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寻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日记解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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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两党破裂与近代中国的历史发展

蒋介石说过:“共产党不仅有组织,有纪律,而且比国民党组织纪律严厉得多,对于革命有步趋、策略、方针、政纲,与其他团体不同。国民党除与共产党合作外,尚有何党何派可与之联合?现在已可看得明白,革命党不仅不与共产党分离,且应日日团结,方能扩大力量,适合本党的政策。如放弃、排除,使共产党在革命工作上受打击,而本党处领导民众地位,离开共产党所受打击更大些。”《政治党务报告》,1926年8月25日,《蒋校长演讲集》,第193-194页。后来中国的历史发展,正如蒋介石所言。

两党破裂使国民党丧失了大批精英。国民党改组前,组织松散;国民党采取“容共”政策后,大批信仰共产主义的年轻精英在国民党改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此,蒋介石评论说:“国民党若没有这些新进的党员加入,或许失去国民党的革命作用。因为一般青年分子是很有力量的,思想是很澈底的。”《高级政治训练班训词)(1926年5月22日),《蒋校长演讲集》,第89页。在一段时期内,国民党的许多宣传机构,国民党中央、上海等地方党部的许多实际工作,都由共产党员“包办”,北京、天津、南京、安徽、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等省市党部甚至都由共产党“为之创设”。参阅《国民运动进行计划决议案》,《中共中央档选集》(1),第200页。两党破裂后,这部分跨党分子或遭逮捕、杀戮,或者转为反抗国民党的力量,国民党回复到改组前的松散、疲弱状态。

两党破裂也使国民党失去了工农群众。国民党一大前后,国民党确立了“扶助农工”的方针,但是,真正深入到工农中去,发动工农,组织工农的大部分是共产党人,各地的工会、农会也差不多都掌握在共产党人手中。两党破裂后,工农运动停顿,国民党既缺乏联系工农的能力,也缺乏动员工农的革命纲领,因此,很快就失去了大批工农群众。

两党破裂还使国民党失去了苏联的援助,不得不寻求新的“与国”。国民党曾经希望和日本搞好关系,但是,日本当时是新兴的极富侵略性的国家,1927年,蒋介石下野后访日,没有取得任何成果。在北伐战争以后,英国即逐渐从东方撤退;美国也不很重视和中国的关系。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国民党并没有得到列强的实质性的援助。这种情况,直到抗战爆发后才缓慢地发生变化。

两党破裂后,国民党的外交和内政都发生了不同情况的变化。外交上,大体坚持了孙中山等人原定的目标,而在内政上,却发生了严重的停滞和倒退。

前文已经指出,国民党原来对列强的态度比较温和。国民党改组后,受到共产党影响,外交政策趋向强硬,“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口号升级为“打倒列强”和“打倒帝国主义”;与此相联系,国民党政府和列强的谈判常常伴以大规模的群众示威和罢工。两党破裂后,国民党在外交领域排除群众运动,从强硬退回温和,企图以长期、耐心的谈判和列强磋磨,以期废除鸦片战争以后列强强加的各种不平等条约。

1927年5月,伍朝枢就任南京政府外交部长,宣布其外交方针为:1.不采用暴力手段;2.于相当时期提议废止不平等条约;3.打倒帝国主义非排外主义。伍朝枢并解释说:国民党要打倒的帝国主义,是侵略中国的帝国主义,而不是无选择性的排外。程道德等编:《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1919—1931),第41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1928年6月,黄郛接任外交部长,继续要求废止不平等条约,但措辞更为委婉,态度更为软弱,声称在新约尚未订定之前,“国民政府准备与各友邦维持并增进其亲善工作”;即使对于干涉中国内政的国家,黄郛也仅示:“不得不采取并施行最适宜之应付方法。”洪均培:《国民政府外交史》,第241-242页,上海华通书局,1930。黄郛之后的王正廷虽然标榜“革命外交”,但他还是要在“铁拳之外,罩上一层橡皮”,转引自楼桐孙:《新约平议》,《东方杂志》第26卷第1号。实际上其办法还是和列强长期协商、谈判。

