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想国》到《代议制政府》:西方政治学名著释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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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提要

全书共分10卷,约30万字。

第一卷

本卷叙述苏格拉底和他的朋友关于“正义”问题的一场讨论。实际是全书的一个引子。

波勒马霍斯的父亲克法洛斯的住宅聚集了一帮人,老人热情地和前来做客的苏格拉底攀谈起来。他已经老了,但与那些感到孤独寂寞的老年人不同,他觉得人到老年,摆脱了各种世俗牵挂,宁静寡欲,也就不觉得有什么痛苦。但有些人不同意他的看法。他们认为,克法洛斯是因为家财万贯,所以觉得老有老福。克法洛斯认为此话不无道理,只是言之太过了。一个好人,同时忍受贫困和衰老,固然不容易,但是,一个坏人即使有钱,到了老年其内心也是得不到满足和安宁的。有钱的最大好处是不必撒谎行骗,也用不着因为欠别人的债务而心惊胆战。一个人觉得自己的行为合乎正义的时候,当然就会得到极大的安慰。不过,苏格拉底说,究竟正义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有话实说,有债偿还就算正义吗?打个比方吧!譬如说,你有个朋友在头脑清醒时曾把武器交给你;假如后来他疯了,再跟你要回去,任何人都会说不能还给他。如果还给他,那倒是不正义的;把真实情况告诉疯子也是不正义的。因此,有话实说,拿了人家东西归还,这不是正义的定义。这时,在座的一个叫色拉叙马霍斯的人起身表达了他的观点:正义不是别的,就是强者的利益。强者就是统治城邦的政府,他们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声称法律就是正义。凡是对政府有利的对百姓就是正义的,谁不遵守,谁就有违法之罪、不正义之名。因此,在任何国家里,所谓正义就是当时政府的利益。苏格拉底不同意。他说,统治者难免会犯错误,难免会制定一些错误的法律,这些错误的法律对他们是不利的。你认为遵守统治者的法律就是正义,照此说法,不但遵守对强者有利的法律是正义,而且遵守对强者不利的法律也是正义,那么,正义就不仅是强者的利益,也可能是对强者的损害。因此,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这种意见是不对的。进一步说,任何一种艺术都不是为它本身的,而是为它的对象服务的。掌握各种技艺的人都有自己的利益,但他们首先应该寻求服务对象的利益,然后才能得到酬报,实现自己的利益。例如,一个医生,首先应该谋求他的病人的利益。同样,在任何政府里,统治者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忽视老百姓的利益,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应该为老百姓着想。色拉叙马霍斯有些沉不住气,便转换了一个话题。正义也好,正义的人也好,反正谁是强者,它就为谁效劳。老实正义的好人,总是处处受人管束,吃苦受罪,用自己的辛劳来使统治者快活。而不正义的人总是处处沾光,为非作歹,窃国篡政,过着快乐的生活。最不正义的人就是最快乐的人,最正义的人也就是最吃亏、最苦恼的人。苏格拉底回答说,你说不正义的人要比正义的人过得好,这倒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归根结底,正义总比不正义生活得好,不过,这就扯得太远了。我们应该首先探讨什么是正义,在知道正义的本质以后,就可以明白正义者是痛苦的还是快乐的。

