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例叢刊”發刊旨趣
中國是擁有五六千年悠久文明史的東方古國,中國的法制傳統源遠流長,獨具特色。自先秦李悝“撰次諸國法,著《法經》”六篇以迄明清,歷經兩千餘年的發展演變,其間雖代有增損,但卻前後相隨,綿延流潤,終於形成了以律例為代表的中國固有法典的最後形態。如果說,律彰顯了法律的穩定、統一和簡明的必要性,例則展現了法律的變通、歧異和繁複的必然性;同時也隱喻了宇宙自然廣狹恒暫與人類理智情感交織並在的光彩多姿,充分印證了《周易》所揭示的不易、變易、易簡的辯證統一哲理。
要言之,我國的傳統律例,深蘊歷代法制之精粹,凝結國族數千年文化之真髓,堪稱“無上之家珍”、“曠世之瑰寶”,理當與時俱進,發揚光大。惜乎晚清以降,國人自暴自棄,甘居下劣,置中國固有律例簡易、通權、持久之三諦於不顧,取西洋之土苴緒餘,奉為神聖。如今,西法東漸業已百年有奇,考其成效,雖不無可取之處,但其蔑棄人倫、偏逐物利、標榜繁苛之流弊亦已暴露無遺,貽害深重!
是知中西法律,寸有所長,尺有所短,不可不慎加採擇,棄惡從善、取精用弘,方是正道!太史公有言曰:“居今之世,志古之道,所以自鏡也,未必盡同。”朱子亦有詩云:“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我們編纂《律例叢刊》之目的,既非返古,亦非泥古;而是述古、知古,著意於從中國固有文化的源頭活水中發掘自新自強之動力。
“律例叢刊”選輯作品不拘形式,專著、譯著、論文集、古籍整理等,凡與中國固有法律及其文化相關者,皆在收錄之列;惟以前沿性、學術性為首要考量。本《叢刊》將以開放的心態,寬闊的視野,廣邀海內外學人,尤其年輕學子加盟共建,以文會友、以質取文,不以作者之聲名地位為限!
《詩·大雅·文王》不有言乎:“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律例叢刊》編纂之旨趣,在此!
編委會同仁謹識
丙申年四月初九日
西元201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