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主义的产生
科学社会主义在苏联、东欧以及中国是一个专门的学科,也是评判其他社会主义的标准,有着至高无上的定位。当然,这种定位不仅仅是学术性的,更为重要的在于它的政治性。比如,“马克思主义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和体系。它是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谋求自身彻底解放的理论,是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科学表现”[44]。与此相适应,关于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学术界也有着一套完整的论述模式。它包括: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历史条件和理论前提,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转变,以及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具体过程。
马克思主义正式诞生于1848年,以《共产党宣言》的发表为标志。毫无疑问,它诞生的历史条件是19世纪30—40年代欧洲(主要是西欧)的社会发展。那个时候的西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确立,工业革命全面展开,生产力和生产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于资本主义正处于发展初期,因生产过剩而引发的经济危机频繁爆发,社会矛盾特别是劳资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比较尖锐。劳工反抗资本的方式也开始由自发的经济斗争转向有组织的经济斗争和有组织的政治斗争。根据中国学术界通行的说法,19世纪30—40年代西欧有三大工人运动,即法国里昂纺织工人在1831年和1834年举行的两次起义,1836—1848年英国的宪章运动,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在1844年举行的起义。法德两国的工人起义都由要求增加工资而起,继而变成与政府的冲突,最后都被军警镇压了下去。英国宪章运动虽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武装冲突,但也由和平请愿演变成罢工示威,最终也遭到政府的镇压。由于带有很强的组织性、政治性,英法德的这三大工人运动被赋予了极高的地位,“表明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无产阶级成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
在社会转型和快速发展的时候,各种矛盾与冲突非常突出是普遍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各种社会运动也比较多。社会运动是一些组织起来的人有意识、有计划进行的促进或抵制社会变迁的行为,其表现形式除了革命之外,还有改革、反动、空想等。19世纪30—40年代的西欧也是各种社会运动交织的时代,统治阶级、被统治阶级以及其他社会阶层以不同的社会运动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诉求。宪章运动、里昂工人起义和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实际上就是当时的劳工阶级的社会运动。在马克思、恩格斯眼中,劳工阶级不仅是受资本剥削和压迫的弱者,更是社会变革的主要推动力量和未来新社会的主人。所以,根据社会主义国家的传统说法,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正因如此才是“科学的”,因为他们发现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而他们之前的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空想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这些社会主义者只是将工人视为一个值得同情的受苦受难的阶级。
其实,上述那些说法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自己总结出来的。1877—1878年,为了捍卫马克思主义,恩格斯在《前进报》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批驳被称为是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的杜林,讲述了马克思主义是如何产生的。这些文章后来汇集到一起出版了名为《反杜林论》的小册子。1879年,应法国社会主义者、马克思的二女婿拉法格之邀,恩格斯将《反杜林论》“引论”中的“概论”和第三编中的“历史”“理论”合并改写成一本独立的书,它就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
虽然如此,马克思、恩格斯并不否认空想社会主义的价值,而且认为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等人的思想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直接来源。马克思说:“在唯物主义的批判的社会主义出现以前,空想主义本身包含着这种社会主义的萌芽。”[46]恩格斯也说:“德国的理论上的社会主义永远不会忘记,它是站在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这三个人的肩上的。虽然这三个人的学说含有十分虚幻和空想的性质,但他们终究属于一切时代最伟大的智士之列的,他们天才地预示了我们现在已经科学地证明了其正确性的无数真理。”[47]在具体内容上,马克思、恩格斯充分地肯定了空想社会主义者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认为他们抨击了现存社会的全部基础,提供了启发工人觉悟的极为宝贵的材料;还认为他们对未来社会的许多设想,如消灭城乡对立、消灭家庭、消灭私人营利、消灭雇佣劳动、提倡社会和谐,把国家变成纯粹的生产管理机构,归根到底要消灭阶级对立等,都有积极意义。这些设想后来都被马克思、恩格斯吸收在自己的著述当中。
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能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为“科学”,按照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主义史学界的解释,那是因为在1842—1844年间,马克思、恩格斯完成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这被说成是他们世界观和阶级立场的根本转变。马克思、恩格斯的“两个转变”一直是马克思主义传记作者的研究重点,如苏联学者尼·拉宾所著的《马克思青年时代》和民主德国学者霍尔斯特·乌尔利希所著的《恩格斯的青年时代——对恩格斯在1842—1845年世界观的发展所作的历史传记性研究》。西方学者对此却不太强调甚至只字不提,美国学者卡尔·兰道尔的《欧洲社会主义思想与运动史》和英国学者柯尔的《社会主义思想史》就是例子。
卡尔·马克思1818年出生于德国经济和政治都比较发达的莱茵省的特利尔城,父亲是一位学识渊博、富有自由思想的犹太律师。马克思从小就接受了家庭、社会和学校的自由主义思想的熏陶和影响,虽然1835年进入波恩大学并于次年转入柏林大学学习法律,可是,他最感兴趣的却是哲学和历史。弗里德里希·恩格斯1820年出生在莱茵省工业重镇巴门市,父亲是一位笃信宗教的工厂主。1837年,恩格斯迫于父命离开学校开始从事商业。然而,注意力并不在商业的恩格斯刻苦自学,1841—1842年在柏林服兵役时到柏林大学旁听,接触到了黑格尔哲学。
