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谁的青春不迷茫?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辛弃疾
深夜,寂寥。
当便利店的时钟报响10点整时,我正左手拿着一瓶冷饮,右手撑着腮帮,呆望着光怪陆离的电视屏幕,心绪杂乱。
我姓林,单名一个木字,今年16岁。
“没什么事可以做的,差不多该回去了。”我自顾自地嘀咕了几句,一口气吸完临近瓶底的碳酸汽水,毫无生气地走出了便利店。
我独自走在从便利店到家的路上,天空一片漆黑,没有月色,没有繁星,连路灯也黯淡无光,似乎在预示着我的未来——毫无光明。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高中生,没有出众的相貌,没有令人称道的成绩,更没有深厚的家庭背景。可令人感到矛盾的是,作为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我却有着一颗异常贪婪而自大的心,不止一次在路边幻想有如明星一般俊俏的模样,在课堂上幻想有令人称赞的成绩,更在校门口幻想自己能如小说中一样开着各类豪车去上学……可每次当自己回过神来,才发现眼前依旧一片空白,我还是那个平凡的我。
现实就是现实,无法改变,只能意淫。
我家离学校的距离并不是太远,再加上学校并没有硬性要求所有人都要寄宿,所以我选择了走读,按我们的话来说,就是通学。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半个小时洗漱吃饭,半个小时走路,六点半到学校,晚上十点二十左右回到家,日子如同精密运转的时钟,分毫不差。
因为无聊,所以每天上学放学的时候,耳朵里都会塞着一个耳机,听得最多的歌是五月天的歌,听过最多的单曲是《倔强》,最喜欢的歌词是:“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有时候,在路上我总会情不自禁地唱出这首歌,可是我不敢大声唱,只是低声浅唱,可能是没有勇气,或者是对自己没有信心。
我,应该和很多人一样,是平凡而普通的。
回到家,洗漱,跟家人道声“晚安”,无事入眠。
早上,天空还未披上明亮的白纱,太阳还未升起,而该死的闹钟却硬生生把我从睡梦中唤醒。
擦着蒙眬的双眼,我晃了晃沉重的脑袋,转头看向枕头旁边的闹钟,电子屏幕上显示的数字依旧是5点30分——这是每天早上出现在我眼睛里的第一个时间。
我伸了个懒腰,心有不悦地把闹钟给关掉,又蜷着身体,在床上翻滚了一会,接着大叫一声,从舒适的被窝里蹿了出来。似乎自己每天都如此,总是想多睡一会,却又怕迟到,只能趁着理智大过惰性的一瞬间大叫一声,然后把被子踢到床下去。这对我来说是最好的办法,不过有时候会吵到熟睡中的家人,然后挨上一顿晨骂。
简单地整理下着装,收拾好今天要用的书和工具后,我就匆匆忙忙地出门了。
我家住在四楼,楼灯经常会因为各种缘故坏掉,所以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人摸着黑走下楼。说不怕是假的,尤其是我还特别喜欢看恐怖片和犯罪片,所以经过走道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起自己背后跟着一个恐怖的老婆婆,或者下楼的时候会觉得头顶上伽椰子姐姐正在和我友好地打着招呼。
提着胆子,好不容易下了楼,我在打开楼下安全门时,下意识看了看一旁被我废弃很久的自行车,心中不禁感慨:车兄啊车兄,想当年你也是跟着我叱咤学校,在我失意、得意、快乐、沮丧的时候,你都是默默地陪着我度过,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可现在,看着你满身锈斑地倒在楼道口,只令人感慨岁月无情。
好吧,其实说了这么多,我承认,是因为冷天的时候,骑自行车会非常痛苦。
似乎,今年的冬天比往常来得更快一些。
此时,10月下旬,二十四节气中霜降已然来袭。
我深呼吸一口气,推开了大门:“天气突然变凉了很多,明天该多加件衣服了。”
或者是觉得自己还顶得住迎面呼啸的秋风,抑或是身体里的懒癌发作,明明只需爬四层楼便可添件衣服感受温暖,却仍旧是呆头呆脑地走出了小区。
因为每天走的都是同一条路线,所以自己对时间的把握异常准确。
5点42分,我来到自己经常吃早饭的地方,神情迷蒙地坐在位子上。
饭店老板是个很热情的中年大叔,因为常年如一日地在他家吃早饭,再加上我不出意外的是他每天第一笔生意,所以他对我已经是很熟悉了。我吃早饭的品类很固定,每天都是肉丝米粉,久而久之,便不需要和大叔再进行格外的交流,每当我进店时,大叔就会立刻帮我准备肉丝粉,不会浪费过多的时间。
十分钟后,吃饱喝足的我不紧不慢地走向学校。距离早自习还有一些时间,自己不必太赶时间,所以能悠闲散步,消化食物。
