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意义
本书的目的在于:总结我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过程中的各项成就,借鉴各国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方案。本书的意义在于:从理论上研讨和谐劳动关系的各个要素,剖析劳动法律与劳动关系的互动关系,加强劳动法学理论研究;从实践上梳理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问题和进展,提出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化、法制化的操作方案。
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劳动关系的面貌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之争、理念之争日益增多。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如何调整劳动关系,关系到社会安定与经济发展的大局,也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2006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重大论断。以和谐社会为目标,劳动关系法制化、和谐化的进程由此大大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继出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初步成形。为了对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作出理论和实践反思,借鉴各国经验并提出对策,国内外学者建立项目组,以“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法律构建研究”为题,申请实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并获得批准。
党的十八大以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为党和国家的一件重要工作。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时期劳动关系和劳动法领域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原则,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制、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为此,《意见》决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意见》标志着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进入了崭新的阶段。以《意见》为指针,项目组加强和改进研究工作,并于2017年6月完成全部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