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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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作家创作时的情感状态

作家成功之后所享受到的社会待遇和荣誉风光,往往会让人们忽略他们写作时所经历的艰辛,当然他们自己也往往会忽略。这是相当危险的,因为会使许多人尤其是青年作家以为写作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殊不知写作其实十分辛苦。这种辛苦表现在外则是要经历皮肉之苦,当然这个皮肉之苦并非风吹日晒或者面临危险,而是指体力、耐力,甚至健康的心理;表现在内则指先天的智力和后天的心力。三者缺一不可,若非如此不能写出真正的好作品来。所以,作家应该说都是体力、智力和心力超群的人,尤其是优秀的、伟大的作家更是如此。其实,如果把写作看作是一个宏伟的工程建设,那么置身其中的作家就既是这个工程的设计者,也是这个工程的建设者。因此,为了完成这个工程他就既不能偷懒,也不能马虎,而是要全力以赴、专心致志。而完成这个工作不但需要相当的耐心和体力,也需要付出相当的智力和心力。否则,任意一环出现问题、缺损和不足都有可能导致写作的停顿和失败,所以写作其实很辛苦。

事实上,所有的“皮肉之苦”对于一个作家来说都是职业内正常的磨砺,在写作中最折磨作家的其实是那些看不见、摸不着又实实在在的具有务虚性质的问题,比如情感。文学是作家情感的表达,作家的情感既是推动创作开始的直接因素,也是具体的写作内容,没有了情感也就无从创作,所以情感是作家写作中必不可少的,但在具体的写作中如何拿捏、运作、沉淀、把握情感,这绝不是一件轻易就能处理好的事情。许多作家常常被情感折磨得疲惫不堪。

那么,情感何以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呢?这是因为情感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一旦形成就永不变化的,它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伴随着作家创作而不断起伏。这种起伏概括起来就是沸腾和沉淀,即写作之前情感的磨砺、积累和爆发,写作之中情感的冷却、理性和沉积。

一 情感的沸腾

就创作的流程而言,作家在动笔之前都会有一个积累材料、形成主题、酝酿思考的过程。其中最重要的过程则是受现实事物激发,形成艺术触发的过程,把这句话说得通俗一点,即在现实中形成有话要说的冲动过程。写作,说穿了就是感受的抒发,如果一个作家对事物没有感受,只是硬着头皮写作,估计一是写不了,二是即便写得了也是无病呻吟、文不对题。那么,怎么才算是有感受呢?怎么才能有说话的冲动呢?前提之一就是要形成艺术触发,即要有来自生活中某个事物的激发。

那么,什么事物才能对作家有所激发呢?答案是有让自己感情能够沸腾的事物才可以。然而,生活是包罗万象的,也是错综复杂的,不是什么事情都能对作家形成激发,不是什么事情都能够形成艺术触发的,只有那些作家见了、听了有所触动的事情才具备这个能量。因此,艺术触发说穿了和作家的情感是紧密相关的。换言之,只有激发作家情感的事物才可以成为艺术触发的引子。因为艺术触发不是突发奇想,也不是现成的,而是作家亲身经历、体验和观察到的事物。这些事物映入作家眼帘,将他的情感点燃,他才能形成写作冲动。这是任何一个作家在写作中都必须经历的过程。

然而,生活如同矿砂,能不能对作家形成触发,就要看作家能不能从这个矿砂中看到写作的价值,能不能形成感受,如果能看到,能够形成感受,这才有用。然而,矿砂就是矿砂,即便有用,如果不加熔炼也不能直接变成钢铁,关键是看熔炼的火候。如果把作家写作看作是一个冶炼的过程,那么,作家对材料的冶炼就需要感情的熔炉。没有情感,也就没有火焰,当然也就无法冶炼。所以,德谟克利特曾说:“没有一种心灵的火焰,没有一种疯狂的灵感,就不能成为大诗人。”[40]德谟克利特的这句话不但适合诗人,同样适合于小说家。小说家在最初酝酿的过程中,总是因为生活中某人或者某事对他有所触动才开始写作的,否则,他是不会无缘无故地去写小说的。正是生活触发了作家的情感,让他的情感沸腾了起来,他才能够选择题材,融裁主题,熔铸人物,融汇故事。所以,狄德罗就感同身受地说,“情绪表现得愈激烈,剧本的兴趣就愈浓厚”,“没有感情这个品质,任何笔调都不可能打动人心”[41]。的确,即便是在现实社会中,能够真正打动人心的也是来自心底的情感,更何况小说了。就小说而言,虽然作家创作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抒发情感,但通过塑造丰满、可爱的人物形象,将感情熔铸在这些人物身上,其实本身就表达了一种感情,读者阅读这些作品,自然就会受到作家这种情感的感染而兴奋起来。这是小说之所以能够得到读者认可和喜爱的前提之一。在这个意义上,如果一个小说家在创作之初,不是因为有感而发,而是因为打定了主意要告诉人们真理和道理,写出来的小说肯定是不成功的。

