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坡遗址
原始社会的穴居遗址在黄河流域的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等省皆有发现,横穴遗址至今仅发现数处,分布在山西、宁夏、甘肃等地,皆已残破。原因是这类穴居往往因黄土塌陷而破坏了穴形,无法辨认出其顶部构造,估计为券顶,加上简单的木柱支承。已发现的穴居遗址,绝大部分为竖穴,深约2~3米,底大口小,呈袋状。这些遗址多为单个或数个洞穴的组群。从遗址内容构成上看,还不具备居民点的规模,即原始社会初期尚无长期固定居住地。
首先发现的完整的原始社会居民点当属陕西西安半坡村遗址。这是一处由半穴居和地面房屋组成的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的居住遗址。东西最宽处约190米,南北最长处约300米,总面积5万余平方米。它选择在浐河东岸的台地上,既便于取水,又免受洪水泛滥的冲击。居住地点有明确的三个分区:居住、陶窑制作和墓葬。居住区约占3万平方米,从已发掘的居住区内发现了四十余座方形或圆形的建筑,边长或直径约4米左右,安排有序。在这个居住区的中心部分,有一座规模相当大的方形房屋,平面尺寸为12.5米×14米,内部有四根立柱支撑屋顶,并划分出几个小室(图13、图14)。据民族学材料推测,小房子为母系社会的成年妇女过对偶生活的住房,而大房子为氏族首领及氏族内部老、幼、病、残成员的住所,兼作全部氏族的会议、庆祝及祭祀活动的场所。小房子的门都朝向大房子,可见其间活动联系之紧密。居住区周围有5~6米宽深的壕沟围绕,临居住区一侧的沟壁较为陡峻,显然是为了防御猛兽对居民的侵袭而采取的应对措施。在北面的壕沟上有桥梁设置。居住区内和沟外尚分布着一些窖穴,是氏族的公共仓库。居住区沟外的北边是公共墓地,东边是陶窑制作区。
图13:陕西西安半坡遗址大方房子
图14:陕西西安半坡遗址大方房子复原图
半坡遗址的建筑布局充分反映出原始氏族社会的社会结构,即共同生产劳动,共同生活,没有私人的窖穴和储藏物,在氏族首领的组织下,大家生活在一起,死后埋在一块公共的墓地里。这也表明当时已经存在一定的宗教信仰,相信灵魂不死,企望在死后仍能长期团聚。
半坡遗址的建筑残存反映出了原始社会建筑技术所达到的水平。利用磨制出的石斧、石锛、石凿等工具,人们已可采伐加工直径达45厘米的巨大木材,但大量使用的仍是20厘米直径的材料。利用搭接和绑扎方法,可以构造出两面坡或攒尖式的圆顶或方顶。某些地面上房屋的墙壁是利用小木条编织成木骨,两面抹泥,形成木骨泥墙。屋面是用抹平压实过的草拌泥作为防水面层,个别房屋并在屋顶上开有采光、出烟的天窗。地面用草泥铺平压实。房屋中间设有火塘,作为加工食物及取暖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