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会计凭证概述
一、会计凭证的概念
各单位在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业务,各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并不是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的,如签订合同或协议的经济业务,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往往无须进行会计核算,只有实际发生履行合同或协议并引起资金运动时,才需要对履行合同或协议这一经济业务如实记录和反映,进行会计核算。
为了如实地反映各种经济业务对企业会计诸要素的影响,就要求单位对外或对内所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应该在其发生时填制或取得相应的书面文件,经济业务就是以某种形式的书面文件表现在会计人员的面前,这些书面文件就是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简称凭证,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按照其填制程序和用途不同,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大类。
二、会计凭证的主要作用
(一)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
一切会计记录都必须有真实凭据,使会计核算资料具有客观性,所以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就成为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在实际工作中,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和编制的会计分录都是记录在会计凭证上的。每个单位在办理经济业务时,都要由经办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制与取得会计凭证,用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和金额,并在凭证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所有的会计凭证都应由专人审核,只有审核无误后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因此,正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记录和监督经济业务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在凭借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之前,相关会计主管人员或其他会计人员需要对会计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查验,针对其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会计监督,以确保该经济业务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允许存在任何违反法规、违背合理性的经济业务的发生。
(三)加强经济责任制,便于划分经济责任
会计凭证在填制完成后,须由相关经手人员在会计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再交由会计主管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审核无误后同样在会计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以对自己所负责工作进行责任划分。会计凭证的这种处理方式,有利于监督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明确自身责任,加强经济责任制的实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各工作人员为避免问题出现,强化对会计凭证的记录和审核工作的负责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