因此,对于任何一个作家来说,构思、酝酿的过程就是让情感沸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被自我的情感所左右,呈现出最真实的一面,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被情感支配的人最能使人们相信他们的情感是真实的,因为人们都具有同样的天然倾向,唯有最真实的生气或忧愁的人,才能激起人们的愤怒和忧郁。”[42]所以,热情的酝酿首先要求作家在构思阶段必须把自己真实的情感投射到人物或事件上,只有当自己激动了、痛苦了、悲伤了、喜悦了,才能通过真情实感左右读者的心灵。这个道理就正如贺拉斯所说的,“你自己先要笑,才能引起别人脸上的笑,同样,你自己得哭,才能在别人脸上引起哭的反应。你要我哭,首先你自己得感觉悲痛……你的不幸才能使我伤心,如果你说的话不到位,你只能使我瞌睡,使我发笑”,因为“大自然当初创造我们的时候,她使我们内心能随着各种不同的遭遇而起变化;她使我们能产生快乐的感情,又能促使我们愤怒,时而又以悲痛的重担折磨我们,把我们压倒在地上;然后,她又使我们用语言为媒介说出我们心灵的活动”[43]。如果作家自己都没有感情的投入,当然也就无法感染和左右读者的情绪,这样的写作哪有不失败的?

情感的沸腾这是作家写作时必须要经历的一个初级过程,因为只有情感沸腾之后,作家才能如苏格拉底和吟诗人伊安的对话中所谈到的那样,诗人是一种轻飘的长着羽翼的神明的东西,不得到灵感,不失去平常理智而陷入迷狂,就没有能力创造,就不能作诗和代神说话。在苏格拉底眼里,诗人写作不是靠技艺,而是凭借着神赋予的某种力量(即灵感和天才)在写诗,因为“优美的诗歌不是人的而是神的,不是人的制作而是神的诏语;诗人只是神的代言人,由神凭附着”[44]。苏格拉底的这段话虽然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色彩,把人的创造、人的才能、人的激情看作是神赐予的力量,但是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即单从诗人为什么能够感染读者这个角度来看,其实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诗人(作家)只有进入一种被沸腾的情感所激发起来的近乎疯狂的状态,他才能达到忘我的境界,才能彻底地放开手脚,恢复到最本真的状态,这样的写作其实才是最真诚的,也才是最能够打动人的。所以,在苏格拉底看来,诗以及诗人应该以情感人,诗人写诗应该投入感情、达到迷狂的状态,读者才能深陷其中,也才能被感染。这个观点即便是排除了神秘的色彩,仅就真实的写作来说也是十分正确的,更何况苏格拉底所说的诗主要指史诗,而史诗已经属于早期的叙事作品了,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把苏格拉底的这段话放在小说家身上也同样适合。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斯坦贝克就曾说:“感情不热烈时,作家通常就写不出感人的作品。所以充满激情的人可以通过某一个催人泪下的情景——如美人之死或是一座可爱城市的倾覆——来进行写作,这是对于一个作家强烈而美好的感情唯一有效的证实。”[45]这一点或许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是世界上许多优秀的小说都是这样写成的。比如,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这部具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之所以能打动无数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歌德写这部小说时投入了太多的感情,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满注着炽热的情焰”,达到了“诗的情景与实际的情景的差别毫不能分辨出来”[46]的程度。可见,真正优秀的作品一定出自充满了激情的作家之手,真正感人的作品一定是作家首先被感动的作品。

