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进化的方向:一根藤上“七色花”
生命最初有一条原始的进化路线,然而在进化的路上,生命遇到了种种阻力,为了应对这些阻力,生命不得不开始改变自身。于是,生命的形态和功能就开始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累积到一定程度时,新的进化分支也相继产生。最初,生命只有一条进化的藤蔓,之后又长出了许许多多的支蔓,而藤蔓上的花朵颜色也从一种变成了多种。
然而,在漫长的岁月中,进化的藤蔓由一根主蔓变成了三根主蔓,它们分别对应了三大王国:动物王国、植物王国和微生物王国。同时,每一个主蔓都不甘寂寞,它们的周围又分化出了无数的支蔓。生命的进化是在不断地尝试中展开的,而它的进化方向也充满了偶然性。
变异是改变生命进化方向的主要因素,随着微小变异的累积,一些生命就会偏离它们原来的进化方向而另辟蹊径。没有什么能阻止这些变异的产生,它们是生物适应环境时必然会产生的结果。因此,进化的方向虽然充满了偶然性,但其中也包含着某些必然性。
1.进化是机械地前进,还是目的明确的“阴谋”?
用机械论来解释被科学分离出来的那些系统是适用的,但用机械论来解释未被科学分离的整体系统则是欠妥的。因为这样的解释忽略了时间,并将绵延抛出在外。机械论解释的本质是什么呢?很明显,它的本质是一种把一切都当成已经既定的,是把过去和未来当作可用函数来计算的现在。
按照这种机械论的假定,只需利用超人的智慧便能计算出过去、现在和未来。相信机械论的科学家都会按照这种假定行事。对这些科学家来说,机械论不仅具有普遍性,还具有客观完美性。
拉普拉斯对机械论的假定进行了精确地阐述,他认为一种超人的智力如果能在某一瞬间知道自然赋予生命的全部力量,并且知道自然生命的全部形式,那么它就能把握一个与宇宙最大天体和最小原子的运动公式相同的公式。在拥有这种智力的人眼中,世界上不存在不确定的东西,他不仅能将过去看得一清二楚,也能将未来看得一清二楚。
杜布瓦·雷蒙表示:“当我们对自然的认知达到一个点时,我们就可能用一个数学公式来表示世界的普遍过程,这个数学公式是一个共时性微分方程,它作为一个巨大的系统足以将世界表示出来。而当这一过程完成后,我们就能利用这一公式计算出世界上任意一个原子在每个瞬间的位置、方向和速度。”
赫胥黎也表达过同样的思想,但他的表述更为具体。他认为不管是有生命的世界还是无生命世界都是整个世界的一部分,而整个世界是由各种分子遵从既定的自然规律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且这些分子与构成宇宙星云的分子一般无二。如果将进化作为整个世界的基本前提是正确的观点,那么据此同样能够确定:现在的世界事先就已经隐藏在了宇宙的蒸汽之中,我们利用足够的智力,通过这种蒸汽分子的相关知识,就能预测出一个国家在某个历史时刻的动物种群的情况,这种预测的准确度相当于说出人们在冬天呼出的水蒸气一般。
这一学说同样提及了时间这一概念,人们对时间往往是口是心非的,因为虽然他们说出了这一概念,心中所想的却并非是它。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这里的时间形同虚设,已经失去任何效力,即使说出了它也相当于没有它。
激进机械论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理论。其中所描述的整体具有永恒性,这也是这一整体的基本条件。这个整体中的事物表现出明显的绵延特性,但这样认为也仅仅揭示了思维的弱点,因为思维不能在同一时间知道一切。但对我们的意识或经验来说,它所谓的绵延却与这里的绵延十分不一样。我们将绵延当作一股无法逆行的水流,它不仅是我们存在的基础,也是我们生存于世的根本实质。用普遍性的数学来描述世界只会向我们昭示一种令人眩晕的前景,同时也是毫无用途的。我们不能牺牲经验来满足一种科学系统的要求。这也是我反对激进机械论的理由。
同样,出于同样的理由,我也不能接受激进目的论。莱布尼茨的前定论是一种极端形式的学说。在这一学说里,生命与物体都是预先安排好的存在,或者说它们的存在是一种事前的规划。但是,如果所有的东西都能被预见,同时宇宙中没有任何发明、创造的话,那么时间则又会变成一种无用的东西了。目的论与机械论一样,它们都假定所有的东西都是既定的或事先安排好的。因此,目的论与机械论的本质是一致的,它只是一种叛逆的机械论而已。目的论和机械论来自同一种推论,它们唯一的不同在于目的论自以为给我们提供了一盏向导般的明灯。
连续仍旧是一种表象,它与运动本身的性质别无二致。莱布尼茨在他的学说中,将时间削弱成一种知觉,这种知觉令人无比困惑,它的出现与人们所处的位置紧密相关。在真正的智慧面前,这种知觉会像迷雾一样消散。
目的论和机械论都是没有严格纲领的学说,它们允许我们在应用它们时可以随意变通。实际上,对于机械论这一学说,我们既可以采用它,也可以抛弃它。那么什么情况该采用、什么情况该抛弃呢?如果世界上最微小的尘埃没有沿着机械论预见的路线前行,并显示出了某种自发性,那么机械论哲学便应该被抛弃。相反,如果最微小的尘埃一直沿着机械论预见的路线前行,并没有表现出任何自发性,那么机械论哲学就应该被采用。在后一种情况下,目的论永远不会被彻底性地驳倒,如果它的一种形式被世人否定了,那么它又会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我们面前。从本质上来说,目的论遵循心理学的原理,因此它极具灵活性。它可以不断扩展自己的范围,从而使自身具有综合性。这种扩展范围的工作可以一直进行下去,以致你一旦拒绝纯粹的机械论,就会立刻接受目的论的观点。因此,我所阐述的内容多多少少都会带有目的论的色彩。正因如此,明确我们需接受或放弃目的论中的哪些东西是十分重要的。
首先要说明的是:在我看来,打破莱布尼茨的目的论,使其变成比较浅显的碎片,这种做法明显是错误的。或者说,这无异于向错误的方向更进一步,但是,这种趋向也正是目的论的趋向。目的论的理解是:如果人们将宇宙看作是某一种计划的实现,那么这种观点是无法用经验来证实的。即使利用有机界的知识来证实自然中的一切和谐性也是并不容易的。
人类试图去证明某些东西,而事实却证实着相反的东西。大自然将生物聚在一起,不是一定会让它们和谐相处。自然母亲在每一方面规定好秩序的同时也会存在着无序,有进化的地方也必定有退化的地方。但是,无论是整体材料还是整体生命都不能证实目的性。目的论者始终会提出疑问:“若观察单一的有机体,目的性不正符合事实吗?有机体的各组成部分难道不是分工明确的?难道其中没有存在着惊人的一致性?我们只看到无限的复杂,难道看不到其中也存在着完美的秩序?每个生物的存在难道不是为了实现其固有的计划?”实际上,这就是将目的论变为零星碎片的过程。这种理论是反对外部目的性的思想。
而外部目的性的思想又是怎样的思想呢?其实,这种思想主张生物是按照它们之间的关系而被安排就位的,即它假定青草之所以存在是为了让牛羊吃掉,而牛羊之所以存在是为了让豺狼吃掉。对很多人来说,这一切都是荒谬的。
与外部目的性相对的是内部目的性,这种思想表明,生物是为了自身而被创造出来的,而不是为了别的什么才被创造出来。生物的每一个部分都会为了整体获得最大利益而同心协力。也正是出于这个目的,生物的各个部分才会被完美地组织在一起。这种理论便是被奉为经典的目的论。
目的论已经将自身缩小在了一个点上,它绝不会在同一时刻包含多种生物。目的论自以为通过缩小自身能减少自身受攻击的面积,但是,这样做反而增加了自身受攻击之处。他们的理论或许看起来有些激进,但在我看来,目的性除了是外部的之外,便什么也不存在了。
2.进化中的发明创造只是旧元素的重新组合吗?
