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私益与公益是人类法治中一对古老的概念,民事诉讼程序一直是作为维护私益的诉讼程序发展至今,探索用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公益还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在20世纪资本主义社会爆发经济危机时期,人们对于公益的维护不再停留在寻求行政救济的方式上,而是想通过司法救济的方式,构建出一个维护公益的现代诉讼程序。由此,公益诉讼被作为构建现代法治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学界以及司法实务界所关注。相对于其他制度,公益诉讼有着无可替代的优势,其被视为是对现行法律制度的一种弥补,是调动民众广泛参与社会管理的一种有效模式。
公益诉讼制度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时期,并且在域外国家的现代法治建设进程中得到较好的发展,各国基于本国国情,都发展出各具特色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价值观和利益结构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公共利益为私人利益或集团利益所侵害的情况屡见不鲜,公众维护公共利益的意图越发强烈,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利益保护制度。
民事公益诉讼主要表现在环境保护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中。前几年为人们所熟悉的“三鹿奶粉事件”,因其受害者范围的覆盖面较广,很难找到较为合理的诉讼方式进行处理,而今民事公益诉讼或许是个很好的选择。在环境保护案件中,由于我国的立法机构长期以来没有对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导致法院在许多环境案件的审理中依法无据,最终不了了之。基于此,我国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对民事公益诉讼的有关规定,并且在随后《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中也对民事公益诉讼作出了相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标志着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这一改革举措付诸司法实践,也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研究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
可以说,民事公益诉讼在我国是个新生事物,制度中的许多问题,比如,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特点以及民事公益诉讼诉讼结果实体权利应当归谁等等,都还在探索之中。白彦先生所著的本书,从公共利益的概念出发,结合目前我国的司法实际情况,对民事公益诉讼的上述理论及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均作出了分析。本书内容详实,有些见解很有特点。书中有关完善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建议,对于促进我国建设一个相对完善并符合国情的民事公益诉讼保护制度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基于以上认识,我乐于将本书推荐给读者。
潘剑锋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