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海淀区“五位一体”的绩效管理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从2013年开始,海淀区全区绩效管理采取了“一个总办法,五个实施细则”的形式,将全区党委、政府、街道、镇和区属企业的绩效管理全部统筹起来,形成了“区委组织部考核班子,区绩效办考核工作”的整合思路。区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内部满意度等;区绩效办统筹考核重点工作实绩、第三方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区委组织部在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直接运用绩效管理的考核结果。
一、海淀区绩效管理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从2013年开始,按照海淀区第53次区委常委会“进一步加大全区考核工作的统筹、整合力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减轻基层负担”的要求,调整了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对象名单。
(一)全区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
在海淀区绩效管理工作领域,领导小组是指针对海淀区绩效管理工作而成立,由若干分工明确、定位不一的工作者组成,负责本区绩效管理工作的策划、管理、实施与监督。海淀区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长、区委办公室主任、区纪委书记、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和成员,成员包括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人大办公室主任、区政协秘书长、区纪委副书记、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委社会工委书记、区委农工委书记、区编办主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
2.主要职责
海淀区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考核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及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全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区政府办(区绩效办)牵头负责全区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原职务的,其成员身份自动解除,由接任该职务的同志自动递补。
(二)全区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对象
海淀区全区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对象包括党群系统、政府系统、街道系统、镇系统和区属企业系统。
1.党群系统(共35家)
(1)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武装部、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区编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文明办、区委党校、区史志办、区老干部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文联、区侨联、区残联、区工商联、区红十字会、区委政法委(维稳办)、区综治办、区流管办(实有人口办)、区610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台办机关、职业学校、新闻中心。
(2)党群系统、政府系统共同绩效管理的5家单位:区社工委(社会办)、区教工委(教委)、区农工委(农委)、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区国资委党委(国资委)。
2.政府系统(共53家)
(1)面向企业类(共18个部门):区国资委、区住建委(区房管局)、区商务委、区旅游委、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北部开发办、区金融办、区民防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规划海淀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工商海淀分局、区质监局、药监海淀分局(区食药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绿化办)、西区办。
(2)面向社会群众类(共21个部门):区公共委、区计生委、区教委、区文化委、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委、区城乡环境建设办)、区信访办、区地震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水务局、国土海淀分局、公安海淀分局、公安海淀交通支队、消防支队、安全海淀分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房地中心、区环卫中心、区圆明园管理处。
(3)面向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类(共14个部门):区发改委、区农委(区动物卫生监督局)、区政府办(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区法制办、区社会办、区民宗侨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司法局、区农经站、区档案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3.街道系统(共22家)(2014年末统计)
万寿路街道、羊坊店街道、甘家口街道、八里庄街道、紫竹院街道、北下关街道、北太平庄街道、海淀街道、中关村街道、学院路街道、清河街道、青龙桥街道、香山街道、西三旗街道、马连洼街道、花园路街道、田村路街道、上地街道、曙光街道、燕园街道、清华园街道、永定路街道。
4.镇系统(共7家)(2014年末统计)
东升镇、海淀镇、四季青镇、西北旺镇、温泉镇、苏家坨镇、上庄镇。
5.区属企业系统(共18家)
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海淀置业集团、翠微集团(翠微大厦)、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威凯建设公司、实创股份公司、绿海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海淀科技金融资本公司、中海投资管理公司、昊海建设有限公司、当代商城实业公司、西山农场、甘家口大厦、工业公司、京海联实业有限公司、玉渊潭农工商公司。
