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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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

中华传统文化是历史上曾生活在中国大地上的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化成果和精神财富。对中华文化基本特征的概括,应透过纷繁复杂的文化现象,结合中华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与统一性,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主要形态方面进行审视与考察,以便从整体理解与把握传统文化的内核与脉络。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就其主体内容而论,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节 经济形态基本特征——农业文明

自古以来,中国传统社会就是一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业社会,虽然中原广大地区周边少数民族游牧经济也是中华文明的一种经济类型,但其只是主体经济的补充形式,在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中始终没有成为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所以,传统的中华文明首先表现为农业文明。公元前四千多年,兴起于黄河中游各支流台地上的仰韶文化已基本上实现了从原始的渔猎向农耕的过渡,长江流域同时期的河姆渡文化也已进入农耕时代。夏商时期,农业已是当时重要的经济部门。从西周到战国,农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铁器渐次采用,施肥、防虫害、选种等农业技术逐渐得到推广,作物产量逐渐提高。

商周时期,统治者为不懈怠农事,不仅设立官守,“以教稼穑”“教民稼穑树艺”等,而且每年“天子亲率诸侯耕地籍田”(《吕氏春秋·上农》),举行籍田礼,即象征性的亲耕仪式,以示农为邦本。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农耕经济既是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又是社会秩序稳定和征募兵员的主要途径,故为了争霸战争的需要,各国诸侯竞相推行“耕战”政策,以农为本的重农思想正式形成。如齐国管仲推行“富国强兵”主张,其主要措施就是实行“重本(农)抑末(工商)”政策。如《管子》中曰:“夫富国多粟生于农,故先王贵之。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秦国商鞅变法,也是以农为国本。《商君书·农战》谓:“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则众力不足。”据《汉书·食货志》载:“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故成书于战国末的《吕氏春秋》对这一时期的重农思想与耕战政策总结道:“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徙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又曰“霸王有不先耕而成霸王者,古今无有,此贤者不肖之所以殊也。”春秋战国时期,不仅诸侯政治家们认识到农业是立国之本,诸子们的重农思想也非常突出。如重视农事,实现每个农夫“五亩之宅”“百亩之田”的理想,就是儒家孟子王道仁政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荀子·富国》云:“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垣窖仓廪者,财之末也。百姓时和、事业得叙者,货之源也。”强调农业是财富的源泉。而法家韩非则视工商游食之民为国家之蛀虫,《韩非子·五蠹》中道:“夫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民卑,以趣本务而寡趋末作。”可见,这时农为邦本、国本以生产奢侈品的工商为末业的重农思想已是社会的普遍认识。

秦汉以后,重农思想继续发展,仍为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政治上的主导思想。如《汉书》记载,汉代皇帝屡屡颁布诏书强调以农为本。汉文帝刘恒颁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汉昭帝刘弗陵下诏云:“天下以农桑为本。”西汉政治家晁错有名的“贵粟论”就提出:“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这种重农思想在正史《二十四史》中皆有重要体现,是历代统治阶级的基本国策,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一,中国成熟的农业文明,使奠基于农耕生产之上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物质基础和主导力量,从而形成了一个潜在的农业文化圈,畜牧业和手工业不易发展成足以和农业抗衡的经济部门,定位在补充小农经济之不足和满足大一统国家的需要上。同时,“重本抑末”传统思想以及建立在其上的政治思想,使中国古代的科技思想和知识常常被当作“奇技淫巧”而遭鄙薄轻视。中国历史上,张衡、蔡伦、诸葛亮、马钧、祖冲之、一行、郭守敬等人的科技发明,若不是他们身居官僚行列而被顺带记载,恐也难有一席之地。15世纪以后,中国科技发展落后于西方,这是重要原因之一。

