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报告
一、2009年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总体概括
法学教育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建设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承担着培养法律人才、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形成全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任务。法学教育在贯彻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中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和发展与法学教育的发展进步密切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来,法学教育的命运与共和国的发展历程息息相关。回顾法学教育60年来的征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曲折反复的脉络。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法学教育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春天,经历了可喜的巨大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截至目前,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院校有630所,在校生三十余万人。其中具有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和科研机构333所,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115所,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29所(其中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11所)。与学位制度相衔接的法学学科博士后制度也已建立起来,目前我们有11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60年法学教育的曲折历史,雄辩地说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国运兴,则法治兴,法学教育亦兴;法学教育兴、法治兴、则国运更兴。
2009年,法学教育领域的重大事件有:
(一)中国法学会召开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中国法学会成立60周年
中国法学会是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作为法学领域的权威机构,其工作受到全社会的密切关注。2009年1月20日,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习近平等出席了会议,周永康代表党中央、国务院致祝词。他在祝词中,首先肯定了这次代表大会,评价其是全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一次盛会,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周永康在祝词中回顾了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绩,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四条”殷切希望,要求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服务科学发展,自觉服务人民,自觉服务法治实践。他还给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法学会提出了明确要求。党和国家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会议,给全体代表以巨大的鼓舞。中国法学会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领域中将会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在促进全国法学教育协调发展以及开展对外交流方面将会作出更大的贡献。中国法学会下属的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是从事法学教育研究的重要组织。在国家和全社会力图推动法学教育改革的紧要关头,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承担着指引法学教育改革的前进方向、促进法学教育研究的创新与发展、提出法学教育理念与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的历史重任。
纪念中国法学会成立60周年座谈会于2009年8月24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发来贺信,向中国法学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周永康在贺信中指出,中国法学会作为最早共同发起召开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之一,作为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法律团体,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了一代又一代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拓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探索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法律体系、司法制度作出了重要贡献。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拓进取、辛勤耕耘,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二)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中国法学教育发展论坛在西安召开
2009年10月16日至6月18日,由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的“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中国法学教育发展论坛”隆重召开。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走向与法律人才培养改革”。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立民教授等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这一主题,先后做了大会主题发言。教指委委员、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韩大元教授主持了这个阶段的发言。2009年10月18日上午,与会代表就中国法学教育的科学发展、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改革问题、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化法学人才培养路径问题、法学实践性教学的推广和发展等分专题进行了讨论。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作了大会总结性发言,他高度评价本次会议规格层次高,参会范围广,“是今年法学教育的高峰论坛”,研讨问题深刻。本次年会讨论和通过了起草的《关于法学院校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指导意见》,这是积极回应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中政委)、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根据指导意见,全国各法学院校都要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32学时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修课,以中政委组织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为教材。此外,还拟开展专任教师培训,组织法治理念教育教学观摩会和经验交流会,提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课程教学的整体水平。
(三)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开幕
2009年4月25日,主题为“曲折·磨难·追求——新中国法学60年”的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此次论坛由《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辑委员会和华东政法大学共同主办。高铭暄、江平、陈光中、马克昌、应松年、巫昌祯等近两百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各个学科的法学界代表人物参加了此次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委派副院长江必新出席论坛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向论坛发来了贺信。江必新在讲话中指出此次论坛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法学界的一次盛会,国内法学各学科的学术精英云集华东政法大学,全面总结和交流中国法学6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共同规划和展望中国法学研究的未来,意义十分重大。他强调,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深入的今天,政法院校和人民法院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法院不仅需要政法院校源源不断地输送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司法操作能力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而且需要政法院校以其科研成果提供理论支持。开幕式过后,陈光中、应松年、高铭暄和江平教授分别做了主题发言。
(四)“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正式启动
2009年6月25日,中国法学会与清华大学联合主办的“中国法学创新讲坛”开坛仪式暨首次讲座在清华园隆重举行。与会的专家学者有全国政协前副主席罗豪才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教授等。“中国法学创新讲坛”是由中国法学会与清华大学共同举办的高端学术讲座。其成立宗旨是为了进一步活跃法学学术氛围,发现、培养和汇聚法学人才,更好地引领、组织推动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推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2009年6月25日,由罗豪才教授讲授的《中国行政法的平衡理论》拉开了中国法学创新讲坛的序幕。2009年10月12日第2期创新讲坛,李龙教授带来了精彩的讲座《人本法律观》。
2009年12月28日,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暨首期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正式启动仪式。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法制日报社协办,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共同组织,旨在为全国法学青年提供高规格、宽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其以发现、培养、推出青年法学人才、推动法学创新发展为己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程天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兼党委副书记王利明教授、法制日报社党委书记兼社长贾京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老一代法学家孙国华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教授、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等参与了此次重大活动。首期论坛主题为法治视野下的城乡二元结构,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院校的多位专家学者围绕此主题作了非常精彩的报告。
(五)国内首家比较法学研究院成立
2009年12月5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成立大会暨“比较法:中国与世界”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召开。罗豪才教授、江平教授、陈光中教授、张晋藩教授、王泽鉴教授、潘汉典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秘书长张少瑜教授等专家学者出席了成立大会。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校长黄进教授、副校长张保生教授、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米健教授以及全校各院部领导和一百多名研究生代表参加了会议。石亚军教授指出,将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中德法学研究所、中美法学研究所、欧盟法研究中心等四大机构整合成为比较法学研究院,力图建成一个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比较法学学科体系和一支代表我国比较法学研究水平的教师队伍,推出在国内外理论界、实务界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在原有教学研究平台上,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院校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培养“有朝气、有人气、有正气”的比较法学人才。会议授予该校终身教授江平先生比较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一职,并聘任该校潘汉典教授、台湾大学王泽鉴教授、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先生为学院研究顾问。成立大会后,由中国政法大学廉希圣教授、香港城市大学顾敏康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龙卫球教授主持,到场的各位专家学者以“比较法:中国与世界”为主题召开了研讨会。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作为国内首家比较法学院,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它标志着中国比较法学研究逐步走向成熟,也预示着该学科领域将会有长足发展。随着比较法学研究的逐渐升温,这无疑为该研究领域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