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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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华”词源解析

“中华”一词源远流长,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伟大称谓,而且具有广泛和深刻的内涵意义。据研究,“中华”一词最初是从“中国”与“华夏”两词中各取一字复合而成的。

第一节 “中”与“中国”稽论

“中”字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作意指在部落社会人们擅长弓箭打猎,又往往以习射或比箭法定水平高低,故这一象形字表示在旗帜上的节旄间挂上一供射击的圆物,射中者称“中”(音重,去声)。而“中国”一词始见于1963年在陕西宝鸡贾村出土的西周铜器何尊铭文中:“……唯武王既克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辟民。”而文献中最早见于《尚书·梓材》,周成王所语:“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意谓皇天将“中国”的人民与土地交给周武王治理。这两段史料可相互印证,即周初时的中国指原商人统治的中心区域——黄河中下游一带。因此,先秦的“中国”一词,初始只是一个地域性和文化性概念,并不具有统一的国家实体含义。

综观先秦时期历史文献资料中所出现的“中国”含义,主要有以下几层意思:

其一,指天子所居京师,相应地将西周版图以外称为四方、四国。如《诗经·大雅·民劳》:“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惠此京师,以绥四国”。郑玄《笺》:“中国,京师也。”在这里,“国”与“邑”“都”是同义词,均是“城”的意思。正如《汉书·地理志》谓“昔周公营雒邑,以为在于土中,诸侯蕃屏四方,故立京师”。

先秦“中国”一词,初始只是一个地域性和文化性概念。图为清代钱维城《江山万里图》。

其二,指“天下之中”的地域。此义源于殷人自称其地域为“中土”,而殷都又地处中央,故又称“中商”。罗振玉《殷墟书契前编》中就有甲骨文的占卜词:“戊寅卜,王贞:受中商年。”“中土”是相对东南西北“土”的制度与地理划分。如《左传·昭公九年》载周景王使詹桓伯对晋国云:“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后世又将“中国”“中土”称为“中原”。

其三,指诸夏所居的城与地区。《孟子·梁惠王上》:“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庄子·秋水》:“计中国之在海内,不似稊米之在大仓乎?”“中国”皆指诸夏各诸侯国。《说文》曰:“夏,中国之人也。”龙山时代(距今约4000-5000年)晚期各地已开始由氏族到国家的转变,社会首领、国君都筑城而居,成为一方的中心。由于住在黄河一带的夏人所处地望居中,故“中国”指夏人所居之城,而最早的中国人也就是夏人。已知先秦文献中,以“中国”统称诸夏列邦者,近一百五十次,突出列邦同一族群、同一文化体系,不仅血缘一致,而且语言文字、观念形态、风俗习惯乃至社会、政治结构也都相近或相同。

其四,“中国”的“中”字还体现了先秦深厚的伦理与政治思想观念,是中国“尚中”文化模式的滥觞。在甲骨文中,“方”是一个原始的政治地域概念,常用来表示蛮夷戎狄政体,所以中央、中国相对四“方”而言,已有一种地理文化上“统摄四方”“华夷之辨”、泱泱大国的自傲优越感。在周人居于岐山时,只能称“西伯”,待武王克商,才宣称占有天下之中。如《尚书·周书·召诰》:“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故《荀子·大略》曰:“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于下之中,礼也。”《孟子·尽心上》云:“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这里均表明商周时代已形成“中央”意识,即居中而治,一统天下。同时,“中央”意识还同三代的天命观念相联系。如殷人自号天邑商,《逸周书·度邑解》:“王曰,呜呼,旦,我图夷兹殷,其维依天室,其有宪命……”其中天邑、天室,均谓天所依止,天命所集。故居中央是与受天命相提并论的,甚至还演绎为一个与宇宙结构和神界沟通的祭祀结构,如五方神之中央为黄帝等。此外,先秦“中央”观念还可以在“九州”(豫州为中州)、《易》的“九宫图”、五岳、四灵二十八宿和阴阳“五行”学说以及孔子的“中庸”之道、中和之美思想中找到其文化源流。《列子》中说:“南国之人,祝发而裸;北国之人,鞨发而裘;中国之人,冠冕而裳。”《战国策·赵策三》记述赵国公子成一段评论:“中国者,聪明睿知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艺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行也。”这些观念都表明,早在先秦时代,“中国”一词已有相当明确的文化含义和地域含义。