其二,农业文明的发达使人们养成安土重迁的乡土性格。农业社会和农业民族的特点为安地定居,世世代代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久而久之,人们对其生活的地方产生深深的依赖和眷恋,如果没有天灾兵燹,决不会轻易迁离家乡,这种安土重迁的思想深深根植于中华文化之中。《易经·系辞》曰:“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礼记·哀公问》对这一思想进一步阐论道:“不能爱人,不能有其身;不能有其身,不能安土;不能安土,不能乐天;不能乐天,不能成其身。”而《汉书·元帝纪》中将中华民族的这种乡土特性概括为“安土重迁,黎民之性”。《朱子语类》云:“安土者,随寓而安也,敦乎仁者,不失其天地生物之心也。”这种民族特性在我国古代的民间谚语及文学作品里有更广泛的反映。如“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是妇孺皆知的名句;“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远离故乡的人们更是对家乡的一草一木魂牵梦绕。农民长期附着在土地上,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长期生活在固定而闭塞的环境中,“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农民的真实写照。这种民族特性,一方面使华夏汉民族滋生了“厚德载物”、中庸尚和道德观念、务实重民思想以及勤劳节俭、知足常乐和平主义的生活情趣,在文化功能上起着巨大的凝聚力作用;另一方面,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分散的小农经济,地理、心理以及经济、文化上的闭塞性,也助长了血缘、亲缘、族缘、乡缘、地缘关系的发展,成为宗法观念与关系、家长制和纲常伦理、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1894年,孙中山在《上李鸿章书》中,曾尖锐批评的中国人“恒守古法,不思变通”的心态与行为模式,正是同安土重迁的乡土观念浓厚有密切联系的。

其三,促进了中国古代农学著作与思想的发展,使中国古代农业科技领先世界。据国家图书馆《中国古代农书联合书目》统计,中国古代有名的农学著作就有643种之多。中国古代农书卷帙浩繁、内容丰富、题材多样,农业思想极富哲理。春秋战国时期,“农家”已是诸子百家中的一个重要学派。先秦时,农学著作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重点讲农时,有《夏小正》《诗经·七月》《吕氏春秋·十二纪》《礼记·月令》等方面的著作。《夏小正》和《诗经·七月》约成书于春秋时期,记载了大量的物候观测,按照一年的十二个月份分别记载每月的物候、气象以及进行的各项政事,其中大量为农业生产事项。《吕氏春秋·十二纪》和《礼记·月令》在《夏小正》基础上有所发展。这一类著作开以后农家月令体裁农书之先河。

第二类土壤研究,为适应“任地作贡”或“相地衰征”而作,有《尚书·禹贡》《管子·地员》《周礼·职方》。《禹贡》虽是古代地理学的经典著作,但其中包含了许多关于土壤学和农业地理的丰富内容。《管子》中有许多篇章含有农学的内容,《地员》则专门记载土壤和植物的关系,对土壤的分类比《禹贡》和《周礼》更为详细,还提出不同的地势、土壤与其植被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可以说是中国最早为农业服务的有关生态的植物学著作。

第三类农业政策和农业技术,现存的文献只有战国晚期《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辨土》和《审时》四篇。《上农》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关于农业政策的论文之一。《任地》《辨土》和《审时》三篇是关于农业技术方面的论文。《任地》主要论述土壤耕作的原则和方法。文章一开始就提出有关农业生产技术的十个问题,其中六个问题围绕着为农作物创造良好的生长发育条件而提出的技术要求。后四个问题提出农业生产的基本目标,既要产量高,也要质量好。《辨土》论述土壤条件和栽培技术。《审时》主要论述适时播种和收获等农事操作的重要性,还列举了六种主要的粮食植物耕作和收获及时和不及时成败的关系。三篇大体构成了一个整体,带有农作物耕作栽培技术通论的性质。这几篇著作第一次对农业中的天、地、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作了科学的分析,成为中国古代农业精耕细作思想的理论支柱。它们是以前农学技术的总结,又是以后传统农学的理论基础。此后历代农学著作层出不穷,著名的有西汉氾胜之的《氾胜之书》、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宋代陈旉的《陈旉农书》、元代王祯的《农书》、明代徐光启的《农政全书》等,皆为中华文化宝库中十分珍贵的财富。同时,中国古代农学的发展与古代天文学、地理学和科技发明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经济不仅是政治的基础,而且也是一个社会思想文化的基础。故农业文明乃是中华传统经济形态基本特征,也是政治形态、社会形态和文化思想形态基本特征的基础,对中华传统文化特质的塑造历史地提供了决定性的影响。

第二节 政治形态基本特征——王权主义

在几千年的中华传统文化政治形态中,王权主义始终处于核心的地位,尤其是春秋战国以后,王权至上、中央集权和官僚体制三位一体的王权主义始终支配着中国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形成重人治、轻法治等诸多特征。

