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天赋与本能:行为心理学家眼中的人体潜能
受与生俱来的身体器官的支配,人生来就能通过诸如呼吸、心跳等方式对刺激做出反应。我们认为,在这些简单的反应中,并不存在与现今心理学家和生理学家所描述的“天赋”或者“本能”相关联的东西。人类所认为的应该被称为“天赋”的行为,实际上都是在成长过程中,受到社会中各式各样的刺激条件而形成的反应。而那些被人们称为“遗传”的素质,大都是在摇篮期就接受了训练。行为心理学家会愿意说:“这个孩子确实如他父亲那般,拥有细长的身体,相同的眼神。他父亲也非常宠爱他,在他1岁的时候,父亲就把一柄小剑放到了他手里。在他们一块散步的时候,父亲讨论怎样舞剑,怎样进攻和防守,以及决斗的规则等。”而不会说:“他通过遗传继承了他父亲作为一名优秀剑客的才能。”
1.“天赋”真的存在吗?
我们知道,在不同地区生活的人有着不同的生活习俗,做着不同的事。生活在热带的人,赤身露体,靠捕猎、野果为生;生活在温带的人们,则通常住在豪华的温室里。男性喜欢戴帽子,喜欢工作,女子则通常衣着光鲜,照料家务;而在寒冷地带,人们通常用动物的皮毛覆身,吃富含油脂的事物,住在冰堆起来的房屋里。非洲黑人有时会相互蚕食对方的躯体,中国的人们食用大米,西方国家则倾向于用刀叉进餐……试问,在如此多的种族生活习惯差异中,生活在各个种族中的成员若非受同一组刺激的影响,又怎会有同一组反应呢?试问,在同一片生活地域中,生活在几百万年前的人和今天的人,他们是否有着同样的“天赋”?或者,一个人出生在非洲的黑人部落里,或是出生在雍容华贵的皇室中,他也是否能够表现出同样的“天赋”呢?
所以,那些声称能力、才能、气质、性格是受遗传因素影响的论调,在行为心理学看来并不成立。这些后天的复杂反应,其实是在其所生活的环境的刺激作用下形成的。遗传心理学家作为回应这个问题的最合适人选,也不愿直面它,他们只会说:“确实,不论一个人的父母有着何样的社会地位,也不论他的出身环境有多优越,他作为婴儿的本质和反应与其他同类婴儿毫无区别。”
这样的论调也许刺痛了一些信奉优生学主张的人群,他们会对此提出质疑说:“难道一个孩子的父母的基因对孩子的天赋毫无影响吗?难道人出生时没有优劣差距可言吗?经过了这么多代的人,难道人类的思维、智力毫无进步吗?”
我们必须承认,人在形式、结构上,的确存在着遗传差异,好比黑种人生黑种人,黄种人生黄种人,白种人生白种人。还有一些变异的生理会通过遗传延续在后代身上,例如皮肤的质地、眼睛的颜色、头发的颜色、白化病等。常识告诉我们,如果祖辈或者父母有这样的特征,就差不多可以预见他的后代也存在同样的特征。然而,不要被这些显而易见的遗传事实影响你的判断。在生活中,还有很多生理上的结构特征,如果没有在特定的环境中接受刺激,可能永远都不会呈现出来。我们真正的遗传结构的呈现方式,最终是看我们是在什么环境中接受刺激的。好比打铁的人的胳膊,健美人的身材和肌肉,还有一些从事伏案工作的戴眼镜的人,是他们所生活的环境决定了他们生理结构上的差异。
谈论完生理上的遗传特质,我们再来看看心理上的。
人们普遍认为,天才的产生是因为遗传的缘故,同样,一些社会上的犯罪者也是。人们也会普遍认为龙生龙,凤生凤,那些在社会上享有盛名的、满腹才华的人所生出来也是和他们一样的人。于是,他们就会说:“一个家里的男孩儿是什么样,只要看看他的父亲就可以知道。一个家里的女儿是什么样,只要看看她的母亲就可以知道。”诚然,社会上的诸多家庭中,儿子的性情受父亲影响,女儿的性情受母亲影响的家庭的确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但行为心理学家并不认为这是遗传因素造成的,因为我们同样见到一些人能够超越他们的父母辈,不单单是在成就上,还有性情上的。