现在,让我们来研究一下那些复杂且和谐的有机体。据说,生物的每一个部分都会为了整体获得最大利益而同心协力。这听起来非常美好,但我们不能忘记这些事实:每一个元素都可能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有机体,如果将这些小的有机体看作是整体有机体生命的一部分,或者前者从属于后者,那么外部目的性原则便是成立的。因此,内部目的性的思想是不攻自破的。
于是,我们认为有机体是由多个组织构成的,每一个组织都为其自身而活着,甚至就连构成这些组织的细胞也是独立存在的,为自身而活的。严格来说,如果个体的构成元素将自身归属于该个体,那么我们就可以不把它们看作是个体,只能将有机体这个名称赋予该个体了。在这里,我们只能分辨出外部目的性。
然而,众所周知的是这些元素都具有一定的自治性。例如,噬菌细胞可以独立发展,甚至会攻击滋养它的有机体;胚芽细胞除去体壁细胞可以独立拥有自己的生命;在再生现象中,一个元素或部分元素若能显示出超越其自身的特性,也可以被看作是整体的等价物。
在这里,我们的理论还存在着一些活力论的障碍。我们不应该责备这些理论,也不应该以问题来回答问题。活力原则或许解释不了我们的问题,但它能为我们展示自身的无知;当机械论让我们忽略自身的物质时,它便能站出来提醒我们。
但是,想要清楚地表达活力论的观点并不容易,比如用以下的事实来表达它的观点:自然界中不存在绝对的外部目的性和纯粹的个体性。个体的组成元素也具有一定的个体性,如果个体遵循自己的活力原则,那么其组成元素也需遵循这种原则。然而,个体自身并没有完全的独立性,或者说它的独立性是不够充分的,其独立性不能让它完全脱离其他物体而存活。同样,个体的独立性也不足以让我们赋予其“活力原则”。
世界上所有有机体之中,最具有个体性的有机生物是高级脊椎动物。一般情况下,高级脊椎动物都是由卵子和精子结合发育而成的。卵子由母体提供,精子由父体提供,卵子与精子结合后形成受精卵,受精卵发育成胚胎,最后胚胎生长成新的高级脊椎动物。受精卵是母体和父体的连接环节,新的高级脊椎动物同时具备父母双方的部分性质。
充分考虑这一点,我们便能懂得:每一个有机体包括人的有机体都是由父母的联合体发育而成。就这一点而言,个体的活力原则究竟是从哪里开始,又是在哪里结束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追溯过去,直到与个体最遥远的祖先相遇。直到这时,我们才发现,单一个体与它的祖先是相一致的,或者说它与祖先细胞的原生质的一小块相一致。由此,我们能够猜想:细胞原生质也许是生命系谱这棵大树的根本。
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一个体不仅与其祖先相一致,也与其祖先的分支后代相一致。由此我们可以说个体与生物的整体是相联合的,这种连接的纽带虽然不可见,却是真实存在的。由此可见,如果只将目的性规定在生物个体性上是没有作用的。
如果生命世界确实存在某种目的性,那么这种目的性便包括所有个体的全部生命。显然,每一个体都拥有这种呈现许多裂缝的生命,或者说呈现出许多不连贯性的生命。但是,无论怎样,这一生命都不可能用数学来计算,也无法允许任何生物被个体化到一定程度。不过,这一生命不管如何不连贯,它毕竟发展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生命。对此,我们可以彻底否定目的性,也可以提出另外一种假说。我们非常清楚这一点,即这种不连贯的生命最终将有机体的构成部分与其本身协调了起来,同时又将每个生物与整个生物群体协调了起来。但我们必须在彻底否定目的性和另外提出一种假说之间做一个选择。
为了将目的性彻底粉碎,不让它更容易被人接受。我们需要彻底否定这一假定,即生命都拥有固有的目的性的假定。如果对这一假定不做否定,那么我们就必须处理这一假定,处理这种目的性与彻底粉碎它的方式显然是不同的。
激进目的论的错误与激进机械论的错误一样,它扩大了人类智力中那些天然概念的应用规模。最开始,我们只会为了行动而思考。那时,对我们而言,行动是某种模型,而我们自身则是指导这一模型生成的设计师。我们会将所有的智力注入所设计的模型之中,并为自己的作品而感到自豪。如果一种行动已经成为必然,那么过多的沉思便是奢侈的。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为了更好地行动,我们需要从策划一个目的开始。于是,在行动之前,我们一般会先拟定一个完整的计划,然后再制定完成计划的相关细节。我们先完成第一步,然后才能以此为依据来进行第二步操作,接着以此类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想方设法从过去的经验中吸收一些相同的东西,之后才能凭借它们预测未来。因此,不管有意识还是无意识,我们都必须利用因果规律。
我们的因果性思维越是敏锐,其数学因果性的形式就会越加明显。思维的规划要想变得具有更严格的必然性,就需要更多的数学依据。因此,我们只有沿着我们思维的倾向前进,就能拥有数学家的敏锐。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人脑天然的数学倾向只是我们意识在顺从习惯时所构建的一种无意识框架而已。这种无意识框架略显僵硬,而这种习惯却有着自己的目的。这一思维习惯的目的能够指导我们的行动,或者是指导与重构模式相结合的运动。
我们不仅是天生的几何学家,也是天生的艺匠。我们之所以是天生的几何学家完全取决于我们是天生的艺匠。因此,人类的智力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为了满足行动的需要一点一点形成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为指导我们的行动,智力会同时进行多种运动,比如它会进行规划和计算,适时调整实现目的的手段,设想多种不同的集合形式等等。我们的思维趋向不同,对自然的看法也会不同。有人将自然比作一台庞大而系统的机械,并认为这台机械始终都受制于数学规律;有人将自然比作一个计划的实现,它的每一步都是计划下的行动。这两种思维倾向产生了不同的结果,它们相互补充,且又同根同源,而其共同的根源则是生命的必然性。
如果以此为基础,可以看出激进目的论和激进机械论之间的许多观点是极为相近的。这两种学说都否定这样的观点:在事物的发展进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可预测的创造形式。在对现实进行考察时,我们发现机械论只关心重复的形式或相似的方面。因此,它受限于“同类相生”的自然规律。
我们越是去强调和凸显机械论中存在着的几何学,机械论本身就越是不会承认某些东西会被创造出来,即便是最纯粹形式的东西被创造出来,它也不会承认。因为我们都是天生的几何家,所以对那些不可预见的东西,我们是断然拒绝的。但是,也不尽然。有时候,我们又会接受这些东西。这是因为我们也是天生的艺匠。艺术的生命是被创造出来的,艺术是一种天性的自发,它也象征着一种潜在的信念。
但是,与过多的沉思一样,过多的进行无关利害的艺术是一种奢侈。我们很早以前便是艺匠,那时我们还没有成为艺术家。在早期的艺匠生涯中,一切制造都依赖于重复和相似性,无论这种制造如何粗糙都是如此。自然几何学是一切制造的支点,而一切制造所依赖的东西,即重复和相似性就像自然几何学一样。所有的制造依据的模型不是创造出来的,而是早已准备好的,我们只要依照准备好的东西进行制造,或者说依照这一模型进行制造即可。
即使是所谓的发明创造,也只不过是一些旧元素的重新组合,我们依据的是那些已经存在的元素,而不是全新的元素。而且,在制造过程中,我们始终要遵循一个制造原理,即“同类相生”的原理。总而言之,运用目的论的原理就如同运用机械论中的因果关系,最终总会引导出这样的结论:所有东西都是已知的。由于这两种原理应对的是同一个需要,所以它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同一种意思。
3.了解进化的真实先要寻找其理式
目的论的原理与机械论的因果关系原理都运用它们的方式表达了它们的意思,同时这些方式也成为它们抛弃时间的理由。真正的绵延就像是一只巨兽,它一步步吞噬着一切事物,在吞没一些事物的同时也在另一些事物上留下了齿痕。如果一切事物都是转瞬即逝的,并且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内部变化,那么同一个具体事实绝不会重复出现两次。
虽然重复的事实不能在现实中重复两次,但它可以在我们的思维中进行抽象的重复。这里被重复的就变成了我们感觉的侧面,特别是我们智力的侧面。这些侧面之所以能在现实中被明显地凸显出来,是因为我们的行动只有在一次又一次的重复中才能完美地运行。因此,智力便会抛弃时间,将注意力集中于那些被重复的事物,并致力于将相同的事物紧密相连。智力讨厌流动的东西,喜欢静止的东西,因此它会将所遇到的一切都固化成静止的事物。
我们生活在真实的时间里,却很少去思考时间究竟是什么,因为我们的生命远远超越智力。我们感到一切事物包括我们自身都在进化,这种感觉使智力周围形成了模糊边缘,一种处于黑暗之中的模糊边缘。而机械论和目的论却不会考虑这种处于黑暗中的模糊边缘,它们只会考虑智力中央那闪闪发光的明亮核心。
但是,它们忘记了一些事实:智力中央的明亮核心是由它那模糊边缘不断凝缩而成;我们必须使用整体的智力,不仅要使用流动之物,还要使用凝聚之物,才能真正把握生命的内部运动。
事实上,如果智力那模糊的边缘真的存在,不管它多么纤细和朦胧,都比智力的明亮核心更加富有哲学意义。因为正是由于它的存在,我们才能确定智力的明亮核心,也才能确定智力是一种更广泛力量的凝聚形式。正是由于模糊的直觉对指导我们的行动没有丝毫用处,所以我们才能想象它既可以作用于生命的外在,又可以作用于生命的内在。
