每4~6小时一次。
(赵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