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基本思路
《口语标准》力求以交际语言教学理论为指导,强调英语学习的目的是在学习和未来工作中能够进行沟通和交流。因此,《口语标准》的内容设定和能力规定尽可能接近现实生活,以便学生能够学以致用。
《口语标准》的能力等级和能力描述参照国际上广为接受的《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学习、教学、评估》(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以下简称《欧框》)的标准而制定,以期实现《口语标准》与《欧框》的对接,从而使其具有国际交流的可能性。
《欧框》是欧洲议会于2001年通过的一套建议性语言标准,为欧洲语言在学习、教学、测试、教材开发等方面提供基本参照。它把语言使用者分为“三等六级”。“三项分等”由低到高分别是:A等,即初级使用者(Basic User); B等,即独立使用者(Independent User); C等,即熟练使用者(Proficient User)。“六项级别”由低到高分别是A1、A2、B1、B2、C1和C2。《欧框》的“口语流利度描述表”见附录一。
“口语流利度描述表”从最低一级(A1)的“能应对非常简短的、个别的、事先备好的交流话语,但常常停顿下来,以寻找表达方式、拼读不熟悉词汇或补救交际缺失”到最高一级(C2)的“能用自然的、不费力的、不犹豫的语流详细地表达自己。有时表达稍有停顿,那只是在思考更能准确表达思想的正确词汇,或在寻找更恰当的例证或解释”,把各级口语能力要求描述得非常清楚,这样将有利于各国在外语教学与外语测试中制定相应的课程和测试标准。
《欧框》的等级描述虽已很明确,但在参照它制定具体测试体系时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每一等级的描述用语,以便能够更加准确地检测学生的语言能力。根据《欧框》标准,欧洲语言政策局随后又推出了“欧洲语言档案”(European Language Portfolio—ELP),以支持学习者发展自主学习能力,推进多种语言交流,增进跨文化沟通意识与能力。“欧洲语言档案”还允许学习者记录其学习进展、学习与使用语言的经验,以提高学习效果。
在参照《欧框》等级概念的基础上,《口语标准》根据学校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整体设计、调整和细化。
第一,根据学生问卷与访谈的结果,以及学生入学英语水平测试的结果,多数学生在中学的英语学习基本没有英语听力训练,更没有专门的英语口语训练,学生的英语口语仍处于起步阶段。为打好口语基础,《口语标准》设计了“朗读与复述”部分,要求学生掌握英语基本语音、语调、节奏等朗读技能,并能听懂音频和视频输入材料,并进行口头复述。这是打好口语基本功的必要措施。
第二,根据对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及访谈,以及学生毕业后对英语口语的实际需要,《口语标准》设计了“陈述与讨论”部分,作为重点要求,旨在提升学生口语表达中个人观点陈述、话题讨论、甚至辩论的能力。
第三,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培养国际化人才的要求,《口语标准》还设计了“演讲与问答”部分,旨在提升学生英语演讲的基本技能和策略,就某一主题能以足够的自信和全面的技能进行演讲,并回答提问。
以上三个部分构成了《口语标准》的主体框架,它与《欧框》的理论基础一致、等级理念相通、核心内容相关,但又体现了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的需求和学校的要求,其简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