第二卷

本卷从“个人的正义”转入“城邦的正义”,引出了城邦的定义,并提出建立一个城邦需要哪些人。

格劳孔见色拉叙马霍斯不能自圆其说,颇不以为然,于是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人们常说,做不正义是利,受不正义是害。人们在交往中既尝过做不正义的甜头,也尝过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后果都体验到以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大家最好订立契约和法律,既不得不正义之惠,也不吃不正义之亏。守法践约就被认为是合法的和正义的。这就是正义的本质和起源。那些做正义之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仅仅是没有本事作恶。如果给人们随心所欲做事而不受惩罚的权力,我们就会发现,人人都会去干不正义的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说到这里,他的兄弟阿得曼托斯插话道:做父亲的告诉儿子,一切负有教育责任的人告诫世人:为人必须正义。但是,这种告诫并不是赞扬正义本身,而只是为了得到正义的好名声。有了这个好名声,就能得到种种好处。诗人们总是歌颂正义和善恶报应,但人们看到的却是不义之徒享尽荣华富贵,并拿出一部分不义之财作为祭品献给诸神,逃避了报应和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有什么理由去选择正义呢?希望你苏格拉底能够给我们论证一下,正义与不正义本身到底是什么?它们对人到底有什么作用?苏格拉底回答说,这个问题很不容易谈,需要有敏锐的眼光。假如我们观察小的物体比较吃力,那么应该先观察较大的同样的物体。有个人的正义,也有城邦的正义。让我们先探讨在一个城邦里正义是什么,然后再在个人身上考察它,这叫由大见小。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是因为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人们的生活有很多需求,但由于人的天性不同,每个人只适合于从事一种工作,所以人们必须互相合作,互相交换,共同生活。这个公共住宅区,就是城邦。城邦首先需要生产者,提供衣、食、住。随着需求不断增加,便出现市场、商人、艺术家。社会不断扩大,各城邦之间就会互争土地,城邦就一定要有军人了。军人应该是经过精心挑选、勇敢正直、受过严格训练的人。他们对敌人凶猛,对朋友和善,就像狗一样,完全凭认识与否区别敌友。可见,知识能够产生友善。因此,军人应该受到知识的教育,先教他们音乐以陶冶心灵,后教体操以增强体质。对于文学故事,必须先进行审查,除掉教材中一切虚伪的和对神不敬的东西。

第三卷

本卷讲了城邦中谁当统治者、神用不同金属铸人以及实行共产同住的问题。

苏格拉底继续说:真实是高于一切的,但国家的统治者,为了国家的利益,可以用说谎来对付敌人,甚至应付公民。诗歌与故事有两种体裁,一种是完全的模仿,一种是纯粹的叙述。此外还有一种是两者的混合。我们应该尽量避免模仿,因为人非全才,每个人只适合做一种事情,他们必须集中精力,专心致志,不应该参与或模仿别的事情。在理想的城邦中,必须把诗歌和故事中的模仿限制在最狭窄的范围以内。

对于准备成为军人的儿童来说,音乐教育和体育训练要互相配合,不能只顾一面。那些专搞体育锻炼的人往往变得过分粗暴,而那些专搞音乐文艺的人又难免变得过度软弱。只有把音乐和体育配合恰当,以最优比例把两者应用到心灵上的人,才是最完美最和谐的人。

那么,谁来做城邦的统治者呢?那就是那些年纪大一些的,具有护卫国家的智慧和能力,并且真正关心国家利益的人。他们来自军人,他们自幼经受了对其爱国心、坚定性和洞察力方面的考察。其余年轻的军人,则是他们的助手,负责执行统治者的法令。我们还要用某种方法说一个高尚的假话,使统治者自己相信,或者至少使城邦里其他的人相信:人们都是在地球深处被铸造成的。地球是他们的母亲,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但是老天在铸造他们的时候,分别使用了金、银、铜、铁四种不同的金属,用黄金铸成的人是最高贵的,是统治者;军人是用银铸成的;农民和其他工匠则是铜和铁的化身。大家都必须按照构成自身的金属成分划分等级和从事工作。

为了让军人成为优秀的护卫者,第一,除了绝对的必需品以外,他们中的任何人都不得拥有任何私产。第二,任何人不得拥有私人的房屋和仓库。他们的食粮由其他公民供应。他们必须同吃同住,像士兵在战场上那样。如果他们获得土地、房屋或金钱,他们就要去搞农业,做买卖,不再搞政治、做护卫者了。他们就从人民的盟友蜕变为人民的敌人和暴君,结果就是,他们和国家一起走上了灭亡之路,同归于尽。

