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结论性评述
本章在厂商层面考察了中国出口企业遭遇反倾销的成因,通过将2000年至2010年全球反倾销数据库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进行匹配,实证检验了厂商的种种特征对其遭遇反倾销的概率的影响。结果表明,生产率是中国企业遭遇反倾销的重要影响因素,低生产率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更容易招致贸易伙伴企业的反倾销调查。此外,企业出口规模越大、融资约束越小、资产流动性越小,越容易遭遇反倾销调查。在基准检验的基础上,通过使用不同的计量方法、增加对照组数量、控制企业基本特征、变换生产率指标等方式进行多次检验,计量结果稳健地表明,生产率因素对企业遭遇反倾销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
本章聚焦于生产率因素,不仅是因为生产率是厂商异质性贸易理论中的核心变量,生产率差异是厂商之间差异性的最重要的体现,而且更是因为在现实中生产率能通过多种渠道影响企业的出口行为、竞争方式,从而影响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遭遇贸易壁垒的概率,这为我们考察生产率差异同遭遇反倾销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良好的现实基础。首先,对于选择发达国家市场的出口企业来说,生产率越低的企业越可能采取低价竞争的策略,以弥补产品质量、销售渠道等方面的缺陷,从而容易展现出“倾销”的特征,也就更容易成为反倾销申诉的对象。其次,对于选择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出口企业来说,由于出口市场的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与我国的较为相似,同行业的企业间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从而比出口到发达国家市场的企业更容易遭遇反倾销。最后,从国外申诉企业的角度出发,它们会首先选择控诉生产率较低的企业,不仅因为生产率低的企业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价格与生产成本更为接近、符合倾销成立的条件,而且还因为生产率低的企业在应诉方面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申诉者更容易实现反倾销的目标,将中国出口产品拒之于门外。
本章在厂商异质性贸易理论的框架下,从企业层面探究了反倾销壁垒的形成因素,率先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在未来,则需要更为深入、系统地探究企业遭遇贸易壁垒的成因,并且有针对性地探寻应对措施,以保障中国对外贸易的健康持续发展。基于本章的研究结论,可以得到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生产率较低的企业更易招致反倾销,也从一个侧面支持了Melitz (2003)的选择效应,即原本就不占优势的低生产率企业遭遇反倾销之后将会被排挤在出口市场之外,因而最终能在出口市场存活的都是具有较高生产率的企业,这将提高出口企业的平均生产率水平。因此,企业若想在国际市场上立足,就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在进军出口市场的企业生产率水平不断提高并能协同发展的情况下,反倾销等贸易摩擦与争端将会逐渐减少,阻碍中国出口的贸易壁垒将会减少。一方面,对于选择发达国家市场的出口企业来说,当出口企业的生产率差异较小时,企业采取低价策略的动机更弱,从而降低了遭遇反倾销的概率;另一方面,对于选择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出口企业来说,通过提升出口企业整体的生产率,实现比外国同行业更低的生产成本,在价格既定的情况下,将不易于满足倾销成立的条件,从而可以降低企业遭遇反倾销的概率。除此之外,当生产率较低的企业努力提升生产率时,同行业的出口企业生产率趋于一致,异质性出口企业之间的差距缩小,而生产率的趋同还有利于遭遇反倾销企业的集体应诉行动。因此,提高生产率不仅是单个企业的努力方向,而且需要企业之间以及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之间通力合作,力争实现出口企业生产率的普遍提高和协同发展。这既是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跨越贸易壁垒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各行业提升竞争力、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途径。
第二,企业出口规模是影响我国出口企业遭遇反倾销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企业出口规模越大,则越容易遭受反倾销。在本章的考察期内,中国与前十位贸易伙伴的出口贸易额占出口总贸易额的90%左右,这说明中国企业的出口方向过于集中。欧盟、美国、印度等经济体既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市场,又是中国企业遭遇反倾销的主要来源。因此,中国企业应将“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落到实处,开辟新市场、跨越贸易壁垒。实际上,出口多元化还同企业生产率具有密切的联系,钱学锋和余弋 (2014)通过分析2000年至2005年中国出口企业市场选择与生产率的关系发现,企业生产率会因为受到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抑制而无法提高。而生产率较低的企业由于没有足够的激励和面临开拓新市场失败的高风险,缺少开发新市场的动力,即低生产率反过来也影响了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因此,中国企业努力提高生产率不仅会直接降低其遭遇反倾销的概率,而且还可以通过实现出口市场的多元化间接降低遭遇反倾销的可能性。
第三,中国出口企业中存在着大量的加工贸易企业,这些从事简单加工或组装活动的企业,由于并不具备生产产品所要求的核心技术,在产品合作中不具有话语权,而处于价值链上游的企业因能够创造较高的附加值从而处于主动地位。本章的经验分析结果表明,处于价值链下游的出口企业相较于其他出口企业更容易遭受贸易伙伴企业的反倾销。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中国出口企业应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加大自主品牌的开发和建设,掌握核心竞争力,实现加工贸易型出口企业从价值链下游逐渐向价值链上游攀升,从而减少反倾销案件的发生。这些企业在成功实现在价值链中地位的攀升的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并采用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缓和在国外市场的竞争,从而跨越贸易壁垒,从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取更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