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的权力(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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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知识秩序中的中国文学史

要说出“文学史”(literary history)在欧洲正式产生的准确年代,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不过作为一种批评实践,它关注的是文学的历史,是人们通常说的文学外部的研究,而说到这一类研究中最有代表性的著作,一般人都会推出泰纳(Hippolyte Adolphe Taine)的《英国文学史》(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1864),事实上,在19世纪下半期到20世纪上半期的这段时间里,泰纳关于文学史的意见,一直都有着无远弗届的影响力。

在日本,明治维新实施了大约二十年左右,1890年,高津锹三郎、三上参次合作编写的《日本文学史》出版,“文学史”,这种来自欧洲的新的著述体裁,像台风一样在日本登陆[47],1898年,笹川临风、古城贞吉就以通史的形式,分别编写出版了两种《中国文学史》。此后再过去不几年,中国的一些大学效仿日本大学的建制,开始设置文学史课程[48],在北京的京师大学堂,1904年,林传甲为中国文学史课编出了第一册七万字的课本,同年,在苏州的东吴大学,黄人也一边上课,一边编制教材,从此开了中国文学史源源不绝于世的法门。

自从接受了“文学史”概念,人们便开始尝试改变自己对于过去文学的认识,转换观察的角度、思考的方法,也开始尝试接触并使用一套新的语言,叙述中国文学的过往历史。而在这样一种变换过程中,每一个人似乎都不可避免地要回答这样几个问题:什么是文学、什么是中国文学史中的文学以及怎样写作中国文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