第四卷

本卷着重谈了什么叫正义的国家以及三个等级各自的品质。

说到这里,阿得曼托斯插进来提了一个问题:按你这样的主张,护卫者将成为完全没有任何幸福的人,他们穷得像那些驻防城市的雇佣兵,除了站岗放哨以外什么事都没有他们的份,这应该怎么解释呢?苏格拉底回答说,城邦的战士过这种生活应该说是最幸福的,因为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某一阶级单独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我们认为在这样的城邦中最可能找到正义。等到我们把正义的和不正义的国家都找到以后,就可以知道究竟在哪一种国家生活最幸福了。

国家的统治者所做的大事只有一种,即教育和培养。真正的立法家不应当把力气花在制定法律和宪法方面,不论是在秩序不好的国家还是在秩序良好的国家。因为在秩序不好的国家里,法律和宪法不会起作用,而在秩序良好的国家里,法律和宪法是不难设计出来的。

现在我们可以寻找正义和不正义了。理想的城邦应该是一个善的城邦,它具有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的美德。先说智慧。智慧是治国的知识,是统治者必须具备的品质。如果他们有智慧,整个国家便会有智慧。其次是勇敢。这是军人所必备的品质,勇敢就是对危险的真实估计,在对他们的教育中,这种品质就已经灌输给他们了。第三是节制。节制就是控制自己的欲望,实际上就是高尚的品质控制卑劣的品质,正如在理想国中少数优秀的人物控制着下层等级一样。节制与勇敢、智慧不同,后两者因体现在国家的不同阶层而使国家成为勇敢的和智慧的,节制则贯穿于所有公民之中,把三个等级和谐地联系起来。天性优秀的统治国家,天性低劣的自觉接受统治——这就是和谐一致。

剩下的美德一定就是正义了。其实,我们一直在谈论这个东西,但总是没有注意它。我们在建立理想国的时候,曾经规定了一条总的原则,即每个人都必须在国家里从事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工作,而不越权兼做别人的事,这条原则就是正义。当生产者、护卫者和统治者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互不干扰时,便有了正义的国家。如果这三个等级互相代替或互相干涉,这就是不正义,国家将会因此毁灭。

在国家里存在的东西在人的灵魂中也存在着,并且数目相同。每个人的灵魂中也有三种品质:理性、激情和欲望。它们各自发挥着独立的作用。理性和激情相当于上面提到的智慧与勇敢,节制则相当于对欲望的控制和对理性的服从。至于正义,和国家的正义一样,一个人自身内的三种品质各自做它分内的事,那他就是正义的人;反之,三个部分争斗不和,互相干涉,便会产生一切邪恶,成为不正义之人。

美德(善)只有一种,邪恶却有无数,但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有四种。有五种政体,也有五种灵魂,但只有一种是完美的,这就是我们所描述的由哲学家执政的政体,它有两种名称:王政或贵族政治。邪恶的政体可以分为四种,即斯巴达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僭主政体。

第五卷

本卷谈到男女同工问题,尤其是表达了共妻共子以求国家统一以及由哲学王实现理想国的思想。

苏格拉底接着谈到理想国中妇女和儿童的问题。他说,为了同样地使用女子,我们一定要给女子以同样的音乐和体育教育。我们主张不同天性的人应该从事不同的职业,这一原则也适用于女子。职业的确定应该根据禀赋,而不取决于性别,其实男女之间除了生理上的区别之外,本质上没有两样,只不过女子比男子弱一些罢了。在理想国中,各种职务应该对男女全部开放。

在理想国中,女护卫者应该归男护卫者共有,任何人不得组成一夫一妻的家庭。同样,儿童也都公有,父母不知自己的子女,子女也不认识自己的父母。男人和女人共同受教育,同吃同住,没有任何私产。婚姻由国家安排,最好的男人应该与最好的女人结合在一起,而最坏的男人应该与最坏的女人结合在一起。最好的男女的下一代必须哺养成人,最坏的男女的下一代则不予养育。结婚人数的多寡,由统治者秘密安排,要保持适当的公民人口,使城邦不至过大或过小。有先天缺陷的孩子,将被秘密地加以处理。优秀者的孩子将被带到托儿所去,由国家供养,不让母亲在喂奶时认出自己的孩子。做父亲的年龄应当从青年到55岁,做母亲的年龄应该从20岁到40岁。一个人做了新郎以后,他将把所有在他结婚以后第10个月或第7个月里出生的孩子作为自己的子女,他们都叫他父亲。所有孩子都把与自己同时期出生的男孩女孩称为兄弟姐妹。

