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文化企业无形资产价值释放
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是我国首次针对具体企业类型的特定资产制定的评估准则。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迎来首部基本大法。这对于以轻资产运营为主的文化企业,通过相对合理的价值评估以缓解融资困境,通过无形资产的积累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从而谋求可持续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也有利于我国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
文化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用于价值创造的主要资产形式是无形资产。由于文化企业自身及其生产经营对象的特点,众多学者将无形资产看作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一些小微文化企业办公空间有限,几个人、几张桌子、几台电脑,但却拥有高额的无形资产和惊人的价值创造力。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曾公开“叫板”上海迪士尼乐园,说“迪士尼完全是克隆以前的IP形象,克隆以前的产品,没有更多的创新”,意指迪士尼的无形资产价值不足以支撑其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反思我国部分主题公园和文化产业园区的“山寨、圈地、烂尾”现象,可以更加确信文化企业生产经营所主要依托的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概念虽然比较宽泛,但具体内容是清晰的,包括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专用权、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域名和商誉等。其中,著作权是最为主要的文化企业无形资产形式,又包括了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销售网络,是体现文化产业跨界特征最为明显,也是文化企业经营特别倚重的一种无形资产。比如,万达集团在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初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收购和建立电影院。这种行为契合万达集团资本扩张的发展战略和地产经营优势,也规避了试水新领域的潜在风险,最为重要的是通过控制电影放映环节的销售渠道来取得文化产业领域的话语权。近年来,很多电影制作企业非常注重与有实力的电影发行企业及电影院线建立战略联盟和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积累的就是销售网络这种无形资产。还有很多文化企业专注于建设和运营自己的网站,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同样是在提升自己销售网络的价值,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客户关系也是文化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粉丝经济是指借助明星、偶像和行业名人等所具有的号召力,建立在忠实粉丝关系之上的经营性行为。许多文化企业经营的就是粉丝经济,通过各种方式积累自己忠实的粉丝数量,提高粉丝黏性,当粉丝数量和关系达到预期,再把自己的产品推出来,由粉丝来为企业利润作贡献。客户关系这种无形资产,是文化企业经济收益的重要保障。文化企业无形资产当中需要重点理清的是合同权益。在《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发布之初,某媒体撰文称“范冰冰”们可以抵押了。文化企业无形资产指的不是明星个人,而是与明星相关的合同权益。拥有市场号召力的明星是文化产品和文化企业经济利益的保证,合同权益是可以作为质押品去融资的。除以上重点谈及的四种形式,无形资产所包括的其他内容对于不同的文化企业来说,都是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一些特征与其他类型企业无形资产的特征是完全一致的,比如非实物性、可辨识性、形式多样性。另外,还有三个属于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独有的特征:权属多元性、价值累积性、效益延展性。其中,效益延展性是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独有的特征。文化企业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其文化产品所形成的社会效益是由内而外传导和波及的。文化产品是文化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成果,其蕴涵的是无形资产的核心内容,文化企业通过文化产品向外传播的实际上是其无形资产的衍生价值。
文化企业的快速成长离不开外部资金的支持,拥有好的内容、技术、产品、渠道、平台的文化企业更容易获得资金青睐。当前文化企业对接资本和金融的形式不仅限于政府的扶持资金、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产业资本。文化产业对接资本、对接金融方式的变化,意味着整个文化产业的生态也在发生变化。比如,艺术品及其衍生品从生产到销售,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不仅拓展了渠道和营销范围,也加快了流转的速度,并改变了交易方式,这让产品价值的实现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对金融资本具有了更强的吸引力。文化企业输出精神产品、传播思想信息、承载文化使命,都有赖于无形资产所产生的社会效应,社会效应又可以反哺并不断累积无形资产,这是文化企业生存的基础,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2016年以来,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主基调是调整、扶持、引导并重,文化企业需要在文化供给提质增效、多领域深度融合、文化消费转型升级、对外文化服务贸易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崛起、无形资产价值释放六个方面把握发展机遇。但同时也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政策是企业发展的关键性外部资源,但对企业竞争力的培育来说是把“双刃剑”。企业竞争力作为企业内生要素,受组织的内部需求、外部战略机遇和环境威胁等因素的驱动和影响,尤其是在新兴经济体,政府对某些资源和产业的控制使得能够获取资源或进入该产业成为企业成功的第一步。但是,政府对企业的过度保护会导致企业自身技术商业化能力难以形成,降低对外部竞争环境变化、竞争者行为、消费者需求变化等方面的敏感度。文化企业对政策过度依赖,管理者的注意力必然会由企业内部向外部转移,外部资源的整合利用可以暂时弥补企业发展资源的不足,但短期内并不足以提升企业能力。企业能力的提升是一个累积的过程,急功近利、贪大求全的思维对企业完善发展所需要的资源与能力都有害无益。文化企业发展不能单纯追求“数量”和“速度”,更应该关注“质量”和“结构”问题,粗放式增长方式在多个经济领域都已经被证明是不可持续的,因此文化企业应该制定长远发展战略,通过开发内生性增长方式来提升竞争力。
(撰稿人:张振鹏,济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