造成人们这种普遍观念的原因,是大多数人的生活环境直接受家庭环境影响的,他们接触到的生活圈和人际关系都有限。因为接受刺激的局限性,很多人的性情只能被固守的环境影响,所以他们呈现出的行为反应也往往带着狭隘、固守、偏执的特征。但在一些健康的集会里,如教会、读书群、音乐群等有着共同信仰或者爱好的团队里,我们也会发现一些之前在家里沉默自闭、脾气暴躁的人,因为精神上的纽带而与其他性情各异的人产生了联系,不再固守以前的生活圈和性情。而受到环境、人际关系影响的他,也能渐渐成为一个富有涵养和智慧的人。
我们试举个例子来打破才华、气质等心理特征被遗传的迷信。韦斯利·史密斯是大经济学家约翰·史密斯的儿子,他从小就生活在一个与经济、政治等话题密切相关的环境里,因为父亲的偏爱和教导,他自然也会向着经济学领域迈进——如果你是律师或者医生,那你的儿子也有可能成为律师和医生。我们不妨问一下,出名的人有很多,为什么只有作为约翰·史密斯儿子的韦斯利·史密斯出名啦?难道其他名人、学者的才能都不能够被遗传、继承吗?这其中有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但基本可以归类于他们的成长环境。不妨拿约翰·史密斯做个假设,如果他有三个儿子先后出生,他们之间并没有生理结构上的差异,但长子因为受到父亲的宠爱,就多得到父亲的教诲和陪伴,走上了经济学家的道路;次子因为得不到父亲多余的爱和陪伴,受母亲的关怀和影响,放弃了作为经济学家的梦想,走上了另一条道路;第三个儿子虽然开始也学经济学,但是父亲将心思都投注到了长子身上,母亲则把大部分的爱投注到了次子身上,因为缺乏父母的照顾,他和家里的仆人走得很近,最终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导,成为一个同性恋者。后来,他又和父母闹僵,与混混儿为伴,偷窃、吸毒,最终死于疯狂享乐。正如我们所假设的差异一样,现实社会中,在一个多儿或多女的家庭里,你几乎很少看到子女的性情、天赋是一样的。这也正印证了行为心理学的观点,即人的天赋、才能的遗传问题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每个人都受制于成长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环境和人际关系。
事实上,习惯的形成从胎儿时期就已经开始了,环境对人的影响在人尚未出生之前就已存在,这是最近由行为心理学家和一些动物心理学家发现的。人在出生时的结构差异,以及出生后习惯差异的形成,都可以用来作为对心理特征的遗传问题的回应。
之前我们举例彼此生理结构并无差异的孩子,在一个家庭里呈现出的差异性,用来说明天赋的继承与遗传无关。现在我们假设这样一种情况,有没有可能出生时先天生理不足的人,也能成为某个领域的能手呢?因为有些人会用这种差异来说明人的天赋是受制于生理结构的。我们假设,在一个家庭里有两个男孩儿,父亲是享有盛名的钢琴家,母亲是画油画肖像的。长子的手大,而钢琴这种乐器需要手指长,手型好,有腕力,因此长子得到了父亲的厚爱。小儿子因为手指不修长,也不够有腕力,所以只能多受母亲的关爱,日后可能成为在画画方面有天赋的人。但我想说的是,如果这个父亲只有一个小儿子,谁知道他会对这个孩子倾注怎样程度的耐心和心血?他会对儿子说:“你手指不够长,不够灵活,但不要紧。我为你特制一个钢琴,把琴键变窄,方便你的手指够到;再为你改变琴键的形状,好让你按下琴键时不用花很大的力气。”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谁敢说这个先天不足的孩子不会成为另一个伟大的钢琴家?所以,小儿子可能成为画家,也不过是因为母爱的诱导,而不是天赋使然。
2.环境和遗传哪个会影响人类?
