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的现代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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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礼之概念

中国古代与“礼”之涵义与概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礼相关的概念

1.礼节

礼节即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各种礼仪规范。如《晏子春秋·谏上》:“凡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礼也。故《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礼,不可无也。”《论语·子罕》:“博我以文,约我以礼。”

礼节被儒家认为是仁义之貌。《儒行》凡《礼记》中引文,为求行文简洁,只出篇目,下同。本文关于《礼记》原文的解释参考王文锦《礼记译解》(中华书局2007年版),限于篇幅,不再一一出注,特此说明。:“礼节者,仁之貌也。”孔颖达疏:“言礼仪撙节是仁儒之外貌。”(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1671页。礼节的产生和具备受到一定客观条件的影响,如《管子·牧民》:“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又《汉书·董仲舒传》:“知仁谊,然后重礼节;重礼节,然后安处善。”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注重“礼尚往来”,“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曲礼上》)。

2.礼义

义,谓事之宜。礼义即礼法道义。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一套礼节仪式即为礼,合于这些的做法即为义。《诗·卫风·氓序》:“礼义消亡,淫风大行。”《冠义》:“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易·序卦》则以为:“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在大道既已消失,天下为一个家族所私有,人们各自敬爱自己的双亲、各自疼爱自己的子女,对待物质财富、对待劳动,都从个人利益出发的时候,礼义成为纪律纲常,《礼运》:“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

礼义是法令之器具。《礼运》:“故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以日星为纪,月以为量,鬼神以为徒,五行以为质,礼义以为器,人情以为田,四灵以为畜。以天地为本,故物可举也……礼义以为器,故事行有考也……”

礼义又是做人的重大事项。《礼运》:“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

礼义还是礼之内核,礼是义结出的果实。《礼运》:“礼也者,义之实也。”

礼义也同“礼仪”。《乐记》:“是故先王本之惰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此处《汉书·礼乐志》则作“制之礼仪”。

3.礼法

礼法即礼仪法度,是礼的外在形态。《商君书·更法》:“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汉书·货殖传》:“及周室衰,礼法堕。”礼必须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包括行礼的时间、场所、人选,人物的服饰、站立的位置、使用的辞令、行进的路线、使用的礼器,以及行礼的顺序,等等,这就是礼法。《仪礼》一书,就是先秦各种礼仪的礼法的汇编。参见彭云枫:《礼仪之邦话文明 (修订版)》(中国民俗史丛书),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24页。

4.礼容

礼容本指汉乐名,《汉书·礼乐志》:“高祖六年,又作《昭容》乐、《礼容》乐……《礼容》者,主出《文始》、《五行舞》。”王先谦补注:“盖《礼容》乐生于《文始》、《五行》二舞也。”(清)王先谦:《汉书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481页。也指礼制仪容,《史记·孔子世家》:“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

礼容是不同场合行礼的表情仪容,君子的礼容是其内在修养的体现。如《论语·乡党》记载了孔子在不同场合与不同对象交往时的礼容举止:“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庭,便便言,唯谨尔;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后,襜如也。趋进,翼如也。”“恂恂”,温顺恭谨貌。“便便”,言语明白流畅。“侃侃”,和乐貌。“訚訚”,说话和悦而又能辩明是非之貌,朱熹集注:“訚訚,和悦而诤也。”刘宝楠正义:“诤者辩论其是非也。”“踧踖”,恭敬而不安的样子。“与与”,威仪合度貌,邢昺疏:“与与,威仪中适之貌。既当君在之所,故恭敬使威仪中适,不敢解惰也。”“勃”,变色貌,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曰:“必变色。”“躩”,疾行貌,杨伯峻注:“皇侃《义疏》引江熙云:‘不暇闲步,躩,速貌也。'”“襜”,摇动貌。“翼”,恭敬,谨肃。孔子在本乡,温顺恭谨,像是不会说话;在宗庙里、朝廷上,善于言辞,且言语明白流畅;上朝时,同下大夫交谈,温和而快乐;同上大夫说话,正直而公正。国君在时,显得恭敬而不安,仪态适中。国君召孔子去接待宾客,则脸色庄重,脚步加快,衣服前后摆动,整齐而不乱。

5.礼教

礼教即礼仪教化,指为维护宗法关系与等级制度而制定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孔子家语·贤君》:“敦礼教,远罪疾,则民寿矣。”《列子·杨朱》:“卫之君子多以礼教自持。”

