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古论今
两个“世纪之交”的联想
20世纪只剩下最后几个年头了。一些思维敏捷、目光远大的人,都在纷纷提前“跨入新世纪”,展望着即将来临的21世纪将会遇到的种种机遇和挑战,憧憬着未来的美好前景。这自然很好,也很有必要。多思考一点未来,总能使我们生活得更加胸有成竹一些,眼界更加开阔,步伐更加坚实。不是已经有专门的“未来学”了吗?可见未来之作为研究对象,实在是天经地义而极有意义的事。
不过,作为一个几十年从事历史教学与研究的教师,真所谓“积习难改”吧!在大家忙着瞻顾未来的时候,我却无端地想起了既往,就是说,从现在正在进行着的世纪之交,自然地联想到百年前的上一个世纪之交,即19世纪与20世纪的交替。这种联想,特别是读到季羡林老先生在《东西方文化的转折点》中的这样一段话时,更加强烈起来:
现在又到了一个世纪末。很多人,特别是对时间推移一向敏感的知识分子,都对即将来临的一个新世纪有所考虑,有所幻想。我现在就常常考虑二十一世纪的情景。
人类历史告诉我们,一个世纪的转折点并不总是意味着社会发展的转折点,也不会在人类前进的长河中形成一个特殊的阶段。但是世纪末往往对人类的思想感情产生影响,上一个世纪末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这段话说得极好。虽然季老没有具体论述上一个世纪末对人们的思想感情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但我们确实知道,上一个世纪之交,对于中国近代社会无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时期。在这个时期,人们的思想、观念、感情、心理以及与此相关的行为和实践,异常丰富和活跃,生动地带有那个特定时代的历史特征。
如果稍为放宽一点,上一个世纪之交,大体可以包括19世纪的最后十年和20世纪的最初十年。这二十年时间,正好是具有268年历史的封建清王朝的最后岁月;又因为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皇帝统治的朝代,所以,这也是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王朝末日。由于新旧世纪的交替同剧烈的社会变革交织在一起,就使得历史内涵变得更加丰满、更加深邃。在这段时间里,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达到了空前尖锐、空前激烈的程度。中国人民在争取民族独立、政治民主和社会进步的艰难斗争中,既遭受了创深痛剧的苦难,也演出了一幕又一幕威武雄壮的活剧。
如果从人们的思想感情、精神状态的角度,对比一下两次世纪之交的情景,那么,我们不难发现,在19世纪的末叶,特别是在甲午战争中遭到惨败之后,中国人民的普遍心态是充溢着对国家、民族“亡国灭种”的忧伤与焦虑的。康有为大声疾呼自己的祖国“精华已竭,膏血俱尽,坐而垂毙”,梁启超自称甲午海战后,他“日攘臂奋舌,与士大夫痛陈中国危亡朝不及夕之故”。一个坚决反对维新运动的人在参劾保国会的奏折中也说,康、梁等人,整日奔走呼号,高喊“中国必亡,中国必亡!”,“以致士夫惶骇,庶民摇惑,私居偶语,亦均曰:国亡国亡,可奈何!”这确实是当时人们思想状况的真实写照。一百年后的今天,到了又一个世纪的末叶,我们不但早已没有了亡国灭种的现实危险,取得了国家、民族的独立,而且全国人民正以昂扬的步伐,意气风发地行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道上;尽管我们在前进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还会遇到种种困难和挫折,但谁也不会怀疑,我们祖国繁荣昌盛的未来将是指日可待的。两个世纪之交,两种处境和命运,两种迥然不同的心情和精神状态,正有着天壤之别。
我们在不胜沧桑之感的同时,不免要问:这样巨大的变化,是怎么得来的?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吗?当然不是。说到底,这样一种天翻地覆的社会变化,是一个世纪来无数有名的和无名的志士仁人前赴后继斗争的结果。回首往事,我们不能不向所有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的前进和发展做出了历史贡献的先辈表示至深的敬意。
这话似乎有点老生常谈,其实却并非多余。因为在当今社会有些人的心目中,什么国家观念、民族意识、社会责任感以及献身精神和牺牲精神等,早已失去了昔日的神圣光辉,甚至在个人利益面前扭曲为滑稽可笑的东西了。而在近年来的中国近代史的研究中,出现了一种以新的简单化去代替或“纠正”过去曾经犯过的简单化毛病的倾向,在有的论著里,一方面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情有独钟,充满了宽容和厚爱;一方面则常常对改革者、革命者或封建统治秩序的叛逆者予以过多的挑剔和过苛的指责,似乎非如此不足以表明思想之“解放”与观念之“更新”。例如,对于殖民主义,大讲其怎样对东方历史“起了一种革命的作用”,“成为东方民族赶上现代文明的惟一的现实良机”。在封建统治阶级中,被尊为“中国近代化的第一人”的即已达五六位之多,真不知道这块首倡中国近代化的金牌应该挂到他们之中的哪一位的脖子上。而对于改革派和革命派,就完全是另一种评价尺度了。有人认为,洋务运动本来可以使中国的资本主义大大发展起来,但康有为、梁启超等偏偏要搞什么维新改革,结果使洋务运动被迫中断,以致错失了一次走向近代化的极好机遇;也有人认为,20世纪初,清王朝的“新政”和预备立宪,本可以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大大促进资本主义,但孙中山等人偏偏要起来搞反清革命,结果中断了“新政”和预备立宪的进程,于是又一次错失了走向近代化的良机。戊戌维新派也好,资产阶级革命派也好,他们都犯了“激进主义”的错误,应该承担延误中国近代化的历史责任。
我以为这是极不公平的,因为这不符合历史的真实。
事实上,不是改革和革命中断了历史发展的进程,恰恰相反,正因为旧的统治秩序阻塞了历史前进的通道,志士仁人才不得不用改革和革命的手段来开辟继续前进的道路。
从这里,可以得到一点小小的启示:要弄清一定时期的历史的真实,仅仅根据某些历史人物的自我表白或标榜,是不行的。比较靠得住的办法,最好是看看这个时期社会各色人等,尤其是普通老百姓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所好所恶、所喜所悲。马克思说过:“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进步,都是当历史学家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时才取得的。”我觉得此话说得很有道理。
香港回归的历史审视
香港这颗东方明珠,从被侵占到回归,经历了一个半世纪多的漫长岁月。它从一个重要侧面,反映了中华民族在近代社会沉浮兴衰的历史命运,提供了许多发人深省的历史启示。
我国的近代历史,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揭开帷幕的。正如小平同志所说:“从鸦片战争起,中国由于清王朝的腐败,受列强侵略奴役,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曾多次动用兵舰大炮,通过血与火的残暴手段,用野蛮的军事侵略,辅之以政治讹诈、经济施压等办法,强迫清王朝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不平等条约是一条条“屈辱的绳索”,从各个方面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捆绑得死死的,以便听凭列强吸吮膏血,作践蹂躏。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曾列举了大量事实,深刻描绘了帝国主义列强怎样通过军事征服、政治控制、经济掠夺、文化渗透等压迫手段,把中华民族拖入苦难深渊的“血迹斑斑的图画”。
在鸦片战争时期,英国以武力强行侵占香港岛,接着强迫清王朝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割占了香港岛。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又于1860年武力逼迫清王朝签订了《北京条约》,割占了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到19世纪末叶,英国又强迫清王朝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及附近两百多个岛屿(后统称“新界”)。就连第二次鸦片战争时任英国侵华军全权专使的额尔金也承认,那些不平等条约是“用手枪抵在咽喉上逼勒而成的”。
中国人民从来就不承认那些不平等条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曾经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内进行了反对与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持续不断并卓有成效的斗争。收回香港,是全中国人民的愿望,是一百多年来爱国的志士仁人梦寐以求的企盼,是历史赋予中华民族的神圣责任。事实上,早在鸦片战争败局已定之时,民族英雄林则徐在遣戍新疆途中,就在给友人的信中慨叹:“前事可悲,后患尤大,每一思之,心肝欲裂!”他幻想“有伟人出”,能够驱逐侵略者而夺回被侵占的土地,但又“不知其为谁”,只能徒唤“奈何,奈何!”维新改革派的著名领导人梁启超在列举了包括九龙被强占在内的一系列丧权辱国事件之后,大声疾呼说:“于是瓜分之形遂成,而保全中国之议,亦不得不起。丙申(1896)、丁酉(1897)间,爱国之士汗且喘走,天下议论其事,而讲求其法者杂沓然矣……海内喁喁想望维新矣!”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在分析革命形势迅猛发展的原因时说:“中国有志之士,感慨风云,悲愤时局,忧山河之破碎,惧种族之沦亡,多欲发奋为雄,乘时报国。”他强调祖国统一的重要性,认为中华民族“有统一之形,无分割之势”,中国人民决不允许列强“分割此风俗齐一、性质相同”之民族。他深切体察全国人民“热望祖国成为强大统一之中国”的迫切要求,申明他所追求的共和国“当成为统一独立与兴盛之国家”。直到他弥留之际,还念念不忘“废除不平等条约”。可惜的是,先辈如此炽烈的爱国情怀,未能转化成现实。因为当时的政府,是对外依附帝国主义、对内实行封建专制的腐败政府。在这样一个腐朽政权的统治下,没有民族独立,没有政治民主,经济凋敝,文化落后,国家残破,民不聊生。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一个铁则。在落后挨打的局面下,香港和祖国的团圆,也只能是一个美丽的梦而已。