不过,南京国民政府还是在力图收回国家失去的权利。1927年7月,国民政府决定于当年9月1日起实行关税自主,但不久又决定暂缓。1928年7月,国民政府与美国签订《整理中美两国关税关系之新条约》,此后经过漫长谈判,直到1930年5月与日本签订《关税协议》止,世界各国才都承认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

在收回关税自主权的同时,南京国民政府又着手废除列强在中国的治外法权。1929年12月,国民政府公布撤废领事裁判权特令,随即遭到列强反对,国民政府再次退让,宣布“仍将通过与列强的会商来废除这一特权”。《外交部关于废约的宣言》,1929年12月30日,《中华民国史档案数据汇编》第5辑第1编,外交卷,第52-53页。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夕,国民政府与英、美的谈判已获初步成效。此外,国民政府还收回了威海卫英租界、天津比利时租界、镇江英租界、厦门英租界和部分司法主权。

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定都南京,与武汉国民党中央及政府相对抗,形成宁汉分立的局面。图为南京国民政府要员合影,从右二至左,王宠惠、胡汉民、伍朝枢、吴稚晖、蔡元培。左一为蒋介石。

全面废除不平等条约是抗战期间的事。1942年3月,国民政府外交部向盟国提出:“一切不平等条约,战后应无条件取消。”蒋介石认为外交部所定时间过晚,于同年10月草拟交涉要点,敦促美国提前放弃不平等条约。《蒋介石与威尔基谈话记录》,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3编,《战时外交》(第1册),第523页,“中央文物供应社”,1981。此后不久,国民政府即先后与美、英签订平等新约。为此,国民政府发表文告称:“我们中华民族,经五十年的革命流血,五年半的抗战牺牲,乃使不平等条约百周年的沉痛历史,改变为不平等条约撤废的光荣记录。”《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32卷,第47页,台北,1984。不过,历史不会是笔直的。1945年8月,国民政府与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仍然是一个不平等条约。1946年11月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形式上平等,而实际内容并不平等。

纵观南京国民政府的外交史,温和、软弱、妥协是其特色,但仍然为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国家主权做了不少工作。

与外交相比,南京国民政府在内政上的成绩却殊难令人满意。这一点,尤其明显地表现在实行孙中山的理想——“耕者有其田”方面。

国共分裂后,国民政府于1927年5月颁布《佃农保护法》,规定佃农缴纳租项不得超过收获量的百分之四十。国民政府档案,见侯坤宏编《土地改革史料》,第33页,(台北)“国史馆”,1988。1930年6月,国民政府又在《土地法》中规定,“地租不得超过耕地正产物收获总额的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俗称“三七五减租”。但是,国民党严格规定:“绝对取消共产党阶级斗争的抗租、罢工、怠工、减工之亡国灭种政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1册,第573页,台北,1984。两个法令均长期停留于纸上。1927年年底至1928年年底,浙江省曾经打算执行“二五减租”政策,然而城乡地主们群起反对,省政府主席张静江也建议取消,国民党中央派戴季陶调解,结果不了了之。

居正草拟的土地改革纲领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行政院于1945年10月通令,减免佃农应缴地租的四分之一,但实际执行的仅江苏吴县等少数县份。1946年11月,蒋介石下令:自各省明令实施二五减租办法之日起,地主不得借故更换租约,增加租额,不得借故撤佃。同时要求各级社会行政机关,协同党部、团部,充实各地农会组织,大量争取佃农、雇农为会员,以便推行减租运动。“行政院”档案,《土地改革史料》,第144页。但是,也只是说空话。1948年8月,蒋介石阅读毛泽东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恍然悟到中共得到农民拥护的原因,决定在国民党“收复区”承认中共的土改成果。手令称:“吾人必须打破其优点,为尔后发挥战斗力之要着;其对策应考虑土地政策,实行耕者有其田,并于收复区已分配之土地,承认其所有权,以争取农民。”“行政院”档案,《土地改革史料》,第185-188页。国民党在30年代“剿共”时,长期实行“田还原主”政策,现在承认“翻身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了,自然是一个重大的改变。1932年6月,蒋介石在庐山召开会议,通过的《剿匪区内各省农村土地条例规定》:“被匪分散之田地及其他不动产所引起之纠纷,一律以发还原主,确定其所有权为原则。”见《地政月刊》第1卷第6期。然而,当时国民党人正依靠城乡地主的支持和中共作战,又何能贯彻这一指令,侵犯支持者的利益呢!