春秋战国时期,王权至上的政治格局已经形成,如管子曰“权势者,人主所独守也”;商鞅云“权者,君之所独制也”;韩非谓“权势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又曰“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自从秦始皇一统天下创立皇帝制度以来,“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皇帝总揽一切大权,“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阳明全集·大学问》)。尽管历代皇帝皆有庞大的官僚机构体系为办事机构,但君主仍最大限度地将权力集中于个人手中,举凡官制、行政、立法、司法、财政、民政、军事等主要权力均由皇帝亲掌,即“乾纲独断”“躬揽大权”。汉代时,在董仲舒“天人感应”理论指导下,进一步强化了王权与神权的结合。董著《春秋繁露》中曰“故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王者,天之所予也”。皇帝依仗天命以立权威,借天命以成人事,成为王权至上的传统。如明太祖朱元璋“每断大事,决大疑,臣下唯面奏取旨”(廖道南:《殿阁词林记》)。清代康、雍、乾三朝是中国王权专制的巅峰。康熙声称“今天下大小事务,皆朕一人清理,无可旁贷。若将要务分任于人,则断不可行”(《东华录·康熙朝》卷九一)。雍正的治世原则是“以君心之是非为是非,以君心之好恶为好恶”(雍正《大义沉迷录序》)。而乾隆则宣称“本朝家法,自皇祖皇考以来,一切用人听言大权,从无旁落”(《东华录·乾隆朝》卷二八)。由此可见,一人独治天下,权力不可以假人,是中国皇帝制度的核心原则。

应该说,中国传统社会的血缘宗法关系是王权至上的逻辑起点,分散的小农经济则是王权至上的社会经济基础。而与王权至上相辅相成的则是中央集权制。在中国这样一个广土众民和小农经济的国家,只有地方权力集中于中央,中央权力集中于君王,才能巩固和强化王权统治。而奠定几千年中国中央集权制的基础,则是秦始皇废诸侯而建立郡县制。这一制度的关键在于地方郡县官员必由中央皇帝任命,地方官员必须听从中央皇帝的指令以实行管理。故郡县制度对中央权力的运作就如手之使臂,臂之使指,不仅体现着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监控与管辖,而且通过官僚等级制的组织体制,形成了从中央至地方各级组织层层节制的金字塔结构,并由此产生了维护与巩固这一体制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及思想意识形态。作为中国传统政治形态支柱的思想价值观,有中国传统政治精神支柱的天命论,有以天子为大一统政治核心的国家大一统和思想大一统观念,有致力于巩固统治社会基础的民本论,有倡导德治、推行“内圣外王”的伦理政治文化观,有在传统政治思想及其运作中规范人际关系基本原则的纲常论以及作为开科取士考选人才和全部政治活动指导思想的经学思想等。

中国古代文化思想上的“独尊一家”也是王权至上的一个重要表现。其主要表现为限制学术争鸣,钳制自由思想。尽管程度不同、做法不一,历代统治者的基本趋向总是尽量桎梏人们的言行、牢笼人们的精神,把知识变成政治,把经学变成官方哲学,成为进入官场科考的唯一途径。

中华传统文化中以王权主义为核心的政治意识形态,不仅对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起着巩固和强化作用,而且通过各种渠道,直接地广泛地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围绕着王权主义思想,儒家的仁政与礼治学说、道家的无为而治主张、法家的法治理论以及天地君亲师(即敬天、敬地、忠君、事亲、尊师)的社会秩序观念,长时期支配着社会政治发展的方向。此外,专制王权不仅采取各种措施“重农抑商”“重本抑末”,以维护其社会经济基础,而且注重官僚体制及文官制度的建设,以巩固和扩大其社会统治基础。从隋唐开始的考选人才的科举制,使一般寒门庶族的子弟均有同等机会考试,打破了官僚贵族世家通过推荐垄断仕途的局面,有利于吸纳社会精英到统治秩序之中。然而王权专制下庞大而严密的官僚体制对社会的统治,易于因循守旧,导致官冗政弊,官民矛盾激化。天地君亲师和三纲五常伦理型政治文化使人们形成崇拜权力的意识和仆从的习惯。因此,中国历代即便有主张革新者,也多打着“法先王”的旗号,进行“托古改制”以颂古非今。这一方面形成“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孝经·卿大夫》)的保守性格;一方面也反映了“布衣改制,事大骇人,故不如与之先王,既不惊人,自可避祸”(康有为《孔子改制考》)的改革者心理。故中华文化思想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在极大层面上受到君权天授的天命观、君民相维的思想观、上下相依的伦理观、天下一统的政治观等政治哲学与思想体系的深刻影响,依从于专制王权统治的政治需求,成为维护王权主义的精神支柱。

第三节 社会形态基本特征——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渊源于由血缘来作为纽带连接和沟通社会的原始父系家长制。而中国古代社会的宗法家族制度,不仅是社会组织重要支架的细胞和基石,也是政治结构的重要支架。

