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
1.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1)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2)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3)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
2.英、美、法三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1)英国宪法的产生及特点
①历程
英国是近代宪法产生的摇篮。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在1640年爆发,直到1688年历时近50年,大致经过了内战阶段、共和国阶段、克伦威尔军事独裁阶段和“光荣革命”四个时期。英国宪法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步产生的。
②主要宪法性法律
主要宪法性法律包括: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案》、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
③英国宪法的特点
a.英国宪法是在革命过程中逐渐产生的,是由一系列宪法性法律积累而成,在形式上表现为不成文宪法;
b.革命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致使王权及其所代表的制度外壳被保留下来;
c.旧的法律成为新宪法的组成部分;
d.英国宪法不具有根本法的形式特征。
(2)美国宪法的产生及特点
①历程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宪法是在北美殖民地人民在反对英国统治的斗争中产生的。
②主要宪法性法律
主要包括《独立宣言》、《邦联条例》再到美国联邦宪法。
③美国宪法的特点
a.独立战争使“天赋人权”思想广泛流传并深入人心,从而为美国宪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b.独立战争具有强烈的反封建色彩,美国宪法确立的彻底的共和制与之不无关系;
c.《邦联条例》所建构的体制存在缺点,美国联邦宪法的重要目的就是克服这种日益明显的不足,并通过实行联邦制成功地予以克服。
(3)法国宪法的产生及特点
①历程
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最先产生的成文宪法。法国宪法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在革命的每一阶段都有作为革命纲领和革命成果的宪法性文件和宪法的颁布。
②主要宪法性法律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有:1789年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简称《人权宣言》)、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795年宪法和1799年宪法。
③法国宪法的特点
a.法国大革命是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法国宪法充分贯彻了进步的资产阶级的宪法要求,确立了人民主权原则、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原则、三权分立原则和共和制原则;
b.随着大革命的深入进行,法国宪法的产生经历了从宣布一般原则到制定君主立宪宪法,到最后颁布共和制宪法的过程;
c.法国大革命深受启蒙思想影响,启蒙思想家的观点不仅是革命的指导思想,而且被写入宪法,使宪法置身于人权、民主、法治的思想氛围中,有了深厚的思想基础。
3.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
(1)国家权力日渐扩张,国家权力配置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变。
(2)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公民基本权利范围的扩大。
(3)宪法保障得以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一种潮流。
(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
(5)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
①宪法渊源的多样化趋势。
a.国际法成为宪法的重要渊源;
b.在成文宪法的国家其它渊源也受到广泛的重视。
②宪法修改较为频繁。
③宪法修改程序较之以往的宪法规定有了简化的趋势,在程序上为宪法修改提供了方便。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新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
(1)初创阶段
1949年到1957年是新中国宪法学的初创阶段。“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的制定,为宪法学的研究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2)停滞阶段
1966年到1976年,由于宪法实际上名存实亡,宪法学者们也失去了进行学术研究的条件和环境,宪法学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阶段。
(3)恢复和繁荣阶段
1978年,特别是1982年宪法制定和颁布以后是新中国宪法学走向恢复和繁荣发展的阶段。
2.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
(1)宪法的内容
1982年宪法的产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民主精神,它具有广泛真实的群众基础和极其深厚的社会基础,在我国制宪史上尚属首次。其主要内容: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共分4章,计有138条。
(2)主要特点
①1982年宪法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②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确认为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规定经济制度,倡导经济体制改革。
③重视政治制度建设和国家机构的合理设置,弘扬政治体制改革的精神。
④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和精神文明建设。
⑤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3.宪法修正案
(1)1988年两条宪法修正案
①第一条修正案
该修正案增加规定允许私营经济的合法存在,对私营经济的性质、地位和采取的措施也作了规定:
a.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
b.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c.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②第二条修正案
该修正案修改了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1993年第三条到第十一条宪法修正案
①序言第七段增加“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坚持改革开放”等内容,并将原来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改为“富强、民主、文明”。
②序言第十段末尾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③将“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
④将“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⑤把原来规定的计划经济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原来规定的“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改为“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⑥将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原来的三年改为五年。
(3)1999年通过了第十二条到第十七条宪法修正案
①在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增加“邓小平理论”的内容,相应地将“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修改为“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并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修改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增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
②宪法第五条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③宪法第六条增加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④宪法第八条第一款增加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相应地删去“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提法。
⑤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应地删去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的提法,同时将本条的其他文字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⑥将宪法第二十八条中的“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4)2004年第十八条到第三十一条宪法修正案
①在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增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
②在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增加了“政治文明”这一概念,并规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③在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所规定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构成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④将宪法第十条规定的土地征用制度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⑤将宪法第十一条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⑥将宪法第十三条有关公民私有财产的规定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⑦在宪法第十四条增加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⑧在宪法三十三条增加“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
⑨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的规定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⑩将宪法有关涉及戒严的规定修改为紧急状态的相关规定。
⑪在宪法第八十一条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
⑫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⑬将《义勇军进行曲》明确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