礼教也指礼的教育。《经解》:“恭俭庄敬,礼教也。”

6.礼度

礼度犹礼法,礼仪法度。《大戴礼记·盛德》:“礼度,德法也。所以御民之嗜欲好恶,以慎天法,以成德法也。刑法者,所以威不行德法者也。”卢辩注:“礼谓三百三千也,惟有仁德也。”(汉)戴德撰、(北周)卢辩注:《大戴礼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8册,上海人民出版社,484页。王聘珍解诂:“德法者,躬行心德,垂为法象也。”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中华书局1983年版,144页。

7.礼貌

礼貌,即对人恭敬和顺的仪容。《孟子·告子下》:“礼貌未衰,言弗行也,则去之。”赵岐注:“礼者,接之以礼也;貌者,颜色和顺,有乐贤之容。礼衰,不敬也;貌衰,不悦也。”《孟子·离娄下》:“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赵岐注:“又礼之以顔色喜悦之貌也。”俞樾以为“凡言礼貌者,并当读为体”,体貌即容貌、仪容意。见《春在堂全书·群经平议·孟子二》,凤凰出版社2010年版,539页。

今天的礼貌指以言语、行动所表现的恭敬谦虚。

8.礼物

《表记》:“无礼,不相见也。”郑玄注:“礼,谓挚 (贽)也。”孔颖达疏:“礼,谓贽币也。贽币所以示己情,若无贽币之礼不得相见,所以然者,欲民之无相亵渎也。”(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1638页。

与“礼物”相关的概念还有:

礼贽,即见面时进献的礼物。《国语·周语中》“子家奔齋”,三国吴韦昭注:“诸侯、大夫以君命使出,出必有礼贽,私觐之事,以通情结好,吉凶相告。”

礼献,即以礼奉献之物。《隋书·音乐志上》:“神宫肃肃,天仪穆穆。礼献既同,膺此厘福。”

礼币,即用作馈赠、贡献的礼物。《仪礼·聘礼》:“执礼币以尽言赐礼。”

礼馈,即礼赠之物。宋代叶适《监司》:“所从之吏卒,所批之券食,所受之礼馈,皆有明禁。”

9.礼器

礼器亦称“彝器”,指行礼的器物。礼器的范围很广,主要有食器、乐器、玉器、酒器等。食器通常有鼎、俎、簠、簋、笾、豆、盘、匜等。乐器通常有钟、磬、鼓、柷、敔、瑟、笙等。玉器通常有璧、琮、圭、璋、琥、璜等。酒器又可以分为盛酒器和饮酒器两大类。盛酒器主要有尊、甒、罍、卣、壶、缶等,饮酒器又有觚、觯、角、爵、杯、盏等。礼必须借助一定的器物才能表达,即所谓“藏礼于器”。

不同朝代的礼器形制不尽相同。以酒器为例,夏代用的是玉饰之酒盏,殷代用的是圆口平底、上口有两柱、下底有三足、侧有鋬 (把手)名叫“斝”的铜制酒杯,周代用的是长口圆底、上口有两柱、下底有三足、较斝为小、形似雀形名为“爵”的铜制酒杯,所谓“爵,夏后氏以琖,殷以斝,周以爵”(《明堂位》)。即使形制相似,不同朝代礼器的使用规格亦有差异,如敦、琏、瑚、簋都是盛黍米饭、穈子米饭的食器,虞代在大礼中用两敦,夏代用四琏,殷代用六瑚,周代用八簋。始用两器,后代递增参见王文锦:《礼记译解》,中华书局2007年版,445页。,即“有虞氏之两敦,夏后氏之四连,殷之六瑚,周之八簋”(《明堂位》)。

(二)“三礼”、“五礼”、“六礼”、“九礼”

所谓“三礼”、“五礼”、“六礼”、“九礼”是礼学中的一些专有名称,是特定礼仪形式的简称。

1.三礼

《周礼》、《仪礼》、《礼记》皆古言“礼”之书,合称“三礼”。

《周礼》,又称《周官》、《周官经》,是搜集周王室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制度,添附儒家政治理想,增减排比而成的汇编。据《汉书·河间献王传》的记载,该书是西汉景帝、武帝之际的事。《周礼》的注本很多,有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清孙诒让著有《周礼正义》。《周礼》共六篇,其具体篇目如下:

