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性
危险化学品大量排放或泄漏后,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会污染空气、水、地面和土壤或食物,同时可以经呼吸道、消化道、皮肤或黏膜进入人体,引起群体中毒甚至导致死亡事故发生。
(1)燃烧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均可能发生燃烧而导致火灾事故。
(2)爆炸危险 除了爆炸品之外,可燃性气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都有可能引发爆炸。
(3)毒性 许多危险化学品可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人的肌体,当其在人体达到一定量时,便会引起肌体损伤,破坏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中毒。
(4)腐蚀性 强酸、强碱等物质接触人的皮肤、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时,会引起表皮组织发生破坏作用而造成灼伤。内部器官被灼伤后可引起炎症,甚至会造成死亡。
(5)放射性 放射性危险化学品可阻碍和伤害人体细胞活动机能并导致细胞死亡。
(6)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质
①燃点 燃点是指可燃物质加温受热并点燃后,所放出的燃烧热能使该物质挥发足够量的可燃蒸气来维持燃烧的继续。此时加温该物质所需的最低温度即为该物质的“燃点”,也称“着火点”。物质的燃点越低,越容易燃烧。
②闪点 闪点是指可燃液体挥发出来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③自燃点 自燃点是指可燃物质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空气接触,无需引火即可剧烈氧化而自行燃烧,发生这种情况的最低温度。
④引燃温度 引燃温度是指按照标准试验,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最低温度。
⑤易燃物质 易燃物质指易燃气体、蒸气、液体和薄雾。
⑥易燃气体 指以一定比例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气体。
⑦易燃或可燃液体 指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能产生可燃蒸气或薄雾,闪点低于45℃的液体称易燃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45℃而低于120℃的液体称可燃液体。
⑧易燃薄雾 指弥散在空气中的易燃液体的微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