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报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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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文明进展类型的划分规则和基本情况

按照生态文明的基础水平和发展速度,将这31个省份分为四类。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水平使用绿色生态文明指数[6](GECI)表示,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速度使用2015年相对于2014年的总体进步率表示(有正负之分),具体分类和命名过程如下:

1.计算分类所需的基础值

即计算各省的GECI、总体进步率以及各自的平均值和标准差。

2.确立分界线和划分等级

将各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水平(GECI)和发展速度(总体进步率)的得分,按照“平均值±0.2个标准差”的方法(平均值+0.2个标准差为上分界线,平均值-0.2个标准差为下分界线),划分为从高到低的3个等级,即指标得分大于平均值+0.2个标准差的省份为第一等级,赋等级分为3分;得分介于“平均值-0.2个标准差”到“平均值+0.2个标准差”之间的省份为第二等级,赋等级分为2分;得分在“平均值-0.2个标准差”以下的省份为第三等级,赋等级分为1分。由此,在基础水平和发展速度两维度上均可将各省分为三个等级并赋等级分(表2-1)。

3.分类和命名

①若某省份的GECI得分和总体进步率均高于各自的上分界线,即基础水平和发展速度等级分均为3,那么它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水平相对较好,发展相对较快,被命名为领跑型省份;

②若某省份的GECI得分低于基础水平下分界线,但总进步率高于发展速度上分界线,即基础水平等级分为1,发展速度等级分为3,则该省份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水平相对较弱,但进步相对较快,被命名为追赶型省份;

③如果GECI得分大于基础水平上分界线,但总进步率小于发展速度下分界线,即基础水平等级分为3,发展速度等级分为1,那么该省份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水平相对较好,进步不太显著,被命名为前滞型省份;

④若某省份的GECI得分和总体进步率均小于基础水平下分界线,即基础水平和发展速度的等级分均为1,那么它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水平相对较低,发展相对较慢,被命名为后滞型省份;

⑤还有一部分省份的生态文明基础水平处于上下分界线之间,或者发展速度位于上下分界线中间,或者两者同时处于上下分界线之间。也就是说,只要基础水平或发展速度的其中一个的等级为2即可。这类省份的特征不太明确,但至少有一个方面比较接近平均值,于是被命名为中间型省份。

表2-1 各省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水平和发展速度得分、等级和类型

说明:基础水平的上下分界线分别为67.10和63.88;发展速度的上下分界线分别为6.04和2.57。

从表2-1和图2-1可知,领跑型包括四川和云南两个省份;追赶型有河北、内蒙古、山西、上海、天津等五个省份;前滞型涵盖了北京、广东、广西、海南、江西等五个省份;后滞型包括河南、宁夏、山东、新疆等四个省份;中间型下辖福建、黑龙江、湖南、青海、西藏、贵州、重庆、浙江、吉林、辽宁、安徽、甘肃、湖北、江苏、陕西等15个省份。

图2-1 2015年各省生态文明发展类型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