只要我们能打破激进目的论和激进机械论对我们思想的禁锢,真实就会像喷薄的泉水一样涌现出来,一旦它达到了自己的极限高度,就会立刻降落下去,成为过去的存在。这时,智力的双眼会一边扫视它,一边向后观望。这就是我们内在生命的真实情况。
我们看到的是当前的种种行动,但我们总习惯于去发现这些行动之前的那些行动。一定程度上来说,当前的行动就是之前行动作用的结果。当然,我们也可以将一个行动看作是一个意图的实现。就此意义来说,我们行为的演进过程中充满了机械作用和目的性。如果我们的行动是由自己创造的,并隶属于我们的个性,那么这些行动就是不可预见的,即使我们可以用先前的行动来解释当前的行动亦是如此。我们通过一个行动可以实现一个意图,但是这个行动作为一种当前的新事实,与那个意图是不同的。那个意图可以再度开始,也可以重新安排过去,但除此之外,它便不再拥有其他目的。因此,机械论和目的论不会显示我们行为的内部视角,因为它们只是行为的外部视角。我们行动的智力性被它们无情地吸收掉,但行为本身可在它们之间游走,并且可以延伸到更远的地方。但这并不说明自由行动是无常变化的,没有理由的。
什么才是任意的行为呢?我认为任意的行为就是在多种方案中按照自己临时的心意随意选择,并最终选择其中之一。这其实并不是一种成熟的内心状态,因此它也不是一种真正的演化。它只是一种对智力意志的模仿,无论这一论断显得多么似是而非,事实都是如此。
相反,我们真正的行为绝不会去伪造现实的意志,而所谓行为的现实的意志,指的是一种始终在演进发展并保持自身的意志,这种意志在演进中不断发展,逐步成熟,最终发展成为真正的行动。在这一过程中,智力又会发生怎样的作用呢?它只会将行动无限地分解下去,但始终无法获得圆满。而这些行动最终被分解成为无法被人们察觉的各种元素。虽然自由行动与这一观念没有一点相同的地方,但这种观念的非通约性能用以界定行为的合理性。这就是人类进化的特征,亦是生命进化的特征。
我们的理性逐渐积累起难以更改的习惯,它往往会引导我们做出一些冒失和荒唐的事来。在一些时候,我们甚至会认为我们天生具有知道一切的权利,认为我们的理性已经具备了了解一切真理的所有要素。尽管如此,理性也必须承认它难以了解呈现在其眼前的对象。它的无知只在于,它不知道它的那些著名的分类表中,究竟哪一张表才适合眼前的新对象。
对此,我们的疑问还有很多:我们应该拉开哪一个抽屉并将这一新对象放入其中呢?我们应该为眼前的新对象穿上哪一件裁好的衣服呢?你可以选择这个,也可以选择那个,当然还可以选择另外一个。但无论你选择哪一个,它们都必然是已被想象出来和事先知道的东西。
为了解释眼前的新对象,我们必须为它创造一个新概念,或者用一种新的思维方式来考察它,但这些想法都是令我们反感和不愉快的。然而,哲学的历史本来就是存在的,它向人类表明了很多真实的情况,比如各种体系之间存在着永恒的冲突和矛盾;不可能用现成的概念来完美地解释真实;衡量尺度的制造是必要的等等。
但是,我们的理性不会走绝对和极端的路线,而只会自豪而谦卑地宣布说,它的思考范围只有相对的事物,而不包括绝对的东西。这番声明使理性肆无忌惮地开始使用习惯的思考方式。所以,对于一切事物,它都会以不触及绝对和极端为借口,而对其做出绝对的判断。
柏拉图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是第一个建立“了解真实先要寻找其理式”之理论的人。那么,他的这一理论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举例来说,一个人想要了解生命的真实,那么这个人就应该将生命的真实这一问题强加于一种已经存在、可随意支配的框架之中。这就像是我们天生就具备了这些知识一样,当我们要解答问题时,只需将这些知识找出来,然后用以解答这一问题即可。
事实上,这一信念对人类的智力来说是十分自然的。我们在解释新事物时,总是会在脑海中搜索那些已有的知识和概念。这些知识和概念就像是一个个标题,可以作为这些新事物的类别。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将这些新事物与这些标题一一对应,或者说,把新事物罗列在对应的标题之下。
一定程度上来说,我们人人都是天生的“柏拉图”,因为我们在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运用他的这一理论来应对各种问题。
但是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也有不足之处。它的不足之处在各种生命理论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没有任何地方能与其在各种生命理论中表现出的不足相比。在普通脊椎动物的演化进程中,在人类及其智力的演化进程中,如果生命必须放弃那些不适应特殊组织形式的元素,或者出于无奈将这些元素转移到其他发展路线,那么我们必定会重新审视生命,并且将其与智力再一次结合起来,这样一来,我们就能把握决定生命活动真实性质的那些东西。显然,这些东西不是别的,而是组成生命本身的全部元素。
在这些进化的过程中,我们智力的朦胧边缘,或者说我们的直觉可能为我们提供帮助,它会一直围绕在我们明确智力表现的周围。因为这些看似无用的朦胧边缘也是演化原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它尚未凝聚成人类智力组织的特定形式,只会看似毫无必要地围绕在这一特定形式的周围。除此之外,这一模糊的直觉边缘还能是什么呢?
4.进化的结果是不完美的和谐
我们需要在直觉中寻找一些暗示,以便扩大我们的智力形式;同时,我们也需要吸取我们直觉的必要冲动,从而提高我们自身。要想对生命产生一个整体的概念,只将一些简单概念结合起来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些概念早已在生命进化的过程中被抛在后面。
我们不能把局部当成整体,也不能把内容等同于形式,更不能把生命运作的副产品当作是运作本身。我们试图给生命下一个完美的定义,从而帮助我们理解生命究竟是什么。于是,就有人在看到生命的同质性和异质性之后,将生命定义为这两种性质的过渡。也有人会从自身那些并置的智力片断中去寻找答案,这些人固执地用那些并置的概念去界定生命。然而,这些所作所为明显都是我们的错觉。或者说,我们在定义生命时完全走错了方向。
我们把自己放在进化成熟的位置上,这显然是一个主要的位置,但绝不可能是唯一的位置。我们甚至不需要在这一位置上保留全部的发现,因为我们在智力中只会保留一两个用以自我表达的概念。我们总是会把局部当作整体的表现,甚至向外宣布局部已经超越了整体的表现。这种整体的表现不是别的什么,而是进化运动的表现。
实际上,即使用全部的智力来表现进化运动的实质也不算多,或者说还不够。生命的进化还有其他终结点,智力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我们还需要为其补充其余所有部分。我们要将变化多端的种种元素当作是许多摘要,它们曾经以粗鄙的形式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却保持着相互补充的特性。这时,我们才可能略微感觉到生命进化的实质,但即使如此,我们依然无法完全把握它。因为我们只能把握进化的结果,而无法把握进化这一产生结果的行动。
这就是生命哲学,这就是我们正在讨论的东西。我们所讨论的生命哲学在向世人宣布,它不仅要超越机械论,还要超越目的论。但是,我已做过这样的陈述——生命哲学在一定程度上与目的论极其相似,而与机械论相去甚远。如果进一步讨论这一观点,就能更加精确地表明生命哲学和目的论的相同与不同之处,这一点不会有错。
我们的生命哲学与激进目的论比较近似,但生命哲学的形式更加模糊。在这种哲学中,有机界是一个和谐的整体,但这种和谐并不完美。在和谐下,还存在着众多的不和谐。因为每个物种、每一个体都保留着某些普遍的生命冲动,它们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利用这种冲动的能量,或者说它们拥有利用这种冲动的趋向。为了周围的环境,这种冲动是极为必要的,这势必也会产生种种的不和谐。
在这种冲动的作用下,每个物种或个体都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为自身考虑,这样一来就不可避免地会与其他生命形式产生冲突。因此,世界上并不存在完美的和谐,和谐只会在原则上或理论上存在。
原始冲动是生命共同的一种冲动。我们越是向前追溯生命之流的源头,生命不同的趋向就越是会表现得相互补充。一股风吹来时,它会因建筑的阻挡而分成不同的方向,但这不同方向的风始终都是同一阵风。所谓的和谐,确切地说就是互补性,这种互补性不能在状态中被揭示,而只能在群体中和趋向中被揭示。
关于和谐,我们必须要指出一点,这也是常被目的论误解的一点,即认为和谐在我们前面不如认为和谐在我们的后面。因为和谐不与我们共同的渴望相一致,它只与我们的冲动相一致。
对人类来说,给生命标注一个终点是毫无意义、毫无用途的。讨论这个终点,就相当于想象出一个事先存在、或设想一个等待实现的模式。为生命提前设定一个终点就意味着承认一切都是既定的,也意味着人类能够从现在预见未来。
生命的整体运动不仅仅是智力运动,为生命设定一个终点,就相当于将生命的整体运动当成了智力运动。但智力运动只是对生命静止且片面的观察,它是位于时间之外的一种运动。相反,生命的整体运动是在时间中发展和延续的。
