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态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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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构成的由来

构成的认识源于自然科学和哲学认识论的发展。建立在量子力学基础之上的微观认识论,使得人们更加关注事物内部的结构,这种由宏观认识到微观认识的深化,使造型艺术规律的发展也深受影响。

“构成”作为造型概念,源于俄国十月革命前后出现的构成主义和荷兰的新造型主义,它们主张放弃传统的写实,以抽象的形式造型。1919年,建筑师瓦尔特·格罗皮乌斯在德国创建公立包豪斯学校(又称包豪斯)。由伊顿、康定斯基和纳吉等大师创建和发展的设计基础课体系是包豪斯教学模式的核心,而构成是包豪斯教学体系中的一门基础课程。这门课程的特点是反对具象地模仿和描写对象,而代之以抽象的形态和思考;主张从物理学、人体工程学、心理学和生理学等学科角度研究视觉形态本质及其构成规律,分解形态重新构成的可能性;强调重视和运用材料的物理性能,进而体现造型效果。包豪斯使构成理论得以进一步完善、发展,逐步建立起体系较为完善的造型原则和现代设计基础训练的教学体系,也奠定了构成设计观念在现代设计训练及应用中的地位(见图1.4~图1.6)。到如今,构成早已广泛应用于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等领域,成为现代视觉艺术的基础理论之一,也是世界各国造型及设计专业学生的一门必修的基础课。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引进构成教学,这对我国设计艺术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并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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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包豪斯工业设计作品:金属壶(19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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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包豪斯学生设计的积木玩具(19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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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包豪斯的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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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豪斯——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