这样,人们一定会把他所碰到的任何人都看成是和他有关系的,是他的兄弟姐妹或者父母子女。这样就会产生苦乐与共、融为一体的感觉。这与前面说过的护卫者无私产是一致的。这样可以防止他们因为争夺私产而引起纠纷。因为人们之间的纠纷都是由财产、儿女和亲属的私有引起的。只要护卫者内部没有纠纷,就不怕城邦的其他人同他们闹纠纷了。那么,他们如入极乐世界,生活得要比奥林匹克胜利者还幸福。

上面描述的理想国能否实现呢?诚然,在各方面都实现是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发现或建立一个非常接近于我们所描述的国家。这需要在现行的城邦制度中作一项变动,即除非哲学家成为国王,或者目前的国王成为哲学家,否则,正义的理想国家只能是空中楼阁。哲学家是智慧的爱好者,他的眼睛始终盯着真理。美、正义和善等观念虽然外表纷繁多变,但就它们本身而言,却是单一的。能认识许多美和正义的东西,但不认识美和正义本身的人,并不是有“知识”,而只是具有“意见”。能看到每一事物本身甚至永恒事物的人们,才是具有知识的。

第六卷

本卷反复强调真正的哲学家是极少数的,他们必须掌握最大的知识——善的理念。

哲学家是能够把握永恒不变事物的人,而不会被事物的多样性搞得迷失方向。他们聪敏、大度、温良、勇敢、强记、亲近真理、正义和节制。所以,这种人应当成为城邦的统治者。

为什么人们平常所看到的那些热爱哲学的人,最后大多成了怪人或对城邦无用的人呢?这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水手不懂得航海术,却篡夺了船长的权。在这样的船上,一个真正的航海家会被那些水手怎样看待呢?他们不会把他叫做唠叨鬼、观星迷或大废物吗?最优秀的哲学家的无用,其责任不在哲学家本身,而在别人不用哲学家。然而,使哲学家蒙受最大耻辱的还是那些自称也是搞哲学的人,即哲学家中的败类。另外,大多数哲学家也的确会不可避免地变坏。因为,我们所假定的哲学家的天赋,如果有合适的发展条件,必定会成长而达到至善。如果受到坏的教育或坏的环境的影响,就会成为某种背离哲学研究的东西。因此,余下配得上研究哲学的人就微乎其微了。如果不是生活在一个合适的国度里,哲学家是不可能有最大成就的。现在的各种政治制度,没有一种是适合哲学本性的,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哲学才变了质。

将要成为真正哲学家的极少数人必须走一条曲折漫长的路,完成作为他们特有使命的最大学习。这最大学习就是去学习比正义和智慧还要高的最大知识——善的理念。没有一个人在知道善之前能充分地理解正义和美。只有一个具有善的知识的卫护者监督着城邦的政治制度,这个国家才能完全地走上正轨。

善的理念相当于太阳。真理起源于善,就像阳光源于太阳一样。知识(正义和美等)相当于事物,它们起源于善,就像太阳哺育万物生长一样。人的灵魂则相当于眼睛,借助太阳发出的阳光获得各种知识。

第七卷

本卷用“洞穴观影”为例,继续强调哲学王应是能见到最高实在,即善的理念的人,并提出如何培养哲学王。

让我们就受过教育的人与没受过教育的人的本质打个比喻。有一些人从小被囚禁在一个阴暗的洞穴里,背对着光,头颈和腿脚都被绑着,不能走动,也不能转头,在他们背后有一堆火,在火光和这些囚徒之间,有一些人来来往往。这些囚徒所能看到的,只是火光投射到他们对面洞壁上的来往行人的影子。假如其中有人被解除禁锢,让他回头看到火光和真正的人身,他首先会感到眼花缭乱;要是把他带到地面上来见见太阳,他会觉得痛苦不堪。但是过一会儿,他就能完全看得清清楚楚,而且会庆幸自己的这一变化。如果再把他送回洞里去,他没来得及习惯黑暗,视力显然不如洞里的其他人,必然会受到嘲笑。这就难怪那些已经看到光明的人不愿意再回到普通世界——阴暗的洞里去了。

