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
2.4.1 OECD国家的经济基础
从性质上看,OECD是由西方发达国家联合而成的国际组织,被称为“富国俱乐部”。虽然成员国老龄化历史悠久并皆为老年型国家,其国内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却并没有受到人口老龄化的严重影响而止步不前。20世纪60年代,OECD对成员国的经济目标设定为50%的增长,实际已超出了此速度。1979年,OECD国家的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9440美元,到1989年增长至19090美元,1998年则达到了25510美元,并始终保持着高收入国家的头衔。[54]OECD成员国坚实的经济基础是支撑成员国发展各项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措施的强有力保证。
从目前整体局势来看,OECD的很多欧元区国家经历了很长时间的缓慢增长与多次金融危机的“余震”,如20世纪90年代初期OECD对成员国的经常性收支状况统计显示为总体性的赤字,GDP增长幅度在1993年是-0.2%,至1994年变为-0.1%。[55]再如,世界银行在其发布的报告《全球经济展望(2009)》[56]里预测发达国家的经济形势可能变为负增长,增长幅度降为-0.1%,其中属欧元区的形势最不乐观,增长幅度是-0.6%。但在2011年,OECD国家人均GDP增速稍稍乐观地达到1.7%,2012年则恢复至2%,经济逐渐复苏。根据OECD国家在2011年的经济报告[57],有很多成员国国内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316,以平均收入而言,10%的富人所得高于10%穷人的9倍,差距程度是30多年来最高(但存在国别差异,贫富差距程度最大的有以色列、美国、墨西哥等,而比利时、捷克、挪威、丹麦等则属于差距程度相对较小的国家)。
受经济发展形势影响,OECD国家的人均卫生费用也呈现相应变化,1970—1980年,人均GDP的增速为2.94%,人均卫生费用则达到5.99%;1980—1990年,人均GDP的增速是2.21%,人均卫生费用也降为2.96%;1990—2001年,人均GDP的增速为2.25%,人均卫生费用变为3.50%。而从总体来看,1970—2001年大部分OECD国家的人均卫生费用增长幅度都高于同时期的人均GDP。[58]因此也可看出,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卫生费用的规模也相应变化,而OECD强大的经济实力,使其对卫生体系的财政投入也拥有较高的水平。
纵观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是全球性的,发达国家陷入经济局面的混乱时,全球的经济都被涉及和制约。在发达国家市场震荡时,发展中国家长期引领的全球性经济增长也会被附上很大的不确定因素。OECD国家是发展程度普遍早已进入发达状态的经济联合体,其强大的市场经济基础和联合体内应对全球化经济挑战的共通能力,以及对全球产生的影响力,都证明OECD国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对卫生系统的建设提供财政支持。
2.4.2 OECD国家的社会发展
一个社会的发展条件需要通过其中经济情况、环境变化、教育水平、科技创新、人力资本、卫生健康等一系列变量来反映。OECD国家的经济基础如上节所述,2008年发生的重大欧债危机的原因之一是原有政策未能保护经济体系的平衡。因此,欧盟倡导进一步完善《稳定与增长公约》,未来将加大对超标国家的控制和惩罚机制的强化,也进一步加强财务危机管理机制建设。
人力资源是国家发展与综合实力的基石,人力资本即个人持有的关于经济活动的各类技能、知识、潜力和特质。由于人力资本是动态的、时间性的,各国对于人力资本的认知和培育也涉及对其的长期性投资与储备。OECD国家在人力资本培养上注重教育水平、实际技能和市场价值的成效,并长期致力于创建一套科学通用的评估人力资本的标准体系。但在长期护理领域,OECD各国普遍存在着对未来护理人力资源缺乏的问题。为了改善困境,一些成员国如加拿大、新西兰、英国等纷纷出台了各项人力资源培养计划,还有更多国家如英国通过增加培训投入、奥地利通过增加新的工作岗位、澳大利亚通过增加公共补贴等各类方式促进长期护理人力资源的储备。
