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平面形态构成形式
【教学提示】
(1)了解骨骼的概念、作用和分类。
(2)了解形态在平面空间中的构成形式、特点。
(3)灵活掌握和运用形态的平面构成形式。
【教学要求】
【基本概念】
(1)骨骼。骨骼又称骨架、构架,它是基本形在画面上有秩序排列、组合的规律。设计必须讲究骨架组织。骨骼有规律性骨骼与非规律性骨骼之分;构架有作用性构架和非作用性构架之分。作用性构架与非作用性构架根据基本形在构架内编排完后,视画面的需要保留或取消骨架线。
(2)重复构成。重复是相同的形象连续而有规律地出现,是最有规律、最有秩序的构成方式,给人以安定感、整齐感、秩序化和规律的统一感。
(3)近似构成。近似是指形态的接近或相似。近似构成的骨骼与基本形变化都不大,在形状、大小、色彩、肌理等方面有着共同的特征。近似呈现出一种统一中有变化的效果。
(4)渐变构成。渐变是有顺序、有节奏、有韵律的一种变化。在设计上运用渐变手法,可使骨骼或基本形循序渐进地变化,呈现出阶段性的秩序。渐变能产生强烈的透视空间感,形成疏密感。
(5)发射构成。发射是渐变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发射具有强烈的方向性,以一点或多点为中心,向周围发射、扩散,具有较强的动感及节奏感。发射中心可以成为重要的视觉焦点,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吸引力,形成光学的动感。
(6)特异构成。特异是对重复、近似、渐变、发射等有规律、有秩序构成的突破,是规律性构成中的局部变化,其有意打破有规律、有秩序的关系,从而使少数要素突出,以形成视觉焦点。
(7)密集构成。密集是疏与密、少与多、松与紧的关系。密集是一种对比,且有一种节奏感;其形宜简单、重复多次,才能显示密集关系。
(8)空间构成。空间是立体形态的二维空间的表现,即在只有长度、宽度的纸面上利用人的错觉表现立体感或立体的矛盾关系,甚至可以表现在真实空间中不可能出现的一些现象,即矛盾空间。空间具有平面性、幻觉性、矛盾性的特点,但其本质还是平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