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让所罗门美邦受伤的中海油事件
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被称为承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形式。
所罗门美邦在全球可谓大名鼎鼎,母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机构花旗集团。1997年,以经营工业债券经纪为主的所罗门兄弟和旅行者集团下属的以经营股票经纪为主的美邦合并为所罗门美邦,旅行者集团收购花旗集团后,花旗银行的投行业务被划拨到所罗门美邦。
虽出于名门,但中国市场对所罗门美邦来说却是个伤心之地,虽几经打拼却收效甚微,多年来仅仅做过两笔交易:一笔是1999年国家开发银行的海外债券发行,另外一笔是同年做长城科技在香港上市,且长城科技因为所罗门美邦将招股价定得过低,一度扬言要起诉。而真正让罗门美邦中国攻略遭受重创的是“中海油事件”。1999年10月,虽在所罗门的倾力保荐下,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因IPO认购不理想,在纽约股市挂牌前的最后一刻取消交易,其赴香港、纽约200亿美元上市融资计划因而中途搁浅。
事后所罗门美邦将承销失败主要归结于国际资本市场不景气,因为像中海油这类红筹股全球认购对象主要是香港各大富豪,而当时香港还没有从亚洲金融危机中解脱过来,无暇他顾。并且整个1999年和2000年国际资本市场充斥着高科技板块热,因此对中海油的热情推荐并不慷慨解囊。另一个原因是中海油选择的上市时机也不好,在计划挂牌交易前一周,整个国际油价下跌20%。对中海油决策层来说,油价下跌就意味着中海油的股票含金量下跌,即使按预定时间在纽约、香港两地挂牌交易,股价也会跌破发行价。几经思想挣扎,中海油报国务院有关领导同意,在挂牌交易前的最后一刻终止了上市计划。
事后虽然有中石油、中石化上市海外的艰难证明了所罗门美邦的总结不无道理,但中海油认为所罗门美邦还是应该承担上市失败的主要责任。所以在再次冲刺海外股市时,中海油更换了主承销商,由原来的所罗门美邦、中银国际变更为美林、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和中银国际,并在2001年2月以成功融资130亿美元而完成海外上市计划。
事件过后,所罗门美邦去谈过中国联通、中石化、中国电信的承销权,但客户担心所罗门美邦可能将承销中海油失败的不祥气氛带给自己,所以所罗门美邦往往一跟对方接触就被三言两语打发走了。“中海油事件”使得所罗门美邦在中国丢尽了面子。
可以说,不管是由于怎么样的原因,一旦承销失败,那么对于承销商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不论是从企业声誉还是从国际影响力上来说,而且承销商首先将要失去的是客户的信任和耐心。