从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109年间,既是屈辱的世纪,也是英雄的世纪;既承受着无比深重的民族苦难,也高扬着动人心魄的爱国主义;既面临着亡国灭种的现实危险,也展开着波澜壮阔的救亡斗争。可以说:自从中国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起,中国人民就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挽救危亡、振兴中华的艰难而执着的探索。一个又一个救国方案被提了出来,又逐个在社会斗争中不断地无情碰壁。不过,每一个救国方案的破灭,都为下一个具有更多现实合理性的新方案的出台提供了可贵的经验教训,成为发展链条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在整个民主革命时期,这种探索同人们对中国国情的认识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感性到理性的一步步深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人们对国情的认识达到了真正合乎实际的时候,救国方案也就被置于科学的基础之上。于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终于让位于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中国人站起来了’,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是一九四九年。使中国人站起来的,不是蒋介石,而是共产党,是社会主义。”这就是历史的结论。
如果说在旧中国香港被迫从祖国的怀抱中暂时分离出去,一是由于社会制度腐败,二是由于经济文化落后,那么,今日香港回归祖国怀抱,原因也正是与之相对的两条:一是社会主义祖国的日趋强大与兴旺发达,二是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及其领导人具有巨大的胆识和勇气,以及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正确的方针。
邓小平同志在中英达成解决香港问题的协议不久,就明确指出:“香港问题为什么能够谈成呢?并不是我们参加谈判的人有特殊的本领,主要是我们这个国家这几年发展起来了,是个兴旺发达的国家,有力量的国家,而且是个值得信任的国家,我们是讲信用的,我们说话是算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经过了将近半个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尽管犯过错误,走过弯路,耽误了一些时间,但无论如何,中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综合国力有了巨大的增长。目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国际地位提高,中华民族已经扬眉吐气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制定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方针。在香港问题上,中国政府明确表示,香港必须收回,“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同时也表示,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也就是说,在中国的主体即12亿人口的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容许在香港以及包括将来的澳门、台湾在内的某些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这就保证了回归以后的香港保持繁荣稳定,从根本上说是符合中国切身利益的。邓小平同志说:制定这样的政策,“没有一点胆略是不行的。这个胆略是要有基础的,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我们搞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以才制定 ‘一国两制’的政策,才可以允许两种制度存在。没有点勇气是不行的,这个勇气来自人民的拥护,人民拥护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
香港回归,雪百年民族之耻,圆世纪团圆之梦,揭开了历史的崭新一页,为祖国的统一大业开辟了一条新路。当然,我们谁都没有忘记,祖国的统一大业还远未完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更是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再接再厉,艰苦奋斗,努力谱写新世纪历史的新篇章。
爱国主义与献身精神
为着“救亡”目的而矢志改革的梁启超,在戊戌维新运动失败之后不久,曾经讲了这样一段话:
今夫所谓爱国之士,苟其事有利于国者,则虽败己之身,裂己之名,犹当为之。今既自谓爱国矣,又复爱身焉,又复爱名焉;及至三者不可得兼,则舍国而爱身名;至二者不可得兼,又将舍名而爱身。吾见世之所谓温和者,如斯而已,如斯而已!
当时,李鸿章、张之洞等洋务派和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都以爱国相标榜,也都倡言变法。有些人认为二者的区别只是在于洋务派主张温和地改革,维新派主张“急激”地改革。梁启超对此做了驳正,强调指出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在国家利益和个人私利之间,把什么放在第一位。且不说梁启超这里对洋务派的批评是否中肯和确切,重要的是他提出了一个判断问题的原则:如何处理爱国、爱名、爱身的关系,是区分真爱国主义、假爱国主义的试金石。
中国近代史上出现过一批又一批爱国的志士仁人:有的是在反侵略的民族战争中血洒疆场的将士,有的是勇敢探索富强之路的改革者,有的是对封建旧秩序进行武器批判的革命先烈,有的是为创造和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而呕心沥血的学术人物。尽管他们的斗争业绩和历史贡献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他们对祖国、对民族,都有一种执着而真诚的献身精神。他们的爱国是无条件的,并不以爱名、爱身为前提,相反,他们把自己的一切包括宝贵的生命,都统统奉献给了伟大而苦难的祖国。
他们并不是没有觅取个人名利权位的机缘和条件。梁启超在谈及他的老师、同志康有为时说,以康的才力学识而论,如果他“曲学阿世”,不难在封建宦途上飞黄腾达,安享尊荣。但他并不受名缰利索的羁绊,决心为争取国家的进步,“逆势而与社会战”,虽遭受“奇险殊辱”,也“无所于挠,锲而不舍”。康有为的选择,表现了一个爱国主义者视富贵如浮云、履崎岖若坦途的情操和勇气。
他们也并不是没有一己的眷顾和爱恋,著名的同盟会会员方声洞,在参加黄花岗起义的前夕写给他父亲的诀别书中,满怀深情地述说了对家庭的系念,同时又慷慨从容地剖白了为国捐躯之必要。他在信中说:“夫男儿在世,不能建功立业,以强祖国,使同胞享幸福,虽奋斗而死,亦大乐也。且为祖国而死,亦义所应尔也。儿刻已念有六岁矣,对于家庭本有应尽之责任,只以国家不能保,则身家亦不能保,即为身家计,亦不能不于死中求生也。”他反复要求他父亲“以国事为心,勿伤儿之死”。后来他在这次战斗中英勇牺牲。同时就义的另一位革命党人林觉民,在起义爆发前夕给他妻子写的一封绝笔书中说:“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爱国主义的民族英雄不是铁石心肠的无情汉,他们对于自己的父母妻子有着炽烈的爱。但是,在爱祖国与爱一己的对立面前,他们心甘情愿地忍受着与亲人生离死别的苦痛,使自己对家人骨肉之爱服从于和溶化于对国家、民族之爱。
在旧中国,爱国是“有罪”的,因为爱国就意味着不能不同统治着中国并把它拖上了绝境的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做殊死的斗争。因此,要爱国,就必须准备承受反动势力横逆的侵袭打击,甚至要冒坐牢被杀头的风险。在那个时候,任何一名真诚的爱国主义者,从来不期待自己振兴祖国的努力会换得祖国对自己的什么报偿。对于许多人来讲,他们清楚地知道祖国独立富强的到来是无法及身而待的,但他们坚信,自己的努力将会为这一天的早日到来创造条件。辛亥革命时期领导安庆起义的革命党人熊成基,被清政府逮捕后,在狱中写了这样的话:“我今早死一日,我们之自由树早得一日鲜血。早得血一日,则早茂盛一日,花方早放一日。”这短短的几句话,生动而鲜明地反映了一个爱国主义者的伟大胸怀。
这种充溢着献身精神的爱国主义,同那种口头上高唱“爱国”,但一遇到爱国、爱名、爱身“三者不可得兼,则舍国而爱身名”的假爱国主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爱国主义是一种崇高的思想感情,它同任何市侩心理都格格不入。如果心里老装着一架利己主义的天平,时刻盘算着对祖国的贡献同国家的报偿之间是否等价,甚至有时还发出诸如“我爱祖国,但祖国爱我吗”之类的责难,那就不但亵渎了爱国主义,而且也有愧于历史上的爱国志士了。
爱国主义与民族自豪感
曾不止一次地在某些文章中看到用“子不嫌母丑”这句谚语作为宣传爱国主义的一个论据。其意是说:我们的祖国母亲虽然目前还很贫困、很落后,但我们做人子的总不应该嫌弃她呀!我完全相信作者的良好用心,却怀疑这种比喻和说法能够取得激发人们炽热的爱国主义感情的效果。
