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新中国成立后经济社会建设的初步探索
新中国成立以后,面对满目疮痍的经济社会状况,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励精图治,开始探索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在前30年的探索历程中,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紧紧围绕“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共同理想,确立了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明确了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建设途径,确立了“两步走”的发展战略,为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经济社会发展
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迅速恢复了国民经济并开展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个历史阶段,党依据国内经济政治条件及国际形势的变化,先后提出了建设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共同纲领》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阐明了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共同理想。
1.《共同纲领》的设计
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中国共产党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的要求,继续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为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条件。《共同纲领》是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人民代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制定通过的人民民主的建国纲领,它系统阐明了建设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一贯主张,向世界人民庄严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政治、经济、文教、民族、外交、军事等各个方面的制度安排。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政权是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革命军人、知识分子、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主义分子的代表共同组成的人民民主的政权,而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它的政治理想和奋斗目标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是继续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准备充分条件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不是直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跑步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在这个联合政府中,人民是国家政权的所有者,并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政权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国家最高政权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各级政权机关依此设置。各级政权机关由普选产生,具体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各级人民政府由选举出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凡在军事行动已经完全结束、土地改革已经彻底实现、各界人民已有充分组织的地方,即应实行普选,召开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政权的设置及其产生办法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政策,《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和土改政策,并依据对五种经济成分性质的分析,提出了具体经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国家应“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特别地,对于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可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土地改革为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采取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应该说,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立即完成土改等民主革命遗留任务,适时适当改造资本主义准备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政策是比较符合当时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具体来说,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提倡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注重出版有益于人民的通俗书籍报刊等。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政策,主要是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提倡各民族一律平等,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同时,对于少数民族的民俗习惯,《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并且,“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
这就是新中国成立头三年,中国共产党为完成党的最低纲领而制定的适合中国社会基本国情的大宪章。这些关于政治民主、经济发展、民族平等等方面的政策集中体现了20世纪30年代末到50年代初期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一贯主张,也深刻表达了中国人民追求“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热切期盼。它再一次表明,自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中国共产党已将“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理想纳入党的奋斗目标之中,并决定为实现这个目标不懈奋斗。
2.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
随着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完成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业化的任务被突出地提上了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1953年,中国共产党适时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采取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方针,集中力量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这个总路线经过毛泽东的审阅和修改,最后完整表述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1]顾名思义,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这个总路线充分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
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主体,它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必要条件。工业落后,是近代中国国弱民穷、落后挨打的重要原因。“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如无巩固的经济做它的基础,如无进步的比较现时发达得多的农业,如无大规模的在全国经济比重上占极大优势的工业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交通、贸易、金融等事业做它的基础,是不能巩固的。”[2]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三年的努力,国民经济迅速恢复,人民生产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从总体来看,我国仍然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工业发展水平很低,并且分布极不合理,发展很不平衡。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才能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才能稳步提高。因此,党和国家将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放在优先地位,强调通过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主体,也是目的。
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两翼,它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创造了重要条件。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利用、限制的政策,即利用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私人资本主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日益突出,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矛盾愈发尖锐,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进程。“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把在我国绝大部分社会经济中使用简单的落后的工具农具去工作的情况,改变为使用各类机器直至最先进的机器去工作的情况,借以达到大规模地生产各种工业和农业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着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3]。