我们在经历了一段旅途之后,才能去回顾它,然后标示出它的方向,将关于它的记忆一一保存下来,再用心理学术语将其表述给人们听。这个时候,我们会自豪地指着远处的那个地方,将它说成是曾经追寻过的终点。对于自我生命的表达也应当如此。但是,对于即将要走的路,我们却一无所知。这是因为这条路本来是不存在的,人类行走在上面便成了路。从本质上来说,这条路是人类行走的方向,除此之外,它便什么也不是了。因此,无论在何时何地,要解释进化都需要借助一种心理学解释,进化必须承认这种解释的存在,因为从人类的角度来看,这无疑是最佳的解释。然而,这种解释只有在反思的时候才有价值和意义,除此之外,它便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若用目的论来解释进化,我们一定不能将这种解释当作是对未来的预期。因为这种解释的方式是参照现在来观察过去的。目的性的推论可能过多也可能过少,可能过分宽泛也可能过分狭窄。
而通过智力来解释生命,则会极大地限制生命的意义。在进化的过程中,我们的智力已经被形成,它就像是从巨大的事物上切割下来的东西,也可以说,它是一种特殊的投射。这种投射对真实层次来说是必需的,目的论应该重构的或一次性观察到的就是这种综合的真实。
另一方面,世界上也存在着一种超越智力的机能。这种机能可以连接那些相似的东西,并利用它们制造出重复的东西。只要观察到细胞的分裂和重生现象,我们就能明白这种机能究竟是什么。显然,它是一种生命的创造。唯有生命的创造才能超越智力,并让智力自惭形秽。这便是创造性的真实。无论在何种效应里,这种真实都能扩张并超越它自身的存在。
对创造性的真实来说,种种效应并不是事先就有的,因此,它不能将这些效应当作自己的终点。这些效应一旦产生就能对这一真实进行解释,就像是再现模型的物品可以对其自身进行合理的解释一样。
总而言之,一种终极原因的理论,如果把自身限制在了这样的框架中,即智力是归因于自然的,那么这种理论走得还不够远。而如果这一理论假定自己现在的状态中存在着意念性的事先存在的未来,那么它又走得过远了。第一种理论错在欠缺,第二种理论错在过分,而第二种理论源自第一种理论。
我们必定要用综合性的真实来替换智力,这种真实的综合性越强越好。而对于综合性更强的真实来说,智力不是整体,而只是一种局部,也可以称为一种摘要。因此,若要问未来是什么,就会知道其实它并不是什么陌生的东西,它只是过去向当前的扩展,而当前中并没有标记终点的未来。
那么当前又是什么呢?当未来实现的时候,它就能为我们清晰地解释当前,而当前也能用来解释它。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我们需要尽量把未来看作是一个终点,而且还应尽量把它看作是一种结果。
我们的智力会对其自身存在的原因进行抽象地观察,因此它也有权按照其习惯的角度对未来进行抽象地观察。如此一来,我们似乎便无法把握智力存在的原因了。生命的目的论要如何来确证呢?看来,它已经无法被确证了,因为它早已逃避了所有精确的证明。如果我们超出了生命目的论的方向,又会如何呢?
事实上,我们在离题之后做了些许必要的讨论,又回到了我们根本性的问题上。利用事实是无法证明机械论的不足之处的,只有虔诚地信奉进化论的假定才能做到这一点。现在,需要表明的是,如果利用机械论不能充分地解释生物的进化,那么即使利用目的性的经典概念也无法证明这种不足,更不用说通过稀释或浓缩这些概念来证明它了。相反,我们不能停留在这些概念上,而是要向前走一步。
5.不同个体却有相似器官,进化论还能相信吗?
在讨论生命时,我们说生命是一种冲动的延续,自生命诞生之时这种冲动就已经存在了。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这种冲动不断分裂成不同的进化路线。经过一系列的自我创造,生命逐渐发展壮大起来。
在这种发展中,生物向着不同的趋向分离,这些趋向互不相容,因此成长才能超出一些特定的点。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我们的想象,生命的进化可能经历数千个时代的形变才能完成,但又能发生在某个单一的个体上。当然,也可以不说成单一的个体,而说成任意数目的个体。这些个体相继生存着,它们的发展序列呈现由低到高的形式。但无论在哪种情况下,进化都只有一个维度。
实际上,进化会出现在百万、千万的个体之上,它会沿着无数不同的路线前进,每条路线在向前延伸的过程中又会出现许许多多的岔路口,而每一个岔路口又会产生新的路径,这样不断放射性地发展下去,乃至无穷。
如果我们的设想是正确的。沿着进化路线运作的原因若是心理学方面的原因,那么这些原因一定存在着某些相同之处。虽然它们的结果可能不同,但我们无法剥夺它们相同的东西,就像是久别的校友都保留着学生时代的记忆一样。
一条道路可能通过分出旁支产生无数条道路,进化的道路也是如此。在进化的过程中,生命会一边分离出许多进化的路线,一边将一些元素分散出去。这些元素会沿着这些进化的支路以自己独立的方式发展下去。尽管如此,能够使这些元素运动继续下去的仍然是生命最原始的冲动。
因此,生命整体的某些东西一定会存在于进化的不同部分之中。我们终究会通过一些特定的方式看清这些相同的元素。我们在生活中会有这样的发现,一些截然不同的个体之间却有着功能极为相似的器官。通过这样的事例,或许我们就能将不同的生命中那些相同的元素看清楚。
我假设以机械论对生命进化的解释是正确的。这样做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承认:进化是由一系列事件的累积才产生的。在生命身上发生的一个新事件如果对生命本身来说是有利的,或者说是对生命发生的有利事件的总和是有益的,那么它就会自然地被保留下来,成为这一生命的一部分。
如果事实真是如此,那么将两种不同的事件相加,就会使两种不同的进化达到相近的结果。但是这显然很难成为可能。一条进化路线若是与另一条进化路线的差别较大,那么无论是外部影响还是内部变动都很难使生命造就同样的器官。换而言之,进化的差别越大,它们造就同样器官的可能性就越小。如果生命进化的分支根本无法产生这种相同的器官,那便更是如此了。
然而,与之相反,从我们的假定出发,不同生命的产物具有相似性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即使在最新的进化通道里,生命的冲动也必定存在着一些来自源头的相同的东西。因此,纯粹的机械论不是不能战胜的,而是可以通过真实证明来驳倒的。而在特定的意义上,假设目的性在生物进化的道路上可以利用不相似的手段制造出相似的器官,那么它必定能在特定方面得到证实。这一证据的说服力将与选择路线的差异性、相似生命结构的复杂性成正比。
一些生命的结构具有相似性,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这些生命进化的条件大致相同。这些条件既有外部条件,也有内部条件。在永久性外部条件的影响下,构成生命器官的不同力量会朝着同一个方向发展,尽管外部影响和内部变化可能是短暂而多样的,但只要它们在总体上相同,就能在轮流作用之下,推动生命器官向着同一方向进化。因此,那些不同的生物具有相似的器官便不足为怪了。
诚然,我们同样也看到了“适应”这一概念在当代科学中发挥的作用和影响。生物学家经常会利用这一概念来解释种种生物现象。但是,他们对这一概念的使用也会存在不同。在一些人看来,生命物质中会产生物理化学形式的变化,这些变化需要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才能发生,而正是由于外部条件促使生命产生了这些物理化学变化,它们才会直接朝着一个方向进化。这是埃莫尔的假说。
相反,一些人更加相信达尔文主义。在它们看来,外部条件不是直接对生命的进化造成影响,而是间接地发挥作用。在生存竞争中,一些物种的代表更适应于外部条件,或者说外部条件更有利于这些物种的代表继续生存下去。当这些物种适应了外部环境,它们就有了发展进化的机会。
当然,我们还可以这样理解:一些外部条件对生物的影响是积极的,所以在这些外部条件的作用下,生物发生了变异;而对其他物种来说,这些外部条件的影响是消极的,而消极的影响消除了生物适应环境的变异。
这两种情况都假定在外部条件的影响下,生物都能对适应环境做出调整。因此,这两种学说支持者都试图利用生物对相似外部条件的适应来解释它们结构的相似。显然,这是一种机械的解释。有趣的是,我们正是利用生命结构的相似性来反对机械论的。所以,在深入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指出为什么用生命对外部条件的适应来做解释。
在我看来,在上述两种假定中,唯一不模棱两可的是后一种假定。达尔文主义者认为生命会在适应过程中,自动淘汰那些不适应者,只留下适应者继续发展进化。这种思想简单、明确,非常具有说服力。但是,我认为这一思想唯一存在的问题是:它认为制约进化的外部条件对生物的发展只具有消极的影响。正因为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利用进化论来解释复杂器官的进化才会如此困难,同时利用它来解释从低到高的发展才会如此难以实现。
两种生物在两条不同的进化路线上却进化出了结构相似的复杂器官,对于这一事实,若再利用进化论的假说进行解释,则会出现极大的困难。无论多么微小的偶然变异都是大量物理、化学现象微小作用的结果。因此,生物偶然的变异一定是无数种小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或者说,正是每一种小原因作用的累积,才能产生足以发生变异的巨大作用。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原因通常都是偶然发生的,它们处于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但最终为什么会作用产生同样的东西呢?