爱国主义感情并不是凭空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植根于对中华民族所生息的山川土地和所创造的历史文化的诚挚眷爱,对国家命运和现状的深切关怀,对祖国和人民美好未来的强烈向往和追求。
即使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当我们的国家、民族遭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奴役,我们的人民蒙受着巨大的屈辱和苦难,近代历史上的一些杰出的爱国者,也从来没有产生过祖国是丑陋的感觉,而是怀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他们在进行爱国宣传的时候,总是一方面大声疾呼地指出亡国灭种的现实危险,一方面满怀深情地缕述国家、民族的伟大与可爱。正是这种救国的紧迫感和民族的自豪感的相互交织,构成了近代爱国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
梁启超在发动和参加爱国救亡的维新改革运动的前后,曾经“日攘臂奋舌,与士大夫痛陈中国危亡朝不及夕之故”,希望“使吾四万万人者,咸知吾国处必亡之势,而必欲厝之于不亡之域”。同时,他又以极大的激情,写下了“泱泱哉我中华!”“物产腴沃甲大地,天府雄国言非夸”的诗句,表达了自己对祖国能够“雄飞宇内”的坚强信心。
孙中山在他所组织的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的章程里,曾忧心如焚地发出“强邻环列,虎视鹰瞵”“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的呼喊,认为国家就像一栋即将倾圮的大厦,“辱国丧师,剪藩压境,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但同时也指出,我们中国有“五金之富、物产之饶”,有“四百兆苍生之众,数万里土地之饶”,只要有志之士奋臂而起,“振兴中华”, “固可发奋为雄,无敌于天下”。
宋教仁在他创办的著名革命报刊《二十世纪之支那》的发刊词中,曾痛心疾首地揭示中国已经处于危如累卵的境地:“近数年中,俄国于北方经营,英国于扬子江流域,法国于云南、两粤,德于山东,日本于江西、福建,其势力范围,渐已认定。”列强不论鼓吹“分割”还是“保全”,都“足以亡支那”。但是,他在同一篇文章中又慷慨激越地说:“夫支那为世界文明最古之邦,处世界最大之洲,为亚洲最大之国,有四千年引续之历史可爱,有三千年前迄今之典籍可爱,有四万万之同胞可爱,有二十行省之版图可爱,有五岳四渎之明媚山川可爱,有全国共用之语言文字可爱。支那乎!支那乎!吾将崇拜而歌舞之,吾将顶祝而忭贺之。”他的结论是:“吾不惧列强之分割,而惟望我国民之振兴。”
在他们看来,我们的祖国既富饶又贫穷,既伟大又弱小,既处于存亡绝续之秋又有着振兴腾飞之机,关键在于广大中华儿女是否能发扬爱国精神,进行坚韧不拔的救国斗争。只有对我们中华民族爱之愈深,才能对自己祖国的悲惨现实痛之愈切,才能使改变祖国面貌的决心和信心越加坚实。我国近代史上的这些著名爱国志士,正是这样去扣动人们的心弦,导引人们迸发出埋在心头的爱国主义激情。
现在,历史翻到了新的一页。我们的祖国不但不再被践踏,被分割,被侵凌,而且早已以独立自主的姿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1949年以来,我们取得了旧中国所无法比拟的伟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辟了振兴中华的广阔道路。今天我们更有十足的理由,自豪地宣布我们的祖国是值得“崇拜而歌舞之”“顶祝而忭贺之”的。我们这样说,既不是提倡盲目自大心理,也不是要人们无视或者讳言国家暂时还不富裕,在一些方面还相对落后的客观现实,只是想说明,要使爱国主义成为推动人们尽快把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的积极精神力量,决不能没有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
近代爱国主义二题
忧患意识与民族自信心
近代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的野蛮蹂躏,封建主义的黑暗统治,把曾经创造了灿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中国推向了沉沦和毁灭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救亡”就成了近代爱国主义的中心与主题,争取民族的生存和解放,追求祖国的独立和富强,就是这一历史阶段爱国主义的基本内容。
在近代历史上,国家、民族的屈辱和危难每增加一分,爱国主义思潮的影响就扩大一步。一些重大的爱国运动,往往都是在我们国家、民族存亡绝续的危急关头酝酿和爆发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近代的一些爱国主义者,无不具有极为强烈的忧患意识。鸦片战争时期的民族英雄林则徐,在清政府被迫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后,就提醒人们“须防蚕食念犹纷”,并且悲愤地指出:“正是中原薪胆日,谁能高枕醉屠苏!”戊戌变法运动的领导人康有为,把在帝国主义列强瓜分危机下的中国比喻为一个“枯干瘦羸,渐无精气”、病入膏肓的垂死老人;梁启超则把它比作一栋“瓦墁毁坏,榱栋崩折”、即将倾圮的千年老屋。据梁启超自己说,甲午战争以后,他曾“日攘臂奋舌,与士大夫痛陈中国危亡朝不及夕之故”,希望“使吾四万万人者,咸知吾国处必亡之势,而必欲厝之于不亡之域”。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同梁启超一样,也曾把当时的国家比作一栋即将坍塌的大厦,忧心如焚地发出“强邻环列,虎视鹰瞵”“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的呼喊。近代历史上的无数志士仁人,正是为了挽救祖国的危亡而勇敢地投身到救亡运动中去的。
但是,近代的爱国主义者绝不是民族虚无主义者。他们痛切淋漓地大声疾呼“国势危蹙”情状,是为了唤起人们的觉醒,激发人们的斗争勇气,而不是为了把我们的国家、民族描绘得一团漆黑、一无是处,使人们看不到前途和希望,从而瓦解斗志、涣散士气。他们的忧患意识同炽烈的民族自豪感和坚定的民族自信心紧密地交融在一起。梁启超下面的这段话,颇为典型地反映了二者的联系与统一:“必有忧国之心,然后可以言变法;必知国之危亡,然后可以言变法;必知国之弱,由于守旧,然后可以言变法;必深信变法之可以致强,然后可以言变法。”孙中山则认为,中国凭借“四百兆苍生之众,数百万里土地之饶”,只要奋臂而起,“振兴中华”,即可“发奋为雄,无敌于天下”;一旦推翻了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中国一定能够在经济发展中取得“异常之速度”,不但可以“举西人之文明而尽有之”,而且可以胜过和超过他们。不难想象,如果近代的爱国志士没有对祖国和人民的美好未来的热切向往和坚定信念,他们是不可能为此义无反顾地将自己的一切无私地奉献给祖国母亲的。
前些年,有些人也曾大肆鼓吹过一阵所谓的“忧患意识”,不过,他们同近代历史上的爱国主义者不同,实际是在“忧患意识”的旗号下散布民族虚无主义。他们扬言,中国传统文化“没有人性,只有奴性”,因此只能“全面否定”,而且“早该后继无人”;不但中国的“黄色文化”是毫无希望、毫无出路的,而且我国自近代以来已经出现了“人的退化,民族的退化”,“民族正在自戕”,“造成了中国人生命力的枯萎”;因为“中国总体上是落后的”,不存在从根本上加以改造的可能,所以,中国的出路只能是“全盘西化”,以适应“使东方从属于西方”这个“总的历史趋向”。总之,在他们那里,任何一丝一毫的民族自尊、自信、自强的精神都是不存在的,有的只是对我们民族、历史、文化的不负责任的诋毁、诅咒和丑化。毫无疑问,这只能是对近代爱国主义传统的一种背离。
抵抗侵略与向外国学习
大力提倡爱国主义,会不会导致狭隘民族主义的滋长、民族虚骄心理的复归,甚至重新走闭关锁国的老路,影响改革开放?这个问题,近代爱国主义历史发展的具体实践,已经做了清楚明确的否定回答。
近代中国是个半独立国家。绝大多数的爱国人士都懂得,不抵抗外国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的侵略,不首先争取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祖国的进步和富强就没有必要的前提条件。人们正是围绕着争取祖国独立展开各式各样的爱国行动的。在近代历史上,对于中华民族任人宰割的“腥风血雨”历史的如泣如诉的揭露,对于帝国主义强盗残杀掠夺中国人民的撕肝裂胆的控诉,都曾经极其强烈地激发起人们的爱国热情,振奋起人们的革命精神。
但是,近代的绝大多数爱国主义者,并没有把抵抗外国侵略同向外国学习对立起来。改变祖国贫弱落后的迫切愿望,开阔了他们的胸怀与视野,使他们在历史条件所许可的范围内去认真汲取世界各国的优秀的文明成果。
林则徐对发动罪恶的鸦片战争的英国殖民主义者的英勇斗争,谱写了近代爱国主义的第一曲乐章;同时,他也是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深信为了有效地抵抗外国侵略,必须知己知彼,了解西方。他通过同外国人的直接接触和阅读西方书报,获得了不少有关西方国家政治、军事、经济、史地等方面的知识,并辑译了《四洲志》《华事夷言》《各国律例》等资料。和林则徐同时代的魏源,在林则徐的启发、影响下,提出了“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主张,这个主张简洁明了地表述了抵制外国侵略和学习外国“长技”的相互关系。
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后期“总理朝纲”的干王洪仁玕,为了能够“与番人(指外国人)并雄”,写作了《资政新篇》,提出了一系列学习外国政治、经济制度的建议,这些建议得到了天王洪秀全的赞同和支持。这表明,即使是农民阶级的政治代表,为了祖国的富强,也并不拒绝学习外国某些有益的东西。与此同时及稍后一段时期,封建统治阶级中的某些有识之士和一批关心祖国命运的爱国知识分子,也不断提出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的主张,并在一些方面付诸实践。