夏代伊始,中国进入了“家天下”的阶级社会,宗君合一的宗法形态就已形成。所谓宗,《说文解字》释其原始义为“尊祖庙也”。王筠《说文句谈》谓:“宀示者,宝中之神也。天地神祇,坛而不屋,人鬼则于庙中祭之。”故宗君合一,就是将敬天、法祖、先王崇拜的神权与君权的合一。而祭祀、崇拜与神化祖先或先王之目的,就在于宣示后王的神性以及血缘的正统,强调后王权威的神圣性。先秦三代,尤其是商周时期,王对宗庙祭祀乃是“国之大节”,有严密的礼仪制度。如《礼记·王制》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大祖之庙而七。”自周代起,宗庙就是王室和国家权力的象征,祭祀祖先活动也成了宗法与政治的合一,宗庙被毁也就意味着王朝的灭亡。

同宗君合一紧密联系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它是宗法制的核心。在以血缘为纽带的父系原始社会,家庭成员以同男性家长血缘关系的亲疏、尊卑为依据,来调整与确定自己的地位、身份,并以此维持与巩固父系家长的统治特权。商周之际,为确保王位继承的秩序性和稳定性,继承王位渐从“兄终弟及”过渡到“父死子继”的嫡长子继承制。诚如王国维《观堂集林》中所指:“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者,乃传子法之精髓。”即至周代,为适应大规模封邦建国和封建等级制的政治需要以及协调和巩固贵族统治秩序,将嫡长子继承制作为一种完备的宗法制度在统治阶级内部推行,并以“亲亲”“尊尊”的宗法观念作为建设各级政权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宗族中有大宗小宗之分,周王为天子因而是天下大宗,同姓诸侯则为小宗;诸侯在其封国内是大宗,卿大夫为小宗;卿大夫在其采邑内为大宗,士为小宗。从王位到诸侯、卿大夫之位,都由嫡长子(宗子)继承世袭。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与此同时,以尊祖敬宗作为维系纽带,宗子掌握主祭权是神圣原则。在同一祖先的名义下,“别亲疏,序昭穆”,以使君臣父子尊卑有分、亲疏有别、贵贱有等、长幼有序,致等级森严,不可逾越。

先秦以来形成的宗法观念,尤其是儒家传统宗法伦理思想,其核心是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其根本原则是长幼有序、尊卑有别。这种宗法关系,使中华传统文化社会形态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一是在社会形态中确立了家庭本位制,使社会中宗族凝聚力不断加强,成为国家与社会的基本结构。

二是“家国同构”,以血缘亲情为本位的家庭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父权与君权互为表里。家庭是国家之缩影,国家则是家庭之放大,两者的秩序、形态和宗法精神观念是同构的。同时,国家以法律和手段促进和保护家庭制度和关系以及其公共财产。而家庭权力与地方政权、神权相结合,维护封建统治秩序。

三是统治阶级不仅倡导“以孝治天下”,而且“孝道”成为社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是非善恶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比较强大的社会舆论以及礼教,成为指导和统一社会的意识形态。如《孝经》开宗明义宣告:“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这种观念不仅推及天子如父、臣卿如子、忠孝相通的政治伦理和三纲五常观念,而且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成为个人追寻与实践的理想人生目标。

四是在社会的各种关系、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和理论形态方面,形成异常成熟的社会宗法礼仪文化以及伦理性政治文化,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主轴。

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宗法观念与礼教的紧密结合,具有很强的道德吸引力和感召力,深刻影响了社会生活与文化的各个方面。与中华农业文明紧密结合的宗法制度,不仅创造了一种稳定的有利于文化积累和延续的社会环境,而且也催发了华夏民族从对神的崇拜到对人自身力量的热情关注。它催生了孝顺父母、敬老扶幼、注重家庭观念和道德修养、讲究群体意识、尚古传统、忠君爱国和社会责任感等等优良传统,同时,又滋生了老人政治、宗法小团体、地方宗派、狭隘民族主义以及重血缘、亲族和人情,成为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延续和社会超强聚合的关键。

第四节 文化思想形态基本特征——儒道思想

中华传统文化以儒道思想为主体构架。作为思想形态领域内主干的儒道思想对几千年的中国社会发展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巨大影响。