我们在讨论遗传问题的时候,对环境影响方面的因素往往视而不见。有些人喜欢用社会上存在的“犯罪遗传”的现象来说明问题,人们会说,那些长辈行为不端的人家的孩子,也如他们的祖辈或父辈一样行径卑劣。但是行为心理学要说的是,一个正在健康成长的孩子,如果落入不良的环境里,久而久之,一定会成为败坏的种子。事实上,每年有成千上万的生活在良好家庭里的孩子失足成为不良少年,这也说明了人的罪性被诱发不是因为受到遗传因素的影响,不然,那些父辈、祖辈从没有犯过罪的家庭里又怎么会出现不良少年呢?在讨论这些问题时,我们不避讳提及一些事实,我们的社会里其实很少有人认真对待过犯罪倾向的问题。很多留守儿童、被领养的孩子,并未受到如同亲生孩子那样的待遇,以至于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心理畸变。还有一些人因为祖父辈的犯罪的羞耻,活在被他人用有色眼光看待的环境里,周围人的眼光长期作用在一个心灵饱受孤独的人身上,不可避免地会让这些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形成自闭、忧郁、极端、容易冲动的倾向,而这些心理因素在几乎所有的犯罪行为中都是肇始之因。拥有这种心理特征的人,只要在生活中受到一定程度的刺激,他们整个生命的罪恶之火就会被点燃。然而,这种心理特征并非来自遗传,人的罪也并非是遗传的作用。事实上,每个人的生命阶段中都会或长或短地出现以上状态,通常人在与周围的环境冲突很大的时候,就会出现这种心理特征。可以说,爱的缺失致使了归属感的缺失,归属感的缺失使得人对周围的一切人际关系和事物都采取破罐破摔的心态,最终选择逃离正常的生活。
事实是,人们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所采取的方法亦如他们对其他问题所采取的方法,他们无力也根本不愿面对现实。我们对优越有着强烈的自豪感,这些自豪感有时候是脱离现实的。我们会对体面的人物、事物产生幻想,比如我们会认为一个绅士的后面一定有个优越的家庭,他的家族有了多少代的优良传统;而面对一个糟糕的孩子,我们可能就会说:“瞧瞧他的父亲”、“瞧瞧他的爷爷”。我们做出的判断往往是直接、粗暴的,我们会把孩子教育上的一切问题归咎于遗传和家世,以便解脱我们自己在孩子教育方面的失责。
我们花大量的篇幅来说明人的可塑性与遗传的问题,这么做并非出于好奇。事实上,我们在婴儿心理学的研究中花了大量的人力、物资和时间成本,但现在的社会教育仍然被天赋遗传、心理特征遗传的思想观念所禁锢。这些前提和假设的迷信,若不彻底打破,我们的教育不可能迈向一个全新的高度。
对环境作用的深刻性有了一定的了解后,我愿意做这样的担保:给我一打健康的婴儿,并让他们生活在我所设定的特殊环境里,你们可以随便挑选其中一个孩子,说出你们想让这个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医生、律师、艺术家、政客,我都可以让你们的想法实现。这其中,我不会考虑作为婴儿所表现出来的才能倾向或者考虑他的祖辈父辈的种族、职业以及社会地位的问题。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这些孩子的培养环境以及培养方法都必须由我来决定。
在这里,我们必须对选择对象和环境做出一定程度的限制。首先,选择对象必须是健康的,不能存在会影响智力发育的遗传病,像腺体疾病、梅毒、淋病等这些疾病会让孩子很早就在行为、智力上产生障碍,会使大脑与身体的联结缺失正常的功能,让这些孩子无法接受正常的训练。再有就是,孩子的生理结构也要求必须是健全的,不能出现残疾、畸形或者器官残缺等症状。虽然这些生理上的问题与他们的智力发育并无关联,但会对心理产生很大的影响,自卑的心态可能会让他们拒绝与一些人平等成长。事实上,在不同肤色的人之间,尤其是在黑人与白人的教育问题上,我们可以发现,在同样的学校或者家庭里教育黑人孩子与白人孩子,黑人的孩子跟不上白人的孩子是普遍现象。
3.人的本能是否存在?