19世纪末叶发生的戊戌维新运动,既是一次具有鲜明爱国色彩的救亡斗争,又是一场按照资本主义蓝图来改造封建统治的政治改革。维新派的信条是:要救国,只有维新;要维新,只有学外国。在他们的政治纲领和政治实践中,救亡图存同学习外国的先进经验是逻辑地、内在地统一在一起的。
戊戌变法失败之后,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革命斗争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在20世纪的最初十年中,逐渐成为爱国运动的时代主流。爱国主义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动员群众、宣传主张的一个最主要也最有力的思想武器。他们曾经郑重地宣称:“吾人之主义,可大书而特书曰:爱国主义!”连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一些人也承认,在那些起来“造反”的人中,不乏“有出于爱国热诚,睹强邻之侵凌,愤官吏之泄沓”“睹外国之富强,愤中国之积弱”,从而走上革命之路的。
资产阶级革命派在淋漓尽致地揭露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割要地,租军港,以扼其咽喉;开矿山,筑铁路,以断其筋络;借债索款,推广工商,以朘其膏血;开放门户,划势力圈,搏肥而食,无所顾忌”的侵略罪行的同时,十分强调要敢于和善于学习世界各国的长处。他们针对有些人认为既讲爱国,就不应该向自己的民族敌人学习,“一言学人则骂之耻之”的论调,进行了很有说服力的反驳。如著名爱国宣传家陈天华说:“须知要拒外人,须要先学外人的长处。”“凡他种种强过我们的事件,我哪一件不要学他的呢?不把他的好处学到手,可抵得住他吗?”他们强调,中国今日,不应当以学人为可耻,相反,应当以不学为可耻。那种认为学习外国就是丢了脸面的“高论”,“固欲中国之束手以待列强之烹割而已”。
应该承认,在整个中国近代史上,并不是没有产生过把抵抗侵略同学习外国截然对立起来的历史现象,如与戊戌维新运动差不多同时发生的义和团运动,就曾经为了对抗“洋鬼子”的侵略而否定、排斥一切外国传来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但这种情况,不过是近代爱国主义历史发展中的一段插曲,并不代表近代爱国主义的本质和主流。至于“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说法以及资产阶级维新派的西学观点,也有很大的阶级局限性和时代局限性,这是不待言的。但是,中国人民从本质上说不是一个封闭的民族,这是有确切的历史根据的。孙中山在《中国问题的真解决》中就说过,中国人民从历史上说,是一直与邻国保有密切的关系,并无“排外精神”的。他指出:“西方人中有一种普遍的误会,误以为中国人本性上是闭关自守的民族,不愿意与外界的人有所往来,只是在武力压迫之下,才在沿海开放了几个对外贸易的口岸。这种误会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对中国历史缺乏了解。”
如果说在近代历史上的绝大多数爱国主义者,都能正确地处理和对待抵抗侵略和学习外国的关系,那么,对于我们一直坚持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当然就更应当把弘扬爱国主义同坚持改革开放辩证地统一起来。目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振兴中华的宏图大业,实现这个空前伟业,需要立足于中国的实际,一方面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一方面注意学习和吸收世界各国人民包括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敢于和善于汲取世界各国的文明成果,这也正是一个民族具有自信心的表现。
“读史爱国论”考略
读史不仅仅是历史学家分内的事情。历史是一个大范畴,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几乎可以包容整个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我国清朝的史学理论家章学诚认为:“盈天地间,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学。”李大钊则曾指出:“把人类横着看就是社会,纵着看就是历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觉得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著名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郑重宣布的“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学”,并非过甚其词,而是符合实际的科学结论。这些精辟的概括,把历史与人类社会、读史与读书创见性地联系起来,从而大大地拓宽了史学的功能面,变纯粹故纸堆意义上的史学为渗透和作用于人类发展进程中的致用之学。这就赋予读史极为重要的价值。事实上,两千多年前的《孔丛子》便号召人们读史,云:“《书》之论事也,昭昭然若日月之代明,离离然若星辰之错行,上有尧舜之德,下有三王之义。”比较早地认识到读史的社会意义。历朝以来,大抵在中华民族的发展进程中起到积极作用的先进分子,差不多都博古通今,由读史而明智,升华到更高的人生境界,做出了不朽的奉献。我们甚至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读史与创造历史,往往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由此也就引出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读史与爱国。
比较早地直接注意到两者间关系的,大概是近代的史学家和政治活动家梁启超。他曾经明确提出:史学是“爱国心之源泉”。另一位女革命家秋瑾也说过:“但凡爱国之心,人不可不有,若不知本国文字、历史,即不能生爱国心也。”这是发自两位近代著名爱国者内心的意味深长的体会。爱国主义是一面不倒的旗帜,它倾注着民族情感和国人的理性与智识。在步入近代社会之前,爱国主义就一直伴随中华民族,成为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流。但同时也应该承认,还没有谁明确地将读史与爱国直接联系起来,仅仅是一些知识分子认识到“读史不徒记事迹,要识其治乱安危兴废存亡之理”。他们编出了《资治通鉴》《资治通鉴纲目》等,旨在让历史服务于某个封建时代。这种注重借鉴历史上的成败作用于现实社会的努力和尝试,不无其有道理的一面,但毕竟与充满感情和理性认识上的爱国主义,仍然有相当大的距离。直到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社会性质发生了急剧而深刻的变化,一个封建的泱泱天朝大国骤然败落,第一次站在世界强人面前。接连的战败、签约、割地、赔款……中华民族惨罹蹂躏,“国破山河在”的残酷现实使爱国主义得到了空前的发扬光大。这也为读史爱国的倡导于世创造了契机。
大致说,对近代历史上读史与爱国现象的考察,一个最基本的方面,是祖国的山川、瑰宝、人物和灿烂的五千年文明,有效地激发了中国人民的爱国情感。大批的革命家、改革者、仁人志士,怀着炽烈的民族自豪感和坚定的民族自信心,开始回顾传统的中华文明,倡导民族凝聚力,御侮图强。他们连篇累牍地畅谈中国“开辟五千年,有英雄豪杰龙战虎斗之历史”“地处温带,人性聪慧,国多平原,物产饶裕”;孙中山先生在《民报》创刊周年纪念大会的演说中,也曾回顾说中华民族“是地球上最文明的民族”“闭眼想想历史上……我们祖宗很对得住子孙”。这种从民族历史中提炼出的爱国情感究竟产生了多么巨大的影响和作用,我们可以听听一位侵略者(美国驻华公使田贝)的自白,他认为:“在世界上所有国家中,中国是最不宜于被瓜分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一个民族像中国人那样“更被古老的带子和魅力拴在一起了”。
当然,读史爱国没有仅仅停留在讴歌自己的感情色彩的基调上。随着时代的前进,由读史而引发的爱国主义思想也在不断地升华,从朴素的情感上升到理性意义上的反思。包括梁启超在内的许多有识有智者为此进行了可贵的探索。梁启超是以一个失败的改革者的形象退出中国政治舞台的,但他仍不失为一位杰出的爱国主义者,他后来从事纯粹的学术研究,仍念念不忘让史学服务于中国社会的发展。他归纳出中国历史研究的这样几个要点:
第一,说明中国民族成立发展之迹,而推求其所以能保存盛大之故,且察其有无衰败之征。
第二,说明历史上曾活动于中国境内者几何族,我族与他族调和冲突之迹何如?其所产生结果何如?
第三,说明中国民族所产文化以何为基本,其与世界他部分文化相互之影响何如?
第四,说明中国民族在人类全体上之位置及其特性与其将来对于全人类所应负之责任。
梁启超的史观、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或许很有可商榷之处,但他最早提出了读史爱国的看法,并能站在相当的高度,剖析中华民族的发展轨迹,探索中国的前途,力求将晚年的历史研究实实在在地作用于祖国的振兴的爱国热忱,却是不该被抹杀的。
事实上,缘于近代中国社会的历史特点,进而被倡导于世的读史爱国论,产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历史意义,不仅是梁启超,而且从孙中山、鲁迅到缔造和建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共产党人,都曾从读史中得到过爱国主义的感染和启迪。鲁迅就曾感慨地说中国“历史上满是血痕,却竟支撑以至今日,其实是伟大的”。周恩来也曾因读史而生情:“我们爱我们的民族,这是我们自信心的泉源。”而毛泽东提出的“古为今用”,实际上是读史爱国的具体实践。
列宁有一句名言:“爱国主义是由于千百年来各自的祖国彼此隔离而形成的一种极其深厚的感情。”这是对爱国主义的最经典的概括,这又再一次有力地表明,读史,对于启迪和培养人们的爱国主义精神,是何等关键和重要!
