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中共同意成立“国民革命同盟会”。蒋介石既想利用共产党,又害怕共产党
6月4日,周恩来到庐山,与蒋介石见面。其后,二人多次会谈,蒋介石日记有如下记载:
6月5日:“对共警告:甲、不能提不必做之言、不能做到之事。乙、绝对服从与一致,不得擅自宣传。丙、不得任意活动与组织。丁、对第三国际之限制。”
6月6日:“共党对第三国际关系由领袖主持负责。”
6月7日:“一、共党首要应离军区或出洋。二、民族统一纲领与联盟组织之不当。三、第三国际与苏俄关系之方式。四、共党宣言中应停止活动,则政治犯可赦免。五、共同组织。六、军额与特区问题。”
6月8日:“一、共党必欲将收编部队设立总机关,此决不能允许也。二、劝共党减低目标,注重实际,恢复社会信用,改变观念,并免领袖为难。”
6月9日:“共党尚欲设军事总机关,余严拒之。”
上述日记,显然都是蒋介石与周恩来谈判时的记录与想法。不过,蒋介石一直不提周恩来的名字,只有到了6月12日,蒋介石在《本周反省录》中才写道:“见周恩来,共党问题大体可定。”
6月15日,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报告蒋介石在庐山的“最后表示”。关于两党合作部分,蒋的意见是:“1.成立国民革命同盟会,由蒋指定国民党干部若干人,共产党推出同等数目的干部组成,蒋为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2.两党一切对外行动及宣传,统由同盟会讨论决定,然后执行。3.同盟会在进行顺利后,将来视情况许可扩大为国共两党分子合组之党。4.同盟会在进行顺利后,可代替共产党与第三国际发生关系。”
关于目前有关部分,蒋提出,红军可以改编为三个师,设政治训练处指挥;陕甘宁边区政府,由中央方面派正的官长,边区方面自己推举副的,由林伯渠担任;中共领袖须离开部队等。
周恩来报告说:曾就蒋提出的同盟会的组织原则,红军编制与边区政府,特别是指挥与人事等问题,与蒋争论很久。周恩来坚持红军改编以后,三个师以上的统帅机关必须给以军事名义。经与宋子文、宋美龄、张冲往返磋商,仍不能解决。6月18日,周恩来回延安向中共中央汇报。25日,周恩来起草与蒋介石谈判的新提案,原则上同意组织国民革命同盟会,但要求先确定共同纲领,蒋介石依据共同纲领有最后决定权。如蒋同意设立军事指挥部,红军即可改编;毛泽东不拒绝出外做事,等等。同时,周恩来又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起草《两党关系调整方案》,其中提出,国民革命同盟会可负责调整两党关系,决定两党共同行动事项,但不能干涉两党内部事务,两党均须遵守共同纲领,但两党又均保留各自的组织独立性及政治批评和讨论的自由权。其后,周恩来并将草拟的国民革命同盟会纲领交给国民党谈判代表张冲,请他转交蒋介石。
1937年5月,国共谈判期间,国民党派出“中央考察团”到延安考察,图为中共领袖与考察团成员合影。右二为毛泽东,左三为朱德,左一为叶剑英;右一为“中央考察团”团长肖致平。
周恩来离开庐山后,蒋介石对国共合作问题又产生了一些新想法,其中最重要的是:对中共,既要“优容”,又要“严厉监督”;禁止共产党“夺取群众”;陕北政权归“中央统一”;毛泽东出洋;取消“民主”与“各党各派联合”口号;“不得为外国而抗日(暗指苏联。作者注)”,等等。当时,蒋介石正计划于当年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颁布宪法,实行宪政。他在思考会后是否允许各党派活动等问题,为此写下三条:1.对共党输诚后之处置运用方案(自强);2.团体之组织机构,应以加强斗争为主。3.研究国民大会后各党派之活动范围与对共党防制及运用之方。6月20日,又再次写下:“对共党约束其宣传,须根据三民主义为组织,须对团体公开,以生产、经济、农村为对象。”这些地方,可见蒋介石既想利用共产党,又害怕共产党的影响和势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