以孔子提出“仁”为核心学说的儒家思想产生于春秋时代,至战国“百家争鸣”中渐成“显学”。随着秦汉中央集权统一皇朝的建立,儒家学者董仲舒创立了以儒家学说为主导的君主专制政治思想,迎合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的时代形势,使汉武帝采纳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定儒学于“一尊”。这使儒家思想成为国家意识形态,以儒学为主导的汉民族文化思想也开始正式形成。尤其是儒家经学的确立,成为全社会的指导思想,影响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经学作为科举选拔人才的必然途径,使儒家思想成为广大士阶层与社会精英的习惯思维和行为模式。

儒家思想作为一种主导性社会思想资源,其发展有一个历史过程,它是在与各种思想文化的融契、浸润中不断丰富发展起来的,内部也存在不同的流派。从先秦儒学到汉唐经学,从宋明理学到明清实学及考据学,每一个时期的儒学代表人物都有其理论特色。宋明理学是儒学发展的最高理论形态,既兼备前说又融会佛道,既探究天人宇宙和心性本源哲学,又关注现实社会人生的伦理政治问题。综而论之,儒家思想的基本特点大致如下:一是注重天人之学和人与自然关系的探讨,强调以人为本,追求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二是关注社会人际关系与道德伦理,以忠恕孝悌修养为本,以“仁”为最高原则,以“礼”为行为规范;三是讲究以“中和”观念为核心的中庸之道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方法原则;四是倡导经世致用、知行合一和笃行精神,具有安邦兴国的强烈历史与社会责任感。对于儒家思想,从不同的视野角度还可以总结出一些特点,如对宗教的批判与容纳等等,然而以伦理为本位的道德理想主义则是其最大的理论特质。

对中国古代科学文化深有研究的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中指出:“中国人性格中有许多最吸引人的因素源于道家思想。中国如果没有道家思想,就会像是一棵某些根深已经烂掉了的大树。”林语堂《中国人》一书以为“中国人的性格”是:老实温厚、遇事忍耐、消极避世、超脱老滑、和平主义、知足常乐、因循守旧等。这实际上反映了先秦以来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道家思想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体系,从先秦老学和田骈、慎到、宋研、尹文等学说,从庄周学派到汉初黄老之学、汉末道教,再至魏晋玄学等阶段,其流派众多,思想庞杂。在思想派别上道家虽是儒家的主要对立面,但又是儒学的重要补充者。如儒家学说具有阳刚特征,表现出积极有为、自强不息的人生态度,弘扬以天下为己任的强烈社会责任感,肯定立德、立功、立言为“三不朽”事业,强调以伦理道德教化人民,倡导和实践内圣外王之学等等。从先秦孟子提倡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到宋代理学家强调“为天地立心,为生命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都是这种阳刚特征的典范。而道家学说却具有阴柔特征,其理想人格与人生态度表现出清心寡欲、返璞归真、超越物外、顺应自然、重生贵生、以柔克刚、急流勇退、无为而无不为,治国之道寻求无为而治,钟情山林田园生活。先秦老子提倡“道法自然”“不敢为天下先”,庄子提倡“无己”“无功”“无名”“无待”的逍遥游思想,就是道家阴柔特征的楷模。此外,儒道两家思想还有一个重要的不同特点,即儒家强调个体对于群体和社会的服从,宣扬重义轻利、忠君爱国,主张通过以个体融入群体和社会的方式来保持群体和社会的和谐统一,具有忧国忧民的忧患意识,推崇大同社会公天下的理想;而道家则关注个体的价值和精神自由,讲究保持个体的身心和谐与自我实现意义,以协调人际关系,达到社会秩序的安定,憧憬“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蓝图。道家思想在封建专制压抑和束缚人性的状况下,具有超越世俗和对人身心调节的功能。历史上许多士人特立独行、放荡不羁、性格耿介、清高孤傲,同道家思想影响有很大关系。

儒道两家作为主导的社会思想资源,既有相互对立、相互针砭批评对方弊病的一面,更有互相渗透、互相融通、互相吸取的一面。如儒家思想吸取道家思想主要有宇宙生成论和宇宙本体论以及清心寡欲的养心学说等,它们为儒家伦理提供了自然哲学心性之学的基础;道家思想吸取儒家思想主要是有关道德伦理学说,以加强自身人文方面的内涵。在“天人合一”思想观念上儒道两家也颇有会通之处。而儒道两家思想的融合,不仅最早可追溯到孔子向老子问礼的思想交往上,而且表现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学术思想发展的高峰——宋明理学中儒道(包括佛学)的融会贯通。因此,在中华文化史上儒道两家思想相辅相成、互相交替递补的过程,在思想形态上陶冶与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