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方略和实践: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讲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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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思想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个“明确”是建立在科学把握我国社会发展规律,精准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并反复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政治论断,对我国新时代法治建设具有根本性、决定性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总体上已经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同时应当看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增量部分几乎都是民主法治或与民主法治直接关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经历了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个过程已经反映在法治领域并引起法治工作方针的调整,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建设法治国家到建设法治中国,实质都是新社会矛盾在上层建筑中的反映和调整。

面对法治领域的供需矛盾和人民对民主法治的美好向往,法治建设必须更加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主体”,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己任。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价值所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强大力量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