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阶级是社会学中唯一的自变量吗?
“社会学只有一个自变量,那就是阶级。”1973年,当时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社会学教授斯廷奇科姆(Arthur Stinchcombe)对他的学生们说了这一句话,这些学生中就包括后来大名鼎鼎的新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家赖特。当然,赖特承认,斯廷奇科姆的这句话“是在故意地做出一种夸张的陈述”,或者说有点儿“自命不凡”了,但赖特仍然认为,这句话也确实抓住了某种重要的东西,也就是说,“被深刻地结构化的不平等问题,一般来说(即不仅仅是对于马克思主义而言),是社会学的核心问题,而‘阶级’就是谈论这一问题的众多方式之一”[1]。
说社会学中的核心问题是被深刻结构化了的社会不平等,这很可能会引起争论;但要说阶级分析是社会学中分析社会不平等的最重要的理论方式,则很少会受到质疑。也就是说,阶级当然不是社会学中唯一的自变量,但是对于分析社会不平等以及相应的社会现象来说,阶级是最重要的变量之一。要恰当地理解这一命题,首先必须回答阶级分析的核心是什么,然后我们就可以理解,阶级为什么会被一些人看作是社会学中的唯一自变量。
一、阶级分析视角的核心:基于社会关系的结构性不平等
研究者们曾经从不同角度论证了阶级分析视角和非阶级分析视角之间的差别,以揭示前者的核心特征。例如,类别的/连续的和多维/一维的,阶级的/等级的,关系的/等级的,以及奥索斯基的二分、等级、功能三范式,等等。在笔者看来,所有这些说法中最为核心的,也最能代表阶级分析视角核心的,是所谓阶级分析中的“关系论”和非阶级分析中的“等级论/分配论”之间的差别,或者说是“分类别的阶级模型”(categorical models of class)和“分等级的分层模型”(gradational models of stratification)之间的差别。克莱克尔(Reinhard Kreckel)较为精确地揭示了这种差别,他指出,当“各个个人、团体或社会在一个社会或普世结构中所占据的(归属或成就)地位具有不平等的行动或互动权力或可能性,并因此长期不利或有利于相关者的生活机会”时,此即为关系的不平等;而当“普遍可供使用且有追求价值的社会财富的获得持续受到限制,并因此不利或有利于相关的个人、团体或社会的生活机会”时[2],此即为分配的不平等。
虽然马克思和韦伯在阶级概念上存在很大差别,但他们都采取了关系的阶级概念。如赖特所说:“他们都没有把阶级简单地定义为在某些等级次序(gradational hierarchy)上的名义水平。对这两人来说,阶级概念源自对处在彼此之间相互关系的各社会行动者的系统互动所做的解释。”[3]同样,尽管现代阶级分析理论在分析范式上存在不同,但这种对关系性存在的关注一以贯之地体现他们的理论之中。例如,赖特强调生产领域中的剥削关系,戈德索普强调劳动力市场和生产领域中的权威关系和雇佣关系,索伦森强调市场交换过程中的剥削关系,而格伦斯基强调各阶级之间基于职业“裁决权”的相互斗争。阶级分析就是这样一种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分析社会不平等的理论视角。借用赖特的话来说:“一个给定的阶级定位是借助把它与其他阶级定位相连接的社会关系来定义的。”[4]这意味着阶级不是简单的等级秩序,而是一种关系性的存在,无论这种关系指的是阶级双方(或各方)之间的生产关系、雇佣关系、剥削关系还是统治关系,也无论这种关系发生在劳动力市场中还是发生在组织内部。
有学者曾批评说,也可将地位等级看作是处在某种相互关系之中(如高低、多少的关系),所以关系论并非阶级分析视角的核心,相反,冲突论和功能论才构成了阶级分析视角和非阶级分析视角的本质区别。这是一种对量的关系和社会关系差别的误解。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阶级分析都强调社会不平等建立在社会关系不平等的基础之上,同时,并非全部阶级分析都强调阶级间的冲突(在本章后面将有集中的讨论)。
有必要进一步澄清阶级分析所关注的“结构性的不平等”:
第一,这些不平等不是简单地由个人禀赋上的差异决定的,如个人在财产、教育、技能和劳动力上的差异。在阶级分析看来,阶级不平等和一般社会不平等的区别在于,由阶级所引起的差异是独立于在某一时点占据各阶级位置的那些个人的特征而形成的。[5]财产、教育、技能和劳动力等个人禀赋之所以反映了阶级差异,是因为一些结构性因素(如生产资料所有制、财产制度、权力结构)以及一些结构性机制(如社会封闭机制、再生产机制、剥削机制等)在背后起作用。简单来说,“结构既比个人获得更加重要,而且在逻辑上还先于个人获得而存在。”[6]
第二,这些不平等根植于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制度之中。尽管社会学理论中的“文化转向”已被看作是一种潮流,在阶级分析中用文化分析取代结构分析也非常盛行,并且在一部分阶级理论家看来,阶级“同样是一个文化和政治概念”[7],阶级的文化和符号维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是,阶级的“故土”仍然在经济制度中[8],社会秩序、国家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阶级秩序和阶级利益的反映[9],即使是生活方式或消费模式也不过是阶级“场域”和“惯习”的产物[10]。
正因为阶级被看作是社会关系结构的表现,所以基于阶级结构的不平等是一种稳定的、基础性的社会不平等。这一陈述体现了社会学所强调的结构首位,即“社会存在中被称为结构的那些特征倾向于被物化,并被看作是最为基本的、硬的和永恒不变的,就像是一座建筑的大梁一样,而它们所构造的那些事件或社会过程则倾向于被看作是次要的和表面的”[11]。
在这个意义上,还有必要澄清阶级分析和利益群体分析之间的差别,以凸显阶级作为一种结构性视角的性质。简单地说,利益指社会中值得追求的东西(包括物质性的和非物质性的);而利益群体就是基于这种“追求”而形成的社会群体。利益群体模式和阶级模式的差别在于:由于利益追求是经常改变的,因而利益群体通常是不稳定的。借用格伦斯基等人的话来说,利益群体只是“一群凑巧在给定议题上具有相似利益的个人”,因此他们只能聚结成若干“暂时的”集团,而不是“始终如一具有根本性的社会群体”[12]。当然,在一些阶级理论家看来,阶级也是一个基于利益而形成的利益群体,但阶级这样的利益群体不同于一般的利益群体,它是基于社会关系的分化所形成的利益群体,由此它和其他的利益群体有了本质的区别。“阶级分析的目的就是要确认具有始终如一重要性的社会分化。”[13]所以,我们将基于社会分化而形成的利益群体称为“阶级”,而不是笼统地称为“利益群体”。