在上述篇幅中我们已经驳斥了天赋、心理特征以及特殊能力的遗传的可能性,现在我们来讨论一下,世界上究竟是否存在动物本能的习惯。
在开始讨论究竟是否存在本能的问题时,行为心理学家心里早就有了答案,即本能亦如心理特征被遗传一样,是不存在的。
我们早期关于本能的理解,是在达尔文的影响之下产生的。达尔文的生物学理论认为,动物的本能是一种先天的生物力量,它预先决定了动物按照一定的方式活动,它使动物对外界刺激的反应表现为一种可以预见的、相对固定的行为模式。威廉·詹姆斯还精心挑选出了一些他认为具有代表性的本能行为:爬行、模仿、竞赛、好斗、愤怒、同情、搜索、恐惧、占有、渴望、盗窃、建造、游戏、好奇、社交、害羞、惭愧、爱、嫉妒、父爱和母爱,詹姆斯认为这些是人特有的本能行为,其他任何动物都不具备。行为心理学家却不这么认为,也不认为人类有复杂的非习得的行为。然而,因为我们过去接触了太多关于本能的字眼,还有相关的介绍文章,我们已经产生了混乱的概念。因为在过去的3年里,有100多篇的文章在讨论本能的问题。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文章的作者对本能的阐述全是建立在文本和思考上的,他们自己从未认真观察过动物和婴儿早期的生活状态。虽然行为心理学家对于本能的理解也缺乏观察,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旁敲侧击的方式来向你证明,本能作为一个术语其实在心理学的研究上根本不需要。下面,我们来做一次机械旅行。
4.一个飞镖的“本能”
现在我手里有根木棍,我将这个木棍朝着我面向的空旷前方扔出去,木棍飞了一段距离后会落在地上。但我想改变它的运动方式,于是我将它放进热锅里煮,对其加热塑形,使它弯曲到一定的程度。这次我又回到空旷的场地,将其再扔出去,它改变了原来的运动方式,向外飞一段距离后又会折返回来,再次掉在地上。为了使它的折返幅度更大点,我让它变得更弯了,成了一个凸形,我将之称为“飞镖”。现在,我又把它扔出去,它的运动方式又改变了,它会向前飞,也会转向,同时还能飞回到我的脚边。作为木棍,它的材料性质并未发生改变,但形状改变使得它的运动方式也发生了改变。木棍受到投掷刺激做出回旋运动,但我们不能说木棍有了返回投掷者身边的本能。那为何它会做出这种运动呢?因为我们起初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来塑造它的,只要制作方法准确到位,投掷方式也对,那么所有的飞镖都会返回到投掷者的身边。同样地,换一个更常见的例子,我们多数人都玩过骰子。事实上,熟悉骰子运动方式的人,只要用某种特定的方式去旋转它,那有6点的一面就总会朝上。因为它的结构决定了,只要以这样的方式旋转,必定呈现出这一面。或者是把一个玩具兵安放在橡皮泥基座里,那么不管你怎么扔它,玩具兵都会垂直站立,不是因为它有垂直站立的本能,而是物体的重心几乎全落在橡皮基座上。
不论是飞镖、骰子还是玩具士兵,只有投向空间,它们才会呈现出自己的运动特征,它们的结构和投掷环境决定了它们的运动方式。人的生理构造的特征是一致的,当他们被放到某种特定的环境中去,他们表现出来的情感、意志、思维,在相当程度上也是有很多共性的。需要注意的是,飞镖虽然用同样的投掷方式、投掷力度都会做出回旋运动,但是没有两个飞镖会做出完全相同的运动路线。人也是如此,即便生活在大环境中的我们,受到社会属性、家庭属性、文化属性的刺激影响,具备了爱、羞怯、表达、竞争、同情等行为方式,也没有两个人做这些行为时,会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呈现。
当然,如果一个人从小是被野兽带大的,那么,一些说人具有人类特有的本能的学者将会发现,因为从小缺乏家庭、社会、文化环境刺激的缘故,那个人将会丧失很多正常人具备的“本能”。我们称为“本能”的东西,实则是在环境刺激的作用下形成的习得反应。
