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韭秋菘二集:四十年饮食生活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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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上)

北京人过冬,讲究吃火锅。

提起火锅来头大,据说是元世祖忽必烈行军打仗时因陋就简的发明,涮的当然是羊肉。不过据我所知,南宋笔记《山家清供》记载了一道名叫“拨霞供”的菜品,实际上是“涮兔肉”,食客们夹着红色的兔肉在滚汤中摆动,如拨晩霞,故名;文章最后写道:“猪、羊皆可。”这应该是关于涮羊肉最早的文字记载了。

火锅菜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涮锅;另一类叫暖锅,那是把各种已熟的原料码在火锅里,加热,开锅上桌,取一“暖”字,意在冬令时节,菜在桌上还能加热保温。暖锅的种类不少,有什锦、三鲜、炉肉等种种名目。暖锅里什么都可以放,不外海参、鸡、肉、鱼、虾、丸子、白菜、粉丝之类,等于是火锅烩什锦。由于是码好再上桌,掀开盖子,腾腾热气下面是码放得整齐美观的佳肴。吃到最后,一筷子下去,不一定会夹到什么美味,也是一乐。

但是,我更喜欢涮锅,不为别的,只为一个“涮”字——这个字下得太准确、太潇洒了。您想啊,火锅里汤滚得像一丛盛开的白菊,您夹起几片鲜红的羊肉,投进去,用筷子拨弄着,一下,两下,三下,灰白了,齐活儿。那能叫“煮”、叫“焯”、叫“汆”、叫“烫”吗?不能,那得叫“涮”。

涮锅的妙处原在一个“涮”字。也就是说,最后一段烹调过程——包括肉的老嫩、口味的轻重、调味品及配料的选择搭配——都在食客的谈笑风生、觥筹交错间,以一个“涮”字了之。

北京有不少风味菜,像烤鸭、烤肉、春饼炒合菜之类,吃的时候都必须食客自己动手,做最后的加工。全聚德过去的规矩,多尊贵的客人也得自己卷荷叶饼,堂倌从不代劳。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原始的食风。我看,即使是原始的食风,也已经升华成了一种返璞归真。“涮”之趣也正在这个自己动手的过程中得以实现。

数九寒天,一家人团团围坐,边涮边吃,边饮边聊,潇潇洒洒,手挥目送,那是多大的乐子!要是给您端上一盘半凉不热汆熟的羊肉片,再浇上黏糊糊的作料,撒上点子香菜末、葱花什么的,您还能找到感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