这种情况是难以令人理解的,谁都不愿意相信世界上会出现这样荒唐的结果。即使是达尔文主义者也只会给出这样的主张:相同的变异结果也可能是不同原因造成的;通往“罗马”的路不止一条,通往同一个变异结果的进化路线也可能不止一条。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比喻。但是,我们绝不能被一个简单的比喻给骗了。
进化与变异的目的地不会向生物给出通向它的路途形式,但一个有机体的内部结构为了到达这一目的地却通过了那些路线,实现了那些微小区别的累积。从这一点上来看,所谓的生存竞争可能毫无作用,所谓的自然选择也可能毫无作用,因为我们所关心的不是那些死亡的东西,而是那些活下来的东西。通过对这些活下来的东西的观察,我们发现在进化的不同路线上,生物已经通过微小结果的累积形成了相同的结构。
对此,我们不禁要发出这样的疑问:那些偶然的原因为什么会被假定为能反复造成同样结果的存在呢?而那些同样的结果又为什么会被假定为是由无数原因造成的呢?
我们的怀疑是有根据的,而不是随意给定的。我们需要再一次理清我们的思路来对进化论进行反驳。我们知道,许多物种的器官都具有相似的结构。若按照进化论的观点,它们是由不同进化路线产生的相同结果。但进化论何以能够假定进化路上那些不同的、偶然产生的,并且接近于无穷的原因就能反复产生同样的结果呢?显然,它是无法证实这一点的,因此进化论并非完美的,我们完全可以对其提出质疑。
6.容器的形状决定水的形状,环境的形态决定生命的形态
机械论具有这样的原理:相同的原因产生相同的结果。但是,这一原理并不是绝对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它才会产生这种影响。例如,当一种原因产生一种结果后,我们依然可以从这一结果中找到其原因的影子,或者可以看出这一原因真正成了其所产生结果的构成要素。
我假设两个旅行者从不同的地方出发,沿着街道随意地闲逛,走着走着两者却奇妙地相遇了。这种事情并不奇怪,现实中也极有可能发生。但如果让两位旅行者来描述自己的行程,结果他们却能描绘出两条精确重合的路线,那么这便是几乎很难发生的事情了。特别是当他们的行走路线越复杂,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就会越小。如果他们的路线是无限复杂的,那么这种事就是一个不可能事件。
在一个动物的器官里,成千上万个不同的细胞按照一定的次序相互排列在一起。毋庸置疑的一点是,这些细胞都是有机体,它们都非常复杂。而由这些细胞构成的器官就更加复杂了。如果将旅行者行走的路线与动物的器官相比,就会发现路线的复杂性远远比不过器官的复杂性。
将这个假定转到另外一个假定,情况又将如何呢?这另外一个假定是这样的:假设生命适应环境不只是淘汰不适应者,而是有机体在受到外部条件的积极影响后塑造了自身形式。在这里,我们就能将相似的结果归咎于相似的原因了。非常明显的是,我们都应该成为纯粹机械论的坚定支持者。
但是,若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不过是表面的解释,我们仍旧被语言欺骗了。这里利用的机巧在于,它同时将“适应”拆分成了两种不同的含义。
现在,我假设将水和酒轮流倒入同一个空杯子里,然后观察杯子里的液体,此时我会发现,杯子中两种液体的形式都是一样的。由此可以分析得出:两种液体的形式呈现相同性是由于它们对杯子适应的相同性。这里的“适应”指的是一种机械的调整。这里的理由很简单,我们可以看到明显存在的材料,比如水和酒;也能看到明显存在的形式,如杯子。将水或酒倒入杯子中就相当于使材料去适应形势,这里的形式是现成的,杯子已经把自身的形状强加在了酒和水这些材料之上。
将这个例子与生物适应环境的例子相比较,我们便能发现一些问题。我们知道,有机体必须去适应它的生存环境,但是,在生存环境中又有哪些形式可以强加于这些材料之上呢?或者说,像杯子一样事先存在的、固定不变的、等待着材料去适应的形式又在哪里呢?如果将生命比作流动的水是可以被接受的,但若将自然环境比作是杯子那便有些牵强了。环境不是模具,它也绝不是能容纳生命之流的“杯子”,因此,它不能让生命采用它自己的形式。一个比喻是很难让人看清这一点的。
在自然环境中,形式还没有出现时,生命就需要为自己创造出种种形式,而生命所创造出的种种形式必须与它们的生存环境相适应。生命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利用这些环境并要学会趋利避害,具体来说就是抵消环境的不利,利用环境的优势。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在生命内部建立与外部运动不同的功能机制,时刻对这些运动做出必要的反应。生命的这种适应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有目的的回应。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如果自然界中的确存在着所谓的“适应”,那么我们完全可以这样来理解它的含义,即把它理解成一道几何题与它的解之间的那种“适应”。毫无疑问,几何题的解必须与几何题中的条件相适应,如果题目是相同的,那么自然也会要求它的解是相同的。这样理解完全可以说明不同进化路线中为什么会产生相似的形式。
在求几何题解的过程中,我们总是会引入一种智力活动,若我们按照以上的方法去理解生命如何适应环境,就必须也引入这样一种智力活动。否则,我们就至少得引入一种能发挥智力作用的原因。
这样一来,我们自然而然地就会再次引入目的性这一概念。而这一次的引入会使目的性更具有“人神合一”的要素。总之,适应不可能是被动的,也绝不可能是在环境赋予的模具之上进行简单的重复,否则,它无法造就任何生命形式。
而如果适应是主动的,是一种利用智力活动针对几何题中的条件计算出的解,或者说是一种主动的回应,那么它就超出了我们原本的方向,变得渐行渐远了。实际上,“适应”的被动含义和主动含义之间还存在着第三种含义,这种含义就像是一个秘密通道,位于前两种含义之间。每当我们深信不疑地涌向第二种含义,并立刻就要被它俘虏时,我们就能从第三种含义的秘密通道成功逃出。
其实,第二种含义正是常用来服务科学实践的。而在哲学上,第一种含义更能引人深思。第二种含义表明适应是主动的,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适应。这种适应过程往往象征着有机体的一番努力,它的目的在于为生命建立一种利用外部环境优势的功能机制。而第一种含义表明适应是被动的,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适应,它表达的是毫无倾向的生命材料对外部环境的被动接受,象征着生命体上有一枚来自环境的印记。
举例来说,我们现在将植物和动物做一番比较。我们知道不仅动物具有性别,植物也具有性别,两者在性别上完成了统一的进化。这种统一的进化也是一种平行的进化,它表明动物和植物之间具有性别方面的对应。这非常令人惊讶。
高等植物和动物的受精作用是相同的,不管是在植物身上还是在动物身上,受精作用都是两个细胞核的结合。虽然在结合之前,精子和卵子的结构、特征等是不同的,但在结合之后,它们便立刻变成彼此结构、特征相同的了。
除此之外,两种性元素的准备条件也极为相似。从本质上来看,性元素的准备过程就是减少染色体数目的过程,也是排除部分染色物质的过程。植物在自己的演化路线上不断向前发展,动物也是如此,两者的演化路线是相互独立的。而在独立的演化路线上,两者都会从环境中获利,同样也会应对环境中的不同障碍。正是由于这些利益和障碍才使得生命分化成了动物和植物这两大系列。
不管是在动物的演进路线上还是在植物的演进路线上,动物或植物的功能和形态的进化都取决于成千上万的原因。尽管这些原因复杂且不同,但它们在这两大系列中却分别造就了相同的结果。这种结果不是所谓的“适应”现象。生物的适应在哪?环境的压力又在哪?