(三)全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2013年,结合海淀实际,区委组织部、区绩效办认真听取了专家团队、部分基层单位对统筹、整合工作的意见,形成了“区委组织部考核班子,区绩效办考核工作,考人考事统筹实施”的考核工作局面。
1.全区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区战略目标和工作部署,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三大功能区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为工作载体,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约束作用,着力塑造部门(单位)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执行力,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激发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为加快推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坚强保证。
2.全区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加强机关绩效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队伍建设,推进全区总体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
(2)坚持突出实绩,大胆探索创新。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任务和实事工程,包括三大指挥平台和全国文明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力度,树立“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导向,切实推动海淀科学发展。
(3)坚持统筹兼顾,全面综合评价。充分考虑全区各系统差异,推动各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持续提升、逐步规范”,进一步整合全区考核、评比、检查工作,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与绩效考核的充分融合,建立“整合、精简、明晰、共享”的工作格局。
(4)坚持科学规范,确保公开透明。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细化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明确评价程序和方法,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部门绩效。
3.全区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统考核牵头部门要抓紧制定考核工作方案,考核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好所承担的考核任务;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考核的重要性,把考核工作和年度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密切结合,纳入全局进行谋划和推进。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海淀区处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2)营造环境,广泛参与。要在海淀区考核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统一部署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要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考核工作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拓宽考评渠道,完善公众评议和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提高考核工作的公信度,营造考核工作的良好环境。
(3)严肃纪律,科学评价。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总结,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切实把开展考核工作同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用考核来检验各项工作的成效。各考核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评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贯彻落实整改“四风”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4.全区绩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1)下发考核方案。每年年初,区绩效办会同各系统绩效管理牵头部门完成《海淀区××××年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年度绩效考核的时间安排,各系统绩效牵头部门(三委两办,即社工委、农工委、国资委、区委办、政府办)也统筹本系统各指标考核部门制定本系统的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待全区考核方案上会通过后,全区将一并启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2)开展自评和实地检查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启动后,各被考核单位将对照本系统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形成本单位的自查报告并提交各系统考核部门。同时,区委组织部、区绩效办整体统筹,各系统绩效责任部门会商各指标考核部门,如其确需实地检查,需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人员,三委两办汇总成本系统的实地检查方案下发本系统同各单位,检查将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方式、统一要求,集中实施,区委组织部、区绩效办、区监察局将安排专人进行全过程跟踪,严肃检查纪律,确保集中检查取得实效。
(3)做好专项考评和结果汇总。各指标考核部门认真对照考评细则,结合日常工作、业务系统数据、单位提交材料、实地查验结果等考核信息综合评定各专项工作成绩,考核结果具化量化,要有明确的得分扣分依据,力争结果可见可信,并将结果提交相应系统考核责任部门,三委两办根据各指标考评部门上报结果汇总本系统总成绩,并提交区绩效办,经区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初审后12月底前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
