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化界说
文化作为一种包罗万象的庞大体系,迄今为止国内外学术界为之所下定义约有四百多种。这正从一个方面说明了文化的恢宏璀璨、绚丽多彩和历久而弥新的特性。
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罗伯(A.L.Kroeber,1876-1960)和克拉柯亨(Clyd-Klu-chohn,1905-1960)撰著的《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判性回顾》认为:“文化是包含各种外显或内隐的行为模式;它通过符号的运用使人们习得及传授,并构成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包括体现于人工制品中的成就;文化的基本核心包括由历史衍生及选择而成的传统观念,尤其是价值观念;文化体系虽可被认为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但也可被视为限制人类作进一步活动的因素。”1974年的《大英百科全书》认为,“一般性”文化概念应是“总体的人类社会遗产”,而“多元的相对的”文化定义应是“文化是一种渊源于历史的生活结构的体系,这种体系往往为集团的成员所共有”,并包涵集团的“语言、传统、习惯和制度,包括着有激励作用的思想、信仰和价值以及它们在物质工具和制造物中的体现”。1973年的《苏联大百科全书》认为,广义的文化概念应“是社会和人在历史上一定的发展水平,它表现为人们进行生活和活动的种种类型和形式以及人们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而狭义的文化概念,“仅指人们的精神生活领域”。以上三种对文化概念的阐释可称是国际学术界中比较具有权威的定义。
在中国语言系统中,“文化”一词源于“文”“化”二字的复合使用。商代甲骨文中,“文”字像身上有花纹的人形,似文身之人;“化”字像一正一倒的人形,喻变化之义。《周易·贲卦·彖传》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孔颖达的《周易正义》注释谓:“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者,言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当法此教而化成天下也。”由此可见,这里的“人文”与“化成”体现的是“以文教化”的思想观念。而“文”与“化”联缀为一词,最早见于西汉刘向所作《说苑·指武》:“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夫下愚不移,纯德之所不能化,而后武加焉。”这其中的“文化”一词意思也是以文德教化天下。因此,中国传统语言系统中的“文化”含义,同现代词汇中的文化(culture)概念有所不同。而现今使用的翻译词汇“文化”,其词源于拉丁文cultura(英、法、德文皆同),词意具有多种含义,如耕种、居住、练习、注意、敬神等。此后英文culture又由此引申出教育、知识、修养、礼貌、情操、风尚、人类能力的发展以及科学和美术的修养等意义,并逐渐地演绎成现代词汇中的专门术语。
“文化”一词与“文明”的概念相近,以至二者往往相互通用。如美国学者亨廷顿(SamuelP.Huntington)《文明的冲突》中即把文明界定为“文化实体”(cultural entity),并强调今后世界冲突的根源既不是意识形态,也不是经济,而是文化。而中国《辞海》中载:“文明,犹言文化,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文明”一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最初见于《尚书·舜典》:“濬哲文明,温恭允塞。”其含义宋代蔡沈《书经》释作帝舜具有“深沉而有智,文理而光明,和粹而恭敬,诚信而笃实”四种“幽潜之德”。而据孔颖达疏曰:“经纬天地曰文,照耀四方曰明。”又《周易·贲卦·彖传》:“文明以止,人文也。”王弼注曰:“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人之文也。”而孔颖达疏云:“用此文明之道,裁止于人,是人之文德之教。”可以看出,古代汉语中的“文明”与“文化”都具有道德伦理的文化意义。现代汉语中“文明”是作为西文civilization的翻译词汇,而civilization源于拉丁文civilis(城市)和civis(公民),意思含有比外国人或蛮族的原始生活方式优越之义,其定义也有许多种。18世纪欧洲才将这个术语用于正式文献中,至20世纪中期方广泛运用于人文科学各领域,一般指阶级社会出现以后的人类社会历史,并与原始社会——野蛮社会相对立。正如摩尔根《古代社会》中将人类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而英国著名学者汤因比名著《历史研究》认为,在人类历史上共出现过26个文明形态,随着历史演进过程,有的衰落,有的中断,有的被征服,有的消亡了,至今尚存七大或八大文明,其中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之久而从未中断过。现代史学界一般认为“文明”社会的主要标志应是:出现了政治组织上的国家;已有城市作为政治、经济、文化(包括宗教)各方面的活动中心;已发明文字,并能利用文字作记载;已能冶炼金属等。当今国际学术界对“文明”概念比较流行的认识,是将其理解为广泛意义上的“文化”,即指人们有目的的活动方式及其一切成果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