马克思、恩格斯都曾是青年黑格尔派,参加了青年黑格尔派进行的争取民主、反对封建专制和批判宗教神学的斗争。1842年10月,马克思来到科隆,利用主编《莱茵报》的机会,发表了一系列抨击封建专制统治、为劳苦大众的经济利益辩护的文章。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开始怀疑黑格尔哲学,写了《黑尔格法哲学批判》并与青年黑格尔派决裂。此时的恩格斯则从巴门去了英国的纺织中心曼彻斯特,深入工人住宅区,同工人阶级有了近距离的接触。1843年春到1844年春,马克思在巴黎创办了《德法年鉴》,积极参加工人秘密组织的集会,结识了德国和法国的一些工人运动活动家和空想社会主义者,研究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著作、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其他资产阶级的经济学说。在这些活动的促进和影响下,1844年2月,马克思在《德法年鉴》上发表了《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在这些文章中,马克思论述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与此同时,恩格斯在曼彻斯特进行了社会调查,研读了英、法两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著作和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著作,在此基础上,1844年初在《德法年鉴》上发表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英国状况——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和现在〉》两篇文章。
1844年8月下旬,恩格斯从曼彻斯特返回德国时,绕道巴黎见到了马克思。法国学者科尔纽在其著作中写道:“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法年鉴》被查封几个月以后会面了。虽然他们在朝着共产主义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前进时所走的道路不同,但他们却肯定他们在一些基本点上观点是一致的。现在,他们通力合作地创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及奠基于其上的科学社会主义,越来越多地直接参加革命的阶级斗争,负起了领导这一斗争的使命。”[48]为了开展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他们共同撰写了《神圣家族》一书,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和青年黑格尔派彻底决裂。恩格斯写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马克思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这些文献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的“两个转变”的完成。恩格斯说:“当我们1845年春天在布鲁塞尔再次会见时,马克思已经从上述基本原理出发大致完成了发挥他的唯物主义历史理论的工作,于是我们就着手在各个极为不同的方面详细制定这种新观点了。”[49]
同样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史学界的解释,在“两个转变”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又发现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
1844年夏,在共同撰写的《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了世界的物质性,提出“无产阶级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认为物质资料生产和自然科学在社会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1845年春,马克思发表了《关于费尔巴哈提纲》,恩格斯称之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50],其内容包括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人的社会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实践性和阶级性等思想。1845—1846年间,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人又合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提出了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是一切历史活动的基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相互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原理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一般认为,发现唯物史观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最重要的理论贡献。
1883年3月17日,恩格斯在马克思的葬礼上说,除了唯物史观之外,“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51]。这个规律就是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完整地提出它是在19世纪50—60年代,但初步论及则是在1843—1847年间。根据恩格斯的说法,当时,马克思“不仅已经非常清楚地知道‘资本家的剩余价值’是从哪里‘产生’的,而且已经非常清楚地知道它是怎样‘产生’的。这一点,从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和1847年在布鲁塞尔所作的、1849年发表在《新莱茵报》第264—269号上的关于雇佣劳动与资本的讲演,可以得到证明”[52]。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马克思提出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存在是以社会分工和私有制为基础的。马克思还分析了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比较明确地区分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内涵,指出了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区别。马克思这时虽然还没有明确提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但由“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产品价值大小的思想是十分清楚的。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马克思提出了剩余价值思想:在工人凭自己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同他由于劳动而从资本家手中所取得的价值之间存在一个差额,而这个差额就是工人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这是资本家财富的来源。马克思指出,工人的工资、资本家的利润都包括在商品价格中。“利润和工资的提高或降低只是表示资本家和工人分享一个工作日的产品的比例,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绝不致影响产品的价格。”[53]利润和工资的来源相同,普遍提高工资就会使利润普遍降低,这也就回答了剩余价值的来源,为以后整个剩余价值理论的创立奠定了初步基础。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书中,马克思明确提出:“工人拿自己的劳动力换到生活资料,而资本家拿他的生活资料换到劳动,即工人的生产活动,亦即创造力量。工人通过这种创造力量不仅能补偿工人所消费的东西,并且还使积累起来的劳动具有比以前更大的价值。”[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