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
1. 著作邻接权是 ( ) 所享有的权利。
A. 作品的作者
B. 作品的著作权人
C. 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人
D. 作品的传播者
2. 下列属于著作邻接权的是 ( )
A. 出版权
B. 表演者权
C. 录音、录像权
D. 播放权
3. 表演者应当通过 ( ) 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A. 出版者
B. 表演者自己
C. 演出组织者
D.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4. 甲演出公司高薪聘请某著名歌唱家乙举行专场演唱会, 乙演唱了以著名作家丙的新发表作品改编为歌词的歌曲,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乙应取得丙的同意, 并支付报酬
B. 应由乙取得丙的同意, 但应由甲演出公司支付给丙报酬
C. 因该作品已发表, 故无须取得丙的同意, 但应由乙支付给丙报酬
D. 因该作品已发表, 故无须取得丙的同意, 但应由甲演出公司支付给丙报酬
5. 甲电视台获得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予以转播, 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比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 丁某未经许可将丙电视台录制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 乙电视台侵犯了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
B. 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
C. 丙电视台的录制行为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权利
D. 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二、多项选择题
1.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 ( )
A. 表明表演者身份权
B. 财产权
C. 人身权
D.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权
2. 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演出 ( )
A. 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
B. 不必支付报酬
C.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D. 应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3.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 ( )
A. 出版者权
B. 表演者权
C. 录制者权
D. 广播电视组织者权
4. 花江县电视台将盘江县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收录下来, 然后在本县电视台播放。对于花江县电视台的做法,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 侵犯了盘江县电视台的播放权
B. 不应由著作权法调整, 因为电视节目并非作品
C. 侵犯了电视剧制作者的播放权
D. 属于合理使用作品, 未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
5. 作者甲将自己创作的一部小说交乙出版社出版,但双方始终未签订出版合同。事后, 该作者又与丙出版社签订了专有出版合同, 将此书交丙出版。现乙对甲和丙提出异议。本案依法应如何认定?( )
A. 甲的行为属一稿多投, 侵犯了乙的权利
B. 丙明知乙已出版此书, 仍与甲签订出版合同,属侵权行为
C. 甲的行为并不违法
D. 乙应当尊重丙的专有出版权, 不得再出版此书
6. 甲电视台获得了某歌星演唱会的现场直播权, 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对甲电视台直播的演唱会实况进行转播, 丙广播电台经过许可将现场演唱制作成CD, 丁音像店从正规渠道购买到 CD 用于出租,戊未经许可将丙广播电台播放的演唱会录音录下后上传到网站上传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
B. 乙电视台侵犯了该歌星的表演者权
C. 丁音像店应取得该歌星或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D. 戊的行为应取得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应向其支付报酬
7. 作曲家甲创作了一首歌曲《雪花飘飘》, 唱片公司乙经甲同意并请歌星丙演唱, 将该歌和其他歌曲一起制作成DVD唱片。某酒店将合法购买的该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关于该酒店行为的定性,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司考. 2008. 3. 64)
A. 侵犯了甲的表演权
B. 侵犯了乙的录制者权
C. 侵犯了丙的表演者权
D. 合法行为
三、名词解释
1. 邻接权
2. 表演者权 (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考研真题, 清华大学2011年考研真题, 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考研真题)
四、名词比较
邻接权与著作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考研真题)
五、简答题
1. 表演者的权利有哪些?
2. 简述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3. 简述邻接权的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考研真题)
4. 复制行为与演绎行为的关系。 (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考研真题)
六、案例题
1. 2018年9月9日, 某自治州举行州庆十周年文艺晚会。歌星金某应邀参加演出, 并演唱了两首歌曲。当地电视台为报道这次州庆活动, 在现场报道时, 也摄进了金某演唱的3个镜头。同时在当地电视台“×州新闻”节目中予以播放。金某认为:电视台未经其许可, 擅自现场直播表演, 侵犯了其权利, 要求电视台停止侵权, 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报酬1000元, 赔偿损失2000元。电视台不承认侵权, 认为这纯属新闻报道, 拒绝了金某的要求。金某于是诉诸法院。
问: 电视台是否侵犯了金某的权益?
2. 甲受盘山电视台的委托为该电视台摄制的电视剧《花儿开》创作插曲4首, 全部词曲及演唱者均为甲。在该剧播放之前, 甲将4首插曲交予广州一家音像公司出版发行, 对该剧的播映有一定的影响。电视台在正式播放该剧时, 删除了词、曲和演唱者的署名。
问: 电视台对其制作的电视剧享有哪些权利,法理依据是什么? 电视台删除甲的署名的行为是否合法? 甲对该剧享有哪些权利, 对4首插曲享有何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