如同对木棍加热塑形,木头的本质并无变化一样,飞镖并非因为具有本能才会做出回旋运动。同样,在一个人没有受到大文化环境的刺激前,他的行动方式和那些接受过良好教养的人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学习使得他在生理结构上产生了变化。可能有些人会提出质疑说:“你的论证方式刚好证明了你的错误。你说一个人在接受学习后生理结构产生了变化,那在没有接受这些刺激前,他们的结构上并无多少差异,那么他们表现出来的相应行为正是我要说的‘本能’。”对此,我想说,如果条件允许,我们可以一同走进育儿室,在对这些婴幼儿的观察研究中,你们将会发现他们从诞生前的行为特征就呈现出了差异性,这些差异表现从母胎里就已显露,那时,你们也不再会相信詹姆斯的本能说。
5.抛弃意识的心理学
“意识”原意为精神活动,“意”是自我的意思,“识”就是认知、认识。意识代表个体的独立性,它是主观存在的,代表了人可以认识自己的存在,可以知道发生的事情,可以与不同于自己的存在进行对比。意识的定义非常简单,就是可以认识和知道事物的存在的一种事物。意识有时候也可以用精神代替,它是人类大脑的一切活动及结果,即具有自发性的思维。意识是人脑与客观世界的矛盾,其规律即自发性,它可以能动地认识及指导人类的自我自由的实现。意识是随着人类的诞生而诞生,它是人类发现及创新活动的根本,是实践的结果,并随着生命遗传给后代。新生儿继承前辈人类的实践结果,与生俱来的感知能力是意识形成的基础。任何生物都有感知能力,最重要的感知能力就是吸收营养的能力,比如吃就是与生俱来的一个能力,人在胎儿时期就已经有吸吮的能力。
意识是生物进化得来的,从简单的有机生化进程到复杂的大脑生化过程,此过程随着生命进化最终从自发的自然行为进化为自觉的人类行为。而思想是在意识的基础上产生的,我们的感知能力帮助我们记忆,经过记忆和分析就产生思想。动物也有思想,它们的思想是自发的,无主观能动性,只有人的思想是自觉的,丰富多彩的。意识在人的实践中分为各种形式,包括记忆、思想、情绪、念头、观念等。从表象的直观到一定现象的集合念头,最终逻辑地发展为观念,通过思考最终形成思想。
意识到目前为止还是一个残缺的、相对模糊的概念,一般认为意识是人对环境及自我的认识能力以及认识的清晰程度。专家们还不能给予它一个确切的定义,约翰·希尔勒通俗地将意识解释为:“从无梦的睡眠醒来之后,除非再次入睡或进入无意识状态,否则在白天持续进行的,知觉、感觉或觉察的状态。”现阶段,意识概念中最容易进行科学研究的是感觉方面,例如,某人感觉到了什么、某人感觉到了自我。有时候,“感觉”已经成为“意识”的同义词,它们甚至可以相互替代。目前,在意识本质的问题上我们还存有诸多疑问与不解。当前意识本质研究的困境,一方面在于自然主义认识模式无法对大脑结构和社会语境做出完全等效的模拟;另一方面在于缺少相应的哲学命题和范畴。例如,在自我意识方面,对意识这一概念的研究已经成为多个学科的研究对象。意识问题涉及的学科有认知科学、神经科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社会学、哲学等,这些领域在不同的角度对意识进行的研究,对于澄清意识问题是非常有帮助的。
意识是人脑对大脑内外表象的觉察。生理学上,意识脑区指可以获得其他各脑区信息的脑区。意识脑区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辨别信息,详细点说就是,意识脑区可以辨识自己脑区中的表象是来自于外部感官的还是来自于想象抑或是回忆。此种辨识信息的能力,其他任何脑区都不具备。人在睡眠时,意识脑区的兴奋度降至最低,此时无法辨别脑中信息的真伪,大脑进而采取了全部信以为真的方式,这种意识脑区失效的情况造就了“梦境”。意识脑区没有自己的记忆,它的存储区域称作“暂存区”,如同计算机的内存一样,只能暂时保存所察觉的信息。意识还是永远运动的,当你试着将脑中的意象停止下来时,你会发现这种尝试根本是不可能的。据专家分析,意识脑区其实没有思维能力,真正的思维都发生在潜意识的诸脑区中,我们所感知到的思维,其实是潜意识将其思维呈现于意识脑区的结果。
意识是思维主体对信息进行处理后的产物,没有思维主体及思维活动就不可能产生意识。思维主体是可对信息进行能动操作(如采集、传递、存储、提取、删除、对比、筛选、判别、排列、分类、变相、转形、整合、表达等作业)的物质,思维主体既有自然进化而形成的动物(比如人类),也(会)有逐渐发展完善的人工智能产品。信息是能被思维主体识别的事物现象及表象,是思维活动的操作对象。思维活动所产生的意识以信息的形式储存、表现和传递输出,意识传播的实质是信息传播。意识往往又会成为思维主体进行下一步思维的基础。
