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语用性质的语文课程与教学基本矛盾的堂奥
进一步分析,语言文字与生活世界的对立统一体现在具体的话语或文本之中。具体的话语或文本将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词的音、形、义,句的组合序列和聚合系统以及逻辑、修辞等,段的划分与衔接,篇的结构、文体、语体等,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表征特定的“意”的具体语境中的人、物、事等,以及特定的“意”整合在一起。
从统一的角度看,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必须与特定的“意”融合为一个整体,即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和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合起来表达特定的“意”。具体的话语或文本,表层表现为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深层表现为特定的语言文字对应的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二者融合在一起,其中有特定的“意”,一根有形无形的意脉把二者紧紧联系在一起。其中关系可以简单表示为
语言文字之“形”——“意”——生活世界之“象”
用形、象、意关系图(图3-1)可以表示为
图3-1 形、象、意关系图
话语或文本好比椭圆线条所圈定的椭圆形状,包括椭圆线条以及线条之内的空间。话语或文本的“意”就是椭圆线条,语言文字之“形”就是椭圆线条的外沿,生活世界之“象”就是椭圆线条的内壁所圈定的空间。
如此,具体语境中的话语或文本中,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和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必须与其中特定的“意”完全一致,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必须与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在特定的“意”上完全一致;分开来说,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必须与其中特定的“意”完全一致,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必须与其中特定的“意”完全一致,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必须与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完全一致。
从对立的角度看,“洞庭波兮木叶下”,为什么“洞庭波”和“木叶下”而不是其他“象”组合在一起?它们组合在一起能表达一个什么“意”呢?中间加一个“兮”合适吗?抽象而概括地说,即具体语境中的话语或文本中,为什么是这些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而不是其他,这些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而不是其他,这个特定的“意”而不是其他组合在一起?这些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与对应的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合起来要表达一个什么样的特定的“意”呢?这些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和相应的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能够表达其中特定的“意”吗?这些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与对应的生活世界之“象”完全一致吗?这些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能够完美地表达其中特定的“意”吗?有没有别的更好的表“意”的语言文字之“形”?这些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能够表达其中特定的“意”吗?有没有更好的表“意”的生活世界之“象”?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中的特定的“意”合适吗?有没有其他“意”?
合起来,我们只有在统一中看对立,在对立中看统一,反复比较,辩证思考,才能发现具体语境中的话语或文本,其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和特定的“意”完美融合,或者不太融合。在完美融合中发现语言文字之妙、生活世界之美、“意”义之神;在不太完美融合中发现其中瑕疵,以及提升的空间、进步的阶梯。
这是语用性质的语文课程与教学奥妙所在,也正是语用性质的语文课程与教学的用武之地。语用性质的语文课程与教学无法回避、必须做出答复的三个基本问题是:特定的文本或话语,表达了什么特定的“意”?用了什么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和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表达的?表达效果好不好,或者说所用的特定的生活世界之“象”、特定的语言文字之“形”与特定的“意”是否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