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后乡土的中国社会形态
第一章 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形态
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在全国各地的普遍推行到目前已有30年的历程。经历30年的改革开放,伴随中国经济连续高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的大幅提升,中国社会处于一个加速转型时期,社会结构和多种管理体制也经历了深刻和巨大的变迁,尤其是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速率、程度似乎都在提高,这些因素不可避免地影响着中国乡村的结构与乡村发展。那么,当前中国乡村社会的形态是否发生了转变,以及发生了怎样的变迁呢?中国农村社会有哪些发展趋势呢?
所谓社会形态是指通过个体社会成员的行动或事实所表现出的整体基本状况和态势。把握和了解基本社会形态,是从宏观或整体上认识和理解社会的重要路径之一。所谓社会发展趋势,在这里指从社会结构变迁中所显现出的特征和方向。社会形态和发展趋势问题属于宏观的问题,但要准确把握这一问题,仅仅凭一般推论和判断或许是不够的;同时,基于个案的微观经验调查虽有助于我们对乡村社会结构与变迁的深刻而具体的理解,但具体的个案不能代表总体的形态和趋势。
由于中国乡村实际是由复杂、多样的地域性社会或社区构成的,各地乡村在自然生态、民族、历史以及文化传统等方面都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因此,在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中,人们较多的是运用社区研究方式,选择某个同质性和典型性较高的村落或农村社区来进行个案研究。然后通过对村落或社区的深入、全面的描述,来解释一个地方性社会的结构、文化特征及变迁的机制。例如,在20世纪30年代,吴文藻倡导社会学要开展社区研究,他在中国西南地区的农村展开了广泛的个案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不断积累和总结关于中国乡村社会性质的认识。费孝通在对20世纪30年代云南省的禄村、花篮瑶以及江苏省的江村的民族志研究基础上,总结和概括出了当时中国乡村的乡土特征,并用“乡土中国”作为对乡村社会性质的理论表述。20世纪80年代后,费孝通进一步对江村、浙江沿海一带以及内地其他区域的乡村工业化进行了考察,并从中总结出了诸如“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等乡村社会的发展模式。这些经典的个案研究对于人们更加具体、更加深入地认识和理解乡村社会,无疑是必不可少的。没有那些细致的民族志材料,可能就缺乏认识的经验基础。
不过,随着乡村社会的快速转型,现代化、城市化对乡村社会的冲击和影响也越来越大。如何了解和把握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具有普遍性的特征和共同的趋势问题,可能需要增加或转换研究视角,也就是要从对个体的考察和研究中,推论出乡村社会结构和变迁的总体特征。显然,个案研究以其典型意义有助于我们对乡村社会性质和文化特质加以判断和把握,但由于个案不具有随机意义上的代表性,因此在推论总体的具体特征方面存在一些局限。要从总体上了解中国乡村社会形态,一方面不可能对全国所有的村落逐一加以个案研究,另一方面个案所能代表和反映的农村社区只是某些类型或地区,而不是总体一般情况。所以,通过抽样调查所揭示的乡村社会发展的一般特征,可以作为推论总体的依据。
在对乡村社会结构与变迁进行细化分析之前,本章首先从总体上勾勒出当前中国乡村的基本形态,以便形成一个框架性的认识。在这里,主要运用了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 (CGSS 2006)的数据,以描述性的统计方法绘制一份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形态的基本图示。
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采取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在全国范围内 (不包括西藏、新疆和青海)随机抽取样本进行综合性问卷调查,最后在农村地区获得有效样本4138个。基于这4138个样本的分析结果,能够代表和反映乡村社会总体特征和具体形态。以下将从乡村经济活动、政治参与、社会与文化活动及结构等几个方面,选择一些主要活动事项加以统计分析,以求在宏观层面了解当前乡村社会经济及政治活动的基本情况及总体分布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