秦汉统一后,“中国”一词经常被用于代表大一统国家,具有了相当稳定的政治含义。地域上、族类上、文化上,范围也逐渐扩大,原先所谓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先后陆续成为“中国”的一部分。“中国”一词的文化意义,这时更为突出,并较前进一步提升。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曰:“天始废始施,地必待中,是故三代必居中国,法天奉本,执端要以统天下,朝诸侯也。”扬雄《法言·问道》谓:“或曰孰为中国?曰,王政之所加,七赋之所养,中于天地者为中国。”《公羊传·僖公元年》何晏解诂:“王者封诸侯,必居土中,所以教化者平,贡赋者均,在德不在险。”《汉书·律历志上》指出:“中央者,阴阳之内,四方之中,经纬通达,乃能端直。于时为四季,土稼啬蕃息。信者诚,诚者直,故为绳也。五则揆物,有轻重圜方平直阴阳之义。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顺其方而应其行。”这里“于时为四季”后的主要意思是从节令上言,中位四季之间,能和四时之气;从“五行”上说,中属土能繁殖生灵万物;从“五常”上说,中属信,能真诚无伪、正直无私。故人以此为准则,方能揆平取正,方圆物类。上述“以中为尊”和“中央”崇拜的正统理论,不仅反映了时空观中王者必居中建国均政平治的理想,体现了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伦理道德的深刻内涵,而且由方位时空概念演绎抽象为哲学思想概念,并展示了一种文化上的思维方式以及一种礼制的统治秩序和世界文化中心的观念。

《礼记·中庸》所谓:“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中庸·章句》云:“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唐代韩愈《原道》一文云:“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坚持文化为区别华夷的最高标准,其核心就是礼义,“中国”就是这种礼义文化的代名词。宋代石介《中国论》谓:“天处乎上,地处乎下,居天地之中或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四夷外也,中国内也,天地为之乎内外,所以限也。”陆九渊《象山全集》中谓:“圣人贵中国贱夷狄,非私中国也。中国得天地中和之气,故礼义之所在。贵中国者,非贵中国也,贵礼义也。”明太祖朱元璋曾下诏谕曰:“自古帝王临御天下,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明太祖实录》卷二六)这说明,虽然古代中国没有一个朝代以“中国”为国名,但是自西周以后的各朝代,无论哪一个民族政权入主中原,皆以“中国”自居;只有“入主中原”、继承华夏文化方为“正统”王朝。这实际就是以“中国”为政治与礼仪文化上的正统、正宗。十六国北朝时期在中原立国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均推行汉化政策,以中国正统自居,反斥东晋南朝汉族政权为“南伪”。《魏书·礼志》载北魏孝文帝中书监高闾论正统曰:“臣闻居尊据极,允应明命者,莫不以中原为正统,神州为帝宅。”《元史·许衡传》载:元朝统治者认为“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遂改蒙古旧俗而从“亡国之俗”,继承中原文化。明初明成祖派太监郑和七下西洋“宣德化而柔远人”,“不服则耀武以慑之”,其意图也基于“帝王居中,抚驭万国”的观念。晚明以后,西方来华传教士称明清帝国为“中华帝国”,又简称为“中国”。南怀仁、利玛窦等传教士为了便利传教,迎合明清官民固有的中国乃世界中央帝国的传统文化心理,将中国绘制于世界舆图的中央位置。1689年清朝康熙皇帝委派钦差大臣索额图同沙俄政府签订《尼布楚条约》,时索额图的全衔是“中国大圣皇帝钦差大臣分界大臣议政大臣领侍卫大臣”,这乃是“中国”作为主权国家专称正式用于外交事务的开端。这时,“中国”作为一个地理名词和主权国家的政治名词,已涵盖清王朝统治的整个区域,包含汉、满、蒙、回、藏等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各个民族。于此可见,在历史的发展中,“中国”这一概念已从一种礼制文化的秩序和范畴,演变为一种确定的政治范畴、地理范畴乃至种族范畴,一种“以夏变夷”的价值观标准,成为中华民族的徽帜和象征。

第二节 “华”与“中华”释义

据学者研究,“华夏”的“华”字与“花”通,本义是文采、精粹、光辉,最初用于部族名称。林惠祥《中国民族史》中曾说:“‘华’为图腾名称,意即‘花族’;‘夏’为自称之语,意即‘人’。”《尚书正义》注释“华夏”云:“冕服华章曰华,大国曰夏。”《尔雅·释诂》:“夏,大也。”又《春秋左传·定公十年》孔颖达疏曰:“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华夏一也。”因此,有学者认为,华夏就是居于中原,以农业为主,因而以谷子和黍子开的小花为图腾,冕服上有华章的部族。而西周时期,由于文化认同和分封诸侯,又称诸侯国及其所辖族人为“诸华”或“诸夏”,合称则为“华夏”;诸侯国以外的“四土”“四方”所居之族,则统称为“四夷”。故从“中华”这一复合词来看,不仅含有文化发达之意,而且与“中国”蕴涵着同样的政治伦理化的文化意义以及“华尊夷卑”的价值取向。如《唐律名律疏议释义》曰:“中华者,中国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义,故谓之中华。”同时,正因为这种对于“中国”文化(教化)的重视以及对于族源血缘的相对轻视的传统观念,促使中华文明几千年传承不断。即便数千年来许多次改朝换代,也仅是皇族姓氏的更替,而不是文化的灭亡与传统的中绝。

总之,中华既是一种地域概念,又是民族与文化类型的名称。几千年来,中华作为一个蕴涵着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华自然地理环境多重含义的统一体,它的形成、存在和延续,不仅是多元一体民族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且是中华传统文化多元多样而又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表征,是炎黄子孙精神世界永恒的光辉、伟大的称谓与高尚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