秦二爷的悲剧
在老舍的名剧《茶馆》里,北京人艺的表演艺术家,塑造了一群深刻反映历史时代特征的个性鲜活的人物形象。其中有一个人给观众留下的印象极深,那就是蓝天野扮演的秦二爷。
秦二爷是一位实业救国论者。他为了改变旧中国贫弱落后的面貌,以满腔的爱国热忱,呕心沥血地经营民族工业,一心期望着通过发展实业使中国走上富强之路。但是,最后在买办势力和封建军阀的两重排挤打击下,他还是没有逃脱破产的命运。秦二爷的悲剧之所以在观众中产生了强烈的心灵震颤,是因为这正揭示了历史的真实。
秦二爷的悲欢沉浮的曲折经历,使我想起了我国近代社会中一批实业救国论者以及情况十分类似的教育救国论者的历史地位问题。
有一段时期,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史学论著中对于近代的实业救国论者和教育救国论者,大抵采取较多的否定和批判的态度,认为他们走的是一条对抗革命的错误道路,因而他们的理论和实践都是不足取的甚至是有害的。这当然是一种片面的简单化的看法。
近年来,史学界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做出了新的评价,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是,也有少数论著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认为我们既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精力搞四个现代化,那么,实业救国论者理所当然就是实现现代化的先行者和前驱者;既然确立了“科教兴国”的伟大战略,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那么,教育救国论者理所当然就是“科教兴国”的先知先觉。他们较之近代历史上的革命者和改革者有着更大的历史贡献。这种看法,混淆了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历史特点和时代主题,其实也是一种新的简单化,是并不符合历史实际的。
我以为,对于我国近代史上的实业救国论者和教育救国论者,一定要采取极为细致的、具体的、分析的态度。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鸦片战争后,中国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华民族面对着两大历史任务:一个是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一个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前一任务是为后一任务扫清障碍,创造必要的前提。”
这也就是说,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如果不首先用革命的手段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共同富裕,就因为没有必要的政治前提而难以实现。在旧的统治秩序之下,兴办实业,发展教育,不但救不了国,而且连这些事业的存在都会是步履维艰,甚至不免落得《茶馆》里秦二爷的悲惨下场。说“实业救国”“教育救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只不过是一个美丽的幻想,这并不是脱离历史实际的苛求,恰恰是为无数历史事实所证明了的客观真理。
那么,是不是由此得出结论,近代史上的实业救国论者、教育救国论者一无是处,应该一笔抹杀甚至一概否定呢?当然不是。事实上,他们曾经做出过自己的重要历史贡献,也留给我们许多可贵的历史遗产。
用政治标准来评判,他们所提出的救国方案,并不是一个高明的、可行的、合理的方案,他们没有能正确地把握时代的主题,抓住当时历史条件下挽救国家、民族危亡的本质和要害,因而在历史实践中也就不免时时碰壁。在这方面,他们与近代的革命者和改革家相比,不论是在主观的理论探索上还是在客观的历史贡献上,都是相形见绌,甚至是望尘莫及的。但是,用道德标准来评判,他们一般都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对人民有着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对自己的信念和事业有着执着的献身精神,他们同样要面临各种艰难险阻、颠沛困苦。在这方面,他们同革命者和改革家相比,并无多少逊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同样是我国近代历史上为振兴中华而奋斗的一代志士仁人。
我们说“实业救国”和“教育救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旧中国的出路问题,但绝不是说,他们开工厂、办学校、发展实业、培养人才的各种实际活动,是毫无意义的。民族经济的每一分增强,近代知识分子队伍的每一点扩大,科学精神向社会的每一次传播,都是为解决中国根本问题积累物质的和精神的力量,没有这种量的积累和增加,也就不可能有最后通过新旧力量的决死斗争而达到质的飞跃。
实业救国论者和教育救国论者的具体政治态度,各个人之间并不一样甚至有很大的差异,这就需要做更加细致的分析。有些人认为自己选择的道路、目标同革命的道路、目标是一致的,可以并行不悖、殊途同归,这些人常常成为革命的同情者和朋友;有些人坚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虽然不赞成革命的道路,但并不去反对,而采取“各走各的路”“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度;有些人认定只有自己信奉的道路才是唯一正确的道路,不仅不赞成而且公开批评甚至反对革命。即使是最后一种情况,也要仔细区分究竟是认识问题,还是政治立场上对革命的根本敌对。在这些复杂的情况面前,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可笼而统之,一概而论。
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得到一个启示:简单化是历史研究的大敌。
传统道德的两重性
对待中国传统道德,像对待世界上任何事物一样,必须采取分析的态度。没有分析,也就无从鉴别,更无法对它进行是非的评判和弃取的抉择。只有如鲁迅所说的,对传统文化(当然也包括传统道德)“加以研究,解剖,分别好坏,立存废的标准,而于存于废,都慎选施行的方法”,才能够从中汲取营养,滋养和发达新的生体。
有的文章认为,传统文化是不能区分哪是精华、哪是糟粕的,因此,他们也反对“批判地继承”的提法。按照这种观点,必然要引出形而上学的结论:好就是绝对地好,一切皆好;坏就是绝对地坏,一切皆坏。而这种结论,第一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因而是不科学的;第二在实践上是有害的,过去我们曾吃足了全盘否定或全盘肯定的苦头,我们应该学得聪明一点了。
对待传统道德不能采取简单化的办法。这里可以举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19世纪末,谭嗣同在《仁学》中,猛烈地抨击过封建孝道的不合理和扭曲人性,然后,他写道:“孝且不可,何况不孝哉!”谭嗣同并没有因为封建孝道有很多弊病,就反过来去提倡“不孝”。封建孝道要求晚辈(子孙)无条件地服从长辈(父祖),这是一种不平等,所以是不足取的;而“不孝”则是晚辈凌虐长辈,这同样是一种不平等,当然是更加“不可”了。他认为家庭间的人伦关系,应该是一种平等的、相互尊重、相互爱护的关系,这才合乎理性,有益于社会。谭嗣同对“孝”的分析态度,比起同时代某些人因为否定封建孝道的黑暗面,就走向另一个极端,提倡“非孝”“毁家”,应该说要高明得多了。
中国的传统道德,内容十分丰富,情况也极为复杂,大体有这样几种类型:
一类,在漫长的历史发展和社会生活中,一直起着积极的作用,直至今天,也仍然没有失去它应有的价值,如尊师重道、勤奋好学、谦恭礼让、见义勇为等。这些,仍然可以而且应该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组成部分。
另一类,完全是根据少数封建统治阶级的私利,逐渐形成为某种道德准则,这种道德准则,往往得到封建礼法的支持,而在内容上却是消极的甚至黑暗的,如“三从四德”之类。这是传统道德中的糟粕,应该坚决加以摒弃。不摒弃这些糟粕,就必然会影响社会主义新道德的建立。
还有一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必须在内容上加以充实、更新和改造的。如前面谈的“孝”,鲁迅曾经对历史上广为传颂的“二十四孝”进行过无情的揭露,指出它的“虚伪”,“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但总不能因此而主张“不孝”。事实上,尊老爱幼、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在历史上也一直被认为是一种传统美德,问题是一定要去除那些虚伪矫情和扭曲人性的成分。还有“忠”,封建时代岳飞式的那种对帝王、对朝廷的愚忠当然要不得,但否定这种愚忠,绝不是要去提倡或歌颂与“忠”对立的“奸”。在现时代,还是要讲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事业的。
近代文化论争的历史启示
中国近代史是从1840年英国侵略中国而发动的鸦片战争开始的。从那时起,中国从一个独立国家逐步变成了半独立国家,中国社会从一个完整的封建社会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经历了109年时间。
在一个世纪多一点的时间里,一方面,中国国内的经济关系、政治制度发生了剧烈的变动;另一方面,许多在文化类型上与中国完全不同的国家同中国发生了尖锐的对抗。这种情况反映到文化领域,便造成了在文化问题上尖锐的冲突和论争,有中学与西学之争、旧学与新学之争、学校与科举之争、文言与白话之争、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之争等。有人归纳说,中国近代的文化发展,是在“古、今、中、外”四个字的矛盾冲突中展开的。
当时,摆在中国思想界面前的一个最为严峻也最为实际的问题是:面对着利用军事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各种手段肆无忌惮地侵略、压迫、凌辱中国的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国家,应该不应该、可以不可以吸取它们的先进的文化?捍卫祖国独立和尊严同学习西方二者是根本对立的,还是可以统一的?
有的人主张对西方文化采取坚决拒绝、一概排斥的态度,认为对西方文化的任何吸取都是极端有害的。当然,持这种态度的人,情况并不完全一样。其中,有的是政治上的封建顽固派,他们从维护封建统治的立场出发,“唯祖宗之法是尊,唯古圣先贤是尚”,闭目塞听,因循守旧,敌视一切新事物,幻想回到闭关锁国的时代,认为学习西方文化就是“用夷变夏”,会造成灭顶之灾。有的是一些具有朴素爱国思想但对外国侵略者缺乏理性认识的下层群众,他们出于强烈的民族感情,走向盲目排外,为了对抗“洋鬼子”的侵略而否定、排斥一切外国传来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还有一些人则是文化复古主义者,他们认为只有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才是尽善尽美的,这是中国的“国粹”,是“一国精神之所寄”,“为立国之根本源泉”,“国粹存则其国存,国粹亡则其国亡”。不仅如此,他们还宣扬中国传统文化远较欧洲现代文化优良,只有孔子和儒学方可救助欧洲,支配世界。
与这种主张处于另一极端的是一些所谓的“全盘西化论”者。他们认为,“言非同西方之理弗道,事非合西方之术弗行”,认为中国民族文化只是一堆垃圾、一堆糟粕,绝对地坏,一切皆坏;西方文化则是绝对地好,一切皆好。中国的出路,就在于彻底抛弃民族文化传统,全部照搬西方的从物质文明到生活方式的一切方面,以“极端的崇外”来取得民族的新生。
但是,现实生活既无法做到拒绝一切外来文化的影响,更无法做到抛弃一切民族特色和传统的所谓“全盘西化”。事实上,在与这两种错误思潮的激烈论争中,中国思想界的主流,却一直是坚持把抵抗侵略与向外国学习统一起来,走一条在吸取世界先进文化与改造中国传统文化中创建自己的新文化的道路。
那么,近代中国在学习西方的问题上,走过了一条什么样的历史轨迹呢?