天官冢宰第一。理天下政务,以辅佐君王管理国家。天官掌邦治,又称“治官”。

地官司徒第二。掌邦教以及土地、赋税等,以辅佐君王安抚天下。地官掌邦教,又称“教官”。

春官宗伯第三。掌理国家礼仪,主管宗庙祭祀,以辅佐君王维护等级制度,协调社会关系。春官掌邦礼,又称“礼官”。

夏官司马第四。掌国家的军政事务,统帅军队,以辅佐君王平定天下。夏官掌邦政,又称“政官”。

秋官司寇第五。掌国家的狱讼刑罚等司法政务,以辅佐君王建立法律秩序。秋官掌邦禁,又称“刑官”。

冬官考工记第六。其内容已经亡佚,因冬官司空的主要职掌为工程营造,所以有人以记载当时手工业技术的著作《考工记》补之。

《仪礼》记载了周代贵族的各种礼节、仪式和行为规范,是西周至春秋、战国时代一部分礼制的汇编,记有冠、婚、丧、祭、饮、射、燕、聘、觐等具体仪式。因为所记均为“士”这一阶层的礼仪,而没有天子、卿、大夫、诸侯之制,所以又称《士礼》。《仪礼》的注本有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清胡培翚著有《仪礼正义》。《仪礼》共十七篇,其具体篇目如下:

士冠礼第一。五礼中属嘉礼,记载古代贵族子弟年满二十时,在父兄的操持下,加布冠、皮冠和爵冠三种冠的详细经过,包括仪式上的陈设、致辞等。行冠礼是古代贵族男子步入社会的开始,是获取成人资格和成为本族正式成员的仪式,体现了父子相继的宗法伦理精神。

士昏礼第二。五礼中属嘉礼,记载古代贵族男女双方在家长主持下,从议婚到完婚的全部过程,包括纳采、间名、纳吉、纳徵、请期和亲迎等“六礼”。婚礼是继冠礼 (标志已成人)以后人生的第二件大事,程序繁复,礼节周备,承担着上事宗庙、下继后世的重要使命。

士相见礼第三。五礼中属嘉礼,记载古代贵族初次交往,登门拜谒、求见行礼和对方回拜的礼节规矩,强调因人而言和交际的艺术。

乡饮酒礼第四。五礼中属嘉礼,记载古代乡里 (基层行政单位)定期组织的酒会仪式,以敬老为中心,包括祭神问吉、联络同好和演奏酒礼歌等活动,特别注重长幼、尊卑、贵贱,是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的外在渗透。

乡射礼第五。五礼中属嘉礼,记载古代乡定期举行的迎神赛射的具体礼节。

燕礼第六。五礼中属嘉礼,记载古代诸侯和群臣之间的宴饮之礼,程序繁琐,内容包括如何上下堂、如何使用酒爵、如何敬酒和答谢、如何罚酒、如何射箭等。

大射礼第七。五礼中属嘉礼,记载由古代君王主持的各级贵族的射箭比赛的具体礼节,描述了射前的准备工作和整个射箭过程。

聘礼第八。五礼中属嘉礼,记载古代君王派遣使臣到他国友好访问和与此相关的外交活动。聘礼实际上是外交礼仪,是国与国之间互相交往的艺术。

公食大夫礼第九。五礼中属嘉礼,记载古代君王宴请和招待外国使出的礼节。

觐礼第十。五礼中属宾礼,记载古代诸侯秋天朝见天子的礼节。

丧服第十一。五礼中属凶礼,记载古代贵族葬礼中的丧服制度。依据亲亲、尊尊、名、出入、长幼、从服的原则,强调丧服的等级、亲疏和贵贱。

士丧礼第十二,既夕礼 (实为士丧礼的下篇)第十三。五礼中属凶礼,记载古代贵族为死去父母所举行的自死至殡的葬礼过程和细节,体现了儒家重死的丧葬文化。

士虞礼第十四。五礼中属凶礼,记载古代贵族埋葬其父母后,回家所举行的安魂礼,是士丧礼的继续和延伸,与丧服、士丧礼、既夕礼一样,旨在凝聚五服关系。

特牲馈食礼第十五。五礼中属吉礼,记载一般贵族定期在家庙中祭祀祖祢的礼节。

少牢馈食礼第十六,有司彻第十七。五礼中属吉礼,记载卿大夫一级的贵族祭祀祖祢的礼节。

《礼记》是中国古代一部礼学文献的汇编,是春秋末年至秦汉年间孔子的弟子、门人及儒家后学解释、说明、传习经书《仪礼》的汇集,也是一部儒家思想的资料汇编。

此外,“三礼”亦指古代祭天、地、宗庙之礼。《尚书·舜典》:“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礼?'”孔传:“三礼,天、地、人之礼。”《隋书·礼仪志序》:“唐虞之世,祭天之属爲天礼,祭地之属爲地礼,祭宗庙之属爲人礼。”