判断一项政策的影响力即评价社会项目在政策的引导下对社会资源的分配产生了何种变化。OECD在2005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伴随逐渐增长的收入,再分配也将持续举步维艰,处于较好状况的选民不同意增税,同时税率高昂也阻碍着人们的投资行为;另外,就业人群因为要负担老年人群而背上沉重的负担,久而久之对公共开支增长的限制会越来越大。”[59]这意味着对高收入群体或健康人群的征税或缴费,转移向低收入者或日常生活障碍群体的再分配形式已陷入瓶颈。尽管对社会福利资源进行公平的再分配是科学有效的理论和各国长久以来普遍的实践,但其中隐含的改进空间也是客观存在的。虽然完全依靠财政救助的补足也会不可避免地对政府造成沉重负担,并无法长期持续地满足不断膨胀的公民需求,但从本质而言,人们更多被赋予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在风险社会中具备正常的生存能力是政府责任和社会正义之要义。对于丧失机体活动能力的需护理人群来说,他们一方面属于再分配过程中的福利指向目标,另一方面又依靠平等机会激发出再生产能力,这就是建立长期护理津贴制度能产生的“消费效应”和“生产效应”,也是长期护理津贴制度促进社会发展的潜在力量。
2.4.3 长期护理津贴制度的强心针和催化剂
在人口老龄化带来健康问题和家庭结构小型化带来家庭护理资源难利用问题的背景下,作为普遍的高收入OECD国家国民追求高质量的晚年生活使得对正式长期护理的需求日益上升。个人护理、专业理疗、医疗设备、社会工作提供等长期护理多元服务内容,通过进入家庭、停留在社区内或机构设置,由专业护工、医疗相关人员、非正式护理者等提供给需要者。
在OECD国家,与养老金体系或医疗卫生体系,以及家庭护理创造的价值估算相比,正式长期护理部门占GDP的份额还是相对较小的,但又是一个正在进化的部门。长期护理公共开支已经显示出比医疗保健支出更快的增长趋势,并因此推动了对改善长期护理公共融资计划的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讨论。[60]在OECD各成员国中,对长期护理公共资金的配置也并不完全与各国人口老化的程度相关(见图2-1)。
图2-1 OECD国家长期护理支出与高龄老年人比例关系
瑞典高龄老人所占比例大,投入的长期护理财政资金也较多,日本高龄人口份额超出了瑞典,但在公共资金投入上却只有瑞典的一半不到,匈牙利与葡萄牙的高龄人口份额也相对较多,却只有较少的公共资金分配。会出现不同,更多是取决于各国对于长期护理制度覆盖的选择,分配多少长期护理需要的资金。成员国对于需求者的资格规范设置即对覆盖面的选择,包括护理等级的依赖鉴定和根据家计审查划分的资产层级等,在此基础上规定相应的津贴支持水平。需求评估有助于该国政府界定资金覆盖对象,并在OECD国家中形成三种不同的覆盖形式,包括单项系统全覆盖、混合系统和家计审查的安全网计划。[61]不同覆盖选择的前提,就是长期护理津贴计划在各国遵循社会情况而体现出的公共护理资金分配特征。当然,OECD国家的公共津贴计划涉及个人护理费用的共担,而对于成本分担的选择则显示出公共资金计划对需护理群体的保障程度。
一方面,护理需求在人们的老年阶段潜伏,其造成生活障碍的长度与强度也都属风险范畴,在个人无法预测这些风险时,都会尽可能地寻求风险发生前的预防机制。针对这种不确定性,无论是通过税收或捐款构成的预先资金储备(如福利津贴或专项救助)还是通过社会融资互助构成的广泛成本共担(如保险体制)都是可行的模式。但风险发生的时机和概率无法确定,采用保险的模式无论在花费的成本上还是进入这一机制的门槛上都拥有限制性因素。另一方面,低收入家庭难以承担正式长期护理的费用压力,建立一种能够覆盖这些人群的长期护理公共资金支持体系势在必行。OECD国家长期护理津贴体制的设计正是对这一形势的呼应。
经济基础是长期护理津贴制施行的强心针。OECD国家的老年人结构、家庭护理的可及性以及经济规模都是政府在设计正式长期护理服务时要考虑的因素,但未来发展趋势的关键还在于持续上涨的护理成本与财政支出控制之间的平衡。长期护理津贴作为完全政府责任的体现,依靠的正是一国财政力量与财政支出方向的理念,OECD国家经济实力上的雄厚成为其长期护理津贴制度发展的基石。虽然在各阶段金融危机影响下各国对福利性质的财政支出都有所削减与控制,但对达到给付资格标准的护理津贴依然由公共财力支持已是OECD国家社会安全网不可或缺的一环。
社会条件是长期护理津贴制度实施的催化剂。公民权利是西方国家公共政策和社会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体现。例如,法国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实行以残障者和低收入者为主要保障对象的长期护理津贴制度,由地方政府进行筹资和管理。申请者必须满足年龄限制,通过失能等级鉴定和严苛的家计审查,只有严重失能的贫困老年人才有资格领取每月约1000欧元的长期护理津贴。这种典型的残补式护理津贴形同虚设,85%左右的老年人没有资格享受津贴。[62]公民对以家计审查为基础的护理津贴制度提出质疑,认为公民从国家获取公共护理服务是一种社会权利,政府有责任为民众提供普遍的公共长期护理支持,而不是为了削减津贴支出而设定资产审查门槛,将大部分人排挤出长期护理津贴的受益范围。[63]该制度由于不公平受到抨击,后来在2001年7月20日被普惠制的个人护理津贴(法语简称为“APA”)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