更重要的是,只有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才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事实上,土地改革后建立的个体农民经济仍然是一种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这种生产力水平极低的小农经济既不利于扩大再生产,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两极分化,使富裕农民收入稳步增长,部分农民日益贫困化。而在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中,两极分化的趋势更加严重。必须使得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相互促进,才能更大限度地避免两极分化。一方面,利用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去吸引、改造和替代资本主义工业,支持社会主义商业,并用技术来改造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积累资金,为社会主义在中国的胜利准备经济、政治、文化等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开展社会主义改造,改变私有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
“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指明了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发展社会主义的新思路,这就是建设与改造并举,发展与变革同行,把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紧密结合起来,在变革生产关系中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如果说,新中国成立的头三年,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社会理想表达了中国人民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共同愿望,那么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则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人民实现这个共同夙愿的必要准备和重要途径,即通过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既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又避免贫富分化。这条总路线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蕴含了建设“小康社会”丰富的思想因子。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小康社会理想
1956年以后,党和人民集中力量开展了十年社会主义建设。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以社会主义建设分“两步走”的战略分析为基础,作出了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决策,初步规划了建设小康社会的时间表和发展方针。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党和人民逐渐把注意力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对于如何建设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毛泽东明确提出,最重要的是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4]在这个基本原则的指导下,从1955年底开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为了准备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毛泽东、刘少奇等领导人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1955年12月,刘少奇在准备八大政治报告期间,分别邀请了工业交通部门和国家经济委员会等30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听取汇报与座谈;1956年2月至4月,毛泽东就工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建设问题连续听取了工业、运输业、农业、商业、财政等中央和国务院34个部门的汇报;4月下旬至5月2日,毛泽东还邀请湖北、广东两省和武汉、广州两市的党委负责人,召开了四次座谈会,边听汇报边讨论。这些调查研究逐渐形成了一些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毛泽东将其汇总为十个问题,写进了他在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随后5月2日最高国务会议所作《论十大关系》的报告。
以《论十大关系》为基本指导思想,中共中央开始起草八大政治报告。毛泽东参加了起草政治报告、修改党章和起草修改党章的报告。这些文件草稿形成以后,中央组织地方政府和军队党的负责人反复讨论,并将形成的定稿部分交由八大代表讨论修改。在凝聚了各方面智慧的基础上,中共中央于1956年8月22日召开了党的七届七中全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八大的各项文件,并提出八大议程应该将重点放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此后,中央先后召开八大预备会议和预备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分别就中央委员会准备提交大会的各项报告和文件及重要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进行了详细讨论。毛泽东指出,大会的目的和宗旨是:“总结七大以来的经验,团结全党,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而奋斗。”[5]他特别强调,在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不要像民主革命时期犯那么多和那么长时间的错误,避免栽那么多筋斗。在选举中央委员会方面,要坚持七大团结的方针,包括对待犯错误的同志。1956年9月,各项工作准备就绪,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作政治报告,邓小平作修改党章的报告,朱德、陈云、董必武等作了重要报告。
八大和《论十大关系》的报告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始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要标志,它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经济方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创造了良好开端,也为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正确的基本遵循。
第一,确立了“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社会主义建设分“两步走”的步骤方法。党的八大在正确分析国内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的基础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实现“四个现代化”。要“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6]。事实上,早在1954年6月,毛泽东就对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和步骤进行了长远规划。“我们的总目标,是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同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一步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任务。实现这个总目标和总任务“究竟需要多少时间?现在不讲死,大概是三个五年计划,即十五年左右,可以打下一个基础”。而“我们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大概经过五十年即十个五年计划”[7]。也就是说,毛泽东将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整体规划为50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建设社会主义,完成这个任务大概需要15年的时间;第二阶段是建成社会主义,是在建设社会主义之后再经过35年的时间。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的阶段,《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明确规定:“为了把我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社会主义工业国,我们必须在三个五年计划或者再多一点的时间内,建成一个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使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获得必要的物质基础。”[8]关于建成社会主义的阶段,八大没有涉及,但是毛泽东在八大闭幕后的次月进行了补充,再过45年,“也就是进到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中国的面目更要大变。中国将变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国”[9]。用15年时间建成一个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在此基础上再用几十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建成社会主义工业国(建成社会主义),这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社会主义建设分两步走的战略构想。这个总设想被完整地写入了1964年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并得到了发展。[10]它反映了当时党中央认为建成社会主义工业国,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将是半个世纪以上的长期奋斗过程的思想,为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一份初步的时间表。