生物在进化途中产生了性别,而性别的实用性并不明显,但人们对它的解释有很多种。部分极端的研究者甚至会将性别看作是自然赋予植物的多余物。对此,我们不做纠缠。一些简单的例子便能说明“适应”一词的模糊性,也能说明我们讨论相同进化结果时需要超越机械因果论和目的论的必要性。
目的论常会向人们强调感觉器官结构的奇妙,坚持这一学说的人甚至会将自然造化比喻成能工巧匠的运作。时至今日,在一些低等动物身体中,我们也发现了具有奇妙结构的感觉器官。在低等有机体的色素斑与高等动物的眼睛之间,大自然也为生命提供了许多中间形式的器官。这些器官之所以能存在,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而在选择了这种器官后,自然又自动地对其加以完善。
若存在证明激起生物适应环境的理由,那么自然选择便是最好的答案。在研究有性繁殖时,或许我们会产生种种不同的讨论,甚至完全没有将其与生物适应环境和自然选择联系起来。但是,当我们在讨论眼睛与光的关系时,便会自然而然地将这种关系当作一种适应关系。
让我们来考察目的论紧抓不放的一些实例吧。人类的眼睛是一种复杂的器官,它们有着非常巧妙的构造。对目的论者来说,眼器官的正常工作与眼睛中所有元素的协调运作相关。这是进化论者才会给出的回答。眼功能的运作是由无数元素的共同运作维系的,若以这样的视角来讨论眼睛,的确能使我们将视觉看作是奇迹。
纤毛虫的色素斑具有可感光性,就仿佛具备了人类眼睛的功能。而它的这一功能是由轻度复杂的器官产生的,这种轻度复杂的器官的功能又可以继续改进。这种功能的改进既可能是由我们不知道的机制造成的,也可能是由这种功能本身对生物的有益效应促使自然选择它而形成的。因此,我们便能对眼功能的进化做一个解释:眼功能的产生是功能与器官不断作用和反作用的结果,是一种完全机械的原因。
7.器官与功能——“相爱相杀”的存在
器官和功能是两种性质的东西,若想揭示两者之间的关系,单纯地研究它们之间的某些东西是不够的。器官与功能之间的关系既是密切联系的,也是相互制约的。在研究这种关系时,我们不能机械地从器官开始,也不能带有目的性地从功能入手。如果我们不是比较器官与其功能,而是比较器官与器官,那么这一结果又会截然不同。从这一点着手就有可能打破僵局,逐渐获得更有说服力的结论。我们越是坚决地做出进化论的假定,就越是能触及成功。
我们知道,脊柱动物是比软体动物更加高级的存在。现在,我们以这两种动物的器官为例。例如,我们将人的眼睛与扇贝的眼睛作比较,通过研究我们发现,这两种动物的眼睛具有相同的基本成分。换而言之,人的眼睛和扇贝的眼睛的构成元素是相似的。扇贝的眼睛中不仅有巩膜、视网膜,还有晶状体和视网膜倒位。这些结构与人眼结构十分相似。但是,我们在比较其与非脊椎动物的眼睛时并没有发现如此之多的相似之处。
虽然我们对软体动物的起源还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但不管怎样,我们在这一问题上所持的观点都是相同的:扇贝在进化出眼睛之前,拥有共同祖先的脊椎动物和软体动物就已经分化出了两种不同的进化路线。既然如此,为什么它们的眼睛还会具有相似性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向进化论中的两种对立体系提出疑问。进化论中有这样两个概念:偶然变异和定向变异。偶然变异是一种随机变异,通常是在纯粹偶然的情况下发生的;定向变异是一种具有一定方向性的变异,是在受外部条件影响下朝着一定方向发生的变异。
第一种假定是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下提出的。达尔文曾经提到过一种微小变异,并认为这种微小变异是一点点从自然选择中积累起来的。达尔文同样清楚生物还会出现一种突然变异,但是他只是将这种突变当作一种生物的畸形。在他看来,生物不是由这些突变产生的,而是由那些无法察觉的微小变异累积而成的。这种观点受到许多自然学家的支持。然而,针对这种观点,却存在一种与之对立的思想。如果一个物种突然产生几种新特征,或者说发生了突然变异,那么我们能否说在突然之间一种新物种就产生了呢?这种假定已经被许多研究者所提出,其中就包括英国生物学家贝特森。虽然贝特森在自己的著作中提出了这一假说,但他并没有给出足够的实验证明,完成这一证明的人是植物学家德伏莱斯。
在德伏莱斯的实验中,这种假说具有了深刻意义,也更加具备了说服力。德伏莱斯在研究月见草时,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他得到了一些新物种。他的实验结论令人十分感兴趣。这位伟大的植物学家认为,物种在繁殖生长过程中往往会经历两种时期:稳定期和变形期。当变形期到来时,生物就会非常“易变”,它们会在不同方向上突然产生许多新的形式,这些形式是我们难以预料的。
对于达尔文的微小变异假说和德伏莱斯的突然变异假说,我不会偏袒其中任何一个。实际上,这两种假说都有正确的部分。我所要表达的只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如果真的存在突然变异,那么不管这种变异的大小如何,都不能用来解释不同物种器官结构为什么会具有相似性这一问题。
达尔文认为自然界的生物中存在着许多无法察觉的变异,并且指出之所以生物之间会产生微小差异,就是由于这种变异的连续积累。现在,让我们先采取这种理论,同时还要记得有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必然是相互协调的。我们不必去考虑功能是器官产生的原因还是结果,因为这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我们只要确定不能发挥功能的器官是毫无用处的,并且也不能被自然所选择。
视觉中枢或视觉器官的各个部分必定是与视网膜同时发展,人类才能拥有如今这样完美的视觉功能。如果存在一些部分没有跟随视网膜同步发展,那么无论视网膜的结构怎样发展或变得如何复杂,这种发展都可能会阻碍我们视觉功能的进化。或者说,这种发展绝不会有利于我们的视觉。
如果变异是偶然发生的,那么器官的所有部分又如何能同时发生这种变异?这种变异又如何使器官持续行使自身的功能呢?达尔文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才会将变异看作是无法察觉的。
达尔文认为若视觉器官的某个点上偶然产生非常微小的差异,那么这种差异是不会对整个器官的功能产生阻碍的。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当视觉器官发生第一次偶然变异后,还会发生一些补充性的变异,通过这些变异的积累才能使人类的视觉功能不断完善。
如果这种假说成立,那么在发生了第一次变异后没有继续发生补充性变异,情况又会如何呢?显然,这时达尔文所谓的无法察觉的变异就会不起任何作用了。也就是说,这种变异不会阻碍视觉功能,也不会有助于这种功能的发展、进化。这样一来,还能保留变异吗?为了反驳这一结论,你可能会牵强地找出这样的理由,即这些有机体的微小变异是其建立以后结构的基础,它们被不可察觉地保留了下来。但是这种说法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没有相似之处,它无法真正说明器官的变异,它也无法说明朝着单一路线发展的脊椎动物的眼睛是如何通过进化和变异形成的。
但在我们发现脊柱动物和软体动物这两者的视觉器官具有结构上的相似之处时,便不得不相信这一假说了。如果它们的变异是偶然的,那么在两种进化路线上无疑是不能产生无数相同的微小变异的。而如果它们的微小变异都是毫无用处的,那么这些变异便无法被选择性地保留,也不会积累起相同的东西。
显然,达尔文的假定没有解决我们的难题,那么转向“突然变异”的假定又会如何呢?事实上,突然变异的假定会减少我们一方面的困难,但又会在另一方面为我们增加困难。假设脊柱动物与软体动物的眼睛是通过几次突然变异才发展到今天的样子,才进化出如此相似的结构。若我们按照这种方式来理解两者眼器官结构的相似性,其困难程度要比将其理解成无数微小变异累积形成的相似性更小。
如果根据突然变异的假定来理解器官的相似性,我们不仅能更容易理解这些相似性的减少,也能更容易理解这些相似性的共存。在这里,元素的变异是有助于生物器官进化的,它们本身就是自然选择运作的对象。如果这样理解,很快又会产生另一个比较难以回答的问题,即如果器官的所有部分都突然发生了变化,那么它们为何还能保持良好的协调性并继续行使功能呢?