2.五礼

礼分吉凶,吉礼、凶礼路数相异,不得相互干犯,这是取法于阴阳的不同属性,所谓“礼吉凶异道,不得相干,取之阴阳也”(《丧服四制》)。古代儒家根据礼所规范内容的不同,将其分为五大类,即五种礼制: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周礼·春官宗伯·小宗伯》:“掌五礼之禁令与其用等。”郑玄注引郑司农云:“五礼,吉、凶、军、宾、嘉。”(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766页。《隋书·礼仪志一》作出了进一步解释:“周公救乱,弘制斯文,以吉礼敬鬼神,以凶礼哀邦国、以宾礼亲宾客,以军礼诛不虔,以嘉礼合姻好,谓之五礼。”历代注家关于“五礼”的解释,又如《曲礼上》疏称:“祭祀之说,吉礼也;丧荒去国之说,凶礼也;致贡朝会之说,宾礼也;兵革旌鸿之说,军礼也;事长敬老执贫纳女之说,嘉礼也。”综合各家说法,吉礼为祭祀的典礼,居五礼之首,分天神、地祗、人鬼三门计十二项;凶礼的内容包括荒礼、丧葬以及对天灾人祸如饥荒、战败、寇乱等的哀悼与慰问之礼;军礼主要指战事、还包括田猎、筑城等需要动员人力的活动所需遵循之礼;宾礼是指诸侯朝觐天子、各诸侯间的聘问和会盟时之礼节,分朝、宗、觐、遇、会、同、时、聘八项;嘉礼具体分饮食、婚冠、宾射、飨燕、脤膰、贺庆六项,其内容在“五礼”之中最为驳杂,涉及广大人民乃至王公、贵族、诸侯和卿大夫等统治阶级的各个阶层。传统礼俗的许多内容与形式大多由嘉礼演变而来。

此外,“五礼”亦指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朝聘之礼。《书·皋陶谟》:“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孔传:“天次秩有礼,当用我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礼以接之,使有常。”(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139页。王引之《经义述闻·尚书上》:“所谓五礼者,正谓公、侯、伯、子、男朝聘之礼也。”(清)王引之:《经义述闻》,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72页。

3.六礼

“六礼”有多种理解:

(1)谓古代的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饮酒、乡射礼和相见礼。《王制》:“六礼:冠、昏、丧、祭、乡、相见。”郑玄注:“乡,乡饮酒、乡射。”(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1348页。《荀子·大略》:“立大学,设庠序,修六礼,明十教,所以道之也。”杨倞注:“六礼,冠、昏、丧、祭、乡、相见。”(周)荀况撰、(唐)杨倞注:《荀子》,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95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86页。

(2)古代在确立婚姻过程中的六种礼仪,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仪礼·士昏礼》“纳采用雁”唐贾公彦疏:“昏礼有六,五礼用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是也。唯纳采徵不用雁,以其自有币帛可执故也。”(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961页。

(3)古享祭宗庙之礼有六:肆献裸、馈食、祠、禴、尝、烝。《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以肆献裸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贾公彦疏:“此一经,陈享宗庙之六礼也。”(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758页。

(4)诸侯朝见天子之礼有六。《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郑玄注:“此六礼者,以诸侯见王为文。六服之内,四方以时分来,或朝春,或宗夏,或觐秋,或遇冬,名殊礼异,更递而遍。”同上,759页。

“六礼”是庶民都要参与和遵循的普及于民间的礼仪,官方“五礼”苛细繁琐,往往成为具文,而“六礼”更多结合风俗,作为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一直在下层流行。

4.九礼

“九礼”指九仪之礼。《周礼·秋官司寇·掌交》:“九礼之亲。”郑玄注:“九礼,九仪之礼。”(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903页。所谓“九仪”,即天子为接待不同的来朝者而制定的九种礼节。《周礼·秋官司寇·大行人》:“以九仪辨诸侯之命,等诸臣之爵。”郑玄注:“九仪,谓命者五:公、侯、伯、子、男也;爵者四:公、卿、大夫、士也。”同上,890页。

“九礼”又指古时九种礼仪。《大戴礼记·本命》:“冠、婚、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此之谓九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