第二,规定了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适当控制经济发展速度,是一个国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党中央曾经十分重视经济建设速度问题,明确规定我国经济建设的方针是有计划按比例,积极而又稳步地发展前进。周恩来等领导人曾多次指出,“中国工业化,是十年、二十年的问题。欲速则不达,必须稳步前进”[11]。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贪多求快急躁冒进的倾向仍然反复出现。1953年,在建设中曾经发生过盲目冒进的偏向,1956年初,又一次发生了这样的偏向,“有些部门和有些地方,急于求成,企图把在七年或者十二年内才能够做完的事情,在三年、五年甚至一年、二年内做完。这些偏向,都被党中央及时地发现和纠正了”[12]。“党的任务,就是要随时注意防止和纠正右倾保守的或‘左’倾冒险的倾向,积极地而又稳妥可靠地推进国民经济的发展。”[13]所谓右倾保守主义,就是说对高速度地发展我国的生产力的可能性认识不足,或者不努力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没有估计到当前经济上、财政上和技术力量上的客观限制,没有估计到保持后备力量的必要而规定一种过高的速度,结果反而妨碍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的完成,即是“左”倾冒险主义。在合理规定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同时,八大还明确了处理好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关系等经济发展方针,认为需要探索一条不同于苏联的工业化道路,保持国民经济比较均衡地发展。这些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表达了党和人民对建设小康社会经济发展途径的进一步思考。
第三,明确了扩大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政治策略。在民主方面,八大明确规定要进一步扩大国家的民主生活,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要依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加强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合作共事。刘少奇在政治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认真地、有系统地改善国家机关,精简机构,明确职责,改进作风;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工作的检查、批判和讨论,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人员的批评和监督;要坚持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善于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和批判中得到帮助。在法制方面,八大明确指出,“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之一,是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14]。董必武在发言中进一步强调,当前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就是要“依法办事”。为此,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方面,要赶紧把国家尚不完备的重要法制规定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凡属于已有法律规定的,必须遵照执行。对于那些故意违反法制的人,不管他现在地位多高,过去功劳多大,必须一律追究法律责任。此外,还要适当加强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组织,加速推行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逐步建立公断制度。[15]
第四,制定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方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确认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繁荣科学和文化艺术工作的指导方针。这一方针是由毛泽东逐步提出的。1951年,为庆祝中国戏曲研究院的成立,毛泽东写了“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题词。1953年,陈伯达向毛泽东请示办刊物的方针,毛泽东回答“百家争鸣”。此后,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进一步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问题。艺术问题上的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的百家争鸣,我看应该成为我们的方针”[16]。陆定一对“双百方针”作了阐述,并强调:“我们所主张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提倡在文学艺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中有独立思考的自由,有辩论的自由,有创作和批评的自由,有发表自己的意见、坚持自己的意见和保留自己的意见的自由。”“我们主张政治上必须分清敌我,我们又主张人民内部一定要有自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人民内部的自由在文艺工作和科学工作领域中的表现。”[17]八大提出,“党对于学术性质和艺术性质的问题,不应当依靠行政命令来实现自己的领导,而要提倡自由讨论和自由竞赛来推动科学和艺术的发展。”[18]“用行政的方法对于科学和艺术实行强制和专断,是错误的。”[19]八大还提出,文化教育事业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必须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
八大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步骤以及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决策是基本正确的,它为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但是,实际情况的发展,却由于我们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思想准备,加之对后来我国的阶级斗争形势及党和国家的政治状况作出了错误的判断,以致发生“左”的偏差,过早地抛弃了八大制定的正确的路线和方针,打乱了中国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使得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未能付诸实施,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了严重灾难。
总体来说,新中国成立的头30年,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探索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为小康社会的探索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但由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还“没有完全搞清楚”[20],对于建设小康社会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估计不足,对于“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目标,特别是现代化和人民生活究竟可能达到一个什么水平的问题未能涉及,因此在探索小康社会的道路上未能一帆风顺。“过去的成功是我们的财富,过去的错误也是我们的财富”[21],科学地总结这些经验教训,成为后来人推动小康社会发展的宝贵历史资源。
注释:
[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700~701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2]《毛泽东选集》,2版,第3卷,1080、10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毛泽东文集》,第6卷,3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4]参见吴冷西:《十年论战》(上),23~24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
[5]《毛泽东文集》,第7卷,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6]《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315~316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
[7]《毛泽东文集》,第6卷,32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8]《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9]《毛泽东文集》,第7卷,1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0]报告将“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改成“科学技术现代化”,确立了“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建设目标。参见《周恩来选集》(下),47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11]《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2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1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177~178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
[13]同上书,347页。
[14]参见上书,92页。
[15]参见《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57~2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6]《毛泽东文集》,第7卷,5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7]《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303、307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
[18]《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43~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9]《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348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
[20]《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1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1]同上书,2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