意识的产生需要能量,意识的存在和传播需要介质(物质),总之,意识的存在是依附于物质的。意识所表达的含义,与其物质载体本身的现象往往并不是一回事。撇去载体的因素,意识的内涵并不以占据空间的形式存在,而物质存在是占据空间的,这就是意识与物质的根本区别。
由于思维主体在获取及处理信息时,信息可能会发生种种变异,因此,意识的内容不一定真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意识可能超越客观事物的反映,也可能是对客观事物的歪曲反映。
一般认为,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间接的和概括的主观反映。然而,“反映”一词过于被动,无法显示意识主体的地位和主动性,更别说什么创造性了。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意识是人脑对刺激的反应。
当锤子敲击到钢板时,钢板会变形。钢板变形而产生的力,一部分通过弹性的方式以反作用力的形式作用于锤子,剩余部分因挠性而使钢板本身产生永久性变形。这就是钢板对锤击的反应:有对外(锤子)的,也有对自身的。
意识也是人脑对刺激的反应,意识的结果一方面通过人体器官作用于外界,另一方面也通过改变人脑本身的结构而形成记忆。
同无机质的钢板相比,人脑的结构要复杂得多。人脑由140多亿个脑细胞构成,每个脑神经细胞都有许多神经树突,并通过神经突触与其他脑神经相连。这些神经连接互相交错,形成一个庞大而繁杂的神经网络。人脑的这种结构决定了意识这种反应的对外形式和对内改变的复杂性。
神经细胞的结构与一般动物细胞的结构没什么不同,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没有在脑细胞中找到思维和记忆组织。当感官接受刺激时,这些刺激转化为电或化学信号,通过神经纤维传导到大脑,在大脑中沿着相连的神经网络通道进行传导,直到对外界刺激形成有效反应。传导的过程,即意识的过程。
人脑是地球乃至整个宇宙中最复杂的系统。在人的进化过程中,对自身最有利、对外界变化最有效的神经连接,通过了外界的优胜劣汰,在人类世代遗传中被基因固定了下来。婴儿在出生时,他的脑神经网络就已经完善,与成人几乎没什么不同,特别是与其父母的神经结构有相同之处,这也就是有的人继承了父母某些特殊能力的原因。但同成人比较,除了吮吸反射神经和控制心跳、呼吸等植物神经通道是通畅的以外,婴儿的神经网络连接的粗细基本上是相同的,所以婴儿大脑中的神经信号传导一般是全方位的,也是没有任何效果的。例如,婴儿的眼睛与成人并没有不同,但由于神经网络中有关颜色、形状、运动的相关路径尚未形成,所以单独看东西时很难形成有效意识。经过教育,才能在条件反射中强化相关神经连接,使其大脑生长。
因为冯特的影响力,心理学的基调由曾经的灵魂转而成为意识,并且这种影响力仍然在今天的行为心理学之外的心理学领域持续着。类似这样使用意识作为基调的心理学,发明了一个又一个既无法证明又无法取得公正性的假设,正如之前的灵魂概念一般。在行为心理学家眼中,如果从形而上的角度去看待,意识、灵魂本质无二。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意识”代表着什么。当我们有了某种知觉或思想时,或者我们有想做某件事的意图时,或者当我们打算、希望做某件事时,我们是有意识的。是的,其他内省心理学论者对意识的理解亦如我们对意识做出的种种假设一般,同样不合逻辑。实际上,他们在诸多的文献、论述中并没有准确地告诉我们何为意识,而是在论述的过程中通过假定将一些事物赋予了意识,所以当他们分析意识的时候,发现之前被赋予了意识的事物时就不会觉得这是不自然的。既然意识被发现了,那么,我们该如何对待意识呢?既然意识不是类似一种化合物性质的物质,那唯有通过“内省”的方法才能对其加以分析捕捉——它是存在于我们内部的。基于这样的假定,我发现在一些典型代表的心理学家所做出的诸多分析中,并没有提供哪怕一条能够真正从实际意义上突破和解决心理问题且能够使研究方法得以标准化的途径。
6.“智力测验”真有那么神奇吗?
