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海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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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文化”与基本特点载《北京社会科学》,1986(3)。

我谈两点。第一点,我很同意李侃同志的意见,还是不用“京派文化”“海派文化”这类说法为好。鲁迅先生的《“京派”与“海派”》这篇文章写于1934年1月30日,文中也确实涉及北京、上海地区的某些文化人和文化现象,但很显然文章的任务并不是对这两个地区的文化做科学的概括,“京派”“海派”的名词也是从当时报上的某些文章里借用来的,所以鲁迅在用到这两个词时,一律加上了引号,有的地方还特意在这两个名词前加上“所谓”二字,明确表明了对这种提法的保留态度。在分析“京派”与“海派”的特点时,鲁迅从当时的历史状况出发,深刻指出,“北京是明清的帝都,上海乃各国之租界,帝都多官,租界多商,所以文人之在京者近官,没海者近商”。言外之意,“京派”多封建性,“海派”多买办性。这种看法,是完全符合当时的社会现实的。但如果把这看作对北京和上海两个地区文化的基本特点的概括,就不行了,就把这两个地区文化的积极方面都抹杀了。还有一点,“京派”“海派”这类名词的产生,本来就是两地文化人出于文人相轻的门户之见,在互相嘲讽、互相指责的情况下形成的。今天袭用这种提法,也无助于促进文化界的团结。

不叫“京派文化”,那么叫什么好呢?我以为还是老老实实,朴素一点,就叫“北京地区文化”,比较明确,也比较科学。

第二点,不论是研究北京地区文化的历史,还是讨论北京地区文化的发展战略,都离不开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认识北京地区文化的基本特点?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里我只能谈一点简单的、不成熟的想法:

第一,北京地区文化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有它的悠久历史,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系统完整的文化形态。如果说得远一点,从周口店的“北京人”算起,北京地区文化的发展已经有四五十万年历史了。近一点,从燕文化开始,也有几千年的历史。当然,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个部分,这一地区的许多文化现象同全国其他地区是有共性的,但也确实有不少具有独特的个性和特点的东西。

第二,北京成为都城以后,特别是明清乃至近现代以来,就一直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因此,这段时期内,北京地区文化就具有了全国性的意义。一方面,它通过各地来京的官僚、士人、游子、商客,对全国各地的文化进行综合和吸取;另一方面,北京地区文化又成为一个中枢,影响和导引着全国各地的文化发展。

第三,由于上面这个特点,反动势力和进步力量都十分注意争夺这块阵地,所以在文化领域中,新与旧、是与非、美与丑、精华与糟粕、前进与倒退的斗争,在这里也表现得最为集中、最为尖锐。不论是反动的、复古的文化思潮,还是革命的、进步的文化运动,往往都发轫于北京地区。这在近现代历史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北京地区文化的基本特点,绝不止于这三个方面。特别是具体到各个文化领域,更有建基于各自不同发展规律上的不同特点。总结这些特点,是研究北京地区文化的重要任务。这里提到的三个方面,是就总体而言的,因而也是粗线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