言外之意就是,如果眼器官的某一部分突然发生变异,那么整个视觉功能就会丧失。除非这种变异只能带给器官接近无限小的变化,否则这种情况便不会改变。由此我们得出结论:器官的某个部分一旦突然发生变异,它的其余部分也会跟着发生改变,只有所有部分同时发生改变,整个器官才能继续发挥功能。
我还有一个见解,这种见解或许更能解决我们当前的难题。在自然界中,有一些不幸运的个体在发生了大量不协调变异之后便被自然选择淘汰了。然而,也有一些幸运的个体能够适应延续、保留和改进视觉,这些个体被自然选择保留下来,得以继续存活和繁衍。假设自然能为生命提供一次恩惠:在物种进化的过程中,一个物种可以重复这种恩惠,每时每刻都能同时产生新元素,它们相互参照和调整,并能与未变异前的元素紧密联系,还能继续朝着相同的方向发展进化。如果真是这样,我们能否相信并承认这一点呢?我们能否认为那些偶然的改变是由突然变异产生的呢?能否相信两条不同的进化路线上具有相同次序的变异,并能使更加繁多复杂的元素获得完美的和谐呢?
8.变异是一个变量,就像每滴雨落地的形状都不尽相同
达尔文在论述生物进化论时援引了相互关联规律。这个规律应用在生物进化方面就是生物的变异不是固定在某一点上,变异的反弹力也会波及其他的点。如今,达尔文引用的例证已经被人们奉为经典。例如,拥有白星眼的猫往往是耳聋的,天生没有毛发的狗通常牙齿都不完整。这些现实的例子都已经被人们证实。
但是,我们所说的相互关联与这里的相互关联完全是两码事。如果将这些例子中的相互关联用在整体器官上,那无异于在玩弄字眼。这些例子讨论的是具有相同变化的集合整体,而我们所针对的是互补变化的系统。互补的变化指的是相互协调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仅能维持器官的功能,还能改进器官的功能。
一只狗毛发的异常会伴随着其牙齿的异常是可以想象的,不需要进行特殊的解释。因为毛发与牙齿的构造基本相似,阻碍发根健康发育的化学变化同样也可能阻碍齿根的健康发育。猫的白星眼与其耳聋的关联也可能是出于同样的原因。这些实例中的变化只是某些一致的变化,它们要么是缩减,要么是抑制,从来没有增添。
而我们所说的相互关联的变化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即动物眼睛的不同部位在突然变异时发生的变化。相比于达尔文给出的实例,在这种情况下,相互关联的变化具有一种全新的意义。这种变化是整套的变化、同时的变化,是与原有整体紧密连接的变化。与其说它是一种变化,倒不如说它是一些变化。这些变化相互协调,不仅能使器官行使与之前一样的功能,而且能使器官更加出色地发挥功能。
若眼器官的“胚芽”发生这种变化,它所影响的范围将会很广,比如它不仅能影响视网膜、眼角膜和虹膜的生成,还能影响晶状体和视觉中枢的发育。这些构造物原本性质的差别可能大于毛发与牙齿之间的差别,但是,按照突然变异的假定,说这些同时的变化能够改善和维系视觉是我们难以接受的。除非存在一种特别的维系视觉功能的神秘原理,否则我们不会接受这种变化的结果。然而,如果存在这样的原理,我们就不得不放弃偶然变异的观念。
生物学家们常常会将相互关联的两种意思互换使用,就像他们互换适应一词的两种意思一样。一般来说,这种混淆在植物学中是合法的。植物学的物种突变理论是建立在实验基础之上的。与动物相比,植物的形式与功能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多么亲密。植物器官形态上的区别可能对其行使功能没有明显影响,例如叶片形态的变化往往不能影响其功能。因此,植物的生存并不需要成套的互补性变化。但是,对于拥有复杂结构和微妙功能的器官的动物来说,情况便截然不同了。例如,在眼睛这一复杂器官上,我们不能将单纯的一致性变化等同于同时发生的互补性的变化。
在这里,区分互相关联概念的两种含义是必要的,若同时将两种含义分别用于我们推理的前提和结论,那肯定是错误的。而人们在用相互关联原理来解释互补性变异时便是这样做的。正因如此,人们才会将相互关联的变化当作某种“胚芽”的任一组变异。
目的论者在使用“相互关联”时,通常是这样理解它的,即将它理解成方便进行自我表达的一种方式。而从科学到哲学来解释这一原理的性质时,你可以用纯粹的机械论来纠正这一概念。而你纠正它的唯一方法便是借助其另一种新意义来驳倒它,但是这个新意义无法用于解释细节。
总之,生物进化中的偶然变异若是无法被察觉出来,就需要用一部分高质量的基因来将这些变异保留下来。而自然选择却做不到这一点。相反,如果偶然变异是突然发生的,那么要使器官能够行使原来的功能或以新功能取代旧功能,就必须保证这些同时发生的变化都是互补性的。这样一来,我们转了一圈又回到原点上,因为这种情况同样需要高质量的基因才能维系。不同的是,前一次的高质量基因是用于确保变异的连续性,后一次的高质量基因是为了确保变异的同时性。然而,无论我们讨论哪种情况,唯一确定的是:两条独立进化路线上的复杂结构具有相似性,这并非是无数偶然变异累积的结果。由此,我们就会面对这样的假定,即假定生物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才会发生变异,而不是因为偶然的内部原因才发生变异。现在,让我们坚持这个假定,再来审视不同物种眼器官的相似性这一问题,看一看究竟会产生什么不同的结果。
脊椎动物与软体动物是两个不同的物种,它们分别在各自独立的进化路线上不断向前发展。我们在讨论它们眼器官结构的相似性时可以联想到它们都处于这样一种外部条件之下,即它们都是在光的影响下生存发展的。对它们来说,光源是造成它们眼器官具有相似性的同一种物理原因。光对它们眼器官的影响是连续的,这些器官可能在光的影响下朝着一个方向产生连续的变化。
事实上,这两个物种的眼睛不可能是由同种机会引发的连续变异产生的,即使将光作为自然选择的因素,并保留下有益的变异,这两种器官的组成元素也不可能以同样的方式排列起来并保持相互协调。而如果将光作为直接影响有机材料的元素,并认为正是光改变了这些有机体的结构,那么最终的结果便会完全不同了。通俗地表述就是,我们不将光作为影响生物向一方向发生变异的因素,而是将其看作是直接影响有机材料的元素。这样一来,我们就能解释两种器官为何如此相似了,即它们之所以相似是因为同一原因作用在了它们身上。不断向复杂化演进的眼睛若是一种有机材料的话,那么光会在这种材料上不断留下印痕,随着时间的流逝,其上的印痕也将越来越深。
但是,我们能把有机结构比作所谓的印痕吗?我们已经说过,“适应”这一概念是一个具有模糊性的概念。若将外部环境对生物进化的阻碍看作是一种模具的阻碍,就像是杯子对水的塑形作用那样,生物器官为了适应这一模具而使其结构逐渐复杂化,这是一种情况;若生物器官从环境中不断汲取有益因子,然后变得越来越复杂,这是另一种情况。显然,这两种情况是不同的。
在第一种情况中,有机材料只会接收一些印痕;而在第二种情况中,有机材料却会产生一种反作用。当我们提到“眼睛慢慢适应了光”时,这里的“适应”指的其实是这一概念的第二种含义。但是,我们常常会在不经意间将“适应”的第二种含义引向第一种含义。第一种“适应”是一种被动的适应,这种适应只有在机械的生物学中才会出现,而第二种适应是一种积极主动的适应。无生命材料会屈服于外部环境的影响,因此它们只会被动适应;而有生命材料会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做出反应,它们会去主动地适应,或者说会主动去汲取自然中有益的东西。我们常会把被动适应当作主动适应。这种混淆是不可取的,但是显然也是有一定理由的。
我们不得不承认,大自然常会诱使我们混淆这两种适应。因为自然起始于消极适应,即被动适应,然后才会建立某种主动反应的机制。在考察这种情况时,我们从低等生物的色素斑中可以发现眼器官的最初雏形,这种色素斑可能是受到光的物理影响直接产生的结果。而色素斑和复杂眼器官之间还存在着大量中间状态的东西。但一个有机体变为另一个有机体,并不说明它们的性质会相同。