(4)加强绩效分析和结果应用。各指标考核部门提交成绩时,一并提交本指标的专项分析报告,对被考核单位逐一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各系统绩效管理责任部门根据各指标的分析报告,要汇总成本系统的绩效分析报告,总结成绩,重点分析不足和改进措施,同时汇总各指标意见,向被考核单位书面反馈绩效整改建议,并督促其限期整改。考评结果会后由区绩效办报区委组织部作为处级领导班子、干部的重要考评依据,报人力社保局作为科及以下的评优依据,并作为个人绩效奖发放的依据。
5.全区绩效管理的实地检查工作要求
(1)明确专项指标是否需要实地检查,如需实地检查,请制定本专项的专项检查方案。
(2)明确检查内容和方式。各单位在检查方案中应明确“考什么,查什么,需要被考核单位提供什么”。检查内容应选取专项考核中需实地查验的重点工作,原则上不超过三项;严禁采取大而全、无重点、唯档案评比的检查方式。如需被考核单位提供档案材料,应明确查看的档案内容或目录。
(3)明确检查工作流程。请参照样本,制定本专项的考核流程,具化细化各时间节点工作,方便被考核单位迎检。
(4)明确协调单位及职责。原则上能一家部门考核的内容不再分头考核,考核有交叉的由一家考核,结果共享。如确需其他单位配合,请各考核主责单位自行沟通,并明确协调单位工作职责。
(5)做好单位内部的统筹协调。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安排一位负责同志参加联合检查,如内部工作涉及多个科室工作,请做好内部培训,参加集中检查人员统筹开展本单位的实地检查工作。
(6)集中检查须当日当面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改意见,同时,需书面代表本单位向检查组反馈检查工作,请各单位安排责任心强、精通业务的同志参加集中检查活动。
二、海淀区绩效管理的考评要素与运行流程
(一)全区绩效考评要素
1.考核范围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对象为区属处级领导班子和企事业领导班子及在职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领导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对象为全区处级单位,按党群系统、政府系统、街道系统、镇系统、区属企业系统分类实施。
2.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完成重点任务五个方面的情况。
领导干部考核突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
(2)绩效考核内容。
第一,区委部门及归口单位、政府系统、街道系统、镇系统主要考核如下内容:
1)履职效率。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市区督查任务完成情况、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如网格化社会管理与服务、全国文明城区创建、重点建设项目、生态文明和城乡建设等工作)、部门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估。
2)效能建设。对依法行政、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城市管理(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应急管理、环境卫生和环境秩序、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电子政务、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进行评估。
3)服务效果。第三方调查机构、区领导等对单位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4)创新创优。对各单位创新创优工作开展情况及获得奖励情况进行评价。
5)一票否决。在廉政建设、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污染物减排等方面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实施一票否决,在当年绩效考核中取消先进评比资格。
第二,区属企业系统主要考核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兼顾考核国有资产安全、安全生产、企业稳定等工作。
(二)全区绩效考评流程(以2013年为例)
1.考核准备阶段(2013年12月23日前)
(1)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全区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各专项实施主体结合实际制定各自负责的专项实施细则,对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化。
(2)下发考核通知。全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绩效办)下发《关于做好全区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3)成立考核工作组。全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绩效办)牵头,会同各系统牵头单位、确需实地检查的单位成立年度考核工作组;各被考核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室、部门为成员的考核工作组,统筹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做好迎检筹备、实地检查组织、反馈整改督促等工作。
(4)制定实地检查方案。由全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绩效办)统筹实地检查工作,各系统牵头单位会同各专项实施主体制定本系统实地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工作安排、检查分组情况、检查组组成人员职责、检查纪律要求及参加实地检查各专项考评实施方案汇编,确保实地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5)开展工作培训。由全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系统牵头单位,召集专项考评部门、实地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等多层次的考核工作负责人开展培训。
(6)开展自查自评。各单位按照考核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形成年度工作自查报告,并提交本系统考核牵头单位,做好迎检动员、组织等各项准备工作。
2.集中检查阶段(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6日)
(1)组织专项考核。各专项考核部门根据实施细则,结合日常工作、业务系统数据、单位提交材料、实地查验结果等考核信息综合评定各单位的专项工作成绩,对被考核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形成绩效管理专项分析报告,提交各系统牵头单位。
(2)召开干部大会。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向大会报告本单位班子建设、全年工作总结等综合情况,进行个人述德述职述廉。
