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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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抒情诗

在希腊语中,抒情诗一词的原意是“琴歌”,即用七弦琴伴唱的诗歌。传说公元前7—前6世纪初生活在雷斯博斯岛上的诗人兼音乐家泰尔潘得罗斯是琴歌的创始人。他从吕底亚人那里引进四弦琴,加了三根弦,制成七弦琴,自己作词作曲,自己弹唱。琴歌进一步发展,形成了两种不同的体裁:独唱体与合唱体。希腊民族两个最伟大的分支伊奥尼亚人和多利安人分别将其中之一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并给后世以深刻的影响。

独唱体琴歌在伊奥尼亚群岛上繁荣发展,尤以雷斯博斯岛为盛。当时这个岛屿是希腊的文化中心之一,许多名门贵族都组织了类似现代文艺沙龙的小团体,或称“缪斯之家”。这些团体大多由女子主持。其中以蒂利尼城的贵族女子萨福(公元前610—前580?)主持的一个崇拜爱神阿芙洛狄忒的小团体最为著名。参加这个团体的是一批能歌善舞、多才多艺的未婚女子。她们在萨福的带领和指导下学习弹琴、崇拜仪式,安排白昼和月夜的庆典之舞,吟唱萨福创作的饱含激情的情歌和婚礼歌。与此同时,克里特少女则随着曲调:

以纤足环绕神圣的祭坛舞蹈,
敬畏地踏着遍地茂盛的花草。

(飞白 译)

尽管萨福创作的诗歌大多已散佚,但从留存下来的残篇断简中,现代读者依然还能感受到这位世界文学史上最早、最伟大的女诗人如火般热烈、大胆的情感辐射力。

我觉得,谁能坐在你的面前,
幸福真不亚于任何神仙,
他静静地听着你的软语呢喃,
声音那么甜,

啊,你的笑容真叫人爱煞。
每次我看见你,只消一刹那,
心房就在胸口狂跳不已,
我说不出话。

我舌头好像断了,奇异的火
突然在我皮肉里流动、烧灼,
我因炫目而失明,一片嗡嗡
充塞了耳朵。

冷汗淋漓,把我的全身浇湿,
我颤抖着,苍白得赛过草叶,
只觉得我似乎马上就要死去,
马上要昏厥

但……我能忍受一切。

(飞白 译)

现代读者很少能接触到希腊的合唱诗,它起初用于宗教仪式,后来则用于奥林匹克竞技会庆典仪式,代表城邦和人民发言。因此,它的中心在斯巴达。斯巴达人是多利安人中最主要的一支,他们果敢、强悍、好战,崇尚集体主义荣誉,认为娱乐诸神的最好方式莫过于展示娇艳俊美的肉体,表现健康和力量都发展到家的肉体。因此,他们把举办各种各样的竞技、田径运动会看作整个城邦的大事。最伟大的合唱体诗人是品达(一译品达罗斯,公元前518—前438),被誉为民族诗人。他在继承传统合唱歌的基础上,又加以革新创造,突出了其中的神话宗教成分和贵族气派,把合唱歌写得神采飞扬、富丽堂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