世界上的学者曾对“文化”下过数以百计的不同的定义,如果广泛地说,差不多可以把人类所创造的一切,都归入“文化”这个范围中去。但如果粗略地分一下,则文化结构大体可以分为这样三个层面,即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物质文化是基础,精神文化处于上层,制度文化则是二者的中介。不少学者认为,近代中国吸取西方文化的历史进程,正是循着这三个层面而形成由浅入深的三个历史阶段去学习西方的,即先是物质文化,然后到制度文化,最后到精神文化的层面。如果从一般的历史发展趋势来讲,这无疑是正确的、合乎历史实际的。但历史本身从来不是机械地和绝对地运行着的,每个历史阶段,都会不可避免地交叉、渗透和重合,呈现出复杂的形态。大体说来,可以分成以下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这一时期,输入的西学主要是西方现代自然科学和应用技术,即西方文化的物质层面。那个时候,许多人(特别是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当权者)认为,西方列强之所以能打败中国,就在于他们有“坚船利炮”,也就是说,他们承认中国在器物上不如西洋文明,因此,挽救之方,就是“以制器为先”。于是,一面购买军舰大炮,一面“仿习机器”,开始是创建军事工业,接着又兴办民用工业。同时,大量翻译包括数学、化学、医学、天文学、地学、生物学、航海、测绘、造船、机械等门类在内的广泛的自然科学书籍。还延请外籍教员任教,派遣学生出国留学。当然,在这个时期,少数思想敏锐的知识分子,主要是早期维新派,也已经提出了应该效法西方“君民共主”的政治制度的主张,但在社会上还未能产生广泛的影响。
第二个时期,大体从甲午战败到1911年辛亥革命止。第一阶段中国学习西方的努力,曾经给中国社会带来一些进步,但并没有能够解决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1895年爆发的中日甲午战争,中国被日本打败了,特别是清政府花了很大力气建设起来的海军(北洋水师),一举被全部歼灭。这个残酷的现实,不能不促使一些人对救国方案做重新的思考,进行新的探索。一些人开始认识到,在中外文化关系上,学习西方仅仅局限在物质文明的层面,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更进一步,按照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对中国的封建政治进行大胆的改革。甲午战争失败后,主张变法维新的康有为、梁启超和主张反清革命的孙中山,同时展开了他们的政治活动,并先后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发动和领导了戊戌维新运动和辛亥革命运动。这两次运动,都是为了挽救民族危亡,也都是以学习西方政治制度为基本内容的。这个时期,大量西方社会科学传入中国,大大开拓了人们的眼界,震撼了人们的精神世界。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次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思想启蒙运动。最后,戊戌维新的政治改革虽告失败,但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却领导群众推翻了清王朝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民主共和国。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第三个时期,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辛亥革命后,名义上虽然建立了民主共和国,但很快就变成了一块徒有其名的招牌,政权仍然掌握在由帝国主义支持的各式各样军阀的手中。中国民族独立、政治民主和国家富强三大问题,一个也没有解决。一些先进的中国人,经过认真而痛苦的反思,觉得在中外文化关系问题上,应该更进一步,通过汲取世界各国先进的精神文化,来提高整个民族的素质。五四运动前后,有些人提出了“改造国民性”的命题,响亮地喊出了“科学”与“民主”的口号。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一方面,人们的社会心理包括风俗习惯、价值观念、道德情操、审美意识、宗教情绪、思维方式、民族性格等,产生了剧烈的震动和变革;另一方面,精神文化的更高层次即反映社会心理的思想体系,如各式各样的政治、法律、伦理道德、科学理论、艺术、文学、美学、教育、哲学等学说,也纷杂呈现在人们面前。经过激烈的竞争、淘汰、鉴别,中国人民终于选择了适合中国国情的观念形态,找到了马克思主义这个科学的世界观,使得中华民族得到了新的觉醒。
以上就是近代中国在文化问题上走过的曲折而艰难的道路。
中国现在正处在一个剧烈变革和迅速发展的历史时期。社会的新发展,要求有一个全新的文化形态来与之相适应。在近代历史上有关文化问题的论争中,一些先哲已经提出了不少对建设新文化极为重要的有益启示。我以为,以下几点是尤其值得我们认真借鉴的:
(一)不论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还是国外的文化,都应当采取分析的态度,绝对肯定和绝对否定都是违反实际、违反科学的。中国的传统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经过千百年的创造和积累,有许多值得重视的珍品。但它毕竟形成和发展于封建时代,因此,既有封建性的糟粕,又有民主性的精华。国外文化也是一样。拿资本主义的西方文化来说,任何一个不抱偏见的人,都会承认,其中既有很多科学的东西,也有不少腐朽的方面,也是精华和糟粕并存的。中国近代的杰出思想家鲁迅就强调,对中国传统文化应该“分别好坏,决定弃取”,对西洋文明要“敢于吸取,慎于选择”。
(二)文化的发展是一个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进程,而推动文化发展的力量则是改革。鲁迅说过:“文化的改革如长江大河的流行,无法遏止,假使能够遏止,那就成为死水,纵不干涸,也必腐败的。”它一定有迁移,绝不会“回复故道”;一定有改变,绝不会永远“维持现状”。这是一个颇具卓见的认识。新的文化绝不可能从天而降,也不会在一片废墟上突然产生。中国的新文化只能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旧基地上,经过不断的改革和创新,逐步发展和成熟起来。如果把文化的发展比作江河的奔流,那么,没有上游,也就没有下游;没有源头,又何来活水?当然,所谓改革,所谓发展,绝不仅仅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继承(那是重复而非发展),还包括对传统文化中已经不适合今天需要的那部分的批判和扬弃,并不断充实和丰富适应时代潮流的新内容。
(三)文化的发展离不开不同性质文化之间的融合与交流,越是大胆地开放、勇敢地吸取,越有助于民族文化的发展与提高。鲁迅通过总结历史,强调指出文化的发展,总是要“取材异域”,吸收外来文化,才能更有生气,不断进步。在中国历史上,汉唐文化,是放射着璀璨的异彩的,之所以能达到这个境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的人们能大胆地、开放地汲取外来文化的缘故。鲁迅还打过一个非常有趣的譬喻,他说,一个有力量、有自信力的民族,绝不应该害怕汲取外来文化,因为外来文化经过吸收、消化,便成为滋养、丰富民族文化的材料,正像人们吃牛肉,通过吸收、消化变成身体的养料,“决不会吃了牛肉自己也即变成牛肉的”。
(四)文化有两种基本属性:一个是时代性质,一个是民族性质。应该对这两种属性有一个统一的辩证的了解。所谓时代性,就是说应该跟得上世界时代的潮流;所谓民族性,就是要始终保持自己民族的特色。鲁迅说,新的文化,应该是“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这就是强调时代性和民族性的统一。中国的新文化怎样才能走向世界?鲁迅的看法是:愈是民族化,愈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和地方色彩,才愈能为世界所承认。因为世界各国环境不同,情景各别,文化艺术又最忌千篇一律。用带有中华民族特性的文化,去丰富世界新文化的宝库,才是我们对于世界应有的贡献。
“厌讼”心理的历史根源
