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劳动关系法律建构若干重大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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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资概念的功能主义界定

本章梗概

背景:我国劳动法相关法律制度对“工资”概念没有明确界定,究竟只是基本工资,还是包括津贴、奖金和货币性福利在内的综合工资,也是众说纷纭,实践中的操作方法也形形色色、莫衷一是。学者们从各个角度出发,致力于在理论中寻求共识,力求从宏观上对工资做一个普适性的界定。

问题:

(1)现实问题:工资的法律含义是什么?放入加班费、双倍工资含义下有什么新的解释?工资概念界定与劳动者保护有什么关系?

(2)理论问题:工资概念怎么界定?工资概念界定与具体语境有什么关系?

思路:

(1)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对工资有定性,以及细化,但并未对加班费、劳动分红等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报酬形式予以说明。工资通常用作计算加班工资、经济补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补偿等劳动补偿或社会保险费率的基数,工资概念界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

(2)任何跨界性的工资界定都无法满足实践的具体需要。工资的概念要根据功能来界定。先将工资功能定位分类,有工资保护的对象、劳动权益的计算基数、最低工资标准衡量的对象;再从功能定位出发界定工资概念;从广义角度来界定工资保护的对象,保护劳动者利益最大化,从中义角度来界定作为劳动权益计算基数的“工资”,从狭义角度来界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衡量对象,保护劳动者底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