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论
1.1 研究背景
1.1.1 人口老龄化要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近20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1996—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率达9.57%,其间有7年的增长率达到两位数以上,有6年的增长率达到9%以上(1)。从经济增长的动力来看,多数学者将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因素归结为以高储蓄率推动的高投资率,以廉价劳动力和对资源、环境的低成本透支来支撑的出口导向型经济。然而,2008年以来,受美国金融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影响,我国经济也出现了明显的下行趋势。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保证我国经济增长率不低于8%的既定经济增长目标,国务院于2008年7月将我国在2007年年底确定的“稳健的财政政策、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改为“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于2008年11月10日出台了在未来两年内投资4万亿元人民币的积极性财政政策。虽然该巨额财政刺激方案保证了我国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9.6%、9.2%和10.6%的增长率,但该经济刺激方案在消化过剩产能的同时,也进一步刺激了产能的过剩,且进一步加重了经济结构的失衡。因而在之后的2011—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由9.5%下降至6.3%。
与此同时,过去支撑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因素正趋于弱化。一是人口红利窗口期加速收窄。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的统计数据,2015年,我国15~64岁劳动力人口数比2014年减少了108万人。另外,联合国中等生育率下的预测数据显示,我国保持了30多年的劳动力增长趋势到2015年发生了扭转,之后我国15~64岁劳动力人口将呈持续下降趋势。且逐年下降的劳动力人口数量呈倒“U”型趋势,并在2053年达到峰值,即到2053年我国15~64岁的劳动力人口将比上年下降1315.6万人。二是我国之前以高储蓄、高投资推动的增长方式将难以为继。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我国2013年人均GDP突破7000美元,已正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然而,这并不能表明我国今后的经济将持续增长。二战后的世界经济史表明,虽然多数国家都成功地从低收入国家迈入中等收入国家,但却只有极少数的国家能成功地从中等收入国家迈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而且,当一国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后,投资拉动的作用较以往将发生转变。首先,投资收益率边际递减规律的作用开始显露。如2009年,我国4万亿元的积极财政政策仅使我国增长率达到10%以上的时间维持了3个季度,之后整体呈下滑趋势。虽然此后我国推出的一些其他短期经济刺激政策也曾使得经济增长率一度小幅回升,但政策的作用时间越来越短。正如李克强总理在《关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持续发展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指出的:“长期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是难以持续的。(2)”再次,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劳动力的供给逐年递减,而劳动力的成本则逐年上升,这将对我国以劳力密集型为主的商品出口带来不利的影响。海关总署2015年3月的调查显示,我国有56.2%的出口企业反映,其出口的综合成本同比增加,而其中有61.8%的企业表示劳动力成本同比上升较快(3)。2015年,赵福军、赵晋平在其《上半年外贸出口形势企业问卷调查分析报告》中指出:“受访企业中44.9%的企业认为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是各项影响出口增长的首要不利因素(4)”。
1.1.2 “人口老龄化陷阱”与“中等收入陷阱”的叠加
习近平主席在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的演讲中提出了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习近平主席进一步指出,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不完全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而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表现。2014年8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经济发展迈入新阶段”一文中将中国经济新常态归纳为“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4个主要特征。
从经济增长速度来看,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已经由高速增长转向了中高速增长。2003—2007年,我国GDP的增长率平均为11.6%,而2008—2011年,我国GDP的平均增长率下降到了9.6%。此后的2013年,我国GDP的增长率进一步下降到7.7%。2015年,我国GDP的增长率更进一步下降到6.3%。而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转变、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和储蓄率的下降,我国今后的经济增长率有可能进一步下降。
从我国未来所面临的挑战来看。一是我国有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世界银行的《东亚经济发展报告(2006)》中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这一概念。“中等收入陷阱”至今都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一般是指当一国的国民收入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后,如果该国没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可能导致该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不足,并最终陷入经济增长的停滞状态。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并按照“人民币平均汇率(年平均价)”计算,2014年我国人均GDP为7575美元,已经属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行列。但我国目前的国民收入水平与人均12600美元标准的高收入国家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因而未来的几年已成为我国能否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并顺利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而保持经济的中高速增长是我国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必要条件,但从2015年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经济下行的压力较上年有一定的增加。