(3)开展民主测评。组织各单位干部群众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4)进行实地检查。由全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各系统牵头单位会同各实地检查单位对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5)区领导评价。由全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绩效办)牵头,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社工委、区委农工委和区国资委党委,提请区领导对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绩效工作等情况进行评价。
3.综合评定阶段(2014年1月中旬前)
(1)分析汇总。各系统牵头单位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报告、各专项考核部门的分析报告及掌握的其他情况形成本系统各单位考核成绩单和本系统绩效分析报告,提交全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综合评价。区绩效办汇总各系统绩效考核成绩、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综合分析,形成全区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全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各单位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建议。
(3)审定结果。全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区绩效考核成绩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建议提交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定。
(4)反馈整改。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按程序向各被考核单位反馈,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
三、海淀区绩效管理的工作流程
(一)海淀区绩效计划编制说明
海淀区针对全区绩效管理的新形势,在原有政府绩效计划编制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为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规范绩效计划编制流程,制定了相关的绩效计划的编制说明。
1.绩效计划内容
根据海淀区政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海淀区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计划内容包括“重点工作”和“部门工作”。
“重点工作”是指列入区督查范畴的各类市、区折子任务,市、区专项督查任务及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工作”是指依据本单位“三定”主要职责制定的工作内容(已纳入“重点工作”的任务除外),填报3~10项。
2.绩效计划填报事项
(1)任务项内容。本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和部门工作的任务具体内容。
(2)权重。“重点工作”和“部门工作”权重分别为100%,各单位根据任务重要程度,确定各子项任务权重。其中,“重点工作”将根据领导要求进行动态调整,但调整后的“重点工作”各子项任务之和不得超过100%。
(3)目标设定。目标设定内容要明确、清晰、可量化,不可量化的要尽可能具体化,目标内容格式为“在××年×月×日前,达到……”。
(4)目标执行节点控制。各单位要根据任务目标,设置合理、有效的目标执行节点,控制节点每季度至少一个。
(5)目标完成相关信息。各单位要提供各项绩效任务完成效果的有效例证,包括成果展示、现场核查、文字材料、影像、图片等。
(6)保障措施。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各项绩效任务内容,从制度、经费、人员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
3.绩效计划编制流程
(1)填报。各绩效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制定年度绩效计划,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区绩效办。
(2)初审。区绩效办负责汇总各绩效责任单位的绩效计划,转由区督查室、区编办分别对“重点工作”和“部门工作”进行初审,并向相关单位反馈初审意见。
(3)联审。区绩效办组织召开绩效管理联席会,邀请绩效管理专家,对各绩效责任单位修改后的绩效计划进行联审,并向有关单位反馈联审意见。
(4)印发。区绩效办负责将经过初审和联审的年度绩效计划报各主管区长审签,呈区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审议,并经区主要领导审签后印发。
4.海淀区绩效计划表的设计
(1)海淀区绩效计划表的内容。
1)表头项:包括单位名称(公章)、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填写时间。
2)内容项:包括工作任务、任务内容、权重、目标设定、目标执行点控制、目标完成相关信息、采取措施。
(2)海淀区绩效计划表举例(见附件2—1)。
(二)海淀区绩效管理的绩效考评与反馈
从2013年开始,海淀区将全区党委、政府、街道、镇和区属企业的绩效管理全部统筹起来,形成了“区委组织部考核班子,区绩效办考核工作”的整合思路。区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内部满意度等,区绩效办统筹考核重点工作实绩、第三方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区委组织部在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直接运用绩效管理的考核结果。绩效考评也称成绩或成果测评,它是组织为了实现其工作目的,运用特定的标准和指标,采取科学的方法,对承担工作过程及结果的各级部门完成指定任务的工作实绩和由此带来的诸多效果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
1.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及队伍专项考评
根据全区绩效考核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结合实际,海淀区制定了详细的考评细则。
(1)组织机构。由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察局)、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等单位组成的考评小组,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专项考评工作。
(2)考核对象。区属处级领导班子。
