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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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和合会通的精神境界

中华文化主张天人合一,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相融贯通,由此便形成了和合会通的文化精神。不少学者认为,和合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所在,并对这一思想的起源、发展作了论述。

“和合”一词是中华民族独创的文化概念。“和”“合”两字最早见于甲骨文、金文,殷周之时,“和”“合”两字单独使用,尚未连用。春秋时期,“和”“合”两字开始连用。《国语·郑语》称商的祖先契能“和合五教”(韦昭注: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使百姓安身立命。在中华文化发展史上,有所谓“和同之辨”,西周末年的史伯便是这一思想较早的阐述者。史伯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国语·郑语》)在史伯看来,不同事物相配合而化生万物;完全相同的东西放在一起,只是量的增加而不会发展质变,就不能产生新事物。此一见解已包含了不同事物的差异和矛盾多样性的统一的思想。儒家学派的开创者孔子继承了西周以来“和”“同”的范畴,提出了“和而不同”的文化观。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君子以“和”为处事准则,但不盲从附和,有自己的见解。小人盲从附和,没有自己的见解。此处孔子把“和”与“同”的不同取舍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标准,表现出了重合去同的价值取向。此一思想既承认不同事物的差异性,又和合不同的事物,通过互济互补,达到统一、和谐。老子提出了“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的思想,认为万物包含着阴阳两个对立面,阴阳相互激荡作用而构成和。《管子》一书正式将“和”“合”两字连用:“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习,习故能偕。偕习以悉,莫之能伤也。”此一思想为其他各家各派进一步继承和发挥。墨子认为天下不安定的原因在于父子兄弟结怨仇,“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孟子重视“人和”,“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强调“人和”是取得成功的首要因素。荀子提出“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荀子·礼论》)的观点,《易传·彖传》则提出了“太和”的观念,“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秦汉以来,和合概念被众多的思想家所认同和接受,陆贾在总结秦亡教训时称“乾坤以仁和合,八卦以义相承”,董仲舒推崇和合,称“和者,天地之正也,阴阳之平也,其气最良,物之所生也”(《春秋繁露》卷一六)。道家经典《太平经》称“无阳不生,无和不成,无阴不杀,此三者相须为一家”。佛教传入中国后,以“因缘和合”解释万物存在消亡之因,提出了诸如“和合因”“和合生”“和合相”等概念。

由此可见,和合是中华文化中重要的思想观念,“和”是指异质因素的共处,“合”则是指异质因素的融会贯通。中华文化和合思想极富辩证思维,它积极地看待自然与社会中的差异、分歧和矛盾,提倡发挥不同个体各自的积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整体的和谐与发展。反映在文化观念上,主张以广阔的胸襟、海纳百川的气概去容纳不同的意见,表现出中华文化“有容乃大”的气魄。这说明中华文化绝不是一个封闭性的文化体系,而是一个开放性的文化体系,在中华文化中,儒道互补、儒法结合、儒佛相融、佛道相通,援阴阳五行入儒,儒释道三教合一,以及对伊斯兰教、基督教的容纳吸收,都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以中华文化的主干儒家文化为例,汉武帝采纳公羊学大师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实儒术独尊,并不是完全摒弃其他学派的主张,而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兼取和杂揉了道、法、阴阳五行说等各家学说,主张礼治与法治相结合。宋明理学完成了对儒学的第二次改造,但宋明理学并不排斥佛道的思想,而是援佛入儒、援道入儒,建构了以儒学伦理为本位的新儒学体系。再以魏晋玄学为例,当时的玄学家们以道家思想为主体,以“有无本末之辨”为核心建构了一套新的思辨哲学体系。但是,玄学并不完全排斥儒学,而是从儒学中吸取了不少思想资源,这从当时士大夫把道家经典《老子》《庄子》和儒家经典《易经》称为“三玄”即可得以说明。玄学发展到后期,又从佛学中吸收不少养料,玄学家谈佛、佛学家谈玄蔚然成风,东晋十六国时期北方佛教界的领袖道安就是以玄学贵无论来解释般若学的“空观”而成为当时般若学六大家之一的。

中国重和合的文化观念,体现了中华文化是一种包容性和同化力很强的文化,它对外来异质文化并不采取深闭固拒的排斥态度,而是以一种海纳百川的博大胸襟去加以和合会通。中华文化消融印度佛学的过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东汉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是中国接触吸纳印度佛教文化的时期。东汉初年,主张出世的佛学东传,与主张入世的中华文化相抵触。两种文化经过一番接触、冲突后,印度佛学逐渐为中华文化所接纳。魏晋六朝时期,是中华文化消融印度佛学最重要的时期,当时中国人对印度文化那种公开而恳切、谦虚而清明的态度,对异国僧人的敬意以及西行求法的热忱、虔诚,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开放性和博大胸襟。隋唐时期,印度佛学在中华文化园地上生根结果,完全成了中国化的宗教。特别是禅宗的兴起和兴盛,佛教教理更加中国化,中国人把佛教教理完全应用到实际人生的伦常日用方面,再不是印度原来的佛教了。诚如钱穆在《中华文化史导论》中所言:“在中国史上,既没有不可泯灭的民族界线,同时亦没有不相容忍的宗教战争。魏晋南北朝时代民族新分子之羼杂,只引起了中国社会秩序之新调整;宗教新信仰之传入,只扩大了中国思想领域之新疆界。在中华文化史里,只见有吸收、融合、扩大,不见有分裂、斗争与消灭。”

文化固然有冲突和变异,但中华文化的主要精神表现为融合性,这正是中国和合文化精神的集中体现。印度佛学的精华全在中国。伊斯兰教自唐宋以来,也成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中华民族隋唐以前与印度接触,隋唐以后与波斯、阿拉伯文化接触,中国人莫不虚心接纳亚洲其他民族文化的优点而融为一炉。自鸦片战争中国大门被西方列强的枪炮轰开以来,大规模的西学东渐。中国人对西方文化同样虚心接受,只要可以消融于中华传统文化下的西方思想与文物制度,中国人无不乐于取法。可见,中国人对自己的文化传统十分自信和爱护,但对外来异质文化并非深固闭拒,而是乐于融合、肯于接纳。与西方文化相比较而言,中华文化的调和力量强,而西方文化则更重冲突与斗争。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在于能调和,使冲突之各方兼容并包,共存并处。

中国的和合文化在学术上集中表现为中华文化重和合会通。与西方文化相比,西方人重具体求知,学术贵分门别类,宗教、科学、哲学、文学、艺术等皆各自独立发展。比如,近代西方,科学、艺术、宗教分而为三,而宗教与科学则对为两橛。而中国人在学术上则重整体和合,一切学问皆和合会通,融为一体。中国传统学术分经、史、子、集四部,但中国学术并不因学分四部而隔断,而是主张将四部之学相融贯通,“总天下诗书礼乐而会于一手”。与此相联,中国传统学术又形成了尚通不尚专的学术精神。中国学术以会通为极致,主张学问先通后专,重通人而不尚专家。司马迁、郑樵、章学诚都强调会通之旨,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为撰述的最高宗旨。可见,与西方学术相比较,中国传统学术的意义与价值,主要在于“通”而不在于“专”,在其“合”处,而不在其“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