2015年前两个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指数为107.0%,较上年第四季度增速下降了0.4个百分点。如果这一趋势一直得不到扭转,则我国很有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二是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对我国能否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带来了不利影响。创造“东亚奇迹”的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国家及地区,其经济的高速增长期都是在人口结构进入老龄化前实现的。Bloom,David和Jeffrey G. Williamson(1997)的研究表明,东亚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人口结构的转变。20世纪40—50年代东亚经济的人口结构为高少儿抚养比,其经济增长受到压制,人均收入水平不高。而其后的1970—1995年,随着东亚国家人口结构的转变,即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增加,东亚经济的人均GDP年增长率达6.1%,高于稳态增长率4.1%。因此,Bloom等推断,在东亚经济的整个高速增长期间,人口结构变化的因素对经济高速增长的贡献达1/4~1/3。
地缘和文化上,日本、新加坡、韩国与我国有很大的相近之处。因而日本、新加坡、韩国的经济发展史值得我们警视。二战后,日本经济经历了萧条、繁荣、快速增长与停滞4个阶段。同期,日本的人口结构也发生了急剧变化,从一个发达国家中人口结构最为年轻的国家,变成一个人口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国家。日本统计局官网的统计数据显示,1950—1990年为日本的人口红利时期,这一期间少儿抚养比下降,老年抚养比相对较低,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相对较大(见图1.1)。而这一时期也正是日本经济增长最快速的时期。1956—1991年,日本的经济增长率平均达11.88%。其中,1956—1978年,日本的经济增长率基本维持在10%以上。1979—1991年,日本的经济增长率开始下降,并基本维持在5%左右。1992年之后,随着日本人口红利的消失和日本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日本的经济增长再也没能回到之前的增长速度。以1970年日本进入老龄化社会(以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7%)为时间点。在日本进入老龄化社会前的1956—1970年,日本的增长率平均为15.63%。而在日本进入老龄化社会后的1971—1991年,日本经济的增长率平均为9.21%。
图1.1 日本的人口结构变化
数据来源:日本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go.jp/.
从新加坡进入老龄化社会前后的经济增长率来看。2000年,新加坡进入老龄化社会,其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2%。在新加坡进入老龄化社会前的1961—1999年,其经济增长率平均为8.3%。而在新加坡进入老龄化社会后的2000—2014年,其经济增长率平均为5.7%(5)。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了韩国。韩国于2000年正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韩国在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前的1971—1999年,经济增长率平均为8.5%,而在韩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的2001—2013年,经济增长率平均为4.2%(6)。
图1.2 日本的经济增长
数据来源:日本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go.jp/.
根据全国老龄办公布的数据,我国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当年,我国的人均GDP为865美元,属于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在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前的1978—1998年,我国经济增长率平均为9.9%;而在我国进入老龄社会后的1999—2014年,我国经济增长率平均为9.7%。相对于日本、新加坡、韩国,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的经济增速仍然很快。这一方面可能与我国少儿抚养比下降较快相关,另一面可能与一国经济由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迈进的进程中资本边际产出相对较高的一般经济规律相关。然而2009年下半年以来,由我国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用工荒”背后所折射出的我国劳动力供给开始相对减少,表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已开始显现。这也成为2009年后我国经济增速开始放缓的一个因素。
从日本、韩国、新加坡三国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前后的经济增长率变化可以看出,人口老龄化是导致一国经济增速减缓的重要因素。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三国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前,其国民收入已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而我国正处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期,保持经济的中高速增长,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要条件。但我国在国民收入水平不高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且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对较快,可能会使我国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面临“人口老龄化陷阱”和“中等收入陷阱”的叠加。
1.1.3 人口老龄化与供给侧改革
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后,传统的“需求不足—刺激需求”的思路并没有拉动经济的长期增长,反而带来了更大的副作用,即投资收益递减和资产负债杠杆率过高。之后,党中央调整经济增长的重心由需求侧转向供给侧。供给侧改革的核心是提高要素的生产效率。随着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障需求以及财政养老资金投入扩大,社会积累基金减少,而消费基金扩大。在养老保障需求刚性条件下,如何提高要素的产出效率以达到经济增长的目的是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养老保障、税收都是对社会总产出的再分配机制,在养老保障刚性需求下,如何推进税收制改革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成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政策工具。
2015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方案指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7)”的改革路径。
从方案来看,我国税制改革的目标是促进税制结构优化、提升经济效率、稳定税负、保证社会公平。而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可能导致的“人口老龄化陷阱”与“中等收入陷阱”的“叠加”,对提升经济增长的“效率”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