我国当代作家贾平凹在接受采访时也承认写作之前应该让情感沸腾起来,记者采访他时问道:“你写作一个小说,是事先设计好,然后按部就班地写下来,还是一有特别的事或者特别的人激发你之后才开始动笔的?”贾平凹这样回答道:“作家的脑子里是从来不会停止形象思维的,我几乎总有要写的东西,但凡是为了签写有关部门发下来的关于创作计划的表格时,我所做的计划从来没有实现过,有许多觉得要写的东西都没有写出来,必须是有一件特别的事或特别的人激发了我,我才动笔的。恐怕许多作家是与我一样的,我不可想象我会一切按计划好的规章写作,我太纵情,不写就不写,写起来激情无法遏制,或许我的爆发力要好一些。”[47]他早期的小说《满月儿》就是这样写成的,按他自己的话说,写这篇作品本来不是为了要发表,而是写给自己的爱人,所以在写作中他将自己对爱人的真挚而热烈的感情投入其中,只不过小说中的满儿和月儿并非自己的爱人,而是他的两位本家姐妹,这两位姐妹在作家少年时代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们天真烂漫,“从来没有忧愁,从来不能安静。一件平常的新闻,能引起她们叽叽喳喳嚷叫几天;一句普通的趣话,也会使她们笑得俯在炕沿上起不来”[48]。所以,他在幼小的时候非常喜欢这两位姐妹,写《满月儿》的时候他就把她们作为了原形,结果小说写出之后,不但发表了,而且获得了很高的评价。由此可见,作家在写作的过程中首先必须使自己的情感沸腾起来,这样才能有激情,才能写出真正感人的作品。

二 情感的沉淀

然而,虽然作家在构思酝酿阶段必须投入最饱满的情感,必须把自己澎湃的热情唤醒,投射到人物、场景、故事的设计和构架之中,但是在真正要开始写作的时候却需要作家保持冷静,不能任由感情左右和控制,因为在具体的写作过程中,太过激动就会失去分寸,就会被情感所左右,而不能理智冷静。需要注意的是,所谓写作中情感的沉淀并不是要求作家把曾经燃烧过的情感熄灭,也不是要求作家把饱满的情感归零,而是对情感的收敛和克制。对此,契诃夫就认为构想的时候要把感情投入其中,要感情充沛,但到了真正开始写作的时候,“要到你觉得自己像冰一样冷的时候,才可以坐下来写”,“如果作家写一个精神病人,不等于他自己也有病。我写《黑修士》时,没有任何灰心的思想而只是根据冷静的思考”。在契诃夫看来,作家可以为自己小说中的人物悲伤、哭泣,可以和自己的主人公一块儿痛苦,但在写作的时候却不能这样,需要保持克制,因为所有的一切“应该做得让读者看不出来才对”,因为作家的“态度越客观,所产生的印象就越有力”,“您描写苦命人和可怜虫,而又希望引起读者的怜悯时,自己要极力冷心肠才行,这会给别人的痛苦一种近似背景的东西,那种痛苦就会在这背景上更鲜明地显露出来”[49]。契诃夫的这个观点表明他是真正领悟到了写作的真谛。其实,这本身就是一条所有作家在创作时都必须遵守的创作原则,道理正如一个要讲笑话的人,自己也觉得这个笑话很可笑,但是在讲述给别人时自己必须一本正经才行,不能笑话还没说自己先笑个没完,也不能边讲边笑,这样讲出来的笑话不但不引人发笑,很有可能令人感到莫名其妙。真正的会讲笑话者都是善于克制自己情感并且尽可能造成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可笑的印象的人,这样的人所讲的笑话起初或许觉得不可笑,但等到真正讲完了,听者反而觉得十分可笑。同样,作家在写作的过程中,越是将自己的情感控制住、隐藏起来,越是不露声色,只是尽可能客观地呈现事件,读者阅读的时候所受到的情感震撼才越强烈。因为这里面隐含了一个非常简单但深奥的道理,那就是作家只有把情感隐藏起来,才能抹去情感上面的各种影子和灰尘,才能让情感回归到如同没有加工过的样子,这样的情感因为单纯而干净,所以更能打动人。

那么,在写作的时候一直让情感保持沸腾会是什么样子呢?老舍写作《老张的哲学》时的例子或许能回答这一问题。《老张的哲学》是老舍先生创作的第一部小说,提起这篇小说的写作过程,他在《我是怎样写<老张的哲学>》的回忆性文章中有过细致的描写。他说他在27岁的时候到英国去留学,刚去的时候对一切都感到新鲜,但半年之后这种新鲜感就消失了,之后便是无尽的空虚和寂寞,于是,为了排遣这种寂寞,他开始动手写作,起初没有什么目的,也不是为了发表,所以写作的时候就让这种情感始终处在沸腾中,并没有经历沉淀,结果他觉得小说并不成功:

在思想上,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气地叫作“哲学”。哲学!现在我认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点长处的话,必定不在思想上。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个热心的朋友而不能给人以高明的建议。感情使我的心跳很快,因而不假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浅的见解拿过来,作为我判断一切的准则。一方面这使我的笔下常常带些感情;另一方面我的见解总是平凡的。自然,有许多人以为在文艺中感情比理智更重要,可是感情不会给人以远见;它能使人落泪,眼泪可有时候非常不值钱。故意引人落泪只会招人讨厌。凭着一点浮浅的感情而大发议论和醉鬼借着点酒力瞎叨叨大概差不很多。我吃了这个亏,但在十年前我并不这么想。

正因为他“吃了这个亏”,以为只要让感情一直沸腾着就能写好作品,才导致他的写作过于肤浅,所以在他成为一个成熟的作家后,在创作时对感情就有所控制:

假若我专靠着感情,也许我能写出相当伟大的悲剧,可是我不彻底;我一方面用感情咂摸世事的滋味,一方面我又管束着感情,不完全以自己的爱憎判断。这种矛盾是出于我个人的性格与环境。我自幼便是个穷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亲的影响——她是个楞挨饿也不肯求人的,同时对别人又是很义气的女人。穷,使我好骂世;刚强,使我容易以个人的感情与主张去判断别人;义气,使我对别人有点同情心。有了这点分析,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我要笑骂,而又不赶尽杀绝。我失了讽刺,而得到幽默。据说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处;我爱好人,而好人也有缺点。“穷人的狡猾也是正义”,还是我近来的发现,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地去看世界。[50]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写作中作家应该保持情感克制、让情感沉淀下来的做法,和后来现代派小说强调的“显示”、叙事学强调的“零度叙述”或者“理智叙述”是有很大区别的。现代派小说强调的“显示”、叙事学所强调的“零度叙述”,意指作家在创作的时候要把自己从作品中抽离出来,以一种局外人超然的态度进行写作,它要求作家不能把感情带进来,而是以一种很理性的态度,不偏不倚地把事物讲述出来,使得小说中的一切仿佛自己呈现出来的一样,看不出人为的痕迹。简言之,它是不需要作家参与的写作。而写作中的情感的沉淀则是指作家在写作的时候,把炽烈的情感冷却下来,保持理想和克制,不把情感外露,而是把情感熔铸在故事当中,熔铸在字里行间,熔铸在人物身上,使得情感如同看不见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一种背景,烘托人物和故事,这与把情感完全剔除的“显示”和“零度叙述”显然是两码事。对此,托尔斯泰曾用唱歌的方法做过比对,认为这两者之间尤其是两者所引起的效果是很不相同的:

我们可以有两种方法唱歌:从喉嗓里唱,从胸膛里唱。从喉嗓里唱出的声音比胸膛里唱出的声音更加柔韧,但在另一方面,它却不感动你的心灵,这不是真的吗?反之,胸膛里的声音,即使较为粗陋,却深深感动你。至于我,即使是在最平凡的曲调中我听到了胸膛深处发出的音调,泪水会不自觉地涌到我的眼睛里。在文学中,情形是相同的:我们可以从理智里去写或者从情感里去写。当你从理智里去写的时候,文字会顺从地流利地落在纸上;但当你从情感里去写的时候,有那么多的思想拥进你的脑子,那么多的意象拥进你的想象,那么多的忆念拥进你的心,以致字句不精确,不充分,不顺从,粗糙。

这也许是我的错误,但当我着手从我的理智里去写时,我总是抑制我自己,并试图只从情感里去写。[51]

托尔斯泰的这段话准确地道出了作家在写作时情感的矛盾状态。按理,既要热情又要冷静似乎很难统一在一个作家身上,但事实上这也正是作家在写作时所经历的一种情感乐趣。小说之所以能够使读者总是被作家的情感所牵引,不知不觉中就与作家站在了一起,为小说中的人物欢乐和哭泣,其实都与作家的情感控制有关系。从大的写作背景上说,讲述必须冷静,一是一,二是二,不容模糊,不动声色,但就具体的讲述过程而言,讲述又是建立在作家情感的底色基础上的。换句话说也就是表面上讲述虽然是冷静的,但由于讲述之前就把感情糅合进去了,使得讲述已经带有充沛的感情,所以任何讲述其实是带有感情的冷静讲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读好的小说时,虽然看不到作家,但又时时感觉到作家就在我们身旁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