灵魂上升到可知世界的过程与从洞穴到外面世界的过程相似。而在可知世界中最后看见的且要花很大的努力才能看见的东西乃是善的理念。我们前面曾说过,每个人用以学习的器官(灵魂)就像眼睛——整个身体不改变方向,眼睛就无法离开黑暗,转向光明。同样,作为整体的灵魂必须转离变化的世界,直至它的“眼睛”得以正面观察实在,观察所有实在中的最明亮者,即善。

为了城邦能够被清醒地管理,我们要使那些已经获得最高知识(善)的灵魂,重新回到囚徒中去。如果觉得这是一种低级的生活,那么必须记住,我们的立法不是为了城邦任何一个阶级的特殊幸福,而是为了创造作为一个整体的城邦的幸福。

怎样才能将这种最好的人才造就出来呢?如何把他们带到上面的光明世界去呢?他们年轻时必须是战士,受过良好的体操和音乐教育,还要学习算术,这个学科能够把灵魂引向真理。那些天性擅长算术的人,往往也敏于学习其他一切学科。其次是几何学,再其次是天文学,接着还有和天文学成对的科学——关于和谐的声音的科学。所有这一切,都只是辩证法的预备课程,唯有辩证法才是最高的科学。它引导理智去达到事物的本质,直到理解善的本质,从而达到知识的顶峰。

我们必须挑选那些具有完美天赋的人来学习上面提到的功课。在学习辩证法之前必须先行学习的预备性科目,必须趁他们年轻时教给他们,当然不要强迫孩子们学习,要用做游戏的方法。在20岁时,对这些人进行一次淘汰,选出最适合于接受今后10年综合教育的人。到30岁时,从中再选出一批确实能面对光明的人,他们都是经过辩证法考验,被认为是完全坚定不移、不会被表面现象所迷惑的人,让他们再学习5~6年辩证法。然后,派他们到洞中去,担任15年的各种低级职务,获得实践经验并接受进一步考验。在50岁时,这些在各方面都以优异成绩通过了考试的人,必须接受最后的考验,即把灵魂的目光转向上方,注视光源,看到善本身,以后用它作为原型,管理好国家。剩下的时间则研究哲学。同时,准备走上统治者的岗位。

第八卷

本卷对四种错误的政体逐一加以评述。

我们再谈一谈四种有缺陷的国家制度和相应的代表人物。第一种叫做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它受到广泛赞扬;第二种叫做寡头政制,少数人的统治,有很多弊端;第三种叫做民主政制,比寡头政制还差一些;第四种,是城邦最后的祸害,这就是僭主政制。

有多少种不同类型的政制就有多少种不同类型的人格,政治制度产生于城邦公民的习惯,习惯的倾向决定其他一切的方向。我们已经描述了与贵族政制相应的人,即善者和正义者,下面我们要考察较差的几种。当我们考察了最不正义的城邦和人格以后,就可以把最不正义的人与最正义的人相比较,最后弄清这两种人究竟哪一个快乐,哪一个痛苦。

斯巴达政体崇尚荣誉,它产生于贵族政体。一个完美的政体,贵族政体,如果没有遵守生育的数学法则,致使低劣的后代混进统治集团,从而引起内讧和财产争夺,便会退化为斯巴达政体。在这种国家中,体育教育胜过音乐教育,个人野心和结党营私开始盛行,智慧者被剥夺统治权力,而勇武好战的军人成为国家的主人。智慧者的后代便是与这种政体相适应的个人类型。他们在亲人的怂恿下,不惜一切代价,想重新夺回父辈昔日的社会地位,因而个人野心、争名好利便成为他的主要性格。