1949年,国民党在大陆失去政权,退保台湾,痛定思痛,才在1951年6月颁布《三七五减租条例》,于1953年1月公布《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草案》。后一条例规定,既要帮助佃农取得其耕作土地之所有权,同时也保护地主的利益。其办法是,政府一面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和价格,收购地主的土地,转售给现耕农;一面出售“国营公司”的股份,便利地主投资,将地主的土地所有权转变为工业厂矿的股份。台湾的这一土改方案和孙中山的“平均地权”思想并不一致,但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台湾后来的经济起飞打下了基础。

国民党失去大陆的原因很多,但失去农民支持应是主因。1949年4月,著名银行家陈光甫在日记中写道:“今日之争非仅国民党与共产党之争,实在可说是一个社会革命。共产党的政策是穷人翻身,土地改革,努力生产,清算少数分子……所以有号召,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反观国民党执政二十多年,没有替农民做一点事,也无裨于工商业。”陈光甫日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珍本和手稿图书馆藏。陈光甫并非“亲共”分子,应该承认,他的这段议论是客观的、公正的。和国民党的情况相反,中共在两党破裂后转入农村。它虽损失了不少党员,但是,因祸得福,却在农村中获得了生根发芽的新机会。中国农民处于中国社会的最底层,保持着改变现状的强烈要求。共产党在这个新天地里发展、壮大,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依靠穿上军装的农民打败了国民党以美国武器装备起来的现代化的军队。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党和共产党进行第二次合作。毛泽东总结第一次合作时期的经验,作了三项重要决策:一是采取“党外合作”的方式,避免“党内合作”所必不可免的种种矛盾和猜忌;二是明确宣布“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为中国今日之必需”,其后,毛泽东又提出新民主主义论,将中国革命分为两步走,克服“一步到位”的“左”倾急性病;三是调节阶级关系,宣布取消“暴动政策”和“赤化运动”,在一切抗日的阶级和党派之间提倡“互助互让政策”,主张“既不应使劳苦大众毫无政治上和生活上的保证,同时也应顾到富有者的利益”。《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25页,人民出版社,1991。这三项决策保证了第二次国共合作能贯穿于抗日战争的始终,成为抗战胜利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1949年之后,毛泽东重犯“左”倾急性病和迷信阶级斗争两大错误。在经济上,匆匆忙忙搞“三大改造”,搞大跃进,搞人民公社,企图尽快将资本主义等非公有经济成分消灭干净,以便及早建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在政治上,提倡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以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阶级斗争一抓就灵”。这两大错误的严重后果是造成1959年至1962年的严重经济困难和1966年开始的十年动乱。邓小平搞改革开放,首先致力的就是纠正毛泽东的上述两大错误。他积极引进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和私有经济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发展,宣布中国目前所建设的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从根本上纠正了许多中共党人急于建成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左”倾急性病。同时,废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和一系列政策,明确宣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就从根本上纠正了中共党内长期存在的对阶级斗争作用的夸大和迷信。

我们没有材料证明邓小平具体研究过20年代国共合作与分裂的教训,但是,他所开创的改革、开放事业显然是总结中国革命长期以来经验和教训的结果;我们也没有材料证明邓小平研究过孙中山的思想,但是,他的改革、开放理论显然综合了包括孙中山在内的许多仁人志士的经验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