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俊《教育学》(第6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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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  论

0.1 复习笔记

一、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有多种选择,可以分别是教育规律或教育价值观念或教育艺术,也可以兼及教育规律、教育价值观念、教育艺术及其统一。之所以如此界定,主要原因如下:

1.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由教育的特点决定的

教育是为培养人而人为建构的社会活动系统,它的核心问题是引导和规范人的发展,是解决培养什么人和怎样有效培养人的问题。

(1)教育是有规律的。教育规律是指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具有本质性的联系,以及教育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

(2)教育不只是一种有规律的活动系统,它同时也是一种有价值取向的活动系统。诸多教育学流派的林立,首先不是由于对教育规律认识的分歧,而是由于所持方法论立场和教育价值观念的不同所致。

2.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由教育学的特点决定的

教育学就是通过对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的研究,去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1)教育学区别于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学的任务在于揭示教育规律,探讨教育价值观念和教育艺术,故它与教育方针、政策有所不同。教育方针政策是人们根据一定的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发展需要而制定出来的,体现国家意志,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是必须遵照执行的。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重在理论的研究与探索,存在广泛的讨论空间,它可能成为制定教育方针政策的依据,但并不一定体现国家意志,更不具有法律效力。

(2)教育学不等同于教育经验汇编。教育经验是感性的、表面的、局部的;教育学从教育经验中总结出教育规律、教育价值观念乃至教育艺术,将教育的实践经验提高到理论高度。

  二、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

  1.教育学的萌芽阶段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教育学处于萌芽阶段,还没有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教育学的萌芽期,对教育问题的研究已经开始,但研究还不是很完整。所谓研究,实际上只是对教育经验的总结或是对教育事实的记述、描绘,研究成果则散见于哲学、政治著作中。

萌芽期的主要特征:教育学尚未形成独立的形态,还没有从哲学、政治学、伦理学中分化出来。

2.教育学的独立形态阶段

资产阶级教育家为了阐明他们的教育主张,总结了教育方面的经验,写出了一些教育著作,出现了理论体系比较完整的教育家,教育学逐渐成了一门独立的学科。

(1)教育学独立的条件

前人教育经验的总结和教育知识的丰富积淀;

17~19世纪教育实践,特别是师范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

近代以来科学分类发展的总趋势和一般科学方法论的确立;

近代一些著名学者和教育家们的不懈努力。

(2)教育学独立的标志

研究对象方面,教育问题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

使用的概念和范畴方面,形成了专门反映教育本质和规律的教育概念、范畴以及概念和范畴的体系;

研究方法方面,有了“科学的”研究方法;

研究结果方面,出现了一些专门的、系统的教育学著作;

组织机构方面,出现了专门的教育研究机构。

(3)教育学独立时期的标志性著作

英国学者培根在《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1623)一文中,首次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提出;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出版了近代第一本系统的教育学著作《大教学论》(1632);

英国哲学家洛克出版了《教育漫话》(1693),提出了完整的“绅士教育”理论;

法国思想家卢梭出版了《爱弥儿》(1762),表达了资产阶级教育思想;

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康德论教育》(1803)一书中明确提出“教育的方法必须成为一种科学”和“教育实验”的主张;

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写作《林哈德和葛笃德》(1781~1787),提出“使人类教育心理学化”的主张;

德国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赫尔巴特被认为是“现代教育学之父”或“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他的《普通教育学》(1806)被公认为是第一本现代教育学著作。

3.教育学的发展多样化阶段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心理学、社会学、法律学等经验学科逐渐兴起。教育学不仅从这些学科吸取有关的研究成果,还利用这些学科的研究方法取向研究教育问题,使教育学向实证的社会科学转化。

自19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条件不同,所运用的研究方法不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教育学,并形成了许多门类。下面是这个时期最著名和影响较大的几本教育著作:

(1)1861年英国资产阶级思想家、社会学家斯宾塞出版的《教学论》;

(2)1908年德国教育家拉伊出版的《实验教育学》;

(3)1916年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学说的创始人杜威出版的《民主主义与教育》;

(4)1939年苏联的凯洛夫出版的由他主编的《教育学》;

(5)1930年我国的杨贤江出版的《新教育大纲》。

4.教育学的理论深化阶段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各国的教育学在不同的思想体系指导下,都有新的发展,在理论上都深化一步,出现了几本有代表性的教育著作:

  (1)1956年美国心理学家布卢姆制定出的《教育目标的分类系统》;

  (2)1963年美国的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发表的《教育过程》;

  (3)1975年苏联心理学家、教育家赞科夫出版的《教学与发展》;

(4)1972年以来,苏联连续出版的巴班斯基的几本系列著作《教学过程最优化》。

三、教育学的研究方法

常用的教育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历史法、调查法、实验法、统计法等。

1.历史法

历史法是从事物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去进行考查,以弄清它的实质和发展规律的方法。

(1)历史法的步骤

搜集史料:史料包括文字的和非文字的两种;

鉴别史料:在研究问题时,对搜集到的史料,进行鉴别,去伪存真;

分类史料:按照不同的方式对史料分类,以便于问题的研究。

  (2)运用历史法研究教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坚持全面分析的方法;

  把历史分析和阶级分析结合起来;

  正确处理批判与继承的关系。

2.调查法

教育调查是了解教育情况、研究教育问题的基本方法。

(1)教育调查的分类

全面调查:是用来调查某一事物和现象在某一地区的全面情况或对某一单位全面情况的了解。

重点调查:是选择一部分能反映研究对象特征的单位进行调查。

抽样调查:是从总体所包含的全部个体中随机抽出一部分个体作为调查的对象,借以推断、说明总体的一种调查。

个案调查:是对一个事件或一个学生进行调查。如果这种研究是长期的调查研究,又称跟踪调查。

(2)经常采用的调查方法

  观察:观察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对事物或现象进行感知的过程,通过观察可以获得对研究对象的直接认识。

  谈话(口头访问):谈话是研究者根据研究的问题,通过与教师、学生、学校领导或学生家长等人的谈话,了解研究问题的产生原因和历史情况,以及他们对问题的看法和态度。

  查阅学生作业和教育文件资料:学生的作业和教育文件资料对于教育研究有着重要的价值。

  问卷:问卷法是研究者将研究的问题编制成许多问题或调查表的形式,发给被调查者填写。

3.实验法

教育学中所使用的实验法,一般是自然实验法,也称为教育实验法。

(1)教育实验法的概念

教育实验法是研究者根据对改善教育问题的设想,创设某种环境,控制一定条件所进行的一种教育实践活动。

(2)教育实验法的种类

  单组实验法:是在一个组或一个班、一个年级、一个学校里进行实验,将实验前的情况与施加实验因素(因子)后的情况作比较,以检验实验因素发生的效应。

  等组实验法:是采取两个情况相等或相似的组或班、年级、学校进行实验,一组施加某种实验因素,称实验组,另一组不施加某种实验因素,称控制组或对照组,将两组所得结果进行比较,以判定实验因素所发生的效应。

循环实验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分别为:

第一,将一种实验因素先在甲组(班)实验一个时期,后在乙组(班)实验一个时期;将在甲组实验后的成绩与在乙组实验后的成绩相加,将甲组未施加实验因素时的成绩与乙组未施加实验因素时的成绩相加;再将这两个成绩之和相比,以判定实验因素的效应。

第二,将两种实验因素轮换在两组中进行实验,最后将各实验因素在各组实验的成绩相加起来,进行比较,以判定哪种实验因素效果好。

4.统计法

统计法是数量分析的一种方法,包括对数学资料的搜集、整理、计算和分析等一系列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