智力测试在中世纪以后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尤其在美国,心理学家都成了测试狂。但这些所谓的测试热度往往不过几日就会被下一个测试所取代并修正。这么多年下来,一些测试正在逐步标准化、国际化。我们现在通常见到的有:
第一级智力测试;
幼儿园测试;
个人意志发展测试;
智力测试:法语、拉丁语、视唱、算术和分类测试;
智能的自我管理测试;
机械能力测试;
智能的团队测试;
雇佣测试;
职业指导测试;
拼图和阅读测试;
打字和速记测试。
其中,每一套测试题在编制的时候,都动用了几十万的儿童和成人,对此,我们不得不向测试的创始人的耐心和勤奋表示钦佩。作为一项测试工具,测试题起初被编制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大量的个体表现水平差异中,找出一个能将众人能力表现进行分类的测量标准。然而,在测试的发展过程中,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已经成型,且广为人们所接受。那是对于一般智力层次和特殊智力层次的划分,还有对于那些从后天习得的能力中区分出所谓“先天”能力的测试。从行为心理学家的角度出发,这些测试仅仅只能对表现水平进行分类,而对于智力层次的划分,还有先天、后天能力的划分,则显得荒诞。
7.行为心理学的字典里没有“记忆”
关于“记忆”,行为心理学家是如何看待的呢?在行为心理学家看来,客观的心理学中是没有记忆的位置的。对此,我们当然也是用事实来回答。还是先从小白鼠实验开始,关于小白鼠学习走迷宫的一份实验记录,现在就摆在我们面前。当一只小白鼠第一次尝试走出迷宫时,也就是学习走迷宫时,为了获得食物,它在迷宫中用去了40分钟的时间。在那期间,它犯了几乎所有的错误,它一次又一次地跑进死胡同,又一次一次地折回。它在进行第七次尝试时,仅仅花了4分钟的时间就获取到食物,而且在这一过程中,也只犯了8次错误。我们可以看到,小白鼠犯错的概率已经在减小。它在第二十次的尝试中,获取食物的时间为2分钟,犯了6次错误。我们再看一下它在第三十次的尝试中,为了获取食物所花费的时间。这一次更少,仅仅用了10秒钟而已,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没有犯错。在第三十五次尝试中,以及之后的每次尝试,直到第一百五十次,获取食物的时间均为6秒钟,且没有犯错。而它从第三十五次之后,每一次跑迷宫时,都宛如一架功能极其良好的机器,并且也没有再提高它的速度的记录。也就是说,自第三十五次起,它的速度达到了极限,这就标志着它的学习已经完成了。
那么,我们的问题是,在相隔一段时间后,它对迷宫还有“记忆”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想妄加揣测,还是希望用事实来说话。6个月后,我们再次展开实验,这一次,我们在它跑迷宫时安排了一些东西。实验开始后,也就是小白鼠在跑迷宫时,只用了2分钟的时间就获取到食物,而且犯错的次数也不高,仅有6次。从这个结果不难看出,跑迷宫的习惯大部分被保留了下来。虽然一部分习惯消失了,但是,在间隔6个月没有跑迷宫的情况下,它重新学习的记录,竟然与之前第二十次尝试的记录一样。
再给大家展示一下关于罗猴学习开启复杂的问题箱的记录。记录显示,第一次打开问题箱,罗猴花费的时间为20分钟。20天之后,让它做了第二十次尝试,这一次它打开箱子所花费的时间为2分钟。自此,我们没有再给它学习的机会,6个月后,才再次对其进行实验。结果显示,虽然它在开启问题箱时动作不够灵敏,但所花费时间只有4分钟。
我们对动物进行过诸多实验,发现了它们在习惯保留上的特性。那么人类呢?人类儿童是否也和它们一样?对此,我们做了这样一个实验:一个1岁的孩子爬到他父亲那里,发出咯咯声,而且还抓着父亲的腿。在一个有一群人的房间里,孩子爬到父亲身边。现在我们对他做的是,将他送出去2个月,也就是让他在这期间不和父亲见面接触,而是与其他人在一起。2个月后,我们让他的父亲出现,这时,他并没有再爬向他的父亲,而是更想靠近在2个月内喂养他的那些人。从这个结果看,孩子对父亲积极反应的习惯丧失了。
一个3岁大的男孩儿,我们让他学习三轮脚踏车和踏板车,直到他能够熟练驾驭它们为止。同样,也是在相隔6个月之后,再对他进行测试。结果,他的熟练程度大打折扣,虽然还能驾驭,但显得十分笨拙,很明显他退步了。
再说一个20岁的青年,让他学习打高尔夫球。在对他的实验中,我们的要求是他在掌握这项活动的过程中,要缓慢提高进球的技术,费力地进步。在这两年期间,每周给他两次的练习机会,他在18洞的球场中,所得的分数降到了80,偶尔还会有降到78分的时候。2年后,我们停止了他学习高尔夫球的机会。然后,在他停止练习高尔夫球之后的第三年,再一次对他进行测试。在第一轮中,他原本可以获得95分,但2个星期之后,他的分数下降了,重新回到了80分。