我国是一个经历了漫长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普通老百姓中曾长期流传着强烈的“厌讼”心理。虽然封建社会早已成了历史的陈迹,但“厌讼”心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小的影响。有些人总认为“对簿公堂”是不光彩的事;有的人在受到违法行为的侵犯时,或者忍气吞声,或者实行“私了”,而不肯诉诸法律;更有甚者,有的受害者不通过诉讼手段用法律保护自己,而是自行寻求报复,结果自己反而触犯了法网,造成了不应有的悲剧。这种心理状态和行为,显然同现代化的法治国家不相适应。
那么,这种“厌讼”心理,是怎样成为一种历史的积淀,长期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呢?下面,我们可以做一点历史的回顾与分析。
一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之间各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冲突总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诉讼行为的发生也就是必然与正常的。正如清人崔述所说:“自有生民以来,莫不有讼。讼也者,事势之所必趋,人情之所断不能免者也。”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及其思想家,却一直把“无讼”作为政治清明的一个标志。孔子就说过:“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在他们看来,所谓“闾里不讼于巷,老幼不愁于庭”,才是社会和谐恬静的美好境界。因此,他们对“讼”之一事,常常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是非曲直,一概采取否定和贬斥的态度。有的说:“人既好讼,则居心刻薄,非仁也;事理非宜,非义也;挟怨忿争,非礼也;倾资破产,非智也;欺诈百出,非信也。”有的甚至对自己的子孙提出这样的告诫:“纷然争讼,实为门户之羞。”还有的把“毋好讼”同“崇本务”“守恒业”等一起,作为立身处世的根本准则。清末江西乐平县令武穆淳曾作戒讼文,其中说:“尔等仔细思量,因著什么大事,实在过不得去,动不动就要打官事以决胜负,殊不知官事岂容易轻打耶?”“即控得有理,赢得官事,而所得已有不敌所失者,迨至事后,追悔何如,学忍让于先,反落得乡里称盛德也。”
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封建时代虽然也产生过“包青天”这类“执法如山”“断狱如神”的清官,但在清正廉明的官员中也还有另一类典型,他们以“息讼”为能事,以劝“忍”为爱民,凡遇讼事,“可息便息,宁人之道,断不可执持成见,必使终讼,伤闾党之和,以饱差房之欲”。东汉刘矩任雍丘令时,凡“民有争讼,矩常引之于前,提耳训告,以为忿恚可忍,县官不可入,使归更寻思。讼者感之,辄各罢去”。明朝赵豫“患民俗多讼。讼者至,辄好言谕之曰:‘明日来。’众皆笑之,有 ‘松江太守明日来’之谣”。至于那些不负责任的官吏,采取的办法就更加简单,“有讼者则以为好事,怒之责之,而不为理”,也就是推出了事。
统治阶级的思想观念,通常也就是那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因此,封建法制观念的上述内容,不能不对整个社会产生强烈的影响。在社会舆论中,对于“兴讼”者常视之为“刁健之徒”,“为卑鄙而薄之”。不论那个地方存在着多少违法行为、不平之事,只要讼狱不兴,就被称颂为“民风淳朴”“人心敦厚”;反之,则斥之为“风俗浇漓”“刁蛮斗狠”。有时甚至以此作为判断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标准,即所谓“良民畏讼,莠民不畏讼;良民以讼为祸,莠民以讼为能”。这样,“讼”本身便成为一种恶了。
二
历史上“厌讼”心理的产生和发展,封建法制观念的影响和束缚自然是重要原因,但人们现实生活的切身体验,却是强化这种心理的更直接的因素。
按照现今法律“无罪推定”的原则,被告人在未被依法确定有罪以前,应当被视为无罪之人。但封建法制与此相反,不仅被告人在未确定有罪以前,就被作为罪犯对待,被告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即以有罪论处;甚至涉讼各方,包括被告、原告、证人等,均被看作“戴罪之身”,只有官司了结,胜诉者才算无罪。因此,在我国任何一个封建王朝统治下,一旦有较重大的诉讼发生,官府的第一个行动便是把涉讼各方统统“羁押待质”。而在审讯的时候,不论原、被两告还是干证,都要“跪听”发落,野蛮的酷刑也会随着主审官的意志无端地落在任何一方的身上。这就使诉讼常常成为对涉讼各方的一场真正的灾难。
俗话说:“衙门六扇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即使没有额外的勒索,法定的名目繁多的诉讼费也是一般老百姓难以负担的。清代“打官司”时,“代书盖戳有戳记费,告期挂号有挂号费,传呈有传呈费,准理而交保请息有和息费,又隔数日无票便索出票费,呈词数日不批便索买批费,又隔数日不审便索升堂费”,“审讯时有坐堂费,将结时有衙门费”。试想,这么多费用,即使官司打赢了,离倾家荡产也不远了。何况,绝大部分封建官僚是绝不会仅仅以收取额定费用为满足的。例如,清代规定,“州县相验,止许随带仵作、刑书各一名,皂隶二名,夫马饭食自备”。而实际上,他们往往“动带五六十人,需索饭食,钱自五六十千至百余千。吓逼情形,目不忍睹”。此外,借机勒索的除了官员以外,还有一大帮差役家丁,“每有诉讼,差役家丁必索讼费,视其家道以为多少,至少者制钱四千,薄有田产者任意诛求。不满其欲者,则诡曰案未传齐,致官不能过堂”。在这样敲骨吸髓的勒索之下,涉讼者的命运,往往是“在城之银钱糜费若干,在乡之田畴荒芜无算,一讼之累,有假子钱以剂者,有鬻田产犹不能尽偿者”。
更为可怕的是,一有诉讼,往往长年累月压案不办。造成这种状况,一方面是由于封建时代没有独立的司法机关,审判力量不足,效率低下;另一方面是封建官吏有意拖延,以制造敲诈勒索的机会。封建政治的特征之一,便是明文规定与实际状况之间的不一致。拿晚清来说,道光时,曾专门发过上谕,强调:“在京衙门承审事件,限一个月完结。刑部现审事件,杖责等罪,限十日完结;发谴军流等罪,应入汇题者,限二十日完结;命盗等案,应会三法司审者,限一个月完结。”但实际上,一般民间词讼案件,“有迟至二三年者,有迟至五六年者,甚有十余年延宕不结者”,拖来拖去,最后甚至将“案内人证合行拖毙”,才算了事。另有材料称,有的州县,“地方已数易其官”,而“衰老待质之犯”仍“久淹囹圄”, “年年监候,岁岁待质,有监候十四五年至二十四五年、三十年者,其年岁有六十至七十以外者”。在这种情形下,普通老百姓对诉讼视之如蛇蝎、畏之如虎狼,也就是势所必至、理所当然的了。
三
封建法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对于不同阶级或阶层的人们,法律并不给予同样的公平。所谓“刑不上大夫”“八议”之类,便是阶级烙印的生动体现。然而,问题还不止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本身已经并不公平的法律条文,也并非审理和判决案件的根本准绳。官司的胜败,与其说取决于哪一方合法或违法,倒不如说取决于哪一方更有权势或金钱。愈是政治腐败的时候,就愈是如此。例如,太平天国时期,洪秀全等发布的《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就指斥清廷“官以贿得,刑以钱免”。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等革命派抨击清王朝是“无法律之政府”, “寻常私罪,多不覆按,府电朝下,囚人夕诛,好恶因于郡县,生杀成于墨吏,刑部不知,按察不问”。这些揭露在封建统治阶级的文书中得到了充分的证实。有的说:“近来各省积习,非循情枉断、任情刑求,即漫不经心、因循延搁。”“更有贪黩之吏,惟揣其肥瘠而搏噬之,以致小民负屈含冤,无从申诉。”有的说:贪官酷吏“横暴闾里,绝无创惩,良民受屈赴诉,往往押候延搁,甚至发交命案,避重就轻,曲为凶犯开脱,姑息徒以养痈”。还有的说:“近来官吏积习,于讼狱一事,罕能实心清理。或听信胥役票传多人,或怠情安逸传案不讯,或识见昏聩听断无才,或瞻顾不断静待和息。以致羁系甚多,结案甚少,无罪者瘐毙,牵累者破家。冤惨情状,不忍睹闻。”这些议论,或见诸皇帝的上谕,或出自大臣的奏折,自然不存在夸张的嫌疑。那么,面对着这样一种现实,无权无势又无钱的老百姓,谁还有勇气向法律去讨什么“公道”呢?
人们正是在千百年血和泪的经验积累中,逐渐得出了一条痛苦而无奈的信条,那就是“讼不可妄兴”“宁使彼讼我,我无讼彼”。鲁迅曾经说过:“经验的所得的结果无论好坏,都要很大的牺牲,虽是小事情,也免不掉要付惊人的代价。”“厌讼”心理的形成,可以视为明显的一例吧!
