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是中国人(1942)
年少的亨利·李在十二岁时就停止和他的父母说话了。并不是因为什么愚蠢的孩子气,而是因为他们让他这样做。至少他们给了他这种感觉。他们要求他——不,是告诉他——不要再说他们的母语——中国话。这是1942年,父母极希望他学好英语。所以,当父亲在他的校服衬衫上别上一枚用英文写着“我是中国人”的小胸章时,他就有些不明白了。其中的矛盾好像很荒诞。他想,这讲不通。不过父亲的权威让他只能服从。
“唔明白。”他用标准的广东话说。
父亲打了他的脸一下——更不如说是轻轻的一拍——以提醒他注意。然后父亲用“洋泾浜英语”说道:“不许。只说你美国话。”
“我不明白。”亨利用英语说。
“啊?”父亲说。
“如果我不能说中国话,那我为什么要戴这枚胸章?”
“啊,你说?”父亲转头看从厨房里往外张望的母亲。她也是一脸困惑,只是耸了耸肩,又回去做饭了。厨房里飘出马蹄糕甜甜的香味。父亲又转向亨利,用手背朝他挥了挥,轰他出门上学。
既然不能用广东话问,父母又几乎听不懂英语,他只能放弃。他一把抓起午餐和书包,走下楼梯,走出门,走进西雅图唐人街咸腥的空气里。
整个城市在清晨中苏醒过来。男人们穿着脏污不堪的T恤,拖拽着装石斑鱼的板条箱和半埋在冰里装象拔蚌的桶。亨利从旁边走过,听见那些男人们用连他也听不懂的中国方言相互喊叫着。
他继续沿着杰克逊街往西走,经过一个卖花的推车,又经过一个卖彩票号码的算命先生。他并没有往东去那所华人学校,那所学校距他和父母居住的二层小公寓只有三个街区。他每天早上走的这条固定的路线,和别的孩子的路线正好相反,于是他就总是跟一群群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孩子们迎面碰上。
“白鬼!白鬼!”他们用广东话朝他大声喊。而有的则只是对他指指点点地嘲笑着。这个词是用来辱骂白种人的。只有几个孩子同情他,他们是他过去的同学和曾经的朋友,是他从一年级起就认识的,比如弗朗西斯·龙和哈罗德·邱。他们只是叫他“卡斯珀”——友好的小精灵的名字。至少不是赫尔曼和卡尼普[4]。
也许这就是原因了,亨利想,然后低头看看那可笑的写着“我是中国人”的胸章。谢了,爸,你这么干,还不如直接在我背上挂个牌子,写上“踢我”!
亨利加快脚步,终于转过街角,朝北走去。在去学校的半路上,他总会在南国王街拱形的大铁门那里停一下,把他的午餐给谢尔登。这是一个差不多是亨利两倍年纪的萨克斯手,他每天都在这里的街角为游人们吹萨克斯,挣些零钱。尽管波音公司的生意十分景气,谢尔登这样的本地人却还是没有富起来。他是一个优雅的爵士乐手。他的穷困与他的音乐才华关系不大,却与他的肤色有很大的关系。亨利一见他就喜欢上了他。这倒并不是因为他们都是被排斥的一类人——假如他曾想到这一点,可能会有一部分是出自这个原因——但是,不,他喜欢他是因为他的音乐。亨利并不知道爵士乐是什么,他只知道那是他父母从没听过的东西,而这让他更喜欢爵士乐了。
“胸章不错,年轻人。”谢尔登说,他正在打开他的盒子,准备上午的表演,“真是个好主意,针对珍珠港事件的吧。”
亨利低头看看衬衫上的胸章,他已经把它给忘掉了。“是我爸的主意。”他嘟哝道。他的父亲憎恨日本人。不是因为他们击沉了美军军舰亚利桑那号,而是因为在过去四年中他们一直不停歇地轰炸重庆。亨利的父亲从没去过那里,但他知道蒋介石的这个战时陪都已经成了有史以来受轰炸最为惨重的城市。
谢尔登赞许地点着头,敲敲亨利的书包上挂着的铁饭盒:“今天的午餐是什么?”
亨利把午餐盒子递给他:“和往常一样。”一个鸡蛋橄榄三明治,胡萝卜条,还有一个苹果梨。他的母亲至少还是好心地给他装了一份美式午餐。
谢尔登笑起来,露出一颗巨大的包金牙:“谢谢你,先生,祝你今天过得愉快。”
从到雷尼尔小学上学的第二天起,亨利就一直把午餐送给谢尔登。这样做更安全。亨利的父亲因为儿子被耶思乐路的这所全白人学校接收,一直非常兴奋。这对于亨利的父母来说是一个充满荣耀的时刻。他们不断地在街头、市集上向他们的朋友讲述此事,周六去秉公堂玩宾果游戏和打麻将时,他们也滔滔不绝地讲着。“他们收了他,还给他奖学金。”这是他听他的父母用英语完整说出的唯一一句话。
但亨利的感受和骄傲毫不相干。他的情绪很快就超越了害怕,变成了单纯地为生存而努力。上学第一天,查斯·普雷斯顿为了抢他的午餐,揍了他一顿,这就是他把午餐送给谢尔登的原因。不过作为交换,他也会稍稍得到一点回报,那就是在每天回家时从谢尔登的盒子里拿走一个五分钱的硬币。每个星期,亨利都会用他新挣的午餐钱为母亲买一束星火百合,那是她最喜爱的花——因为没有吃她用爱心准备的午餐,他感到有些内疚,所以要用花来补偿。
“你为什么买花?”她会用中国话问。
“今天所有东西都特价甩卖。”他会用英语编造一些借口来解释这一点,以及为什么他每次去市集跑腿,似乎总能多带一些零钱回家。他故意说得飞快,确信她绝对听不懂,母亲的表情则会从迷惑转为满意的接受,点点头,把零钱放进钱包里。她几乎听不懂英语,但亨利能看得出来,她很满意他讨价还价的本事。
要是学校的问题也能这么轻易地解决就好了。
对于亨利来说,奖学金这个词和学业没有半点关系,却和干活儿有关。幸运的是,他学会了飞快地干活儿。他必须这么做。尤其是午饭前的活儿——因为他总是提前十分钟下课。这十分钟的时间,只够他去到饭堂。在那里,他将系上一条长得盖住他膝盖的、浆得硬邦邦的围裙,为其他孩子分发午餐。
几个月来,他已经学会了闭起嘴巴,无视他人的刁难——特别是威尔·惠特沃思、卡尔·帕克斯和查斯·普雷斯顿这几个恶霸。
负责做午餐的比蒂太太也帮不上什么忙。她总戴着发网,爱絮叨,她的形象生动地诠释了亨利最喜欢的一个美国词汇:猛女。她用手做饭,准确地说,是用她那双脏兮兮的、布满皱纹的手去量一切的东西。她粗壮的小臂则说明她压根儿不需要什么电动搅拌器。但是,就像狗舍里的狗不愿意在睡觉的地方解决大小便一样,她从来不吃自己做的饭。她总是带午餐来吃。亨利一系上围裙,她就会扯掉发网,带着她的午餐桶和一包“好彩”烟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饭堂“奖学金”意味着亨利永远别想找到时间休息。当最后一个孩子吃完之后,他会去储藏室里吃一些糖水桃罐头,孤零零一人,周围是堆得小山般高的番茄酱和什锦水果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