(3)考核内容。主要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工作进行考评。包括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政治立场、理论武装、核心区意识、执行能力、创新能力、抓班子带队伍能力、民主集中制、党内生活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
(4)考核方式。领导班子建设专项考核工作主要采取日常工作监督、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由各实施主体分别打分。
2.满意度考评
根据海淀区委常委会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党政部门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质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各街镇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考评。
(1)考评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精神和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要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力做好‘四个服务’,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要求为指导,继续引入第三方机构,建立“宏观+微观”的满意度考评长效机制,对政府部门、党群部门、各街镇及部分事业单位服务管理和工作效能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考评,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及单位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能,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保障。
(2)考评的单位范围。按照区委组织部及区绩效办要求,2013年满意度考评范围与全区绩效管理考核和区委组织部对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范围相一致,经与区编办沟通,确定被考评单位及分类。该年度满意度考评共涉及单位113个,其中党群部门31个,分为侧重对内工作部门20个,侧重对外工作部门11个;政府部门53个,分为主要面向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类部门14个,主要面向企业类、社会群众类部门39个;街道系统22个;镇系统7个。同时,按照创建工作指标体系要求,结合2012年满意度考评情况,从党政部门313个基层站所(服务窗口)中遴选120个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纳入2013年考评范围。
(3)考评的主要内容。
第一,政府系统群众满意度考评内容。
其一,主要面向企业类、社会群众类部门:考评内容包括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政风行风、机关政风、履职情况、部门总体工作四个方面。
其二,主要面向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类部门:考评内容包括机关政风、履职情况、部门总体工作三个方面。
第二,党群系统群众满意度考评内容。
其一,侧重对外工作部门:考评内容包括基层站所政风、机关政风、履职情况、部门总体工作四个方面。
其二,侧重对内工作部门:考评内容包括机关政风、履职情况、部门总体工作三个方面。
第三,街镇系统群众满意度考评内容。考评内容包括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政风行风、机关政风、履职情况、总体工作四个方面。
(4)考评的主要方式。采取定量调查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群众监督和民主监督,提高考评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第一,定量调查。
其一,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CATI)调查。由被评部门提供服务对象名单,第三方机构基于名单进行抽样形成访问名单,组织电话访问。
其二,现场拦截调查。在被评部门的办事场所外对服务对象进行拦截访问。访问员以读录法进行问卷调查,进行全程录音。
其三,网络调查。通过建立网络调查平台,向被评部门的服务对象发放账号密码的方式进行网络问卷填写。
第二,定性研究。
定性研究包含深度访谈、座谈会和监督员暗访调查三种方式,用于发现被评部门在政府服务工作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寻找典型案例,并且深入挖掘问题出现的原因。
其一,深度访谈。深度访谈包括不满意深访和普通深访,不满意深访是从“满意”的反面“不满意”入手,分析造成服务对象不满的内在原因。普通深访主要针对工作面向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类部门开展,选取服务对象进行关于该被评部门工作效能情况的深访。
其二,座谈会。座谈会分为政府部门座谈会和服务对象座谈会。政府部门座谈会又分为考评前期的被评部门座谈会和考评后期的相关部门座谈会。服务对象座谈会分为普通居民座谈会和企业座谈会。
其三,监督员暗访调查。区监察局组织政府特约监察员,对基层站所、办事大厅、服务窗口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暗访,并进行音频、图像(照片)及视频记录。
(5)考评的工作安排。
海淀区绩效管理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各阶段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制定满意度考评实施方案(6月至7月)。组织考评工作相关部门研讨会,研究制定满意度考评实施方案,确定考评范围、考评内容、考评方式及指标体系。了解掌握各被考评单位折子工程、创建工作、为民办实事等任务情况,设计职能履行指标体系,形成定量调查问卷。
第二阶段:进行定量和定性考评(8月至11月)。通过电话访问、拦截访问、网络调查等定量考评方式,全面了解党政部门工作的总体表现,获得被考评单位的满意度得分。在定量考评的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召开座谈会、组织特约监察员进行暗访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对各部门工作的评价,了解各部门工作的具体表现。
第三阶段:形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12月)。采用问题诊断会(DPR)的方式,对考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满意度考评总体报告及各部门分报告,将考评结果提交区委组织部及区绩效办。针对满意度考评中发现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有效地进行整改。
(6)考评的结果运用。
第一,满意度考评结果在区纪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上汇报。