寡头政体是采用财产私有制以后的第二种后果。私人财产和贪欲之心破坏了斯巴达类型的荣誉政体,人人崇拜财富,推崇富人,拥护富人掌权。这样,斯巴达政体就退化为寡头政体。这种城邦必然会产生分裂,一部分是富人,一部分是穷人。他们虽然住在一个城邦里,却总是在阴谋对付对方。爱好荣誉的统治者的儿子,在他的父亲失势以后,会失去灵魂中的个人野心和好胜心,因羞于贫穷而转向追求财富,这种贪财型青年就是寡头政治型的人物。

在寡头政体下,贪得无厌地追求财富和穷奢极欲地铺张浪费造成大批无业贫民。他们走投无路,急切地希望革命,而那些富人专注于赚钱,对此熟视无睹。于是贫民起来推翻富人,建立民主政体,给每一个公民以同样的公民权和做官的机会。这种政体崇尚极端自由,人人随心所欲,谁愿意掌权谁就掌权,连罪犯也不排除在外,结果使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至于那些吝啬的寡头的儿子,一旦摆脱勤俭发家的束缚,便坠入狂妄的放荡生活。他们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不能明辨是非,他们的生活没有秩序,他们的观点变化无常,这种复杂多变的个性,可以被称为民主分子的人格。

最后只剩下僭主政治和僭主了。那是民主政体的自由放纵发展到无以复加的彻底的无政府状态。物极必反,政治社会尤其是这样。穷人想平分富人的财产,富人便采取行动保卫自己的利益,于是出现对立的两派。在争执之中,那些自称是穷人保护者的“人民领袖”乘机而出,利用民众的力量,打倒了许多富人反对者,攫取了国家权力,由保护者变成了十足的僭主独裁者。然后他招募一支军队,作为镇压人民和政敌的工具。他的财富完全靠剥削人民而来,但是人民已经没有办法将他赶走。本来想争取极端自由的,却不料落入最严酷最痛苦的奴役之中。

第九卷

本卷论证正义者与不正义者究竟谁最幸福的问题。

僭主式人物是从民主式人物发展而来的。民主式人物的儿子受到的是最无理智的贪欲的影响,他沉湎于放荡享乐,毫无廉耻之心。一方面凶暴残忍,为了满足欲望无恶不作;一方面又为无数欲望所折磨,成为无法满足的欲望的奴隶。他为了荒淫挥霍,不惜欺骗父母,偷窃抢劫,因此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坏人。其中最坏的是窃居国民之上的僭主。他虽然专横跋扈,凶狠残暴,但他也是最不幸的人。他时刻要讨好和防范不满的臣民和信奉自由的周围各城邦。他从来不敢外出享受自由的乐趣。他一天到晚提心吊胆。永无满足的欲望使他的心灵备受煎熬。结果,他使自己成为最不自由和最为悲惨的人。

因此,可以断定,最善者和最正义者是最幸福的人。他最有王者气质,最能自制。最恶者和最不正义者是最不幸的人,他最有暴君气质,贪婪无度。这是我们对正义者与不正义者究竟谁最幸福的证明之一。

现在来说第二个证明。和心灵的三个部分(理性、激情和欲望)相对应,有三种快乐、三种欲望和三种统治,理性是人们用来学习的,它的欲望是“爱智”;激情是用来发怒的,它的欲望是“爱胜”;欲望是关于人的各种欲望,它需要通过金钱来满足,因此,它可以被称为“爱钱”。在每一个人身上,三者之中总有一个占着统治地位。因此我们说人的基本类型有三种:哲学家或爱智者;军人或爱胜者;工匠或爱钱者。相应地,这三种人也有三种快乐,每一种人都说自己的那种生活最快乐。财主们断言知识和荣誉不及金钱,军人鄙视金钱和学问,哲学家则认为别的快乐远比不上真正的快乐——永远研究真理的快乐。我们怎样判定哪一种说法最正确呢?正确判断的标准应该是经验、知识和推理。爱钱者体会不到研究真理的快乐,而哲学家从小要体验另外两种快乐。因此,只有哲学家才对所有这三种快乐有最多的体验,也只有哲学家最有资格评判三种快乐。哲学家必然会以学习的快乐作为最真实的快乐,把爱钱者的快乐视作最后一类。