二、阶级分析是一种系统的结构性视角
必须承认,即使是结构性的不平等,也存在多种分析视角。例如,众所周知的以“分割劳动力市场理论”为代表的所谓“新结构主义”,同样强调各种结构性要素而非个体特征对持续的社会不平等的影响,包括对收入不平等、贫困、失业等的影响。尽管该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产生了巨大影响,但导致该理论衰落的根本原因是:它从来没有形成一个连贯一致的概念系统和相应的“科学研究纲领”,不同研究者在不同的结构层次上,使用了大量不同的描述性概念,但没有形成统一的核心概念,并提供形成机制方面的证明,因而无法有效地揭示社会不平等的形成和影响。
阶级分析理论则不同,尽管阶级理论的传统中也存在大量竞争性的分析范式(我们在后面会集中讨论这些不同的分析范式),相互之间甚至存在激烈的争论和批评,但在核心概念上,即在认为阶级是基于社会关系的分化而形成的结构性位置的集合这一点上,还是达成了“共识”,从而为阶级分析理论提供了逻辑的起点和系统化、理论化的基础,形成了一个包括阶级基础、阶级结构、阶级形成的过程和机制、阶级关系、阶级的社会后果和阶级的未来等内容的相对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阶级分析虽然经历了并且还在经历巨大的挑战,但之所以仍然能够保持生命力,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具有一种“科学研究纲领”式的理论系统。这一“硬核”的存在使得阶级分析视角能够在多元化的范式中捍卫自己的价值和相关性,延续自己的生命力。当然,阶级分析不是社会不平等研究的全部,更不是社会学乃至社会分析的全部。过多的赞誉和过多的诋毁都是不恰当的。“无论如何,对于想要构建一个值得追求的研究项目的阶级分析来说,只要它能够确认重要的因果机制就足够了;我们没有必要说,阶级是社会现象的最为重要的或根本性的决定因素。”[14]
在共享一个“内核”的基础上,阶级分析理论内部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分析范式。下面将从分析对象、分析思路、解释逻辑等不同方面揭示前述三种主要分析范式之间的差异。
注释
[1] Kirby Mark,“An Interview with Erik Olin Wright,”Social Science Teacher,2001.
[2] Kreckel,Reinhard,Politische Soziologie der Sozialen Ungleichheit,Frankfurt/Main,Campus Verlag,1992,p.20.
[3] Wright,E.O.,“The Shadow of Exploitation in Weber's Class Analysis,”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2002,6:832–853.
[4] Wright,E.O.“The Continuing Relevance of Class Analysis,”Theory and Society,1996,25:697–716.
[5] See Sorensen,Aage B.,“On the Usefulness of Class Analysis in Research on Social Mobility and Socioeconomic Inequality,”Acta Sociologica,1991,2:71–87.
[6] Baron,James N.and Bielby,William T,“Bringing the Firms Back in:Stratification,Segmentation,and the Organization of Work,”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80,45:737–765.
[7] Wright,E.O.,“The Continuing Relevance of Class Analysis,”Theory and Society,1996,25:697–716.Devine,Fiona,“Class Analysis and the Stability of Class Relations,”Sociology,Vol.32,No.1,1998.
[8] 参见[德]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册),26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9] 关于阶级和国家政权以及意识形态的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2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写道:“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0] See Bourdieu,Pierre,Distinction: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 Taste,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4.
[11] William H.Sewell,Jr.,“A Theory of Structure:Duality,Agency,and Transformation,”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92,98:1–29.
[12] Grusky,David B.,Kim A.Weeden,and Jesper Sorensen,“The Case for Realism in Class Analysis,”Political Power and Social Theory,2000,14:291–305.
[13] Grusky,David B.,Kim A.Weeden,and Jesper Sorensen,“The Case for Realism in Class Analysis,”Political Power and Social Theory,2000,14:291–305.
[14] Wright,E.O.,“The Continuing Relevance of Class Analysis,”Theory and Society,1996,25:69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