第二,满意度考评结果纳入全区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并作为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公务员考核的参考依据。
(7)海淀区党政部门群众满意度考核体系一览表(见表2—1)和海淀区政风行风考核指标体系。
海淀区政风行风考核指标体系主要有如下五种:
指标体系1:政府系统(街镇)外部服务对象评价政风行风指标体系(见表2—2)。
调查范围:政府部门(街镇)工作接触的外部服务对象。
调查方式:定量问卷调查采用拦截访问与电话调查相结合,定性调查采用深度访谈、焦点座谈会和监督员暗访调查相结合。
指标体系2:政府系统区属单位评价政风行风指标体系(见表2—3)。
调查范围:政府部门工作接触的区属单位。
调查方式:定量问卷调查采用网络调查的方式,定性调查采用焦点座谈会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指标体系3:党群系统外部服务对象评价政风行风指标体系(见表2—4)。
调查范围:党群部门工作接触的外部服务对象。
调查方式:定量问卷调查采用拦截访问与电话调查相结合,定性调查采用深度访谈、焦点座谈会和监督员暗访调查相结合。
指标体系4:党群部门区属单位评价政风行风指标体系(见表2—5)。
调查范围:党群部门工作接触的区属单位。
调查方式:定量问卷调查采用网络调查的方式,定性调查采用焦点座谈会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指标体系5:基层站所外部服务对象评价政风行风指标体系(见表2—6)。
调查范围:政府部门(街镇)工作接触的外部服务对象。
调查方式:定量问卷调查采用拦截访问与电话调查相结合,定性调查采用深度访谈、焦点座谈会和监督员暗访调查相结合。
3.工作实绩的考评
从2013年开始,海淀区实行全区绩效考评,根据分层分类的原则,海淀区将被考评对象分为了五个系统,即党群系统、政府系统、街道系统、镇系统和区属企业系统,这五个系统的考评主体与考评内容都有所区别,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章第二节和第三节。
4.绩效考评结果的反馈
海淀区在绩效管理中运用了绩效反馈的考核工具,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绩效计划的制定中,考核实施主体要与被考核主体进行绩效考核指标的多次沟通,考核主体把绩效计划的制定情况反馈给被考核主体;第二,在绩效考核实施中,对于在考核周期还未到,但发现完成目标有问题的被考核主体,考核主体会把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被考核主体;第三,在考核结果公布时,考核主体要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主体,并与被考核主体就存在的绩效问题和差距进行深入沟通与分析。
(1)海淀区绩效反馈的要求。
第一,通报被考核者当期绩效考核结果。通过对被考核者绩效结果的通报,使被考核者明确其绩效表现在整个组织中的大致位置,激发其改进现在绩效水平的意愿。在沟通这项内容时,上级要关注被考核者的长处,耐心倾听被考核者的声音,并在制定被考核者下一期绩效指标时进行调整。
第二,分析被考核者绩效差距与确定改进措施。绩效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提高每一名被考核者的绩效水平来促进政府整体绩效水平的提高,因此,每一名上级都负有协助被考核者提高其绩效水平的职责。改进措施的可操作性与指导性来源于对绩效差距分析的准确性,所以,每一位上级在对被考核者进行过程指导时要记录被考核者的关键行为,按类别整理,分成高绩效行为记录与低绩效行为记录。通过表扬与激励,维持与强化被考核者的高绩效行为。还要通过对低绩效行为的归纳与总结,准确地界定被考核者绩效差距。在绩效反馈时反馈给被考核者,以期得到改进与提高。
第三,沟通协商下一个绩效考评周期的工作任务与目标。绩效反馈既是上一个绩效考评周期的结束,同时也是下一个绩效考评周期的开始。在考核的初期明确绩效指标是绩效管理的基本思想之一,需要各上级与被考核者共同制定。各上级不参与会导致绩效指标的方向性偏差,被考核者不参与会导致绩效目标的不明确。另外,在确定绩效指标的时候一定要紧紧围绕关键指标内容,同时考虑被考核者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变化,而不是僵化地将季度目标设置为年度目标的1/4,也不是简单地在上一期目标的基础上累加几个百分比。
第四,确定与任务与目标相匹配的资源配置。绩效反馈不是简单地总结过去的上一个绩效周期被考核者的表现,更重要的是要着眼于未来的绩效周期。在明确绩效任务的同时确定相应的资源配置,对上级与被考核者来说是一个双赢的过程。对于被考核者,可以得到完成任务所需要的资源。对于上级,可以积累资源消耗的历史数据,分析资源消耗背后可控成本的节约途径,还可以综合有限的资源情况,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
(2)海淀区绩效反馈的内容。海淀区根据分类考核的原则,形成了党群绩效考评与反馈、政府绩效考评与反馈、街道绩效考评与反馈、镇绩效考评与反馈和区属企业绩效考评与反馈。
1)党群绩效考评与反馈(见附件2—2)。
2)政府绩效考评与反馈(见附件2—3)。
3)街道绩效考评与反馈(见附件2—4)。
4)镇绩效考评与反馈(见附件2—5)。
5)区属企业绩效考评与反馈。区属企业绩效考评与反馈没有统一反馈版本,其构成为下一年度的经营业绩指标。
(三)海淀区绩效管理的绩效整改与报告
绩效整改是当前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绩效改进是指确认工作绩效的不足和差距,查明产生的原因,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改进计划和策略,不断提高竞争优势的过程。绩效改进是绩效考核的后续应用阶段,是连接绩效考核和下一循环计划目标制定的关键环节。
1.提出绩效整改的要求
海淀区在制定绩效改进方案和实施过程中明确提出:
(1)绩效改进方案一定要有实际操作性,要有“行动步骤”。如果停留在理论上的话,改进方案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绩效改进方案的指导性一定要强,最好是能详细到具体的每一步骤。
(2)绩效改进方案也要符合“SMART”原则。
绩效改进方案是指导绩效改进实施的标准,因此一定要有可操作性。其制定的原则也要符合“SMART”原则,做到具体、可衡量、可达到、相关联和有时限。这是制定任何一个方案都必须考虑的原则。
(3)绩效改进方案可以与计划目标制定分开进行。计划目标的范围较大,既包括以前做得好的日常工作内容,也包括需要提高的改进内容。与之相比,绩效改进方案虽然也是根据上一阶段绩效考核结果而制定的,但其更具有针对性,是着重针对绩效低下的原因而制定的。
(4)绩效改进方案的形式可以多样,根据群众路线的基层反馈,2014年度从北京市到海淀区不再要求单位制定书面统一格式的整改报告,只对整改事项制定一对一的整改计划,但关键是要控制过程,整改措施到位。
2.绩效整改报告
海淀区政府针对每年绩效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责任部门认真整改,就具体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提出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表2—7是海淀区政府绩效整改报告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