还有第三个证明。哲学家的快乐是最真实的快乐。在苦与乐之间,有一个中间状态。处在这个状态,既不觉得快乐,也不觉得痛苦。但由于人的经历和感受不同,同是处在这个状态,有的人觉得快乐,有的人觉得痛苦。比如人在生病之时,觉得没有什么比健康更快乐的了;又如人在快乐之时,快乐突然消失了,他就会觉得痛苦。其实,上面两种感觉只是一种中间状态,不是真正的快乐和痛苦。因此,没有痛苦就是快乐或没有快乐就是痛苦的观点是不对的。众人所感受到的肉体的快乐,只是某种意义上的解除痛苦而已,他们认为从痛苦转变到中间状态就是快乐。追求智慧所得到的灵魂上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这是一种正义和善所固有的快乐,而肉体的快乐实际上不过是真正快乐的影子和画像而已。

第十卷

本卷论述了关于理念的思想,并以“善恶报应”的故事结束全书。

下面再谈一谈关于诗歌的问题。虽然我从小对荷马怀有敬爱之心,但是,我们一定不能把对个人的崇拜看得高于真理。我们用删除模仿的方法处理诗歌是完全正确的。前面已经提到,我们能用同一名称称呼的众多事物,只是一种理念的体现。比如有各种各样的床和桌子,但是概括它们的只有两个理念:一个是“床”的理念,一个是“桌子”的理念。所有的理念都是神的创造,而一切世间万物都是神造的理念的复制品。例如,床一共有三种,一种是神造的理念的床,这是本质上真实的床;其次一种是木工模仿理念所造的床,是理念的影像;再一种床是画家根据木工造的床而画的床。最后一种床是对复制品的再模仿,与床的理念相比,就更加不真实了。诗人作诗与画家作画一样,他们所模仿的不是理念,而只是理念的影像。他们所模仿的,不是最高的东西,而是较低级的东西,不是理性的真理,而是各种各样的情欲。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拒绝诗人进入理想的城邦。我们绝不能受诗歌的诱惑,正如我们不能受荣誉、财富和权力的诱惑一样。

对善的酬报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因为不灭的灵魂对尘世间的任何东西都是不屑一顾的。神知道谁合乎正义,谁违反正义。神将给予人们相应的酬报和惩罚。神在正义者活着的时候给他荣誉和奖品,在不正义者活着的时候给他嘲弄和鞭笞,然而这一切东西和死后等待着他们灵魂的东西相比,在数量上算不了什么。人们可以听一个故事,看看每一个人的全部报应究竟是什么。

有一个勇士死于战场,12天后突然复生,自述灵魂曾离开躯体,和众多灵魂结伴前行。至一地,天地各有一洞,有法官立于洞前,判生前正义者的灵魂升天,不正义者的灵魂入地。勇士灵魂被允许继续前行,以便日后向人类传递消息。再往前,天地又各有一洞,有灵魂从中出来,从地洞上来者,蓬头垢面,历经千年磨难,惨不忍睹,从天洞下来者,红光满面,享尽千年荣华富贵,犹有余兴。众灵魂被带到一地,选择来世的生活。从天上来者,前世多是穷人,眷恋豪华生活,常常选择来世做富人或君主;从地洞上来者,前世多是豪强巨富,备受地狱折磨,只求来世做个穷人,因此,世间富人和穷人经常循环变动。选择完毕,神明在夜间将他们抛向人间,开始各自的生活。至此,勇士如梦方醒。世人应该时刻记住这个故事,确信灵魂不灭,善恶有报,永远追求智慧与正义,这样才能在生前死后,都得到我们自己的和神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