今天,社会生活已经同过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厌讼”心理的社会基础可以说不再存在了。但是,社会意识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清除千百年来形成的这种“厌讼”心理,还需要我们付出很大的努力。
社会变革与移风易俗
看看我国近代历史上政治变革、经济变革、社会变革与社会风习发展变化之间的复杂关系与进程,对我们今天的移风易俗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将有许多有益的历史借鉴。
历史进入近代之后不久,在我国大地上发生了一场冲击封建统治秩序的大风暴,这就是著名的太平天国运动。领导这场运动的农民领袖,不但在政治上、军事上、经济上向清朝封建统治者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斗争,而且在自己的统治权力所及之区,在很广的范围内做出了改革现成生活习俗的努力。他们禁止群众“奉佛敬神”,禁止蓄辫,禁止穿着反映封建等级关系的清朝官服;在婚礼方面,“男女从未谋面即行结婚的旧俗,选择吉日的迷信,以及致送聘金等等全被革除净尽”;在葬礼方面,他们反对“修斋建醮”。他们还禁鸦片,禁赌博,禁娼妓,等等。
到了19世纪末叶,发生了戊戌维新运动。在维新运动中,以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为代表的维新派对社会习俗也进行了改革,如组织了不缠足会、戒鸦片烟会、延年会等。辛亥革命时期,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在致力于推翻清朝封建专制主义反动统治的同时,同样十分重视改革社会风习。他们反复宣传,要“改革恶俗,开通民智”“改良积俗,造就国民”,甚至把“风俗之害”与“政治之害”并列,作为革命新政权应该致力革除的两项最重要的内容。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后,担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在短短的几个月里颁布了一系列改革封建社会各种弊习陋俗的法令,如“禁止买卖人口”;“晓示人民一律剪辫”;废除清朝实行的跪拜、相揖、请安等旧礼节,改行鞠躬、握手之礼;废除清朝流行的“大人”“老爷”一类封建性称呼;提倡男女平等;以及禁烟、禁赌、禁娼;等等。一时间,人们精神振奋,社会新风迭起,显现出一种生机勃勃的气象。
但是,历史证明,社会风习的变革,较之政治领域、经济领域以及社会生活其他领域的变革,更加复杂,具有更大的难度。
譬如,民国成立之后,男人们头上辫子的消失就经历了一个很长的时间。这一点,只要读读鲁迅的小说,就可了然。当时的报纸也说,民国成立“今十年矣,而辫发犹所在皆有”。一根辫子尚且如此,其他就更可想见了。
再拿称呼来说,孙中山是中国历史上把政府官员视作和称作“公仆”的第一人。前面提到,他曾以临时大总统的身份,明令禁止“大人”“老爷”等称呼。但1932年末的一本杂志上有篇文章说:“此风(按:称大人、老爷之风)于南方官场渐息,民间则依然,北方则无论官民,已相沿成习,而莫之改。”我们党一再批评某些干部“做官当老爷”的坏习气坏作风。可见,一直到现在,尽管在称呼上谁也再听不到“老爷”之类的叫法,但口称“公仆”而实际上把自己看成“老爷”的现象,我们实在不敢说已经完全绝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移风易俗方面,较之近代历史上任何一次社会变革时期,都要深刻得多、广泛得多。许多新的社会风尚被树立起来,人们从思想观念到生活方式,都愈来愈向着更加文明、更加合理、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但是也应看到,正是由于社会风习变革的特殊复杂性,有一些消极腐败的东西,一遇适当条件便沉渣泛起,或者死灰复燃。如这些年奢靡之习的抬头,嫖娼吸毒的重现,封建迷信的猖獗(前几天《光明日报》载,有关部门估计,吃算命饭的约有500万之众,几为全国科技队伍的二分之一),等等,都是我们不能不认真思索和对待的。
对于移风易俗,鲁迅先生在1930年写的《习惯与改革》一文中,发表过很好很重要的意见。他曾提出,对民众的风俗习惯,一定要采取分析的态度,通过研究和解剖,弄清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坏的,切不可简单化、绝对化,粗暴对待。事实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就时常有把创新当胡闹,或视腐朽为神奇的事情发生。这样,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就失去了可靠的根据。在分别好坏之后,就应该“立存废的标准”,何者该存,何者该废,应该使大家都很清楚。但这还不够,还要“于存于废,都慎选施行的方法”。没有具体切实的施行方法,好的社会风习得不到提倡弘扬,一些丑俗陋习得不到抵制改造。
社会风习的改革所以特别复杂、困难,原因之一是它涉及广大群众长期形成的习惯。所谓“习惯成自然”,改起来当然要花大的力气,这里特别要按鲁迅提倡的那样,进行“韧的战斗”,锲而不舍,持之以恒。
社会风习变革的复杂性,还由于许多习俗的形成,往往是有极其深刻的经济根源和意识形态根源的。所以,我们不能就移风易俗谈移风易俗,还需要把这个问题放到经济发展和民族素质全面提高的总目标中去,使社会风习的变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进步相协调。
惜时与延年
因为“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所以鲁迅曾把无端侵占和虚耗别人时间的行为戏称作“谋财害命”。反过来说,珍惜和节约时间,应该说是“延年益寿”了。其实,后一层意思,早在一百年以前就有人说过了。说这个话的是戊戌变法时期的维新派。他们不仅宣传这种看法和主张,还组织了一个专门的学会,叫作“延年会”。
戊戌维新运动时期,以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为代表的维新派对封建专制主义展开了猛烈的抨击,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主张和目标。同时还在京师和全国各地组织了各式各样的学会。这些学会,有的是以政治性为主的,如强学会、保国会、南学会等;有的是以学术性为主的,如算学会、测量学会、质学会、法律学会等;有的则是以改革社会习俗和生活方式为主的,如不缠足会、戒鸦片烟会等,延年会则属于这一种类型。
延年会成立于湖南,主持者是谭嗣同、熊希龄等。会名“延年”,却并不是讲究养生健身之类的卫生团体或体育组织。谭嗣同在《延年会叙》中说:人的寿命,总是有限的。一般的七八十岁,就是长寿了,百岁的更是十分稀少,“于此而欲延之,其术必穷”。但人们在有限的生命之中,由于生活方式的不合理,却浪费了很多极为宝贵的时间,例如,“宾客之不时,起居之无节,酒食之征逐,博弈之纷呶,声伎戏剧之流连忘返”,这些“酬应、奔走所耗之年”,几乎占据了毕生光阴的大半部分。如果能改变这些无谓的生活习俗,那也就无异于延长了生命。所以谭嗣同说:“虽然,无能延于所得之年之外,自可延于所得之年之中;无能延年于所阅之时,自可延年于所办之事。则惟有明去其纷扰以耗吾年者,即以所腾出闲暇之年,为暗中增益之年。少一分之纷扰,即多一分之闲暇。无纷扰,有闲暇,则一日可程数日之功,一年可办数年之事。统合算之,将使一世之成就可抵数世,一生之岁月恍历数生,一人之才力若并数人。”在这里,谭嗣同充分估计了时间的重要性,并把它看作实现政治改革以达到救亡图强的一个必要条件。
维新派充分认识到,生活方式的变革,必然是对传统陋习的挑战,必定会遭到世俗观念的非议。因此,他们十分强调要“力保自主之全权,勿恤世俗之嫌怨”。事实上,《延年会章程》中的许多规定,就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战斗性。例如,在当时,人们在交往中有一整套繁文缛节,有事无事,常常到处“拜客”;有友来拜,又必须很快“答拜”,否则便算失礼。拜客待友之时,又必须着衣带冠,一丝不苟。弄得“舆从阗咽,出入如市,主人劳于倒屣,敝于将送,眠食失常,夜以继日,精力以之消铄,光阴以之虚縻”“晨起出阍,暮不得息,望门投刺,冠服重累”。针对这种现象,延年会规定会员之间“无故不得请客,无暇不得赴席,不赴不请,彼此皆不得见罪”“至熟之友来拜者,均不答拜,彼此谅之”“客以某事来商者,见时只可言某事之本末,言毕即行,不得牵引他事及无聊闲谈,致延时刻。若刺刺不休者,主人可请茶送客”。所以做这些规定,是为了避免在交往中“寻无味之语言,弃有用之日月”,以便把宝贵的光阴用于有益的工作。《章程》还规定,“彼此往来,非遇冠、婚、丧、祭大事不着冠带,平时虽生客亦以便衣接待”“贺节贺喜及虚文酬答之信函皆宜免绝”。在见面的礼节方面,也尽量免去跪拜之仪。总之,“衣服惟取轻便,礼节不尚跪拜,皆恐其以冗缛者耗人之年,而思有以延之也”。针对当时请托之风的盛行,延年会在《章程》中还规定:“凡以情面请托者,事不能行则直复之,彼此不得见罪。”
维新派并不把这些生活方式的变革看作游离于维新事业之外的单纯生活问题。他们认为,变革某些传统的不合理的生活方式,是社会发展、文明进步提出的必然要求。谭嗣同在《延年会叙》中指出:“地球公理,其文明愈进者,其所事必愈简捷。简捷云者,非以便人之苟焉为窳惰也。文明愈进,其事必愈繁,不简不捷,则生人之年,将不暇给。”他举例说,出外旅行,如果坐小舟乘牛车,“笨重迟滞,经时累月”,若“驰火轮,驶铁路”,即可日行千里,时间就不会耗费于旅途之中。传递“邮音”,如托人传送,“经时累月,犹不得达”,若“引电线,传记号”,则立时可致,时间就不会耗费于书问之间。这就是说,社会的改革对生活方式的变革提出了要求,生活方式的变革又需要依赖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二者就是这样密切联系、互相依存。
生活方式的变革,看起来似乎只是些细枝末节的小事,其实真正实行起来却也很不容易,这是由于它经常与传统习惯势力发生矛盾,有时甚至会遇到很大的阻力。康有为自己曾说过,他在维新运动中受到许多人的攻讦,除了其他种种原因之外,有一个原因就是当时很多人去拜会他,他却未按当时的传统习俗一一答拜,以至于许多人认为他目空一切,甚至怀疑是有意侮辱,结果对他大为不满,得罪了许多人。从这件事情中,可以充分看出变革生活方式也是需要经过艰苦努力和进行细致的工作,才能做好。
戊戌时期“延年会”的出现,使我们悟出这样一个道理:历史上的政治改革运动和经济改革运动,常常会不可避免地引起社会生活方式的变革;政治、经济的改革愈深刻,对社会的震动愈强烈,人们生活方式的变革也愈是显著。生活方式的变革不仅成为政治、经济改革的组成部分,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政治、经济改革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