一位演说家在试图引导听众之前往往会先声称被观众的热情所打动,对此,我们不能说“领导”便等同于“追随”。同样,生命材料若想让环境变得有利于自己,它只有先消极适应环境,除此之外,它便无路可走。生命要领导运动,就必须先适应运动,所以生命最开始都是屈居于自然环境之下的。
色素斑和复杂眼器官的中间形态无论怎样繁多,它们之间的差距都依然会像照片和照相机那样相去甚远。现在,“照片”进化成了“照相机”,但是,只是利用光的物理力量是无法造成这一变化的。
9.万花筒只有一个源头,变异也会迎来相同的结果
有人说,人的眼睛不是为了观察事物才形成的,而是因为我们有了眼睛才能去观察事物。我们说器官具有实用性,其实只是表明它具有某种功能效果。眼睛可以利用光,这句话不仅表明了眼睛具有观察的功能,还表明了眼睛与观察这一运动之间存在着某种精妙的联系。视觉神经连接着脊椎动物的视网膜,同时也连接着运动神经。
我们的眼睛能利用光,这就意味着眼睛能使我们借助反射运动趋利避害。若我们的眼睛看到了有利的对象,我们就会做出接近这种对象的运动;若我们的眼睛看到了有害的对象,我们又会随之做出躲避的动作。
将这一原理应用在色素斑方面,将会变成以下情况:色素斑的产生可能是由于光以物理方式作用的结果,因此它也可能用物理的方式来引发某些生命运动。例如,当纤毛虫的纤毛受到光的刺激后,它们就会做出一系列的反应。尽管如此,却没有人会认为神经、肌肉和骨骼等不同种类的系统都是由光的物理作用才产生的,也没有人会认为光能以物理方式造就视觉器官进化累积的一切东西。
当人们讨论眼睛的形成,考虑有关眼睛的一切时,其实是在谈论一种与光的作用截然不同的东西。这个过程中,人们偷偷地将某种神秘力量或独特能力赋予了有机材料。这种力量或能力可以帮助有机材料建立复杂的机能和承受简单的刺激。
然而,我们很可能认为它们都是不必要的东西。据说,物理学和化学就像是一把真理的钥匙,它们能帮助人类理解一切事物。从这方面来说,埃莫尔所做的工作将给我们带来深刻的启发。这位生物学家的工作意在证明:生物的变形不是产生于偶然变异,而是产生于外界环境对生物内部在相同方向上的持续影响。埃莫尔的理论是建立在对蜥蜴皮肤颜色变异的研究基础之上的,也是建立在符合生物利益的观察之上的。
多夫梅斯特尔的实验也表明,相同的蝶蛹在不同的冷热条件下会产生不同种类的蝴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些蝴蝶都被认为是不同种类的蝴蝶,它们都属于丽蛱蝶属。我们可以将这一事实联系到一种甲壳虫的身上。有一种甲壳纲动物名叫卤虫,主要生活在水中,随着水中的盐含量的增高和减少,这种甲壳虫会产生一系列的变形。实验中,卤虫的变形似乎是完全由外部因素引起的。但是,真正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我们无须分析因果关系,只需指出一点便能解开我们的疑惑,这一原因的运作可能会被人们混淆,一般来说,它具有这样三种运作:推动、释放和展开。
何为推动呢?我们用绳子将两个铅球同时悬挂起来,然后让这两个铅球相互紧挨在一起,当我们用一个铅球去撞击另一个铅球时,就能推动另一个铅球运动起来,这便是推动的作用。何为释放呢?当人们点燃炸药时,无数的火花会迸溅开来,这就是一种释放的运作。何为展开呢?一台驱动唱机在运作过程中,其内部的发条会逐渐松开,从而能演奏出一首完整的曲子。这里发条所做的运动就是展开。
如果演奏出曲子是结果的话,那么发条的松展便是原因。这样我们便可以说原因是通过展开而发挥作用的。要想区别这三种情况,就需要对原因和结果之间的数量和性质做出比较。在有关推动的例子中,原因的性质、数量的变化会引起结果的性质、数量的变化;在有关释放的例子中,原因的性质、数量的变化不会引起结果的性质、数量的变化,因此结果不会改变。在有关展开的例子中,结果的性质不受原因的性质影响,但数量受原因数量的影响。发条展开的时间越长,人们所能听到的曲调就越多。但曲调的性质并不由发条的运作决定。
严格来说,第一种情况中的原因和结果才是真正对应的,也就是说,只有第一种情况中的原因才是其结果的真正原因。而另外两种情况中的原因和结果并不完全对应,或者说,其原因只是结果的一个契机或不充分条件。
水的盐含量会使卤虫产生形变、温度会改变蝴蝶的颜色和花纹,这些事件中的原因并不能完全解释其结果。这里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也不具有第一种情况中原因和结果的对应关系。其因果关系具有中间性,介于展开和释放之间。埃莫尔提到变异具有万花筒般的特征,谈及有机体按照确定方式变异就像是无机体向着确定方向结晶,这些言论也许都是他自身的意思,而别人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如果我们承认皮肤颜色的变化只是一些物理、化学性质的变化,这种解释是能被人接受的,但是,如果将这种解释扩展到脊椎动物眼器官的形成方面又会如何呢?按照这种解释,脊椎动物眼器官形成过程中所经历的物理、化学变化都是源自光的影响,其中的发展序列极为复杂,眼睛的任何成分都能够观看,并会在演进中看得越来越清楚。这种论断显然是目的论者才会发出的言论。
让我们再来看一看机械论哲学给出的答案,它一定会给出以下结论,如:软体动物的卵子与脊椎动物的卵子之间具有不同的化学成分;向软体动物和脊椎动物这两种形式演变的最初有机物一定不同于其他形式的最初有机物的化学成分;相同器官在受到光的影响后会形成相同的结构等等。然而,在给出这些答案之后,机械论哲学的处境将变得更加艰难。
我们对这些内容思考的越深入,就越会明白这样的事实:在生物演进的道路上,数之不尽的微小原因不断累积,逐渐形成两种产物,比如软体动物和脊椎动物。这些产物形成的原理是不能用机械论哲学来解释的,因为它们的原理截然对立。这里,我们引用了种系发生学的实例来进行讨论,但个人发生学的实例更加能够令人信服。
我们以发生在我们眼前的事情为例。大自然每时每刻都可能在生物界形成完全相同的结果。例如,相邻的物种在繁殖时会产生不同的胚胎发育过程,而其最终却可能得出相同的结果。
近年来,人们对“异质胚芽”的实验表明,胚胎层是没有特异性的。这与人们以往坚持的经典理论完全相悖。观察比较软体动物和脊椎动物的眼睛,我们可以得到:在脊椎动物胚胎产生原始大脑的时候,其视网膜就已经产生。视网膜在发育的过程中,以一个有序的中枢为基点,不断向外周移动。
相反,软体动物的视网膜是在外胚胎层形成的,而不是跟随胚胎大脑一起形成的。因此,人类的视网膜虽然与扇贝的视网膜非常相似,但它们有着截然不同的进化过程。我们不用比较距离过于遥远的有机体,只需观察有机体的再生现象,就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梭尾螺是一种能产生再生现象的生物,如果我们将它的透明晶状体切除,它很快就能通过虹膜再生出这种晶状体。有趣的是,原晶状体和虹膜的发育机制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来自于外胚层,后者来自于中胚层。
类似的现象还发生在另一种生物身上。当我们切除花斑蝾螈的晶状体时,它也能通过虹膜再生晶状体。如果我们将该种生物的部分虹膜也切除的话,其虹膜剩余部分或视网膜层也会产生再生现象。因此,尽管生物不同部位的结构和功能是不同的,但是在必要情况下,这些不同的部位却可能行使相同的职能,比如它们都能为机体制造出同样的部件。这个例子表明,不同原因也可能产生相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