从我们所提供的这些事实中可以看出,当一项动作习得之后,如果没有继续用,或者相隔一段时间没有练习的话,习惯产生的效率就会有一部分丧失掉。假如有很长时间一段没有再用,那么有些习惯可能就会全部丧失。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个体在特定习惯的总量丧失方面是一样的,不同的个体其实有着不一样的结果。而对于同一个个体来说,在不同类型的习惯中,其丧失率也会不同。
不过,有一点还是很令人感到惊奇的,那就是在相对较长的时间里,虽然一些动作习惯没有被用,但大多数却很少丧失,例如游泳、滑冰、跳舞、射击、打高尔夫等。所以,如果一个射击水平很差的人和一个对高尔夫球不精通的人跟你说,他在5年前是一个非常出色的运动员,只是因为疏于练习,自己的水平才会下降,你不要相信他说的话,他从来都不是优秀的!事实上,个体在没有练习期间所丧失的量是可以被测量的。也就是说,我们有一个个体学习的成绩,可以用这个成绩和个体重新学习的成绩进行比较,这样就将个体在没有练习期间所丧失的量准确地测量出来。
现在,再让我们回到心理学上的“记忆”问题。一个人作为行为心理学家,他绝对不会说:“詹姆斯在没有训练的几年里,对怎样骑自行车还记得吗?”而是会说:“这几年当中,詹姆斯都没有再接触过自行车,也不知道他现在是怎样准确地骑自行车的?”对于这个问题,他会做如下实验:给詹姆斯一辆自行车,并将他骑完六个街区所花费的时间、失败的次数等记录下来,然后在实验结束后对詹姆斯说:“你现在骑自行车的水平,相当于你5年前的75%。”其实,我想说的是,行为心理学家为了获取保持多少和失去多少的数量,他们把个体又放回到原来的情境中,看看经过一段没有训练的时期,个体的技能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果詹姆斯的车技没有他第一天得到自行车时那样好,行为心理学家就会说,他骑自行车的习惯已经丢失了。
还有一点我们需要知道,那就是人类需要依靠其机体的每一种形式。通过实验我们发现,不论人还是动物,在他们身上,简单反射都能被很好地保存下来。
因此,在行为心理学家的理论里,他们把一些被心理学家称为“记忆”的东西,取代为个体在没有练习期间,他的技能保持了多少、失去了多少,并以此来谈论一个特定习惯的保持力。不过,在此关于记忆的论述并没有完成,之后我们还会讨论。
8.行为心理学家如何解释“意义”?
反对行为心理学家的人认为,行为心理学家对意义没有做出适当的解释。对此,我想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评价理论的依据是这些前提,而行为心理学家的前提不包括对意义的陈述。我认为“意义”没有科学内涵,它是从哲学和内省心理学那里借来的词,所以还是让它回到心理学和哲学家那里去。
如果为了维护自己,行为心理学家不得不对某种意义做出解释的话,我也只能再为大家举一个例子,是以“火”为对象的例子。
(1)3岁时我被火烧伤过,自那以后我很害怕看见火,对它唯恐避之不及。但后来,通过一个无条件作用的过程,我在家人的帮助下,将这一消极反应克服掉了。于是,新的条件作用产生了。
(2)当我在寒冷的野外待了很久后,我回到家里,慢慢地靠近火炉。
(3)我在第一次出去打猎时,自己学着用火煮鱼和猎物。
(4)我学会了用火融化铅,我还会将铁条烧红,然后把它制成我需要用的东西。
从小到大,我以100种方式对火形成了条件反射。也就是说,在有火的情况下,我能做100种事情中的任何一种,不过,并不是同时去做几件事情——在一个时刻我只能做一件事情。感觉到饿了,于是,我开始生火,用它来熏猪肉和煎鸡蛋。在另一个场合,如野营后,我从小溪中取来水,将火扑灭。又一个场合中,我跑向大街,并大喊:“救火!”同时跑向电话,请消防队支援。此外,当我被森林中的火包围时,我立即跳进湖里。天气非常寒冷,我走向火炉,靠近它,以缓解被冻得发抖的身子。另外,我想起了一些关于谋杀的小说和影视剧中的片段,受其影响,我在地上捡起一根正在燃烧的木棒,给整个村庄放了一把火。“意义只是一种反应方式,即个体对某个物体进行反应的所有方式中的一种,无论在什么时刻,个体对物体进行反应时,只能用这些方式中的一种,如果你愿意承认这一结论的话,那么,对于意义,我觉得就没有什么可以争论的了。”
当我在操作领域选择我的实例时,同样的过程在言语领域中进行。换句话说,对于个体行为的所有形式的起源,我们在理解了之后,知道了他的组织的不同变化,那么,有关引起他的各种组织形式的各种情境,我们就好进行安排和操纵了。因此,所谓的“意义”这个术语,我们也就不再需要了,而它就是一种告诉个体他正在做什么的方式。不错,行为心理学家没有给他的批评者作出关于“意义”的任何解释,但我们通过那样的例子,可以让你们了解所谓的“意义”是什么。而这个单词,其实对于心理学来说是没用的,也是不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