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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白:先扫除两种错误观点
学习关于子宫切除手术的医学知识前,先要扫除两种截然相反的错误观点。而这两种错误观点,在人群中相当普遍。
第一种观点,往往来自患者和家属:绝对不能切子宫!女人切了子宫就不是女人了,要誓死保卫子宫。
有一位著名的女演员,在影视歌坛都有出色表现,扮演过很多脍炙人口的角色,也演唱过很多传唱一时的歌曲,为了事业一直推迟结婚生子的年龄。但是,在不到四十岁的时候,体检时发现了早期宫颈癌。如果当时切除子宫,术后生存率超过90%。但是她拒绝手术,理由就是:要做完整的女人,不能没有子宫。任由早期子宫颈癌发展到晚期,这位著名的女演员还在事业的顶峰,香销玉殒。生命都没有了,子宫还有什么用?
另有一位男士,妻子(举行婚礼但未登记)在生产后,由于胎盘植入子宫肌层,出现了致命的大出血,医生要求他签字切除子宫保命。他坚决不签字,理由就是女人不能没有子宫,他们还要再生孩子。后来,产妇生命垂危了,医生再次恳求他签字,他签下了:“医生要求切除子宫”这几个字。可惜,错过了最佳手术时间,失血性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死亡已经不可逆转。
产妇死亡后,他以儿子代理人的身份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给予百万元的赔偿,用于婴儿的抚养、教育等。却丝毫没有反思,自己拒绝签字耽误了切除子宫止血的最佳时机。
子宫的确是神圣的、孕育生命的宫殿,子宫对妇女的意义无比重大。但是,当子宫发生病变的时候,尤其是威胁生命的时候,必须切除子宫的情况下,要尊重医生的意见,接受手术。生命毕竟是最宝贵的。
即使还没有威胁生命,持续的子宫出血,痛经,盆腔疼痛,性交痛,尿频,尿失禁,严重的慢性感染,在影响生活质量的时候,也没有必要一定忍受长期的痛苦来保住子宫。而且,在子宫发生严重病变的时候,生育能力也下降殆尽,高发不孕、流产、胎儿生长受限等病。在患有严重的慢性疾病的情况下,在医生认为应该进行子宫切除手术的时候,及时行子宫切除术,提高生活质量。
另一种观点,往往来自医生,曾经有一位欧洲著名妇产科学家也曾经这样主张过,后来被否定:子宫是生殖器官,生过孩子的人,子宫就没有用了,又成为出血、疼痛、炎症、癌症的好发器官,应主张放宽子宫切除指征。
48岁的张女士,已经月经减少近6个月,忽然又出现阴道持续出血,而且出血量较大,伴有血块。她非常紧张和迷惑不解:已经绝经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会是什么“不好的疾病”吧。她找到妇产科医生,述说了自己的担心。医生检查后,认为虽然没有发现严重器质性变化,但是张女士这个年龄已经不能生育,反复出血即容易导致贫血,又要时刻警惕癌症。跟张女士沟通后,进行了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术。
术后,张女士出现了严重的绝经症状,潮热,出汗,情绪低落。依靠服用雌激素替代治疗。她本来就身体较虚弱,术后休息了几个月,单位只能找人替代她的岗位,张女士在病假结束后,没有回到原来的岗位,办理了提前退休。
术后病理显示,张女士并没有器质性的病理改变,只是更年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在一些医院,尤其是在随访能力差的偏僻地区,由于对恶性肿瘤的监测能力不足,和对内分泌治疗不够重视,常常以子宫切除作为治疗妇科疾病的首选方式。这种观点和做法还有一个官方名词叫“过度治疗”。
事实上,任何手术都属于有创伤的治疗方案,子宫切除也是保守治疗无效采取的治疗方式。例如: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尤其是仅有一两次异常出血的情况,一定要经过充分的内分泌治疗,大部分患者通过内分泌治疗就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只有在一切保守治疗均无效的时候,才考虑手术切除子宫。还有,育龄妇女很常见的子宫肌瘤,在没有症状或仅有轻度压迫症状或者月经稍微增多的情况下,没有必要进行手术治疗。
子宫虽然只是一个肌性的生殖器官,但是手术的损伤、切口问题、韧带对骨盆底的承托、心理的压力、术后恢复、对事业的影响,都是要考量的。因此,也不要轻易决定做子宫切除手术,权衡利弊,慎重选择。
认为子宫绝对不可以切除,和认为妇科疾病首选子宫切除,都是错误的。
在医学上,任何有创伤的治疗,都要在治疗的好处明显大于医源性创伤的坏处,治疗的风险又明显小于疾病的危害的时候,才可以实施。在有几种治疗方案可供选择的时候,要争取效率最高同时损伤最小的方案。如果两种方案效益与风险大致相当,要详细跟患者介绍利弊,患者本人的倾向也是要着重考虑的。
为了避免一些主观、客观意见对正确选择治疗的影响,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妇产科医师联盟(FIGO)、美国肿瘤医师协会(NCCN)、英国妇产科医学会(RCGO)等,都推出各种妇科疾病的诊断治疗指南,细化、量化各种疾病的治疗方案。而且,每一两年就会根据各个医疗机构的研究成果、论文和病例报告对旧的指南作出修改,制定出最接近合理的指导性方针。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医学会也会推出适应我国国情和患者情况的诊断和治疗指南,为手术提供客观的依据和统一标准,避免人为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