一路上我能看到很多我们学校的学生,因为这附近就我们一所高中,所以能看到的学生几乎都是同一个学校的。心情好的时候,我会上去跟别人打个招呼;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戴着耳机自个儿走自个儿的。
快到学校门口时,能看到有很多学生在附近的各种早餐摊儿上买早餐,人声鼎沸,热闹非凡。而再往前走上几步,学校那扇庄严厚重的大门便会映入眼帘,这时我就明白,无聊而无奈的一天又将开始了。
拖着备感疲惫的身子,我神情低落地走进学校,没过多久,一阵熟悉的广播体操声就钻进了我的耳朵。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第五节,伸展运动……”
“真是烦死了,声音小点不行吗?”我望着操场上涌动的人潮,自言自语道。
其实,在我没读通学之前,我也是操场上人潮中的一员,每天都要从寝室一路小跑,经过近五百米的上坡路,疲惫不堪地来到操场,然后在短暂的歇息之后,就像机械人一般地做着广播操中的各种动作。
经过操场之后,我撑着扶手,艰难地爬上我们班级所在的四楼。因为学校规定通学学生不需要做早操,所以很多时候我都是第一个来教室的。教室里通常是一片黑暗,这个时候就要靠我去照亮世界了。
打开灯,找到自己的座位,如生锈零件般僵硬的身体刚触碰到椅子,整个人就如同散了架,毫无生气。可是,往往这个时候我是不能散架的,因为作为一个不求上进、贪玩、只求及格的“差生”,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必须在老师和同学跑操结束来到教室之前把作业抄完。
作业抄到一半,突然,我的后脑勺被重重地砸了一下。
“疼,谁啊!”
摸着自己的脑袋,我愤怒地转过头去,眼前,一个身高一米八五的大男生,边擦着睡梦迷蒙的双眼,边打了个哈欠,神情恍惚地说道:“小木,快点抄,我还等着用呢,昨晚通宵玩游戏去了,忘做作业了。”
“又通宵上网?我记得你说你要戒网了的,怎么还玩?现在可是高三了,你不知道死活了啊!”我一边抄着手中的作业,一边跟他说话。
“是啊,我都戒了快五天了,可是昨天游戏的公会里回来个老朋友,就想着庆祝一下,结果庆祝过头了,就通宵了。”
他的名字叫廖海波,是一个体育特长生,高二文理分班时分到我们班的。人很单纯,更是讲义气,不过他网瘾极重,热爱各种游戏,所以晚上各种翻墙跑去上网,曾经创下一个月二十三个通宵还没被老师发现的惊人纪录,我们所有兄弟都佩服得五体投地。
“你快点抄啊,小木,好累,我得先睡会,抄完你放我桌上就行了。”海波摇摇晃晃地走到了自己的座位,趴在桌子上,片刻就呼呼大睡。
突然,一阵让我胆战的铃声响起,一大群人如洪水猛兽一般涌入教室,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打开课本,一边朗读着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边用最快的速度把作业本插入抽屉里众多书籍中,顺便推醒一旁沉睡的海波。
星期三,英语早自习。
自上学以来,我的英语就差得很,差到常年不及格,有时若是意外地出现了及格的情况,那也是通过各种“人品爆发”的“奇迹”。因为常年以来受到英语的“折磨”,外加英语成绩的惨不忍睹,使得我对这门科目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厌恶感,甚至脑子里会产生各种抵制这门课程的想法,比如我会觉得:英语是外国人用来对付我们中国青少年的秘密武器,每当我们正苦苦挣扎在高考英语、英语四/六级等考试中,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地做着一道又一道难题时,外国的青少年们正在用我们学习英语的时间,在商场上、在实验室里、在电脑室里,做出一个又一个将来令世人惊叹的产品。
对于英语,我实在是无心学习,也无力学习。
“你抄完作业了吗?”海波问我。
“还没有。”
“今天是英语早自习啊,还好,不是班主任的早自习,我想我可以继续睡了。”
“你睡吧。”我端着英语书,耳边尽是各种读书声,氛围很好,可我却是一个单词也不想读出来。
“海波,你准备怎么办?明年就要高考了。”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问出这样一句话。
“嗯,不急,我先睡一会儿再说。”他回答。
“你是怎么想的?”我又问。
“不急,先睡一会儿,还有那么久呢。”他边说边打起了呼噜,似乎一点儿也不放在心上。
而我,脑子一片混沌,嘴里仍旧没有念出一个单词,眼睛呆滞地望着黑板顶端,望着那张显示高考倒计时的日历,我逐渐陷入了怅惘与迷茫的旋涡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